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昆明真善美書家舉行的時事討論活動“大家聚焦”之——《死刑能否對貪官“網開一面”》的現場活動紀要。本討論活動暫定為半月一次,歡迎各位網友以跟帖的形式為我們提供話題。更歡迎大家來我們大家思想網坐坐 dajia123.com
策劃:荊楚巨子
主持:主持人
點評:長鳴
“寬容”貪官與“懲前毖后”
主持人: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期正在審議第八套刑法修正案草案。在審議草案的過程中,有人大委員提出廢除貪污賄賂罪的死刑。如果這位委員的建議被采納,那么今后國家公職人員貪污、受賄將不會受到死刑的威脅,最多被判無期徒刑。支持者認為,貪污受賄不屬于暴力犯罪,對社會危害不大,因此“死刑對貪官網開一面”從法理上講是說得通的;反對者認為,對貪官廢除死刑只會讓貪官污吏更加倉狂,此委員的建議一旦被寫入法案,中國今后將暗無天日。那么,大家對此問題有何看法呢?
張阿芹:我贊同廢除包括貪污賄賂罪在內的所有死刑。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愛和寬容是美德。但是我們很多人一邊渴望被愛,渴望被寬容,另一邊卻想著怎么去懲罰別人,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說到底還是因為他們自己寬容不了自己:他們只允許別人愛自己寬容自己卻不能愛別人寬容別人,他們覺得寬容了別人自己就吃虧了,這是一種狹隘的心理。有時候我們真的應該站在別人的立場上考慮一下問題,把心胸放寬一點。
荊楚巨子:貪污犯在害老百姓的時候怎么不講良心?好不容易被抓幾個我們為什么要講“寬容”?
趙熙雄:除了“寬容”以外,贊同貪官免死的人請給我一個讓貪官不死的理由,只要你拿出一個理由就行。我是不贊同對貪官寬容的:這些貪官做的豆腐渣工程害了多少人!這些貪官審批的假藥害了多少人!這些貪官剝削的民脂民膏讓多少老百姓痛不欲生!我們憑什么對這些官員“寬容”?我們對這些官員寬容,誰又對老百姓寬容呢?
畫生:貪污犯不死可以用其他方式彌補對他們的懲罰。比如說可以讓他們做反貪的反面教材。而且長期的監禁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畢竟監獄里不是什么好地方。
趙熙雄:關押普通犯人的監獄確實不是什么好地方,但是貪官在監獄里過得比普通犯人強多了。很多關押高官的監獄建得比星級賓館還豪華,貪官在里面不是服刑,是在療養!!
洪偉:我聽說上海的關押貪官的監獄就建得像天堂一樣。
畫生:我不是說要讓貪官在監獄里享受。我之所以反對判貪官死刑原因有三個:一是有的貪官可能是由于得罪了上級領導被栽贓入獄的,不判死刑以后還有平反的機會;二是很多官員雖然犯了貪污罪,但是免死還可以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可以讓他們將來建功立業。毛主席曾經多次提出“一個不殺”的原則,他這么說一定程度上就是想讓那些那些犯人有機會改過自新的機會。
荊楚巨子:指望他們建功立業?這些貪官“出來”之后恐怕只會在貪污腐敗的“事業”上繼續“建功立業”。
畫生:人心是可以改變的。這些犯罪分子之所以犯罪是因為我們的教育出了問題,我們的教育沒有使他們建立正確的人生觀。海南省有一個叫蔡柳絮的人,他就到監獄里面給犯人教《弟子規》。這些犯人在學習了傳統經典書籍之后對別的犯人相當恭敬。他們之所以有了明顯的轉變就是因為他們生出了感恩之心。溥儀曾經是晚清的最后一個皇帝,建國之后他不同樣被改造為社會主義新人了嗎?這兩個例子都能說明人是可以被改變的,我們應該從“根”上來找一找防止犯罪的根源,而不是想著怎么用刑罰來警世人。說到底我認為一個人是沒有權力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的。
荊楚巨子:不是一個人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是一個國家機器按照法律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殷增華:你的話涉及到了社會契約的問題。堅持“社會契約論”的人認為:我們每一個人讓出一部分權力給國家,由國家來維持社會秩序。但是,無論我們愿意讓渡出多少權力,我們絕對不會把生命權讓渡給國家,因為只有我自己才能決定我自己的生命。
荊楚巨子:也許從倫理和契約論上講,貪官的生命是無權剝奪的,但是我們要想一想我們這個社會還是需要警示的。現在死刑還沒廢除貪污都這么嚴重,一旦廢除了貪污受賄罪的死刑,官員沒有了死刑的威脅,住在監獄里又像是療養,恐怕貪污的人會越來越多。
“國際潮流”與“中國國情”
主持人:剛才大家談到了“警示”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不殺這些貪污嚴重的高官就無法做到“殺一儆百”,但是現在也有人提出廢除死刑是國際化的趨勢,多數發達國家都明文廢除了死刑或者雖然條文上還有死刑但在事實上很長時間都沒執行過,如果我們堅持不廢除死刑就會有損我們的國際形象,不知各位對此有何看法?
張阿芹:由于傳統文化的關系,我們現在還不一定會取消死刑,但是未來一定會取消的,也許過十年,也許過二十年,這只是個時間的問題。我們今天在這里探討死刑該不該廢除,但是死刑是否該廢除在很多國家根本算不上什么問題,因為這些國家早已經廢除死刑了,而且他們的國民也都知道廢除死刑是尊重人權的體現,是國際潮流。
殷增華:上天有好生之德,動不動就殺人肯定不是一個文明的體現。以前我們有五馬分尸、腰斬等酷刑,如今廢除了,這就是社會向文明逐步過渡的體現,但是我們進步得還不夠。廢除死刑是全世界的潮流,大家可以看看這么多國家都這么干了,你為什么不干呢?
