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度一點權當是怪話吧!
馬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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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前一發(fā),郭德剛違規(guī)在夫人名下的別墅周圍私搭柵欄亂建亭子,受到查問、干涉時,徒弟在當場動手打人,自己演出時張嘴罵人,理所當然遭到治安的公開處置和譴責,被輿論屢加教誨和訓導,完全是自找,活該,一點也無須同情、憐閔。但是,事后回頭好好察看細細琢磨,也難免要覺得有點遺憾。問題就在于:批評的架勢夾帶了批斗的氛圍。而且,公眾有形無形的板子全落到這位相聲演員身上了,比之只受到上級單位內部勸誡的那位最牛的歷史教員,雖然全是口無遮攔,污言臟語,鋒芒畢露,詬罵誣陷,可是所受到的那種分別的對待,卻不能不叫人感到有點兒不公、不平。于是,才有了以下幾句胡言亂語。也許算不上是公道話,那么就請大度一點權當是怪話吧!如果的確說錯了,那就請拉出來給其陪綁示眾好了,盡管在下和他從未相識、素無來往,既不是同行,更不想當同黨,不過是路見不平,拔“道(理)”相助而已。
郭德剛,撞南墻,忘了強權有多強。
不打招呼人就來,未經允許往里闖。
只要存心來找事,沒處躲也沒處藏。
私闖民宅算什么,進了大門能上床。
請看手里錄像機,那是新式機關槍。
你有徒弟算老幾?人家后邊有首長!
有棗沒棗打三竿,口袋裝滿再開腔。
俺有舉報加證據,有口有理你難講。
別扯什么好哥們,誰家有權誰是娘!
若敢動手便拘走,硬的軟的一起上,
揭老底來算老賬,叫你發(fā)賤叫你狂!
(2010/08/25)
附錄——
(1)后續(xù)有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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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物隱私權與媒體采訪權界限何在?
公共利益是把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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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 瑩 通訊員趙秋霞)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和媒體采訪權之間的沖突與平衡,每每在明星與記者發(fā)生矛盾時,都會被爭論一番。近期郭德綱徒弟打人事件又放大了這個沒有答案的問題:公眾人物隱私權與媒體采訪權的界限到底在哪里?今天上午,市律協文化娛樂與體育法律專業(yè)委員會舉辦研討會,律師們建議完善隱私權立法,并在立法中完善新聞自由權,規(guī)定免責范圍。
文化娛樂與體育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李京生律師表示,在媒體采訪權與一般公民隱私權之間,法律傾向于保護公民隱私權。但法律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采取有限度的保護,如果涉及社會公眾利益,滿足社會公眾合理興趣,采訪報道不應認定為侵權行為。
同時律師們認為,對公眾人物隱私權的限制,不是全部剝奪。明星在作為公眾人物的同時也是一個公民,也有非公眾生活,包括身體隱私、私人空間、私人信息都是公眾人物的個人隱私,這種個人隱私不應受到比別人更多的限制。
張繼志律師表示,要平衡公眾人物隱私權和媒體采訪權,找準兩者之間的界限,首先要考慮公共利益原則,界定報道事件是否屬于公共利益及報道后的影響,出發(fā)點是滿足多數人的興趣,報道結果是使社會受益。其次,對公眾人物私生活的知情權應以其同意為前提,與公眾興趣無關的個人私事受到保護。第三,媒體采訪報道要保持真實全面準確原則,媒體的報道要呈現記者探知到的真實情況,不能斷章取義,不能偏心對待,給事件雙方說話的權利。
歐陽繼華律師建議完善隱私權立法,設立獨立的保護條款;提高公民隱私權的權利意識;建議在立法中完善新聞自由權,確立新聞媒體的免責權,規(guī)定免責范圍。比如公開揭示高官的財產狀況、家庭收入、健康狀況、違法行為等免責。明星享受廣泛知名度,如果其道德敗壞、行為不端也應該受到公布,警示社會。
本報評論部主任蘇文洋說,公眾知情權及媒體采訪權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一般的說,媒體采訪權代表公眾行使知情權。考察一個地方的公眾知情權,就要看媒體的采訪權及見報權。公眾人物賴以生活的基礎,取決于公眾對他的廣泛了解和認知,公眾人物不同于普通公民的也就是讓出自己一部分隱私權,即個人隱私權的犧牲。媒體的采訪要向公眾報告,公眾人物對媒體的態(tài)度就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態(tài)度。當然,媒體在報道時,必須考慮對公眾人物隱私的必要保護。
(《北京晚報》010/08/22 本報記者孫瑩 通訊員趙秋霞;《公眾人物隱私權與媒體采訪權界限何在?公共利益是把尺子》)
(2)在下目前暫時還需要深入進行的思考題:
(一)公民有沒有拒絕或不接受媒體采訪的權利或權力?
