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本文試圖分析自改革開放以來,父輩的優勢地位影響子代獲得特定精英身份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這一模式是否在1978-1992年、1993-2002年、2003-2010年這三個歷史時期發生了變化。研究發現,雖然父輩的優勢地位對子代的精英地位獲得有著顯著正效應,但體制精英和市場精英的代際流動仍然遵循著兩條相互隔離的軌跡,只是在2003年之后體制精英的子女成為市場精英的幾率比1993-2002年有所上升。對可能造成這種代際再生產模式的原因分析表明,雖然精英地位獲得的影響因素多元化給社會流動提供了一定的開放性,但未來代際再生產的趨勢很可能會強化并且由體制精英占據主導。這種代際流動的格局及趨勢在更宏觀的層面上反映了中國自市場轉型以來政治經濟生態的變遷。
引言
在一個“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中,經濟精英和政治精英之間的地位似乎是“互通”的。這不僅表現在代內流動上兩者之間有著所謂的“旋轉門”機制,而且在代際流動上,許多批判性的研究者認為,經濟精英的子女可以利用父輩的優勢獲得政治精英的地位,反過來,政治精英的子女也有很多成為商場上的贏家。
這一模式能夠運轉的關鍵在于資本占據主導地位。經濟精英的子代在競選政治職位的過程中可以獲得來自家族以及家族編織的政治經濟網絡的支持;而政治精英的子女可以通過昂貴的精英教育為進入頂級公司買到“入場券”,或者他們的父母或家族本身其實就同時也是經濟精英——政治精英或經濟精英其實都是一個權力精英集團、“內部圈子”、上層階級的成員,是同一撥人,或者說得更文雅點,“國家貴族”。
盡管上層階級一直飽受道義上的批判,但客觀上,一方面“贏者通吃”保證了上層階級的再生產,另一方面,政治精英和經濟精英等構成的“確定的精英”相互之間的代際流動——加上來自外部多多少少的“流動性”——也給掌管這個國家政治和經濟命脈的集團內部帶來了一定的“開放性”。
那么,在強國家的社會中,權力精英內部是否存在代際流動上的“跨界再生產效應”?也就是說,政治精英和經濟精英在代際流動上是相互排他,還是說他們其實是一類人?這個問題的答案首先取決于國家的強度。在轉型之前的一些社會主義國家,政治精英(官員)基本上只能從階級出身正確的“紅苗子”里選拔,而“舊社會”里經濟精英的后代,因為“市場”已經被“消滅”了,大多數失去了成為市場經濟精英的機會。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紅色”家庭背景的強調,有助于加強政體的合法性。
但是我們要討論的,不是那些基本定型的社會,而是市場轉型社會。在強國家與市場并存的大環境下,精英的再生產模式是否會形成某種獨特軌跡?中國為我們回答這一問題提供了一個天然的“社會實驗室”。我們的研究有兩個關鍵性的目標。一是“歷史的眼光”,即考察政治精英和市場精英優勢地位的獲得模式及其機制是否在過去30年的三個主要歷史階段中存在差異。二是聚焦國家與市場的關系。雖然有大量的定量研究從各個社會階層的總體流動率上來判斷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代際流動的延續性(inheritability)的程度,但我們將只討論與我們的研究直接相關的兩類階層(國家精英和商業精英)之間代際流動的機率和軌跡。
第一項目標讓我們必須關注地位獲得模式的時期效應。許多研究者都曾指出,不管是代內流動還是代際流動,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過去曾經占主導的模式都可能發生變化。不同時期分層模式的變化,可能是同一種家庭背景在不同時期被賦予的政治地位變化的表現,也可能是占據主導的經濟規則變化的反映,還可能是在不同時期國家針對不同部門的產業政策差異或人事制度變革的反映。
