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不給我5000塊,我就報警,告你強奸!我還沒有成年呢,到時候看你怎么說得清楚!”嫖客李某一聽就慌了神,再看看“甜甜”扔過來的身份證,果然還未成年,立馬傻了眼,只得乖乖地去銀行取了5000塊,堵住了“甜甜”的嘴。(2010年09月14日 人民網)
“甜甜”何許人也?原來就是17歲的河南開封少女趙萌。家境一般的她對出手闊綽的同齡人很是羨慕,而父母每月給的一點零花錢根本不夠開銷。于是在去年8月,放暑假的趙萌跟媽媽要錢去逛街被回絕后,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只身到南京“闖天下”去了。結果在網吧里結交了一群不良少年,在這些人的引誘下,學會了“援助交際”,還學會了利用未成年人的身份敲詐嫖客,走上了賣淫、敲詐的犯罪路。
第一次得手之后,趙萌也曾有過后怕,但最終沒有戰勝金錢的誘惑,又如法炮制,結果讓她很是滿意,那些嫖客紛紛選擇給錢了事。幾次下來,趙萌已經成功要到了近2萬元。
正當趙萌還在揮霍敲詐來的錢財時,被公安機關找上門,又被檢察機關以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在法庭上,趙萌痛哭流涕,后悔不已,想到因為自己一時的貪婪和無知,竟然闖下大禍, “本來想靠自己的雙手打工養活自己,闖出一片天地,結果不能吃苦,還盡想發財,現在還把父母的臉都給丟光了,都是自己貪慕虛榮的個性害了自己啊!”
看著女兒泣不成聲的樣子,趙萌的父親也異常心疼,“都說女兒要富養,每次她看中什么,只要我們能夠承擔得起的,我們都盡量滿足她,其實我們這種溺愛反而害了她,我現在才醒悟過來,富養不光是物質上的滿足,更加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富養,要讓孩子的精神世界富起來,這才是真正的富養。”最終,趙萌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趙萌父親的話,實在發人深醒。都說“男孩要窮養、女孩要富養”,不過在如今的社會條件下,男孩們沒見被“窮養”,女孩們倒是大多名副其實地被“富養”起來了。
為了滿足孩子的消費熱情,父母只得去花更多時間掙錢,于是和孩子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少。富養孩子,漸漸演變成為單純物質上的富足。沒時間和孩子在一起,就拿出更多的物質、更好的東西、更貴的商品作補償。一些父母在自身消費上可以省吃儉用,但在孩子的物質生活方面,卻在向高消費發展。在教育方面更是不遺余力,為營造一個健康成長的優越環境,不惜花高價買高檔玩具,參加各種收費昂貴、項目繁多的親子班、課外班、興趣班……
生長在這樣的環境中,“富養一代”中很多孩子已認為享福是理所當然的——“爸爸媽媽生了我就得養我,就得讓我幸福”。這一現象的背后是孩子責任感的缺失,而這種缺失正在催生新一代“啃老族”。
由此想來,如何愛孩子實在是一門大學問。家長千萬不能認為“富養”女兒就給她最好的物質條件,卻忽視了教養。單純物質上的“富養”,只會讓孩子在溺愛下長大,成為不珍惜金錢、不懂得節儉、不尊重長輩、以自我為中心,缺乏起碼生存能力的人。愛到極致是毒藥,切勿這樣“富養”孩子,而要教會他們做人、生活,照顧自己及他人。事實上,無論是窮養還是富養,都不如用心去養。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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