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資金可疑 引起銀行調查
據辦案民警介紹,2010年3月份,咸陽市一家商業銀行機構發現涇陽人李春的咸陽個人賬戶交易可疑,由此引發銀行業反洗錢部門的調查。隨后,警方介入調查,其資金涉及中、農、工、交、建及各股份制銀行在內的咸陽全部12家銀行機構。警方在7月份調查時,涉及資金12億左右,隨著案件的進展,以李春為主的,總合他人的往返資金量達到約30億元,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咸陽最大一起非法融資案。
據警方介紹,咸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接受省公安廳下達任務后,于4月8日立案,目前李春已被刑事拘留。
以期貨為幌子 內部分上下線
據知情人介紹,李春融資的手段主要是以期貨為幌子,回報主要是拆東墻補西墻。李春給“客戶”的實際投資回報大都在24%左右,這個回報相當于銀行利息的十多倍。直到李春案發后,許多接受調查的投資客戶,還根本不知道期貨為何物。
一參與融資的民警透露,早前的投資都獲得了高額回報,為了得到更多的高額回報,他又把錢都投給李春,最后進去的一筆錢因為資金鏈在2009年底就開始發生問題,直到案發后資金被套牢,不但賺不了錢,而且很可能回不了本。
為了刺激更多的人介入其中,李春還對前后幾批投資者內部分了上線和下線,“李春給上線是24%的回報,上線給自己發展進去的下線則是9%左右回報,投資者相互之間結成一個利益聯盟”。
目前已有多名警察接受調查
據熟悉李春的人介紹,其實李春最早是名臨時工,后來,她在咸陽搞了一美容門店后就很少回涇陽,但近幾年她搞融資發了,坐幾百萬的高檔轎車偶爾回一次涇陽。
據知情人介紹,李春利用副局長妻子的身份,在咸陽市漸漸接觸了一些官員的妻子,隨后也跟其他公職人員及家屬接觸緊密,其融資的很多人員都是隱形參與。另外還有企業單位及一些個體人員。
據辦案民警介紹,由于案件涉及的人員比較多,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目前已有多名警察接受調查。(記者冼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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