第二項目標讓我們可以將有關國家精英的地位獲得和商業精英的地位獲得這兩批文獻放在一起考察。自所謂“市場轉型理論之爭”興起以來,這兩方面的文獻都曾經占據了中國社會分層研究的前沿。但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樣,大多數研究關心的是代內流動或職業發展(career advancement),尤其是再分配體制下的政治精英向市場體制下的經濟精英的流動;甚至有學者認為,在包括中東歐在內的整個轉型研究的文獻中都存在重代內輕代際的問題。盡管如此,我們在后面將討論這些文獻對于我們揭示代際流動機制的啟示。
在討論市場轉型以來中國政治精英代際流動的文獻中,大多數的研究者在“再生產還是循環”這個描述性的命題上并沒有太大的分歧:在1978年之后,優勢家庭背景的正向作用——不管是1949年之前的“舊精英”身份,還是作為黨政干部的“新精英”身份——又回來了,而黨政精英的后代在成為黨政精英上比其他群體的后代優勢更為明顯。即使一些持部分相反意見的研究認為專業技術精英在職業發展上的開放性依然較高,也并不否認政治精英和技術精英都可以將自己的優勢傳遞給下一代。
相反,市場精英的代際流動研究在經驗層面并沒有形成一個支配性的答案。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受數據局限,相關研究匱乏。但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原因在于,政治精英的存在是延續的;相反,與其他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一樣,中國的市場經濟精英是在市場轉型之后重新出現的。因此,許多研究者認為他們面對的是“第一代”私營企業主,在代際傳承上很少存在“企業家父親再生產企業家子代”的故事。一些研究者于是將問題轉化為討論干部的子女成為私營企業家的幾率,另一些研究者則試圖討論“被中斷”之前的家庭背景對人們“隔代”再生產的影響。不少學者都發現了來自家庭的“隔代”影響,就像塞勒尼在20世紀80年代匈牙利農民企業家的研究里提出的“被中斷的資產階級化理論”那樣。
我們將自己的主要經驗發現概念化為“精英再生產的雙軌路徑”。我們發現,一方面,體制精英的子女更有可能成為體制精英,市場精英的子女更有可能成為市場精英;但另一方面,父輩是體制精英的個體并不是更有可能成為市場精英,父輩是工商業者的個體也并不是更有可能成為體制精英。精英之間的再生產,倒更像是沿著兩條軌跡在進行,只是在2003年之后出現了父親是體制精英的子女在成為市場精英上優勢下降的局部現象。
也就是說,雖然父輩的優勢地位可以對子代成為精英產生積極影響,但是,在總體上來說,各種類型的精英在我們所考察的代際之間并沒有實現人員上的自由交換。中國的市場經濟精英已經不再是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下的“專政對象”,但他們的子女也沒有像一些人所描繪的“典型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精英一樣,能夠較容易地成為政治精英的一員,從而構成一個統一的或確立的上層階級。
“精英再生產的雙軌路徑”為我們理解當前中國精英階層的代際流動提供了一個經驗上的洞見。但我們并不僅僅滿足于此。我們要繼續追問的是,造成這種雙軌再生產路徑的機制有哪些?盡管與本文的內容并不完全一致,那些單獨或主要以國家精英或商業精英的代內和代際流動為討論對象的研究也為我們理解機制提供了重要的線索。有意思的是,盡管政治精英的文獻“再生產派”占據主導,經濟精英的文獻并沒有達成一致的結論,但學者們用來解釋各自發現的“機制”卻大體一致:政治身份和教育程度是學者們最常考慮的因素。劉欣和李婪就指出,黨員身份對于在公有部門成為行政精英的重要性較以往有明顯下降,而其對公有部門專業精英的效應有所上升;市場部門的管理精英地位與其市場能力密切相關。
中國政治精英地位獲得模式研究的許多爭論是圍繞“紅與專”展開的。雖然官方政策并未完全放棄對家庭背景的審核,但大多數的研究者都將黨員身份和高等教育視為最為重要的中間機制。黨員身份測量的是政治忠誠(紅),大學文憑測量的是文化程度(專)。“紅”與“專”之間的區分也成為“精英二元論”(政治官僚與技術官僚)的出發點。盡管各有分歧,但絕大多數研究者都同意,隨著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和時代的發展,教育程度相對于黨員身份的重要性在日益提高。
