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一國企發通知作廢職工百萬元股權
2009年12月11日 中國青年報
清晨,北風中的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街頭,一名老人穿過人群沉默地來回踱步,不時扶一扶自己的小黑帽。
有人經過他身邊,拍拍他肩頭說:“老劉啊,今天靠你咯。”
在他們身后是綁在法院門口兩棵禿樹上的紅條幅:“股權就是財產權,歸還我們的股權”。這里的大多數人是一生中頭一回上“公堂”。
“我們126人要起訴,被告……河北省大城縣人民政府與沈大線纜有限公司簽訂的國有產權轉讓協議無效,2004年的改制是無效的。”54歲的退休職工劉樹清在法庭上一字一頓,緩緩地說。
200多張總值百萬元的“廢紙”
100多名職工兼股東要告倒的是一份《股權作廢通知》,因為這份通知不僅作廢了他們大筆財產,還間接讓他們中很多人失去了工作。
2004年,在大城縣政府批示下,國有控股的沈大電纜公司改制重組。原公司總經理孫繼續及其他23人出資買下了公司,構成了新股東。
當時,眾多1994年當上股東的老職工,在10年后下崗了。原因是改制后的公司提出“鼓勵”在職職工入股,至少兩萬元。
“俺們也愿意上班,但財務那兒交不出兩萬元,就上不了班啊!只有幾個重要工種的工人,沒交錢也留下了。至于其他一些大半輩子在廠子的人,沒錢就是一腳踢啊。”頭發花白的鑄工王俊苓說。她1971年進廠,1994年入了6000元的股,也是老股東。
老職工馬世成曾去辦公樓找孫繼續,“我說老孫,我給老伴看病看得沒錢了。可我總得上班,總得活著吧?你看,我有7000元,再借些錢湊成一萬元,算我入半個股行不行?孫繼續說不行,必須得交兩萬。”
如今馬世成的老伴已病逝,他成了低保戶,每個月的全部收入是130元。
2008年8月,股東職工們起訴了改制后的公司,而沈大公司辯稱他們“已經沒有”要求權利的“資格”,證據是一紙1999年的《股權作廢通知》。
這則職工們說從來沒見過的通知,如此寫道:“各車間、部室:1999年4月25日我公司第二次改制動員大會后,縣政府已批準進行改制,自新股東入股之后,原股東持有的《大城沈大電纜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書》作廢。特此通知。”
中國青年報記者向數十名原公司職工核實,1999年,他們并沒有看到過這則公告。
“況且《通知》只是公司文件,不是政府文件。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一紙公司文件就‘宣布’職工的股權作廢,是違法的。”126名職工的代理律師宋福君說。
“原告職工領取了改制產生的安置補償費用,如何能說改制隱瞞原告的處分和收益?”現沈大公司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但他始終未提及《股權作廢通知》的合法性。
而那一份份已成陳年黃紙的《股東出資證明書》,至今還被200多名老職工小心折好,當存折一樣保存著。
“沒虧損過”的公司負債99萬
1994年的初春,沈陽電纜廠大城分廠的老廠長鄧永明召開了全體職工大會,當時的人們還不大懂“入股”是什么。
工人們記得,曾獲“全國勞模”稱號的鄧廠長,當時對半信半疑的職工們解釋說:“你們退休了,這個股權可由你們的子女世代繼承。哪怕廠子只剩一塊磚頭,這塊磚頭也得掰碎了,大伙兒分。”
于是這一年,“沈大電纜有限公司”誕生了。
這家由老國企改制而來的公司注冊資金323萬元,國有股本220萬元,286名職工共入股103萬元,每股500元。
500元在1994年是什么概念?
