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都區人民法院對實名信訪舉報不予書面答復
院長徐學坤發狠說:“上訪把腿子敲斷”
江蘇省鹽城市鹽城商場2009年10月30日用非法手段強行改制到原法人名下,成為私營企業鹽城商場有限公司。原鹽城商場4032.48平方米近億元資產,2010年3月2日從鹽城市農行流入原鹽城商場法人個人腰包。
我們原鹽城商場職工,為鹽城商場近億元公有資產不致流失,于2010年3月30日向省紀委寫信舉報鹽城市農行和原鹽城商場法人,通過法院執行裁定,以虛假抵還陳欠貸款的方式轉移資產,利用企業改制,涉嫌共同合謀私分鹽城商場近億元公有資產。2010年5月10鹽城市銀監局給我們作出了省紀委轉處受理通知,2010年7月8日鹽城市銀監局給我們作了書面信訪答復意見?! ?/p>
鹽城市銀監局的答復意見中對涉及到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 2001年12月22日 “(2001)都執字1714號”和 2004年5月17日 “(2001)都執字1714號”這兩份同一執行案件,同一案號,不同日期的民事裁定書,解釋不清,我們認為明顯有造假嫌疑,鹽城市銀監局認為:“應該由法院解釋,你們去找法院”。于是我們 2010年7月11日 實名書面向鹽都區人民法院信訪舉報,請求秉公查清事實落實責任,給我們書面答復?! ?/p>
鹽都區人民法院收到我們的信訪舉報后,該院紀檢周書記非常重視,多次安排該院執行局武局長等人員查我們提出的事項,就是解答不了我們的問題,不給予書面答復。2010年9月26日該院院長徐學坤對我們說:“什么書面的,這是那家的規定哪,你們提出要這個做什呢”他接待我們三四分鐘,我們一字未提上訪,他卻對我們發狠警告說:“上訪你上訪,上訪把腿子敲斷掉,我告訴你”(不知他為何這樣擔心上訪和害怕上訪)?! ?/p>
對此,我們很不理解,為什么人民的法院對人民的信訪舉報就不能書面答復呢?堂堂的法院院長競然威脅我們上訪就敲斷腿子,請問“這是那家的規定哪”因此特懇請廣大人民群眾和媒體主持正義關注評論,支持我們的合理訴求。
我們希望有關有權的領導看到本文后調查處理,責成鹽都區人民法院依法查清事實給我們書面答復。并建議有關領導重新審查徐學坤的資質,我們認為,他不配當人民法院的院長,應當將他清除出政法隊伍,使黨的以法治國的方略真正落到實處。
本文如反映不實,我們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p>
江蘇省鹽城市原鹽城商場職工:
徐群建 陳明銘 蔣桂華 葛玉祥 張懷生等88名
聯系電話:13961993196,0515-88976765,13814371548,13961931517,1360510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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