研究市場精英的代內流動的研究也會考察政治身份對他們地位獲得的影響。但與政治精英的研究不同,市場精英之前的職業經歷(尤其是黨政部門的職業經歷)是一個比黨員身份更常用的指標。一些人認為有干部經歷的人會更有可能成為企業家,另一些人則認為干部在成為鄉鎮企業家方面不占據優勢,還有人認為干部成為企業家的機率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表現。隨著市場改革的推進,有學者認為干部成為鄉鎮企業家的幾率在下降,還有學者則認為政治精英在成為公司企業家方面的優勢會越來越明顯。此外,高等教育在企業家地位獲得方面的重要性也會被研究者討論,而另有學者認為對家庭的(重商)文化資本的繼承才是理解市場經濟精英再生產的關鍵。
基于以上回溯,我們將選擇黨員身份、初職部門和文化程度作為解釋前述代際流動的機制,來考察這兩類機制的作用力在過去30年的三個不同歷史時段內是否發生了變化。簡言之,我們的研究發現,促成體制精英和市場精英代際再生產的機制也呈現出以下兩方面特征:國有部門的初職對黨政精英獲得產生強化作用,但是市場部門的初職作用較弱。另一方面,變化也在出現,初職部門效應在1993年后在弱化,而黨員身份、教育程度的作用在日益增強,這表明決定精英地位獲得的機制呈現多元化趨勢。
研究設計
(一)數據資料
本研究使用的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主持的2011年的“中國社會綜合調查”(CSS2011)資料。該數據庫是目前中國最具權威性的綜合調查數據之一。經過數據篩選和清理,我們得到有效樣本量為4125。表1為描述統計。
(二)變量及操作化
自變量
家庭背景是本研究的核心自變量。我們主要通過父親在調查時點的職業地位來測量。對于調查時點已退休者,將其退休前最后一份工作視為職業地位;對少量過世者,我們用其妻子的職業地位來替換。在數據處理上,本研究首先將“中國社會綜合調查”的職業編碼轉換為ISCO88,而后利用EGP(Erikson-Goldthorpe-Portocarero)框架將其分為11大階層,最后再根據單位性質和職業大類區分出三大類:體制精英、市場工商業者和普通從業者。
具體而言:(1)體制精英包含了黨政干部(黨政軍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管理者),以及專業技術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工作者)。這些人大體上也是我們平時所稱的“國家干部”的范疇。(2)市場部門的工商業者由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的中高級管理人員、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組成。(3)其他從業者家庭背景。包括了不在上述范圍內的群體,這里面既有體制內的普通從業者(如國有企業的工人等),也有廣義上的市場部門的其他從業者,如外資私營企業的工人,還有不便歸類的自由職業者等。
除了家庭背景,入職時期也是我們揭示精英地位獲得的關鍵自變量。本研究試圖考察1978-2010年中國城鄉的精英地位獲得過程是否在不同的歷史時段存在差異。綜合考慮到政治格局代際更替和市場化進展的標志性事件,我們劃分出1978-1992年、1993-2002年和2003-2010年三個歷史時期。
第一個階段始于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改革開放”,在這一階段,盡管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已經從農村的合作社蔓延到了城市的工廠,但占據國民經濟支配地位的國營企業并沒有受到特別嚴重的沖擊。
