怕光的庭審能作出什么樣的裁判?
由于現有的刑事法律體系有漏洞可鉆,加之司法體制存在的瑕疵,司法公正受到的質疑,已到了令人擔憂的時候了。于是,各地法院都在推出”陽光司法“,讓司法活動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讓媒體走進法庭不再受無端限制。但是,今天,即2011年1月26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河北大學李啟銘交通肇事案在河北省望都縣法院開庭審理時,據正義網報道,許多媒體要求旁聽時,卻被以“法庭太小,無旁聽席位”的理由“委婉”拒絕。官方選擇了5家媒體與其達成“協議”,報道時采用提供的新聞通稿,以換取旁聽資格,以示“公開審判”。
雖然司法獨立與司法權威必須維護,但是司法中立的特性,又要求司法必須置于公眾監督之下,以不偏不倚的主觀態度處理各種法律糾紛,并最終實現公平和正義的目標。同時,民眾對司法的監督,也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媒體也好,普通公民也罷,旁聽庭審,只是用心記錄,并未對司法獨立和司法權威造成任何威脅。事后發表言論,只要沒有惡意誹謗,也不得橫加干預,或濫用公權打擊報復。
在各地推行陽光司法的今天,雖然允許公眾旁聽庭審,但旁聽者,特別是媒體記者的記錄權利也被剝奪。不記錄,怎么可能記住庭審焦點,尤其是交錯的庭審辯護觀點,誰有超強記憶力記下?不得不說,這是對輿論監督的一種不公對待,這是在阻撓新聞監督。
司法公開是法治社會的重要標志,雖然我國正在走向法治,但司法不公開,法治怎么可能?備受輿論關注的孫偉銘案,成都市中級法院和四川省高級法院堅持公開審判,始終面對新聞媒體,坦然接受他們提出的各種問題。此案最后塵埃落定。此案,無疑是司法公開的典范。既然四川省的司法機關能夠做到公開,河北省望都縣法院何以就做不到呢?法庭太小,就真的找不到更大的法庭嗎?雖然允許了5家媒體記者旁聽,但也只能發通稿。起目的顯然就是限制記者報道的重點與內容,更是限制了記者的自由發揮。這樣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困住了媒體的手腳,你只能按照通稿起草方口徑說話。這樣的公開,是何種公開?
2010年,王勝俊曾說,全國法院干警要“胸懷坦蕩”地推進司法公開,充分認識“陽光司法”對確保公正的重要意義,勇于向社會公開一切依法應當公開、能夠公開、可以公開的內容,真正做到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樹權威。為何河北省望都縣法院就不這樣做呢?
或許,答案只有一個,受審嫌疑人李啟銘之父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他的身份的特殊,會不會左右庭審公開?
李啟銘撞倒兩名女生致一死一傷,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學生和保安攔下,他不但沒有關心傷者,甚至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我爸是李剛”語句也迅速成為網絡最火的流行語。該惡劣事件,雖然是一個大學生造成的,卻因肇事者父親的特殊背景,對公權形象造成了巨大硬傷。在這種情況下,司法機關在庭審時,更應主動接受輿論的監督,而遮遮掩掩的負面效應,即使實體正義實現了,也會受到質疑,因程序怕光,公眾自然會懷疑庭審的合法性。
也許,最終,河北司法機關會聲明,自己的裁判是公正的。但是,為何要阻撓記者旁聽,為何要求被允許旁聽的5媒體發通稿?
此次庭審,不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機密,根本沒有不公開審理的任何理由。既然如此,為何限制媒體記者旁聽?只要法官敢于公正裁判,就不怕公眾旁聽,而懼怕媒體并拒絕媒體旁聽,就可能有不得而知的意圖。這個意圖,到底是什么呢?由此,輿論不禁要質問:怕光的庭審,能作出什么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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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車禍案今日開庭 審判公開性遭到質疑
2011年01月26日 07:26:44 來源: 正義網
酒駕撞死人后竟大呼“我爸是李剛”——備受關注的李啟銘案1月26日上午9時在河北省望都縣法院開庭審理。記者獲悉,官方選擇了5家媒體與其達成“協議”,報道時采用提供的新聞通稿,以換取旁聽資格,以示“公開審判”。
此前,李啟銘酒后駕車在河北大學將兩名女學生撞成一死一傷。李啟銘撞人后稱“我爸是李剛(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此事成為社會公共事件,“我爸是李剛”成為2010年的網絡熱詞。后保定市公安局將此案“異地管轄”,交望都縣公安局辦理。
據悉,起訴書指控李啟銘犯有交通肇事罪。此前,被害人家屬及其律師要求司法機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李啟銘刑事責任,但這個要求并未被認可。
望都縣法院開庭公告稱,此案將公開審理,但許多媒體要求旁聽時,卻被以“法庭太小,無旁聽席位”的理由“委婉”拒絕。
25日下午,40多名記者要求旁聽此案。保定市兩級宣傳部門派出大量人員“跟蹤”記者。
因為是“公開審判”,保定市政法委和市委宣傳部便與5家媒體達成“秘密協議”,讓5家媒體各派一名記者參加旁聽,以示“公開審判”,但報道時必須采用其提供的新聞通稿。
“新聞媒體和官方通過權力交換的方式換取旁聽資格,扭曲了公開審判的含義,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的傷害。”一位律師稱,“公開審判的含義應該是允許新聞媒體公開采訪、公開報道,‘我爸是李剛’。
事件簡介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大眾邁騰轎車在河北大學校區內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學生和保安攔下,該肇事者不但沒有關心傷者,甚至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 李啟銘(又名李一帆)之父李剛
后經證實了解,該男子名為李啟銘,父親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此事一出迅速成為網友和媒體熱議的焦點,“我爸是李剛”語句也迅速成為網絡最火的流行語。(記者韋洪乾 見習記者 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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