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苦勞網”微信公眾號
臺灣》王炳忠事件 為何是白色恐怖復辟?
作者:趙慶云
昨日(12/19)清晨,新黨青年委員會主席王炳忠遭調查局干員持搜索票強行進入住處搜索,隨后被帶走偵訊。同一時間,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宣傳部副主任林明正及新聞秘書陳斯俊住處也被搜索,并同樣被帶往調查局偵訊,訊問直到深夜后,四人皆被請回。檢警抓捕王炳忠的理由是:他疑似涉入陸生周泓旭共諜案,違反《國家安全法》。
然而,王炳忠律師陳麗玲質疑王是以“證人身分”被傳喚,檢警搜索、拘提的程序卻充滿瑕疵,王炳忠被押上車時高聲抗議檢警的作法是“白色恐怖復辟”,更直接切中問題本質。要了解臺灣為何再次上演戒嚴時期“抓匪諜”的場景,民進黨推動的“轉型正義”為何越轉越倒煺,我們必須先對《國安法》訂立前的戒嚴歷史有基本的認識。
藝術家陳界仁2010年作品《軍法局》,以臺灣的冷戰/反共/戒嚴時期(1949-1987)中,國民黨政權審判、關押政治犯的法庭與監獄為背景。(資料照片)
臺灣戒嚴體制的本質
1949年5月19日,國民黨政府頒布《臺灣省戒嚴令》,賦予軍事最高司令官掌管行政及司法事務的權力,嚴格管制人民出入境,限制人民的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自由,此外,政府也用《懲治叛亂條例》等相關法令條文對成千上萬的共產黨人、黨外人士及無辜株連者遂行逮捕、軍法審判、關押或處決,此即“白色恐怖”。
國府在臺灣實施戒嚴的背景,源自于1940年代末的“國共內戰”和“國際冷戰”,失去民心而從大陸節節敗煺到臺灣的國民黨為保政權,在臺建立軍事獨裁的反共戒嚴體制;而美國在韓戰爆發后,為避免共黨勢力進一步發展到臺灣,也公然將軍艦開入臺灣海峽,介入中國內戰,并對國府施以大量軍事和經濟援助,將臺灣扶植為美國在東亞的反共前哨。一言以蔽之,臺灣戒嚴體制的本質,就是一種“反共親美”、“維持國家和民族分裂”的安全體系。
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宣布解除戒嚴令,持續38年之久的戒嚴體制終告結束。然而,國民黨同年施行的《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1992年更名為《國家安全法》),不但延續許多戒嚴時期的管制措施,第二條也明定“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明顯維持“反共”的基本架構,直到2011年才正式刪除此條文。
而民進黨在2000-2008年及2016年至今的兩度執政,則徹底暴露出其對過去國民黨的“反共”意識形態的全盤繼承,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反中”和“臺獨”立場。從陳水扁任內推動鉅額的對美軍購案和“入聯公投”,到蔡英文否認九二共識,研擬“保防法”和“反滲透法”,加強臺美軍事交流,無不顯示民進黨比國民黨更賣力地捍衛、發展“反共親美”的安全體系。
倒行逆施的民進黨
眾所周知,王炳忠等新黨青年軍的立場是“反獨促統”,調查局此次出手搜索、拘提新黨青年軍為代表的統派,指控其違反《國安法》,不得不令人感到歷史的諷刺?;仡櫧鈬狼跋?,民進黨人曾走上街頭反對制訂《國安法》,而今日高舉兩岸統一旗幟的新黨主席郁慕明,當年卻是維護國民黨政權法統和戒嚴體制的“反共愛國聯盟”的成員。
時移世易,新黨在中國崛起的今日,一反過往的反共立場,在臺灣高調主張兩岸統一;而民進黨則深陷反共反中的窠臼,對內討好資本家、戕害勞工權益,對外則更加依附美日,與東亞區域和平為敵。
民進黨政府日前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聲稱要開放戒嚴時期的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征、平復司法不法及還塬歷史真相。然而,此次王炳忠事件中,調查局疑似“共諜”就抓人的行徑,無異于國民黨的白色恐怖,再次暴露出民進黨扭曲歷史、倒行逆施,根本從未走出反共戒嚴體制的陰影。
檢警用國安法逮人 政治受難人團體痛批白色恐怖
作者:王顥中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陳斯俊等四人昨日(12/19)清晨遭檢警以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名義,強行搜索住處后帶回偵訊。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今天發布聲明譴責“白色恐怖復辟”,痛批民進黨打著“轉型正義”的旗號,卻同時“揮舞著砍人頭的國安法”。