(二)公民遇到有人強行進入自己住宅的時候應該如何進行正當防衛(wèi)?
(三)公眾人物應該由什么部門經什么程序認定?
(四)公共利益應該由什么部門經什么程序認定?
(五)如果,以下的觀點能夠成立:“界定報道事件是否屬于公共利益及報道后的影響,出發(fā)點是滿足多數人的興趣,報道結果是使社會受益。”那么,“滿足多數人的興趣”與“使社會受益”是否能完全等同?二者之間是否也會存在差異甚至對立?
敬請方家,不吝指教。
(3)參考消息(溫馨提示:寧可信其無,不可信其有)——
[其一]
網易火星網友 ip:unknown 2010-08-22 10:07:57.0 發(fā)表
相聲,英文翻譯crosstalk或comiccross-talk,TALKSHOW脫相聲口秀,或CHINESECOMICDIALOUGE ,曲藝形式之一,用詼諧的說話,尖酸、譏諷的嘲弄,以達到惹人“大笑捧腹”而娛人的目的。它最早形式是由“俳優(yōu)”這種雜戲派生出來的。在這些笑料中,藝人們往往寄托了對統治者的嘲弄和鞭撻。
以上是我在百度百科上復制粘貼過來的。我首先申明下我不是郭德綱的FANS。我關注這個事件很多天了,我不相信全中國只有郭德綱一個人圈綠地,為啥只報道郭德綱,是其他人圈的綠地少不值得報道還是靠郭德綱的名氣來炒作自己,這個就不得而知了。一個社會聽不慣不同的聲音,受不了鞭撻,只喜歡順民,不知道她的身上是不是已經有了跋扈專行的味道。我們在逆境中團結,卻在順境中鬧翻,這是天經地義,還是歷史規(guī)律使?說的有點驢唇不對馬嘴啊,對不住啊,希望大家見諒。最后我想說你們記者能把你們放在這方面上的精力的十分之一拿到監(jiān)督中國的官員身上,我覺得效果會更好,別說你們不敢啊,呵呵。以上謹代表我個人觀點,謝謝。
[其二]
網易北京網友(123.119.*.*)的原貼:
本人聲明 本人不是骨灰級網友 打字都很慢 本人堅持不住了 想說實話 在事發(fā)的當天本人在院子里逗狗玩 從頭到尾很清楚的聽見打架的經過 郭德綱的事情傳的太不靠邊了本人不喜歡郭德綱但是也不討厭他畢竟是鄰居 但是他很少回來 事發(fā)當天一男一女在郭家門口看的很清楚 我聽得很清楚的幾句話就是那個所謂的男記者說的 我們能進去嗎 郭徒弟說不行主人不在有什么事等回來再說吧 那記者說這房子不錯 這房子不錯 養(yǎng)小蜜和養(yǎng)看門狗都一流 小蜜我到沒看見不知道里面有沒有 看門狗我看見兩只 別亂叫喚我們是記者 這樣他才被打了也許只有郭德納兩個徒弟比我還聽得更清楚吧 但是網上的視屏都沒有 試問你們?yōu)槭裁床话l(fā)點真實的東西 藝人就是娛樂大眾老百姓的 關鍵是有沒有人看 什么是俗 什么是雅是不是媒體想整死誰就整死誰啊 太氣憤不想說 公道自在人心 還有落井下石的人們 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有意思嗎 如果在這樣下去 我也會參加挺郭德隊伍里 聲明一下 本人說的句句屬實電視臺的那個女記者應該知道比我更多的細節(jié) 為什么她人都沒見呢 諸君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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