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感覺,時下的“征地”、“補償”實在太過荒唐,可又似曾相識。
讀了鈴蘭臺網友的《鈴蘭臺:一樣摁手印,寨橋村與小崗村命運殊途》一文,(見: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101/206991.html)模糊的形象終于清晰起來了:
時下某些部門推行的“征地”、“補償”,就是“買斷工齡”讓你“下崗”的翻版!
一樣的強盜邏輯:不承認工人對參與創建的工廠有處分的權力,也就不承認工人參與創建的工廠有贍養工人的義務;不承認農民對自己所在集體的土地有處分的權力,也就不承認土地對農民有“贍養”的義務!
一樣的“掃地出門”:對工人,拿幾個錢將工人趕出廠門;對農民,拿幾個錢,將農民從土地上趕走!如果不走,“公檢法”伺候!至于之后這些工人、農民是死是活,一概不問,而只管與所謂的“投資者”、“開發商”坐地分贓!
而對比毛澤東時代,你為一個工廠貢獻了青春,這個工廠就負責贍養你的晚年!如果時光倒流30年,在人民公社時代,國家要征地,首要解決的就是“農轉非農”的問題,即分配給農民一份城鎮戶口,再給一份固定工作?!緎dgm:紅色文字摘自鈴蘭臺的《鈴蘭臺:一樣摁手印,寨橋村與小崗村命運殊途》一文】徹底解決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
相信只要不是傻子,不是別有用心者,對比一下兩個時代對待工人、農民的態度,究竟哪個時代真正把工人、農民當人,真正關心“民生”,已是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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