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周文林
國資委日前出臺了《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規定的出臺,有助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和管理,尤其是在當前全球經濟日益一體化和國際貿易沖突增強的背景之下,對于成功保護商業機密和經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易于穿透的中國商業機密防線
國務院國資委30日宣布,在廣泛調研、反復討論、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經歷半年多起草的《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已出臺,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商業秘密保護的部門規章。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規定的出臺對于確保企業核心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安全,尤其是有效防范“商業間諜”具有重要意義。
就在該規定發布前一天,力拓胡士泰案也進行了宣判。該案背后凸顯的中國商業機密泄密問題引發業內外廣泛深思。近年來中國鐵礦石談判頻頻遭遇挫折,商業泄密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經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認為,類似鐵礦石這種因商業機密被竊導致巨大損失的行業并非個案。其他資源行業同樣存在談判過程中底牌被人知道,被人勒索的情況。“只是因為鐵礦石量大,鋼材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又突出,所以被一下聚焦了。”
“從某個角度說,中國重大商業機密無密可保。”江涌在評析此次力拓案凸顯的商業機密保護問題時說。
北京外交學院戰略與沖突管理研究中心教授蘇浩說,“我們對國家安全比較重視,但對商業安全重視明顯不夠。重大商業機密是國家安全的重要方面,特別是在鐵礦石、石油等有關國家重要深度戰略資源的談判時,要高度關注國家利益安全。”
三軟肋須加強
要打好商業機密保護的攻防戰,必須要有好的武器,好的策略和好的防護。但在這些方面,當前國內還存在諸多缺陷和軟肋。
一是防范意識差。“長期以來,我們的商業機密和商業安全意識不強。過去很多看家的技術,被外資以合資、考察的方式獲取了。有的甚至是我們以所謂對外開放的姿態,敞開給人家的。”北京外交學院戰略與沖突管理研究中心教授蘇浩說,“大量商業機密在推杯換盞之間就告訴了別人。”
二是法律法規滯后。當前尤其在國際全球化舞臺上,夾雜著經濟安全和信息安全,更呈現出復雜性。“保密法有很多領域是覆蓋不上的。雖然他們給我們造成很大傷害,但我們缺乏相關法律來解決。”江涌說。
從美國看,其在保護商業機密方面有內外嚴格完善的法律保護網。例如,美國為了有效保護商業秘密,在1996年通過了《經濟間諜法》。該法律涵蓋的范圍極其廣泛,各種財務、商業、科學、技術、信息、計劃、匯編、公司設計、操作步驟、程序等都可以構成商業秘密,并且不論是有形或無形。觸犯者可處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處50萬美元以下的罰款。法人團體違法則可處1000萬美元以下罰金。“在使用法律手段保護商業機密方面,我們相比發達國家還有不小的差距。”商務部跨國公司研究中心負責人何曼青說。
三是體制建設不完善。江涌認為,商業機密涉及的行業、領域眾多。但目前國內沒有統一的職能部門去監督、管理,肩負起防護商業機密的責任。這是導致商業機密泄密案不斷發生的重要原因。
需要盡快制訂經濟安全法
實際上,此次力拓案暴露的商業機密泄密只是冰山一角。
多方因素顯示,中國商業機密安全形勢不容樂觀。行賄與泄密,是兩只從不分離的黑手。近年來頻頻暴露出的諸多跨國企業在華大肆行賄的背后,勾勒出商業機密被泄露的蛛絲馬跡。
德國戴姆勒公司近日被美國司法部指控違反了美國行賄受賄法。美國司法部稱,戴姆勒在22個國家行賄,這其中就包括中國的企業。另據報道,去年美國電信設備制造商UT斯達康公司被指控向中國企業提供賄賂以獲取商業利益,被處以300萬美元罰款。
“除了像胡士泰這樣的案例,很多大型跨國公司都有自己的情報部門,甚至還有更專業的一類專職情報公司。中國的商業機密保護正變得更加嚴峻。”江涌說。
江涌認為,為了應對當前日益嚴峻的商業機密泄密問題,一是要加快全民的經濟安全和商業保密意識教育。二是加強機制建設,要有相應的機構、相關部門來維護商業機密。三是要盡快完善相關法律,堵塞漏洞。“中國需要一部國家經濟安全法。”江涌說。
業內人士認為,力拓案件作為一起普通的商業案件,不會影響中國對外開放的力度和根本方向。這次國資委出臺的央企商業秘密保護規定,也是針對前期出現的一些問題制定的非常符合實際需要的措施。這使得今后中國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可以做到對商業秘密保護的有法可依,對促進中外企業的公平交流,切實維護合作方利益也將帶來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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