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當前腐敗現象六大新特點
網友:萃嵐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1年04月06日14:03
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1日在中央黨校作反腐倡廉專題報告,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強調,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主要表現在,腐敗行為在一些領域仍然易發多發,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現象依然嚴重,腐敗案件類型、性質和作案手段等出現新變化,黨員干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和不正之風仍然比較嚴重。
賀國強談反腐“兩個依然”言之諤諤,發人深省。現在實際情況的確如此,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以筆者觀察,在新形勢下腐敗現象主要有以下六大新特點:
一是腐敗“集團化”,個人腐敗向團伙、集團腐敗發展,串案、窩案、案中案明顯增多。如茂名腐敗窩案,2011年2月10日廣東茂名前市委書記羅蔭國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職務犯罪”刑拘之后,茂名市及市屬區縣陸續有涉案官員和企業老板被專案組帶走。據悉,短短一個月時間之內,已經全面崩潰的羅蔭國交待出來了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再如,綏化馬德賣官案涉案干部260多人,郴州腐敗窩案一個地方領導班子幾乎爛掉,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二是腐敗“高端化”,由一般干部發生腐敗發展到中高級干部發生腐敗。有人做過統計,自從上一世紀九十年代,有110余名省部級以上腐敗高官落馬。其中政治局委員有陳希同、陳良宇;人大副委員長有成克杰;省委書記有劉方仁、程維高;省長有張國光、李嘉廷、倪獻策、梁湘;省政協主席有韓桂芝、宋平順;正部級有田鳳山等。
三是腐敗“部門化”。現在腐敗的部門化趨勢比較明顯,主要特點是“公權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近水樓臺先得月”,“公共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個人化”。如組織人事部門的腐敗“賣官鬻爵”、司法系統的腐敗“打黑者涉黑”、交通部門的腐敗“偷工減料”、教育部門的腐敗“錢學交易”等等。
四是腐敗“年輕化”。 南方某市紀委書記曾向社會透露這樣一組數字:在該市2008年違紀違法的222位各級別領導干部中,31歲至45歲的領導干部竟然占了48.2%,凸顯了腐敗“年輕化”趨勢。此論絕非是空穴來風,據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職務犯罪高學歷、低齡化現象已日趨明顯,由以前的“59歲現象”逐漸變為現在的“39歲現象”、“35歲現象”。
五是腐敗“落勢化”。與腐敗“高端化”相對應的是腐敗“落勢化”,從較高職位向下移落、向基層滲透。如 “三最”女貪官遼寧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羅亞平,涉案金額過億,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山西蒲縣原煤炭局局長郝鵬俊在北京等地購房36套,僅價款就多達1.7億元。
六是腐敗“家族化”。 個別官員利用職權,在招工、提干、調動、提拔、出國、職稱、經商等方面為親朋好友謀取不正當利益,“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些干部裸體做官,先在國外買房,然后送子女出國留學,過些時候再送走老婆,繼而向境外轉移腐敗所得,最后自己溜之大吉。
除此之外,還有腐敗“大額化”,涉案金額越來越大,一些貪官涉案金額動輒上千萬,甚至過億;手段“智能化”,作案手段、作案方式更詭秘、更隱蔽;干部“特殊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癥久治不愈,脫離群眾、脫離實際、做官當老爺現象,已經成為腐敗的突出表現形式等等。
鄧小平指出:“中國要出問題,還是出在共產黨內部。說到底,關鍵是我們共產黨內部要搞好,不出事。”胡錦濤強調:“全黨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讓我們居安思危,認清形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堅定不移地同腐敗現象作斗爭,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以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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