荊楚巨子:廢刑的國家多不等于我們也要跟著啊,天上的星星那么多月亮只有一個,難道我們要把這月亮弄得離地球遠一點讓它也成為一顆普通的星星?18世紀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實行民主共和,多數國家都是君主制。若是要少數服從多數,那這社會還怎么進步?
長鳴: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已經被民間輿論宣傳了30多年了,但是一些專門為政府官員說話的“喉舌”文人一直以“國情”為由批評這項制度。我聽得最多的反對財產公示的理由就是中國人隱私心理強,所以中國的國情決定了不適合公布官員財產。但是如今談到廢除死刑的話題,那些“喉舌”又開始宣傳要“和國際接軌”了,又不談中國人痛恨腐敗這一國情了。我們的制度到底是“與國際接軌”還是“尊重中國國情”,完全取決于如何“改革”能給官員帶來更多的利益。不管是“尊重國情”還是“與國際接軌”,反正什么好事都讓當官的占了,老百姓只有繼續受苦了。
治貪之路在何方?
主持人:其實我們今天爭辯該不該廢除死刑,根本來說還是在探討如何能夠有效的治理貪腐。這個話題可能有點“大”,不過大家也可以暢所欲言。
趙熙雄:很多被捕的貪官和一些更高層的還沒有查獲的貪官都是一個繩子上面的螞蚱。一些貪官被捕之后,如果他們不供出那些和他們同流合污的更高的官員,他們的“保護傘”就會想方設法“救”他們,讓法院盡可能減輕對他們的刑罰。所以我們有時候會看到一些官員貪污的數額高達數千萬,但最后得到的刑罰很輕;而另一些可能沒有“保護傘”的官員貪污數額只有幾百萬的人就被判了無期甚至死刑。這就使得官員可能并不會由于害怕受到懲罰而不去貪污,他們可能想的是如何給自己找一頂強有力的“保護傘”以便以后被抓了能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荊楚巨子:關鍵是我們國家的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貪污多少錢判多少年。
主持人:即便規定了數額也沒用,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里面還有一個“來歷不明財產”的罪名:現在一些貪官的數百萬上千萬的贓款就是以“來歷不明財產”定的罪,而“來歷不明財產”數額再多也只判五年,等他們被判五年之后再減一下刑,這就可以真正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殷增華:現在的貪官很多,像文強那樣被判死刑的官員能有幾個?《南方周末》今年四月份公布了一份名單,最近十年被判死刑的官員只有六個。也就是說,99%以上的貪官事實上都不會被判死刑,被判死刑的幾乎都是老百姓。死刑在事實上已經可以說幾乎和所有的官員說“斷絕緣分”了,貪污數額再大一般也只會被判無期,而且據我統計,現在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不是貪官,真正被關一輩子的很少,平均下來他們被關押的時間是17年。 所以我建議廢除法律條文上的死刑,代之以一些更實際的更具威懾力的懲罰,比如說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其次,從我們國家的歷史來看,治貪的根源絕對不在于是否有死刑,也不在于死刑是否足夠嚴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朱元璋當年的官員貪污六十兩銀子就要被剝皮,但貪污現象仍然嚴重。最關鍵的是,治貪在于一系列的制度要發揮效用,比如說媒體的輿論監督和民主黨派的黨外監督等等,這些監督真正發揮效用了,貪污犯罪現象才會減少。
畫生:現有的制度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中國現在是0.01%的人制定法律,然后用這些法律去管99.99%的人。而且法院和檢察院表面上是獨立于政府監督政府的,但實際上他們都是一家人,他們的監督是左手監督右手,自己管自己。在這種制度下,不可能產生有效的監督。
主持人:我曾經問過一些長輩,他們說毛澤東時代的官員雖然辦事能力有大小,但明顯比現在的官員清廉。長鳴是研究中國近現代歷史的,能不能分析一下那時候的貪官為何如此之少,是本身沒什么好貪的還是別的什么原因?
長鳴:我就舉一個例子:我們鎮的一個鎮長在80年代初有人給他送煙、酒,他都不敢收。為什么呢?因為這位鎮長是經歷過“文革”的,他害怕如果現在收了,將來一旦爆發群眾運動他會被清算。現在的官員肯定沒這方面的擔心了,所以是放開手腳的貪。
殷增華:現在的社會不倡導階級斗爭了,講的是法治。
長鳴:說到法治,你可以拿現行的憲法和文革時期頒布的憲法去對比一下,看看如今的憲法文本里有關群眾權力的部分有哪些變動。我可以大略說一下,以前的群眾是有充分的言論自由的,他們可以用大字報和大鳴大放來曝光官員的丑行,現在呢?所有輿論機構都被政府控制起來了。你普通老百姓連話都不敢說還談什么監督官員?
殷增華:治理貪腐問題的根本方法還是要追求法治,我們應該考慮一下如何進一步完善現行的法律。
長鳴:現在的法律比毛澤東時代多得多,但是貪腐問題是越來越嚴重,所以解決貪腐問題的根源不在于法律不完善,一定要尋求別的途徑。在今天的討論會上也許大家得不出完整的答案,但是希望大家回去之后能仔細思考一下現在的制度為什么不能有效反腐,反腐之路又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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