第二個階段始于1992年,到2002年止。在這一階段,黨和政府開啟了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目標的新一輪市場化浪潮。大規模的國有企業改造既給干部和新生代企業家創造了無數的機會,也受到來自利益受損者的批判。
第三個階段理論上應該從2003到2012年,但實際上分析截至2010年,也就是我們數據截止的最后一年。這一時期雖然私營經濟在總量上依然保持較快增長,但大型國有企業的崛起也帶來了關于是否存在“國進民退”的爭議,且社會上對于干部子弟經商謀利、貧富分化等現象的批評也更加尖銳。
此外,黨員身份和文化程度是我們分析精英地位獲得形成機制的核心自變量。前者分為中共黨員和非黨員兩類,后者分為初中及以下、高中和大專及以上。
2.因變量
因變量包括被訪者的現職、第一份工作和目前(或最后)工作的單位類型。我們將子代職業地位分為黨政精英、技術精英、市場精英和非精英等四大類。與父代一樣,黨政精英與技術精英屬于體制精英,但我們對黨政精英的界定更為嚴格,僅指黨政軍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副科級以上的管理者;同時,為了較好地將對象聚焦于更小的群體——位居社會分層結構最上層的社會成員——我們將子代是個體工商戶的歸入“非精英”類。因為如無意外,絕大多數人的初職都是從基層做起,無法像現職一樣區分出精英與非精英。
單位類型分為國有部門、市場部門和其他。國有部門包括黨政軍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市場部門包括外資、港澳臺和私營企業。
3.控制變量
控制變量包括被訪者的性別、年齡、年齡平方、戶籍和(調查時被訪者所處的)地域。其中,戶籍是影響地位獲得的重要外生變量;考慮到東南沿海和直轄市的市場化程度較高,我們將北京、天津、上海、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和廣東作為一類,稱為“沿海發達地區”,用虛擬變量來測量。
(三)統計模型
為檢驗1978-2010年中國精英職業獲得的不同模式,本研究主要采用多元邏輯斯蒂回歸模型(multi-nominal logit model)。囿于CSS 2011沒有測量個體職業流動歷程,在分析不同市場化時期精英地位獲得影響因素的變化趨勢,我們對分樣本采取相似的回歸分析。
經驗發現
(一)初職的進入:體制的區隔
表2為進入初職部門的影響因素分析。模型2-1、2-2和2-3還增加了文化程度、戶籍和入職時期變量。總體而言,相比于非精英家庭來說,不管是體制精英家庭,還是市場精英家庭,他們的后代在進入體制內部門和市場部門上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優勢。
具體而言,來自體制精英家庭的個體更可能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包括國有、私營和外資)開始自己的職業生涯;而且相比于市場部門,黨政干部后代進入國有部門的幾率要高于專業技術人員的后代(見模型2-1),即體制精英后代的部門進入也存在一定的異質性。對于市場精英的后代,他們雖然在進入國有部門和市場部門上比非精英后代都具有優勢(系數分別為204和1947),不過在兩個部門間不存在顯著差異(p>01)。此外,從歷史時段比較來看,不論進入國有部門還是市場部門,隨著市場化的推進,精英后代的幾率都呈現上升趨勢,與2003-2011年逐漸趨同,不過市場部門的進入優勢要高于國有部門。
表3是進入現職部門的影響因素分析,模型設定與表2中完全一致。從結果上看,家庭背景對現職部門的影響效應與初職部門略有不同,體制精英家庭后代進入市場部門沒有比非精英后代更具優勢(見模型3-3),這恰恰反映出體制精英進入國有部門的優勢依然穩定。
(二)精英地位獲得:家庭背景的影響
圖1報告了1978-2010年間子代精英的流入率(inflow ratio)。黨政干部家庭后代成為黨政精英的比率從1978-1992年間的12.89%上升至2003-2010年的21.69%,而成為市場精英的比率要低得多,1978-1992年為5.07%,最高的1993-2002年也僅為11.99%。在黨政精英中,來自工商業者家庭的占比在1993-2002年為2.03%,1978-1992年和2003-2010年為零;與之存在明顯反差的是,他們成為市場精英的比例從3.48%增至9.31%。
