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們協商的時候,我覺得我們可以講情。協商陷入僵局的時候,我覺得我們可以講理。后來事情鬧到了法院,我覺得我們至少還有法律。從法院出來的時候,我們徹底絕望!我們搞不懂,我們腦袋別在褲腰帶里打下的一片天怎么就成了今天這個樣子?我們更不明白,數十億的國有資產為什么會說消失就悄然消失?
——談起與藍濤公司的糾紛,瑞達公司的老同志顯得痛心疾首
有這樣一個企業:她共和國的搖籃里成長,身沐國家領導人的關心愛護,經歷五六十年風風雨雨,沖破重重阻礙終邁向市場經濟。她軍功赫赫,為共和國的軍隊現代化建設作出了光輝貢獻。
同樣是這個企業,無數革命先驅以生命鑄就它的根基,數以千計萬計知識分子的用辛勤努力為她注入生機和活力。她的發展存亡身系國家安危,關切全體軍工人的情感,牽動著國有資產存流的絲絲神經。
然而就在今天,改革開放三十年后的一天,她站在了原告席上,把命運交給法律裁決。
中國瑞達系統裝備公司,一家中型央企,歸口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管理。
公司現有職工1775人,在崗職工417人,離退休人員1132人,其中離休人員173人,其它人員209人。特殊的使命造就了特殊的企業,歷史負擔沉重,人員結構比例失衡,嚴重制約了中國瑞達的發展。
為盤活資產,中國瑞達將位于朝陽區萬紅路5號院的土地出租給藍濤物業,可誰知道,長達10年的官司從此拉開大幕。
事實其實很簡單
根據原電子部批復,中國瑞達自1993年即對萬紅路5號院房產享有30年的產權。1995年5月18日,中國瑞達與藍濤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將上述房產出租給藍濤公司,租期至2005年6月30日。合同同時約定,藍濤公司在承租期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在租期屆滿后歸中國瑞達所有。
2003年12月1日,中國瑞達與藍濤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變更協議書》,擬共同開發萬紅路五號院地產。2004年2月28日,中國瑞達、藍濤公司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協議》,約定成立合資公司,由合資公司對萬紅路5號及電子城4號、5號地進行開發。協議同時約定,合作開發不成,雙方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直至終了。由于該協議僅初步履行了合資公司成立的內部報批手續,加之當時北京市政策的也不允許“國有土地協議轉讓”,所以合資公司一直處于籌備階段,并未設立,土地開發也沒有實際履行。2007年11月5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項目合作開發協議》自始無效。
2006年3月17日,因租賃期滿已超過半年藍濤公司拒不返還房產,中國瑞達起訴到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二中院)要求藍濤公司返還房屋、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2009年6月12日,一審判決以《<房屋租賃合同>變更協議書》中約定中國瑞達收回出租房產用于與藍濤公司合作開發為由,認定租賃關系已經被合作開發關系取代,進而認定中國瑞達不是產權人,無權要求返還房產,且無權收取2004年4月28日(中國瑞達與藍濤公司簽訂《項目還合作協議書》)以后房租和房屋使用費。
中國瑞達不服,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簡稱北京高院)。
判決令人很意外
市場經濟中不區分國有企業與私營企業地位高下,但法治社會必然要評判公平得失。一個再簡單不過的事實,一個再清楚不過的糾紛,緣何歷經五年之久仍不得審決?
就連蹣跚走路的黃口小兒都懂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作為承租方的藍濤公司怎么就能占著別人的土地房屋不付租金,反倒坐地收租還要反咬一口呢?
樹下歇蔭的大爺大媽都會這樣教育自己的小孫子: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蘇軾也曾講過:茍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為什么到了今天道理要反過來講,別人的果子最甜,強搶強占最光榮?
國有企業的一切資產都是國有資產,國有資產要歸國家所有,歸全民所有。不屬于任何一個集體,也不屬于任何一個個人,任何組織和團體都不能也不應當將其或主動或被動的劃轉、判撥或者任其流失。
簡單的案子要歷經不簡單審判,從糾紛產生,到協商,到訴訟,到判決,再到上訴,到撤銷重審,這一系列的繁瑣紛復的程序都在傳達著各方同樣的疑問:究竟誰在對案件審理施加影響?
案件到了現在,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它向我們傳達著這樣一種聲音:這是一場博弈!是利益與法律的博弈,是竊取國有資產與保護國有資產的博弈,更是公平正義與一小撮人私利的博弈!
