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的影響,“我是鄧小閑”網友分析的很好,在此全文轉錄,我分析保險資金入市的影響。
2010年3月8日15時30分,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金色大廳舉行記者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在回答記者提問中說到,
【針對眼下這樣一個土地和房價上漲的狀況,現在中央政府采取了幾項措施,我方才已經和記者們說了。第一,地方政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是地方的一個很重要的任務,你必須完成。第二,中央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加大中央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的支持力度,擴大一些限價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范圍。我們覺得,中國目前的體制機制是要逐步地研究解決。在這些體制、機制沒有解決之前,中央政府還是有能力、有辦法來逐步解決這個問題的。】
第一,地方政府每年都建設大量的保障性住房,這是事實。但這里有個極其嚴重的概念誤導,就是中央的‘保障性住房’和地方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根本就不是一個概念!
中央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是指地方政府拿出一定的資金,一定的土地,在政策扶持的基礎上‘雇傭’建設單位以最小的成本來完成城市居民逐步改善居住條件的需求。
地方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的全稱是,保障性安居住房。是指其城市全年動遷后回遷上樓的所有住戶。
也就是說,某市在某年全年動遷新上樓的所有居民都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受益者,即為全年解決了多少萬戶居民的保障性安置。而這種說法得到了所有到某市檢查工作的上級主管單位或部門的領導認可!而這種說法都在各市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大面積地出現。
那么除此之外某市是否建設了中央意義上的保障性住房了么?本人了解,1平方米都沒有!
所以說,北京市也好,還是其它城市也好,計劃中的提法有50%還是多少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千萬不要讓那些無房的朋友們欣喜若狂夜不能寐了,那和你真的無關,那是解決動遷回遷上樓居民的。
為什么這樣說?因為我和姜部長是同行,只是我能把我真實見到的告訴給大家而已。
第二,關于姜部長的‘措施’,‘力度’,‘范圍’。我個人以為可以這樣去理解,當周揚要參加比賽,我以領導的身份找到周并談話,你要堅定信念,為國增光,比賽的成績不代表什么,要體現頑強拼搏的時代精神,賽出成績,賽出友誼,不要有什么精神壓力,我們相信你!
這些對于地方政府而言毫無參考意義或者說根本沒有執行的可能。
而中央09年在全國人大通過的拿出3000億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決議實施方案,至今在地方政府及新聞媒體的報道中還沒有看到落到哪里去了?只是聽說全年沒有完成計劃的15%。
第三,姜部長認為在沒有解決體制和機制問題之前,中央政府有能力解決‘住房’這個問題。我個人感覺這是‘點石成金’,是‘隔山打牛’,是‘春夢化雨’的非人類所為!
至此,我感到有這樣的同行老大,頃刻間也要飄飄然成半仙之尊鳥!
以上是“我是鄧小閑”網友的分析,重慶廉租房的房租是占到有資格申請廉租房家庭月收入的16%,其實這個比例和國際上房租和按揭支出占家庭月收入20%左右的比例并不低。而且我國目前的租房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大多數住宅的房東并沒有大量的住房用于出租。政府修建廉租房,其實是在集中出租房的供給。
地方政府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熱情是不高的,原因很直接沒有收入么。所以,此次房地產調控之初就說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資主體,其實就是引入資本來建設保障性住房。資本是逐利的,沒有好處的事情是不干的。要么我建了保障性住房,產權要歸我,要么我要收多少年的租金。或者二者皆有,只不過房租政府定或者開聽證會。租房的老百姓是沒有什么權利來決定房租的。
“投資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可以讓保險公司擺脫對資本市場的過度依賴,減少股市波動對收益的影響。”馬明哲說,“保險資金的運作要確保資產負債的平衡和可持續性,而保障性住房的確比較適合保險資金做滾動的開發。”
“已經等了5年,目前我們已經為不動產投資準備了很好的項目和團隊。”馬明哲稱,“平安信托和投資部門一直在為第三方做這方面的投資。”根據保監會剛頒布的投資辦法,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著于土地上的定著物。投資于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得高于保險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10%,保險公司不得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上面兩段是2010年8月25日馬明哲接收采訪的記錄,我們可以看出,一個資本推動而出的政策會有利于望房興嘆的窮人么?更可怕的是這次資本切入保障性住房只是全面進入不動產的開始,很快房屋的買主就不再是大家千夫所指的投資客、投機客而是實力難測的金融資本了。更可怕的是現在千夫所指的開發商被金融資本收編,房地產的供給方進一步集中。來看一下本次規定的詳情。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規定,險資投資不動產,須遵循“三不原則”,即不得投資或銷售商業住宅,不能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含一級土地開發)、不得投資設立房地產開發公司或投資未上市房地產企業股權(項目公司除外)或以投資股票方式控股房地產企業。已投資設立或者已控股房地產企業的,應當限期撤銷或者轉讓退出。險資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10%。
