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法袍上訪與警察慘遭強拆和毆打
鐘 聲
真是無獨有偶,湖北剛發生孝感中級法院助理審判員馮繽穿法袍上訪無果且慘遭免職之事,北京又發生了“還穿著警服”的陳院剛,“兩只手被人反扣在背后,頭朝下,‘就跟警察押解犯人一樣’”的強拆事件。作為極力宣稱“依法治國”條件下的受害個體,無論是法官馮繽還是警察陳院剛的遭遇都應予同情。但就腐敗早成重災區的公檢法系統而言,卻又很難不令人解恨和拍手稱快。
作為法官的馮繽,若非因妻子工作變故,顯然不會甘冒被打擊報復的危險而替其他普通群眾穿法袍上訪;警察陳院剛若非強拆到自己頭上,而是強拆當地普通群眾的住房,或許還可能受命去為強拆者幫襯。無數慘遭下崗失業甚至衣食無著、饑寒交迫的職工群眾,有幾個得到過當地法官的救助和主動為之維權?有多少個被房地產商指使手下強拆人民群眾的住房現場,得到過號稱“人民保護神”的警察的堅決保護和嚴厲制止?如果說一個都沒有或生怕避之不及,那么連知法懂法和執法者都難被其法所保護,甚至深受其害,一個普通的人民群眾不更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樣的法律到底是利國利民的善法、好法還是禍國殃民的惡法、毒法?
曾幾何時,毛主席領導全國人民大力批判資產階級法權,直陳資產階級法權之弊,被有些人很不理解,特別是深受走資派和所豢養的資改派所恨,大肆誣稱為“要人治不要法制”、獨裁或暴政。然而時至今日,不要說廣大人民群眾慘遭資產階級法權之害,連知法懂法和執法者都自身難保或慘遭荼毒,不徹底暴露了旨在為官僚特權階層和先富們服務的資產階級法權的罪惡本質和猙獰面目?!
在白紙黑字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面前,法官馮繽何以不能為妻子討回公道且慘遭免職?在臭名昭著和曾經遭致舉國聲討的《物權法》和有關禁止強拆的法令法規面前,警察陳院剛何以阻止不了強拆且被強拆者毒打?不覺得在此之中,法律的力量已經無足輕重或蒼白無力,而“資本利益+官僚權力=資產階級法權”的力量才是關鍵的關鍵?!
當局者迷,當事者清。恐怕只有到了深受資產階級法權之害的時候,以法官馮繽和警察陳院剛為代表公檢法人員,才能徹底認清所“依”之“法”,不僅坑國害民,而且到頭來連從業人員自身都難以幸免的事實。由此,還能再相信這樣的只為官僚特權階層和資本利益集團服務的惡法、毒法?還能再相信這樣的惡法、毒法能給包括普通公檢法人員在內的廣大人民以公道、公平和正義?不徹底砸爛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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