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是在臺灣解嚴當年(1987)10月成立,會員主要是過去在國民黨戒嚴體制下遭到政治迫害的政治犯及其家屬?;ブ鷷舜温暶髦赋?,在臺灣解嚴前夕,國民黨打算以《國家安全法》取代《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內容換湯不換藥,當時剛成立的民進黨曾發起“解除戒嚴,反對國安法”的抗爭,可惜當年并沒有成功阻擋《國安法》制定,該法也于解嚴后生效實施。而《國安法》作為戒嚴時代的遺毒,雖然經過兩次政黨輪替,四次條文修改,但不管如何改頭換面,仍然是懸在人民頭上的“血滴子”,然而曾經高喊“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的民進黨,如今卻成為喚醒《國安法》的始作俑者。
六張犁的政治受難者墓區。(資料照片/攝影:王顥中)
互助會會長蔡裕榮沉痛地表示,當他在電視上看到檢警用《國安法》逮捕人時,就想起一位客家籍的政治受難人曾這樣描述過50年代被捕時的情況:“早上天還沒亮,就有人來敲我的門,來了三個我沒見過的人,一進來就把我抓起來,拉上吉普車,一人開車,兩個人各抓一邊,把我眼睛蒙起來,車子雖然轉來轉去,其實是把我送到總統府后面的警備總部。我就在那邊被關起來。”
蔡裕榮說,還有另一位本省籍、被捕時還是臺大學生的老前輩也曾這樣憶及被審訊的情況:“大學剛開學沒多久,我上課沒幾次,有一天上課時,我就被捕了。我第一次被審訊的地方是在情報處。審問的人一直逼問我,參加以后是跟誰接觸。在審問過程中,我一直堅持自己沒有參加共產黨,參加的是‘國際問題研究會’,是研究性質的讀書會。”
互助會強調,立法院剛剛才通過所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民進黨也信誓旦旦要“清除威權象征”、“平復司法不法”,口號言猶在耳,但最大的威權象征、最容易制造司法不法的《國安法》,如今卻被當作“轉型正義”的護身符借尸還魂,呼吁政府停止以“反共國安”之名復辟白色恐怖。
新黨可曾為政治犯掉淚?
作者: 王顥中
檢警動用《國安法》搜查新黨青年軍,讓新黨跳出來痛斥白色恐怖,我們認同白色恐怖的說法,并且同聲譴責今日的國家暴力。然而,如今初嘗國家暴力滋味的新黨,在高喊“白色恐怖”之時,是否應當先回頭檢討清算自身過去背靠統治者,鞏固戒嚴體制,協助國民黨政權打壓異己的歷史?
首先,新黨主席郁慕明,從70年代在美國加州留學時便積極打壓左翼學生,參與國民黨在海外留學生系統組建的“反共愛國聯盟”,郁慕明當時便公開表明,看不慣那些轉向親共的左傾學生,并經常在校園內與左派學生激烈辯論、斗毆,被許多海外留學生視為國民黨職業學生的典型。這個“反共愛國聯盟”,也就是前總統馬英九在海外被指控是抓耙子時所參加的團體,聯盟中部分成員與國民黨駐美機構配合,羅織“海外黑名單”,后續造成上千位海外留學生無法回臺。
在回臺后,郁慕明也沒閑著,1979年7月臺灣島內右翼“反黨外雜志”的代表《疾風》雜志創刊,除郁慕明外,現任新黨副主席李勝峰也都參與其中。《疾風》曾撰文痛批黨外人士為“賣國賊”,要求政府逮捕“明正典刑”。
1979年9月8日《美麗島》雜志在臺北市中泰賓館舉行創刊酒會,《疾風》聚集群眾在會場外向黨外人士投擲石塊,甚至高喊“處死康寧祥”、“吊死黃信介”、“不消滅黨外人士不罷休”等口號。到了同年12月,當國民黨的鎮暴警察查封《美麗島》編輯部與服務處,全臺風聲鶴唳時,當時的郁慕明還親率“反共愛國聯盟”成員,包車砸毀《美麗島》雜志各地雜志社的招牌,甘作黨國鷹犬,不落人后。
在漫長的威權年代,新黨一路人,背靠國民黨威權統治的軍警力量,劍指臺灣島內一切異議言論。今日新黨遭檢警以《國安法》強行搜查逮捕,初嘗國家暴力,召開記者會潸然淚下,確實令人同情,任何反對國家暴力者,也應同聲譴責白色恐怖的重現。然而,在此同時,也請新黨諸君捫心自問,在威權統治的年代,你們可曾為了被打壓的政治犯流過淚?
這是1979年12月12日的《中央日報》報導,郁慕明參與的《疾風》雜誌呼籲嚴懲黨外「暴力分子」。(資料來源: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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