此外,險資投資不動產須遵守專地專用原則,不得變相炒地賣地,不得利用投資養老和自用性不動產(項目公司)的名義,以商業房地產的方式,開發和銷售住宅。投資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不動產,其配套建筑的投資額不超過該項目投資總額的30%。
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不得提供無擔保債權融資;不得以所投資的不動產提供抵押擔保;不得運用借貸、發債、回購、拆借等方式籌措的資金投資不動產。保險公司所投資的不動產,應當產權清晰,無權屬爭議,相應權證齊全合法有效;地處直轄市、省會城市或者計劃單列市等具有明顯區位優勢的城市;管理權屬相對集中,能夠滿足保險資產配置和風險控制要求。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除政府土地儲備項目外,可以采用債權轉股權、債權轉物權或者股權轉物權等方式。以債權、股權、物權方式投資的不動產,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5年,且自投資協議簽署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保險公司內部轉讓自用性不動產,或者委托投資機構以所持有的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發起設立或者發行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除外。
《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規定,保險資金可以直接投資企業股權或者間接投資企業股權,直接投資股權是指保險公司以出資人名義投資并持有企業股權的行為,間接投資股權是指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的行為。
在投資比例上,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等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直接投資股權的賬面余額,不超過本公司凈資產,除重大股權投資外,投資同一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30%;投資同一投資基金的賬面余額,不超過該基金發行規模的20%。
《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允許保險公司直接投資企業股權,但對投資團隊、償付能力、財務指標、凈資產規模等提出了較高的資質要求,且直接投資股權僅限于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類金融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企業的股權。
《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要求,可以進行股權投資的保險公司須具備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于10億元等資質。
《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對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制定了退出機制,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股權的上市、回購、協議轉讓及投資基金的買賣或者清算等。同時規定,保險資金投資企業股權,可以采取債權轉股權的方式進入,也可以采取股權轉債權的方式退出。
其實保險資金也只是開始,大家都在幸災樂禍的認為房價跌了、地產商破產,銀行成房東,銀行也要破產。其實,在我看來銀行巴不得這些付按揭的房奴趕快斷供,銀行可以一下把大量的房源作為抵押品收回,搖身一變就可以推出一家租房為業務的公司,甚至也可以作為廉租房推出,還能享受國家補貼,你說銀行的利潤會減少么?
現在我再來幫大家回顧一下本次調控政策,喊話不算之說有實質影響的。一、清理閑置土地;二、預售款監管;三、收緊房貸政策。現在又來了金融資本進入不動產的開始。
前三項政策都在壓縮供給,增大購買和持有的成本,大家期待的房產稅同樣是增大持有成本。只有允許金融資本進入不動產有可能增大供給。本次規定可能只是讓保險資金給地方政府建設的保障性住房買單的形式進入房地產,以后難免不進入收費公路、鐵路、機場港口、學校、醫院等等,自來水管道、電網、煤氣管可都是不動產呀。
我一直都認為包括薄熙來在內的現在的政府官員,不會給廣大工農謀福利。不認同的朋友可以上網查查重慶的房價和房租,以及以往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數量。因此,此次房地產調控只不過是要利用民意來達到某些目的,原來我還只是以為國家要為房地產保駕護航,以調控為手段延緩房地產見頂的時間。現在看來,本次調控要和新36條結合起來看,我們還在為房地產關注人家就在眼皮子低下金蟬脫殼,躲過對新36條的輿論壓力暗度陳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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