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入人大的貪官代表太囂張,竟然主張給貪官免死牌。
--是誰把貪官代表選成人大代表的,人大里有真正的人民代表嗎?
混入人大的貪官代表牟新生委員卻提出:“我個人認為有必要研究取消現在刑法中關于國家公職人員犯貪污賄賂罪的死刑罪名。”他說:“從國際上看,大多數的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經濟犯罪和貪污賄賂罪犯一般都沒有死刑,因為職務罪犯特別是貪污賄賂罪犯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情況比較復雜,涉及的面也比較寬,在現實中偵查、調查這種犯罪難度相當大。”
往小里說,給貪官免死牌,就是強力縱容貪腐,往大里說,給貪官免死牌,就是想顛覆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人民來說,給貪官免死牌,就是對人民利益最大的威脅和犯罪。
貪官本來就享受著奢侈豪華的糜爛生活,隨便一個縣城里的科級干部,就能貪污6、7個億,就能在北京和海南擁有35套住房(山西某縣煤炭局局長)。他們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巧取豪奪已經到了有恃無恐的地步,現在再取消懸在他們頭上的利劍,給他們發免死牌。那他們就會更加肆無忌憚的對國家和人民實施更加變本加厲的犯罪了。另一方面也等于鼓勵了成千上萬的貪官前赴后繼。
日前,公安部原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原局長鄭少東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同海受賄近兩億元,一審也被判處死緩。越來越多的貪污賄賂犯罪官員因被處以死緩而暫留一命,以致有人質疑死緩判決成了貪官的“免死牌”。現在可好,干脆連死緩也不要了,直接給貪官發免死牌,真不知道是誰把這個貪官代表選成人大代表的。
為什么牟新生敢于冠冕堂皇的提出給貪官免死牌?人大里真正的人民代表有幾個?為什么對貪官有利的法律都能順利通過,對人民有利的法律卻遲遲得不到回應?
就貪官代表牟新生提出的給貪官免死牌的議案,網友們義憤填膺,紛紛發表自己的慷慨激昂和悲憤之詞。
1.“老百姓永遠是搞不過貪官集團的”,“反正,每一次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不是以維護老百姓利益為出發點的。”
2.“死刑都取消了,那這些貪官就更肆無忌憚了!”
3.“死緩”我認為該刪除了,應換成“斬立決”,一個“死緩”不知又會多培養出多少的貪官,這些都是玩弄百姓的把戲,當今中國的貪官都可以產業化了,痛哉!!!!
4.你不要笨到人家把你賣了你還幫人數錢好不。從上到下都在貪。你能期望他們管?就算死刑也不怕。大不了我給他們送錢判死緩。在貴族監獄里面好吃好喝泡小姐,安穩過上3年5年。再出來。給他安排一個小官職。繼續作威又作福。
5.在過去對貪官有滅九族,現在死刑對貪官就是死緩,死緩就是幾年就可以出來,現在要是死刑這個擺設都沒有,真不知道這樣的社會能走多遠.
6.為什么要有刑法、死刑,就是不能殺一警百,讓其他人不敢去犯呢? 如果考慮到人性化去廢除很多死刑的話,那是對法律的踐踏,對社會及其他官員的及其不負責任! 再者,在這方面不能和西方法律學,中國人的劣根性(沒有扁低的意思)、中國的歷史傳統以及現在的社會現狀決定我們不能象西方那樣,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中國必然天下大亂!
7.取消貪官死罪,就是縱容犯罪!
8.一看你的言論就是個沒進入社會的娃娃,現在的貪官不判死刑基本就不算有什么懲罰。這個世道,被判死緩,監禁2年3年,然后表現良好改為有期徒刑,再呆個2年,再來個表現良好,保外就醫!死緩的貪官基本只在監獄呆4到5年最多!呆久的是沒給錢的。你覺得他們會傻到把錢都放在國內或者都被沒收?貪錢少的自然不會死刑死緩,貪多的不知道分散轉移?何況能移民的都移民了,自己不能走自己的家人不走?別跟我說有什么規定如何如何,都是擺設,都能變通。現在對貪官唯一能讓百姓欣慰的就死刑了。同意的頂我!
9.還有黑律師可以把判死緩的撈出來。官官相護表現的何其張狂!
10.要取消死刑的這人估計也是貪官,為自己解脫呢,中國如果取消死刑,那貪官只會越來越多,中國不應該取消死刑,還要加重死刑,不要設什么死緩,判完了立即執行,如果死緩,這人估計就死不了了,希望媒體記者朋友們,調查一下,判了死刑的,現在有多少人沒事了,估計是一個爆炸性的新聞,支持的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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