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新華社報道《胡錦濤在京考察民生工作 看望慰問基層干部群眾》中提到“北京廉租房月租77元”:
“。。。
接著,總書記來到廉租房住戶郭春平家中看望。郭春平和女兒租住的這套兩居室,雖然面積不大,但戶型規整、廚衛齊全。
胡錦濤仔細察看房間格局,親切地同主人拉起家常:家里幾口人?什么時候搬到這里的?以前的居住情況怎么樣?……
郭春平告訴總書記,過去一直沒有固定的住處,現在才有了家的感覺,心里特別踏實。
“一個月租金多少?能不能承擔得起?”胡錦濤問。
“一個月77塊,承擔得起。”郭春平笑著回答。
聽說郭春平的女兒正在上大學三年級,總書記鼓勵她用功學習,將來照顧好母親。”
這則消息同時被《北京晨報》等其他報紙和網絡媒體轉載,引發了不少議論,很多網友對“廉租房月租77元”表示懷疑。
剛才看到千重山網友發帖批評《網友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懂得調查研究》:
“再看看一下視頻全過程,我們會發現郭春平女士說的是實話,如果她說假話,那她臉會紅的,看到她坦然而喜色的樣子,就表明她在總書記面前沒有一個字不是真話,而且當他看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陪同時,就更不敢說一個字假話了。
。。。
作為一個國家的領袖,能夠親自到市民家里去調查研究,作為網友為什么就不能親自去調查研究一下呢?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那些坐在電腦前發言的網友你憑什么大加懷疑呢?”
本網友認為,千重山網友批評“網友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懂得調查研究”確實是正確的,不過這其實也包括他自己。
要知道,廉租房的申請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然而也不僅僅限于這兩方面。
因此,廉租房的房租,當然也必須與這些申請條件相符合才行,如果太高,就會造成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卻租不起的尷尬結果。
北京廉租房申請的基本條件,可以在2007年新華社報道《北京確定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申請條件》中找到:
“。。。按照新標準,北京城八區申請廉租住房的1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696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須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15萬元及以下;2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1392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須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23萬元及以下;3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2088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須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30萬元及以下;4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2784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須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38萬元及以下;5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348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須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40萬元及以下。。。”
大家算一算就可以知道,上面按照家庭人口不同而分別開列的條件,其實基本上是相同的:人均收入不超過580元/月,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7.5平方米。
不同的只是人均資產總值:單人戶不超過15萬元,兩人戶不超過12萬元,三人戶不超過10萬元,四人戶不超過9.5萬元,五人戶不超過8萬元。
顯然,同一套廉租房,其房租價格應該與租戶的家庭人數無關。大家可以想一想:符合條件的單人戶,月收入不超過580元,他能承受什么樣的月租?
可見,77元/月的廉租房房租,完全是可信的,否則,月收入不超過580元的單人戶如何租得起?
而且,北京廉租房申請條件,并不僅限于這些經濟收入上的規定,它實際上有八條:
“ 1、廉租房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的方可申請。
2、在申請人為單身的情況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齡。
3、已經離異的單身申請人要求離異滿3年后方能提出申請。
4、申請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連續一年)。
5、家庭人數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數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依此類推。
6、申請廉租房的家庭人數為1人時要求家庭總資產低于15萬元、家庭人數為2人時低于23萬元、為3人時低于30萬元、4人時低于38萬元、家庭總人數5人及以上的要求總資產低于40萬元方可申請。
7、無房戶或者擁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應低于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8、被拆遷、有特殊病人員、重殘人員、有年齡在60歲及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的居民。”
第8條屬于有特殊情況的“例外”,我們可以不予考慮。從第4條到第7條就是前面提到的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積和總資產的要求。
前面的報道說“郭春平和女兒租住的這套兩居室”,很顯然,郭春平這個家庭應該是“已經離異的單身申請人”。
因此,根據第三條,郭春平必須與丈夫離異之后,與女兒一起過上三年“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7.5平方米”也就是兩人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的生活,然后才能申請廉租房,過上“兩居室月租77元”的幸福生活。
而且,第一條規定說“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的方可申請”,也就是外地來京人員必須先獲得戶籍五年才有資格。
實際上,符合“人均月收入不超過580元”和“家庭總資產”限制條件的,北京本地人是非常少的,大部分都是外地來京打工人員。
而這些收入如此低的外來打工人員,又得在北京“漂”上多少年,才可能像郭春平那樣“獲得本市戶籍五年以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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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