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3歲孩子的質疑
上海一位資深廣播媒體女記者、市人大代表J某在日記里說(她自己讀出來的),她的13歲的孩子問她:兩個中學生幫助了一個老奶奶,這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為啥會被冠以“見義勇為”的稱號呢?她一時啞然,無言以答?!鞘前l生在深圳的一件事,一個老奶奶跌倒在地,流著血,路人們無一上前幫助,倒是有兩個中學生把老人送到了醫院醫治,并墊付了醫藥費。過后學校表彰了那兩個學生,并給以了獎勵;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又獎勵了兩個中學生10000元。(大致如此吧)?! ?/p>
現在談談我的想法。那兩位中學生做得很對很好,可以羞死那些行走在大街上的大人,并且獲得獎勵也是應該的;在改革開放的前沿和模范之地出現這般的高尚行為,而且發生在學生的身上,確實是難能可貴的現象。但問題是,J記者13歲孩子的話兒卻說得更加一針見血,不但“見義勇為”值得商榷,更重要的是道出了如今社會風氣的尷尬處境,尖銳地問出了金錢世道的要害,揭示了某些法律的毫無道理,法律本是保護好人好事的,但在有時候卻給了無情無義者以怨報德的可趁之機,諸位以為這豈不大為悲哀乎?(回想“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去”的雷鋒所得到的最高褒獎,是毛主席號召全國人民“向雷鋒同志學習”)J記者長期以來一直是報道和參與慈善事業的,她的孩子自然就耳濡目染,從小就知道了如何做人的道理,他把中學生幫助老人的事情看作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就不足為奇了,可惜,他的質疑放在今天是缺少了一些對當今社會風氣的認知度,但這一點也不能怪他,反毛的“勇士”們一天到晚地鼓搗那時候“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彷佛就是“人間地獄”,連蔣介石時代都不如,所以他又怎么會知道毛澤東時代的祖國處處有雷鋒的美好現實呢。所以,他的質疑是完全正確的。而深圳的那兩個中學生又做得很好很好,想開去,兩個中學生的父母也想必是善人,如果平日里老是對孩子們講“好人做不得,做了好人好事弄不好反而會成為‘肇事者’而賠錢受氣”,“反對不賺錢的為人民服務(茅于軾語)”,“不與陌生人講話”,等等,那么,孩子們還敢做好人好事嗎?某市的一位倒地老人,在圍觀者極端冷漠的眼光注視下凄凄然地死去,是對誰們的憤怒控訴?某市的一個年輕暴徒和他同車的女人一起暴打老嫗及其女兒,還猖狂地揚言“打死你,我有的是錢”,這又是打中了誰們的要害之處,扇了誰們的響亮耳光呢?當脫離社會實際的高調唱得實在太離譜時,社會離崩潰也就為時不遠矣?! ?/p>
但還好,深圳的兩位中學生,J記者的13歲孩子,和類似這些孩子的下一代雷鋒精神的傳承者,給了我們一些燦爛的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雷鋒精神并不會因為天安門廣場孔子雕像的樹立而遭受到毀滅之災,而且,真正的光輝雕像是矗立在人們心中的,邪惡與黑暗永遠也戰勝不了正義和光明!
魯迅先生說:“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正如地上的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胞們,讓我們用“以善為本,救死扶傷”的理念來開導教育下一代吧,讓我們的下一代走在雷鋒精神的康莊大道上吧!
2011.01.22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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