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烏有之鄉拜讀MarkTwin 同志的《警惕關于朝鮮的謠言:所謂“朝鮮公民在邊境被擊斃”的“八報字”“公文”純屬偽造》,讀了之后感到又可氣又好笑:氣的是小右們真是無恥到家,竟然到了通過偽造公文以達到污蔑朝鮮、挑撥中朝關系的地步;笑的是小右們不學無術,竟然連一個公文的格式都不懂。其實,任何人想要造假,總會露出蛛絲馬跡的,此所謂做賊心虛也。小右們喜歡造假,大右們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關于小右們偽造的那份公文中的漏洞,在MarkTwin 同志的帖子里已經指出好多,我在此指出小右們的這篇僅百余字的偽造公文里暗藏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其它諸多漏洞:
1、文件頭應該是XX縣公安局XX派出所文件。
2、文件頭的字體應該是不應是楷體。
3、紅線的位置應該是在整頁紙的1/3處,而且紅線哪里有從一張紙的左邊劃到右邊的?
4、文件標題不對,正確標題應為“關于XX的報告”。
5、哪里有文件號放在正文里面的?而且文件號肯定是居中位置!
6、哪里有抄送、抄報單位放在正文里面的?
7、版記呢?
8、公文貴在行文簡潔明了,哪里有公文里寫上外國的全稱的呢?又不是國對國之間的行文。
9、縣政法委不是行政機關。
10、像這種涉及國際關系的重大事件,一個小小的縣政法委怎么有權擅自處置呢?這種事情連省里都無權處置,肯定要逐級上報外交部、公安部、國務院等行政機關。在上級政府(機關)作出指示前,地方政府(機關)應該將外國人的尸體收殮并及將其遺物予以保存,以便外國政府領回!
11、這種涉及兩國關系的重大機密文件,怎么能夠外傳呢?是誰泄密的?我國可有《檔案法》和《保密法》的!作為地方政府及行政機關不能不知道吧?
偽造公文中還有許許多多漏洞,本人不再一一指出,以便小右們下次再編造類似的公文時讓他們再次出丑!
讀過這個“八報字”后,可以使我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小右們極其卑鄙、無恥、下流的嘴臉,同時這件事又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酒后飯余的笑談!
附MarkTwin 同志的原文: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012/205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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