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退”是個貶義詞?
有人說,改革開放,不能停滯,更不能倒退。好像“倒退”是個貶義詞似的。我看不一定。
首先,“改革不能倒退”在理論上能不能站得??? 1992年鄧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中指出:“改革開放膽子要大一些,敢于試驗,不能像小腳女人一樣??礈柿说模痛竽懙卦?,大膽地闖。……辦什么事情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萬無一失,誰敢說這樣的話?一開始就自以為是,認為百分之百正確,沒那么回事,我就從來沒有那么認為。每年領導層都要總結經驗,對的就堅持,不對的趕快改,新問題出來抓緊解決。”我對這一論述的理解是,改革是一種探索,沒有百分之百的正確,因此,只有實踐檢驗是對的才能堅持,不對的必須“趕快改”,改就包括倒退的。我們的思想路線是實事求是,有時,只有倒退一下,甚至“進一步、退兩步”才符合是實事求是。知錯不改,不停滯,不撞南墻心不死、不見棺材不落淚,肯定不是實事求是。而衡量改革正確與否的標準,只能看改革是否給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農群眾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其次,“改革不能倒退”在實踐上能不能經得起檢驗?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前30年的歷程中,多次出現倒退的問題。例如上個世紀50年代未、60年代初,毛澤東在糾正人民公社化運動中出現的一些錯誤時,采取的措施,不少就是“倒退”,有的甚至強調退足、退夠。還有某些政治運動后期的甄別,也包含有倒退的意思。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后30多年的歷程中,也不只一次地出現倒退的現象。例如,改革初期,農村推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時,把毛澤東提倡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否定了,結果農民看病難、因病返貧的問題日益突出,我們不得不又搞起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里面一點倒退的味道也沒有?再如,上個世紀80年代,中央針對權力過分集中在中央的現象,推行了包括財權在內的減政放權改革。過了幾年,又感到中央沒有必要的財力辦不成大事,便進行收權,通過國稅地稅分稅,中央把大塊稅務收入收回去了。這是不是一種倒退?又如,上個世紀90年代,縣級人民武裝部改革,由軍隊管(形式上表現為穿軍裝)改為地方管(穿便裝)。過了幾年,又改回去歸軍隊管,實質就是倒退到原來的管理體制。還如,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有不少高等學校,按照鄧小平的指示,對領導體制實行了改革,推行了校長負責制。1989年政治風波后,又改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這難道不是倒退?
看來“倒退”不一定是貶義詞,實踐檢驗只要是不符合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改革,都應該倒退回去?!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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