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玩火
最近上海出臺的一個關于“土地使用期滿后會無償收回”的新政引起各方關注。
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申請須知》都提到“土地期滿后處理方法”。
比如,居住用地--奉賢區莊行鎮南亭公路南側、冷涇港東側區域地塊,其土地期滿后的處理方法是“出讓人無償收回”;
商辦用地--漕浦4號地塊,其土地期滿后的處理方法是“出讓人收回并補償相應殘余價值”;
商業用地--唐鎮新市鎮A-1-7地塊,其土地期滿后的處理方法是“出讓人收回并補償相應殘余價值”。
《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第27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辦理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手續,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這就是說,房貸還完之后,房子也差不多要收回了。就好象給孩子洗完澡之后,連澡盆帶孩子和水一塊倒了。
你要繼續使用就要申請批準,批準之后“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要支付的“土地有償使用費”有多少呢?不知道。到時候肯定是由他定。否則走人。
人們產生了這樣的疑問:如果土地被回收,那在這塊土地上買的房子怎么辦?
此政無異是在暗流洶涌危機四伏的湖塘里扔下的又一塊巨石。
第一塊巨石是九十年代之初,人們還在懵懂之中時,有人喊出了改制“砸三鐵”的口號,于是掀起一股搶劫掠奪公有資產的狂飆,把工人階級在毛主席共產黨領導下艱苦奮斗幾十年創造和積累的資產強行奪走送給了個人,使這部分人一夜暴富。
公產私有的政策又重新造就了資本家和無產階級。
這一對矛盾消失了幾十年之后又重新出現并上升為主導。政策在這里面起了至關重要的決定作用。它先是在前面引領并搞些條例規定之類為之清除障礙,后又在背后操縱指揮。在進行受阻時才出場或親自上陣,或押陣助威,這副嘴臉在強遷強拆中暴露得淋漓盡致。
官商自此結成了利益共同體。他們要盤算的對象只有一個,就是:工農百姓。
政府在這里面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一切矛盾都由此展開。
公產資料被掠奪占為私有之后,上海的新政如果真正實施并推廣開去,則是把你在政策的鼓動逼迫之下購買的私有財產占為“公有”,其實是屬于他們權勢集團私有。
這把火玩得有些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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