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射向黃光裕的起訴“箭”
報載國美電器發布公告稱,于8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對國美公司股東及前任執行董事黃光裕進行正式法律起訴,并追償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戳诉@則新聞,不免對黃光裕的遭遇有了幾分同情之心,那些鼓噪和起訴黃光裕的人未免有點落井下石的味道。雖然資本不相信眼淚,雖然市場只是金錢的對決,但也許在大眾的眼里,國美就是黃光裕一手創辦的連鎖家電企業,國美就是黃光裕的兒子,在外資超市一統天下的中國,即使在香港上了市的國美也算給了消費者一個不一樣的選擇,國美電器即使今天照樣還是門庭若市,顧客盈門,這不能全算是黃光裕的功勞,但不能說沒有黃光裕的影響?! ?/p>
黃光裕案一審被判14年,夫婦先后被判罰款也好像近10億元,這樣的罰款也許只有黃光裕能拿得出吧,對普通老百姓來說那只是一個不知道多大的數字而已,14年好像太長,只能看二審的結果了。黃光裕目前的官司,實際是黃光裕個人的某些行為的結果,但不可否認的是在這樣經濟環境中,一個人要想把企業做大做強,因為管企業的爺爺奶奶太多,尋租的太多,一個人即使想走正道也許在半途中就累倒了,有時不免向權利低頭、任權利的奴役了,從這個意義上黃光裕也有一點受害者的角色成分。如果有完善的制度,那個傻瓜愿意拿財物去暗地里打點各路小鬼開恩呢。這是黃光裕所處環境的悲劇,黃光裕的很多作為都是為了國美的“發展壯大”,所以在黃光裕身陷囹圄之際,國美想跟黃光裕做切割,雖是情理之中,但也不免感覺有些異樣。
在普通人的眼里,國美是黃光裕創辦的企業,但實際上國美是個香港上市的外資企業,據說國美的商標還是屬于黃光裕所有,并且還有些門店并沒有上市。而上市的國美的大股東就有黃光裕的shinning crown公司。黃光裕直接間接持有國美34%的股權,如果再被稀釋就可能要淪為普通的小股東,被邊緣化了,所以黃光裕即使從經濟上來講去捍衛自己的大股東權益就是責無旁貸了,更別說有那個人高尚得愿意把自己創立的商業帝國拱手讓給別人呢。所以一般人應該理解黃光裕,甚至于支持黃光裕,看看網絡的評語也許就代表了一點人心。在這里恰給那些整日叫囂社會仇富的偽經濟學家們一記響亮的耳光,因為老百姓并不仇真本事的致富,黃光裕創辦巨無霸國美,很多人佩服他的能力,他一個窮小子,從街邊小店打拼出一個連鎖的商業帝國,是值得人佩服的,所以黃光裕出事,未免讓人感到深深的惋惜,希望他早日出來重振威風的人也應該大有人在?! ?/p>
在黃光裕的獨資公司作為大股東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包括撤銷陳曉董事局主席職務這樣的情況下,國美在香港也發生了起訴黃光裕的事件。從法律層面來說這是場經濟爭奪戰,黃光裕方以第一大股東身份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似無可厚非,而國美對2008年1月、2月的事情進行起訴,不知道香港的法律怎么樣規定,這在內地來說好像是過了訴訟時效的事情,因為我們的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兩年,所以國美的法律概念和居心確實要值得注意了?! ?/p>
國美起訴黃光裕是一把射向尚在獄中的黃光?!凹?,但愿這把利箭不要傷了黃光裕也不要傷了國美。一般人最反感落井下石、反感乘人之危爭奪他人財產,黃光裕即使被削弱得最終失去大股東的地位,這雖在法律上很合法,但那些操盤手們未免會失去一些人心理上的支持,因為“不明白的人”不管怎么說把創始人趕走,他們都覺得不可思議?! ?/p>
題外話,不知道國美當初為何不在上海或者深圳上市,非要跑到在經濟上還和外資一樣對待的香港去上市,前有創維今有國美,大陸的企業在境外上市一定要量力而行?! ?/p>
希望處在漩渦中的黃光裕和國美休戚與共,希望魚也好網也好,不要如網上說陳曉說的那樣:魚會死網不會破。(轉載xinhua博客 20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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