以上發現來自流動表分析,沒能控制其他的相關變量,為此我們引入多元邏輯斯蒂回歸,對家庭背景效應做進一步的分析。在表4中,模型4-1和模型4-2都以技術精英為參照組,比較黨政精英和市場精英獲得的幾率。模型4-3則以市場精英為參照,直接考察黨政精英獲得幾率。
具體而言,模型4-1表明,相比于工商業者背景,不論是黨政干部還是專業技術人員,體制精英家庭背景對子代獲得黨政精英和技術精英地位不存在顯著優勢。然而,體制精英家庭對子代獲得市場精英地位具有顯著的抑制作用。具體而言,黨政干部后代成為市場精英的幾率是工商業者后代的47.43%[exp(-.746)],專業技術人員后代的幾率為34.47%[exp(-1.065)]。在入職時期方面,黨政精英和技術精英地位獲得不存在顯著差異,但是市場精英獲得的幾率存在明顯時期差異,2003-2010年最高。
在模型4-3中,我們發現黨政精英背景對子代獲得黨政干部和專業技術干部的地位都具有顯著的正效應(系數分別為1.943和2.096),而且非精英后代成為黨政精英的幾率也與參照組存在統計差異(p<0.05)。由此,我們認為,體制精英和工商業者的后代在精英地位獲得上具有優勢,但是他們的“跨界效應”卻并不明顯,即體制精英后代成為黨政精英和技術精英的可能性更大,而工商業者后代成為市場精英的可能性更大(見圖2)。
(三)精英地位獲得:家庭背景效應的時期差異
家庭背景對精英地位獲得是否存在時期效應?其中的機制是否呈現新的趨勢?為了回答以上問題,我們對子樣本做了多元回歸分析,重點考察體制精英和工商業者家庭背景的影響效應。我們在模型5-1、5-2、6-1、6-2、7-1、7-2中都納入了文化程度、黨員身份和初職部門變量,其中模型5、模型6和模型7分別基于對1978-1992年、1993-2002年和2003-2011年子樣本的分析。在文化程度上,其效應在三個時期都表現出穩定的正向作用,不過2003年后略有下降;在黨員身份上,它對黨政精英的影響在1992-2002年間不顯著,在前后的兩個時期不僅顯著,而且2003年后效應呈現增強趨勢;在初職部門上,國有部門經歷對其成為黨政精英或技術精英有正效應,市場部門經歷對人們成為技術精英卻存有負效應。
概言之,統計結果傳遞出以下兩方面特征:國有部門的初職對黨政精英獲得產生強化作用,但是市場部門的初職作用較弱。另一方面,變化也在出現,初職部門效應在1993年后在弱化,而黨員身份、教育程度的作用在日益增強,這表明決定精英地位獲得的機制呈現多元化趨勢。
最后,我們要花適當筆墨回應一個技術性的問題,即母親是否會帶來疊加效應?雖然不少類似的研究只考慮父母一方的職業,但我們一開始仍然試圖在模型設定上增加母親的職業。但數據中母親職業缺失量較大,最終帶來有效樣本量大量遺失,導致統計偏差。許多實證研究已經證明中國的婚姻匹配以“男高女低”和“男女相當”為主導,那么,相比于用父親職業地位來作為家庭背景的代理變量,用父母職業地位之和作為家庭背景代理變量,其對子代地位獲得的影響很可能會更大。因此,不論疊加效應存在與否(父母的獨立效應理論上是一致的),都不影響我們去實現研究的目標。
討論與總結
本研究試圖通過“精英再生產的雙軌路徑”這一表述來概括本文的主要經驗發現。這個表述有兩層含義:一是精英地位的再生產。不管是體制精英還是市場精英,都更有可能將他們的優勢地位傳遞給子代。二是雖然無論個案研究還是新聞報道都顯示“一家兩制”的現象時有發生,全國性抽樣數據表明,從整體上來說,這兩種職業地位延續的壁壘依然存在,子代對父代優勢地位的繼承并沒有呈現出明顯的“跨界效應”。
也許有學者會認為,這種格局只是兩代人之間的一種暫時性現象,隨著更多代人的成長,體制精英和市場精英之間的相互代際流動最終會成為精英階層再生產的主導模式。我們并不掌握第三代家庭成員的職業流動數據,因此暫時無法對更長期的趨勢做出預判。但出于兩個方面的原因,我們不排除這種可能性。這兩個原因都來自本文的經驗發現。一方面,市場精英和體制精英在吸納模式上的多元化趨勢正是精英地位流動依然維持一定程度開放性的動力。我們以上對精英地位獲得的機制分析表明,對精英們而言,初職部門的重要性在1993年之后都較之前有了明顯下降,而黨員身份對獲得體制精英的作用不斷強化,同時文化程度的影響保持穩定。這種多元化如果能夠長期化,就會對整個階層結構產生實質性影響。