各方反響很強烈
案件經法院宣判后,在中國瑞達引起了軒然大波。
無數情緒激動的老紅軍、老干部和所有在崗職工自發的站在一起,表達對判決的不滿。一些老紅軍、老干部還聯名請愿,上書黨和國家有關機關請求對案件做進一步的核查。中國瑞達某一出資企業與被告在同一大院辦公,職工進出飽受對方嬉笑嘲弄,眼睜睜地看著企業土地被人搶占,而對方員工大搖大擺走過卻無計可施,憤恨之情溢于言表。由于案件所涉標的額大,中國瑞達上上下下都高度重視。案件審理前后,公司投入了極大財力、物力、人力和精力,各項日常經營工作都受到了極大影響。
一些八九十歲的老人,這些當年翻過雪山爬過草地的老紅軍,面對敵人連眼都不眨硬漢,卻在這份判決面前老淚縱橫。一位當年的老紅軍泣不成聲:“與他們協商的時候,我覺得我們可以講情。協商陷入僵局的時候,我覺得我們可以講理。后來事情鬧到了法院,我覺得我們至少還有法律。從法院出來的時候,我們徹底絕望!我們搞不懂,我們腦袋別在褲腰帶里打下的一片天怎么就成了今天這個樣子?我們更不明白,數十億的國土有資產為什么會說消失就悄然消失?”
公司的現狀讓領導憂心忡忡。作為企業,生產經營還是主業,不生產何來發展?效益又從何提起?特別是中央把穩定作為頭號政治任務來抓,而公司現在的狀態的確讓人擔憂。
案件,已經不僅僅是簡單的訴訟糾紛。
案件判決成了影響企業發展存亡的決定性文件。中國瑞達企業負擔很重,相當于每1名在崗職工就要養活4名員工。這個數字是壓在公司頭上的一把利刃。而如果法院正常判決可以收回土地,將會為公司減負發展迎來大的契機。
公司職工年齡普遍較大,很多老同志幾十年如一日,在崗位上工作了一輩子,命運早已經把他們和企業牢牢地綁在了一起。他們視企如家,對企業有著很深的感情。沒有任何一個人會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家被人搶占而平心靜氣。職工們從感情上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同時,涉案土地不受控,企業效益銳減,職工工資一連數年沒有增長,收入極低。一些職工因為子女上學、贍養老人或者生病住院,經濟上入不敷出,生活舉步維艱。
對于了解案件的群眾,判決已經影響他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任何人都不能相信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的案件會敗訴,也不能相信在依法治國入憲數年之后,在我泱泱社會主義國家仍有此等褻瀆法律之事發生。法律不會死,但也不應當沉睡。全中國十三萬萬人都在仔細的搜尋,它們期待從任何一個細小的案件中得到蛛絲馬跡,它們在極力的說服自己相信:無論什么樣的案件,法院都會給予公正的裁決。無論什么樣的人和組織,都可以平等的適用法律。
藍濤公司很囂張
為什么會這樣:是誰在干擾司法?又是誰在影響判決?
知情者透露,甫一得知中國瑞達遞交訴狀,藍濤物業就開始了緊鑼密鼓的活動。今天喝喝酒,明天洗洗澡,后天聊聊天,與有關人員的關系密切得令人咂舌。而藍濤公司聘請的律師不僅在業務上是個高手,還是公關的干將,幾個來回下來,就基本掃清了全部的法律外圍工作,剩下的就是等待出權判決。也不難理解,一個可以搶占別人五十畝土地,拖欠10年租金的“人”,還會在乎花幾個小錢溝通感情嗎?
除以見不得人的方式干預司法外,藍濤公司還恐嚇、威脅中國瑞達的職工。在與藍濤公司的協商過程中,藍濤公司的人員把電話達到中國瑞達老干部、老紅軍的家中,揚言要“敲碎你們這些老骨頭”!他們手指中國瑞達領導的鼻子,“再告就要你們好看”!2006年,時任中國瑞達領導和職工代表到藍濤公司擬協商解決糾紛,藍濤公司竟雇兇棍棒相加,致使中國瑞達數十人重傷。事后,藍濤公司還買通不良媒體歪曲報道,丑化中國瑞達形象,手段之惡劣,行為之粗鄙,態度之張狂,無所不用其極,流氓行徑昭然若揭,天地共憤,人神齊唾!
中國瑞達敗訴是邪惡的狂歡,也是法律的恥辱。這樣一份判決讓公平失色,更使正義蒙羞!從神圣的法槌敲下的那一刻起,自由就開始蜷縮在墻角哭泣。藍濤張狂,他敲碎的是公民心中對法律的敬畏與景仰,委身于棍棒之下的是正義的無助與迷茫,歪曲和丑化的是司法獨立的黃鐘大呂。藍濤公司讓法治社會“好看”了一次。
不能得到公正的判決,是國家之哀,是企業之痛,也是法律之殤!無數為締造現代化軍工事業而奉獻殞命的前賢先輩誓將飲恨終生,萬計追尋法律之光的清澈眼神將自此暗啞無光。
我們仍然很期待
案件從提起訴訟至今,已歷時五年。五年中,中國瑞達從來沒有放棄對自己權利的主張。2010年4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發回重審。
發回重審是中國瑞達獲得的第一次階段性勝利。是法律對正義和公平的維護,更是對所有為維護自身合法權利者的告慰和激勵。
前路漫漫,維權之路道阻且長,但沒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阻擋人類對于正義的追求。重重陰霾之下,對法律的信仰將使人更加堅持、篤定。所有人都有理由相信:法律之光定會透過層層迷霧輝耀大地,而秩序與正義的將在世間永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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