另一方面,本研究還發現,在2003年之后,父親是體制精英的子女在成為市場精英上出現了局部優勢。這種優勢在現實生活中真實程度可能被低估。正如一份晚近的調查所顯示的那樣,父母中至少一方是黨政干部的子代在金融業和黨政軍群機關、事業單位及國際組織任職的比例明顯高于普通人群子女。日常生活中的經驗也告訴我們,即便是投身商界,相比于自己開辦實業做企業主這種“風險”較高的行業,一些官員的子女更加偏好去諸如金融、房地產、能源這樣的收入豐厚的境內外企業擔任經理人,或者扮演這些企業與政府部門之間的中介和服務角色。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常規手段進行的社會調查對這部分群體的覆蓋是遠遠不夠的。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完全沒有暗示這樣的行為即涉嫌尋租。事實上,子代從事商業活動這一現象出現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些研究指出體制束縛自由、晉升渠道較窄等,反而可能推動子女走上體制外的發展道路。問題的關鍵是要讓這些活動嚴格按照法律和黨章進行。
私營企業主和私營企業管理者的子女“從政”被低估的可能性則要小很多。從一些新聞報道和我們通過調研獲取的一些個案來看,近年來這一現象在一些地方似乎有所增多;但與領導干部子女經商常常會被“低調處理”不同,這基本上是一件不用刻意去隱瞞、甚至很多時候值得去“夸耀”的家族成就。當然,企業家的子女從政的經濟和政治利益方面的動力總體上可能并不大。在現有的政治架構下,市場精英可以通過人大、政協、工商聯甚至黨代會在內的渠道實現個人或家族的政治地位,在一些基層,甚至有直接讓民營企業主擔任地方黨政機關副職以資鼓勵的做法。
因此,如果未來精英之間代際流動的跨界開始加速,那么在既有利益格局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家子女從政這條軌跡的可能性不會顯著增加。這一判斷背后反映的是,套用布迪厄的術語,市場精英仍然是“支配階級中的被支配階級”。這也是我們通過這項研究得出的對中國當前政商關系格局及未來走向的一個基本判斷。
更重要的是,精英研究的意義,不只是為了解他們掌握資源的多寡和渠道,更要去分析他們掌握的資源轉化成其他形式資源的方式。因此,正如有學者已敏銳地指明,對精英的研究實際上關注的是對資源的控制與分配,或者說,從一種自上而下的視角來考察權力與不平等。
本文指出,中國的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的再生產,基本上是在兩條軌道上進行的;這與西方資本主義社會里的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的再生產基本上混合在一條軌道上進行的格局有著很大的不同。因此,本文并不是一項單純的“中國研究”,而是給理解中國的代際流動的機制提供了國際和歷史比較的視野。中國正處在一個社會轉型期,這一轉型為我們提供了一種了解精英循環或精英再生產背后的動力機制究竟從何而來的新場景。但從更長遠的視角來說,在經過幾代人之后,體制精英和市場精英究竟是從同一群人中產生,還是完全隔絕的兩種人,抑或相互滲透但一方主導,仍然取決于他們之間以及他們與其他社會群體的博弈。博弈的方式和結果,也將對精英集團內部的團結或分裂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本文原題為“中國精英地位代際再生產的雙軌路徑(1978-2010)”,原載于《社會學研究》2016年第5期,感謝“社會學研究雜志”公眾號授權,篇幅所限,內容有刪節,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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