1986年入廠做鑄工的唐素云,每月工資四五十元。她見過的最高獎金是90元。
“當時一年賺不了1000元,全家吃喝拉撒都在里頭啦,你算算,入個股得是多少年的家當?”唐素云說。改制前她整個小指被卷進了磨具,至今留著螺旋的長長疤痕。
后腦曾被吊車鉤子打出過一道口子的姚永春,為了入股,連女兒的壓歲錢都用上了。
30多年工齡的老鉗工劉少賢熟練地算出:“俺們那103萬,當時可以買銅材140多噸。”
當年,職工第一次嘗到了分紅的甜頭。然而分紅持續到1998年突然停止了。
工人們只知道,每次他們去索要股權和收益時,新上任的公司總經理孫繼續和財務科科長張志芳都告訴他們:“你們的股本賠光了。”
“這事工人們哪懂啊,他說賠光了那就不問了唄。但因為我們廠當時還是河北明星企業,所以后來大家就產生了疑問。”姚永春說。
沈大公司曾出具《關于股本虧凈情況的說明》解釋,按照廊坊市資產評估事務所1998年作出的評估,流動、固定資產減去損失負債,“企業還負債99多萬元”,所以在1999年“國家股和職工股都已經賠光了,不復存在”。
“如果‘都賠光了’,那么2004年改制,改了誰的企業,評估報告中的‘凈資產588.43萬元’又是誰的?”宋福君律師反問,“更何況,股權不會因為企業虧損而消除。”
更令他們疑竇叢生的是,在工商局備案的沈大公司每年的年檢報告和會計報表看:自注冊至1999年從沒有虧損過,都是凈盈利。且在1998年,沈大公司的公積金和公益金已累積達到880多萬元。1999年數據從缺,但到2000年就變成了420多萬元。
那么“負債99萬”究竟是怎么算出來的?
一間房產賣18元,廠房每平方米單價1元
在1998年的評估報告中,廠子固定資產384.24萬元。
“2004年的改制存在‘賤賣’資產的事實,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原告職工財產損失。”宋福君律師說。
在2003年《關于大城沈大電纜有限公司整體資產的評估報告書》中,四排單身職工宿舍分別作價為:“一排10間180元”、“三排30間540元”。
也就是說,這些1993年建、面積約四五十平方米的磚木結構房子,平均每間18元。填表人是當時的法定代表人孫繼續,同時也是最終購買資產的最大股東。
在眾多職工眼里,這就是一個大笑話。
“一間房拆了鋼筋賣都不止18元!我說你既然敢賣那么便宜,敢賣給我么?我買!不要說一間房18元,就一平方米18元我都買!”劉樹清說。
在《評估報告書》中,還有800多平方米廠房的估價為800多元。有的桌椅儀器折舊后竟然是負數。
“這不可笑么,就像說我賣你一張椅子,這椅子在這放著呢,我還得倒貼給你錢?”劉樹清說。
據悉,沈大公司是大城縣政府批準直接轉讓,“職工折股買斷”,未經公開拍賣競價。
“自賣自買,是對國有改制的誤讀。”沈大公司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國有公司改制是國家政策,是在政府的監督下、為了挽救國企經營下滑的局面對國有企業職工給予折股買賣優惠的一種方式。這必然造成國有股的退出,職工股的進入,這種方式絕對不是自賣自買。”
2004年4月,大城縣經濟貿易局向縣政府請示沈大公司改制方案,縣政府批復:職工一次付款折股購買資產,“按評估價優惠20%”。
和這一批復同時作為證據提交的,還有大城縣政府2003年起施行的《關于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有關政策的暫行規定》。其中規定:“確實不能招標拍賣的可按協議方式出讓,價格不能低于評估值的90%。”
但據2001年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和規范公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的通知》規定,進入產權市場交易的產權,“必須經過所有者和出資人同意”。
那么,拍賣廠子的決定是怎么通過的?
病逝職工“按手印”,公司律師當庭“撤證據”
沈大公司提供了一份股東會議決議作為證據,2004年3月21日,公司召集職工開改制股東會議,表決同意注銷公司。
宋福君律師指出:“參與會議的170名股東是參加了1999年新入股的職工。1994年的老股東被排除在外,根本沒有征求他們同意。此時他們已被‘取消’了股權。”
而且,在全體股東名單中,有已在2003年因病去世的兩名老職工趙國升、劉玉珍。“決議”上赫然按有這兩人的“指印”。
“難道2003年就因病死亡的這兩人,到了2004年也能回來辦理簽名、按手印?我問一句被告,是誰,把他們叫回來的?真是‘活見鬼’。”劉樹清在11月23日的法庭上質疑說。
不料,接下來法庭上發生的轉折更富戲劇性。
當庭,沈大公司代理律師提交了另一份“股東會議原件”:“故去的兩名股東沒有參加會議,現在我們拿出證據原件,大家可以看看。這上面沒有按他們的指印!”
劉樹清與宋福君一看,指出:“這只是單獨一張簽名按手印的白紙,連同意事由都沒有!”
頓時,法庭一片嘩然,劉樹清嘿了一聲:“好家伙!”審判長不得不連敲法槌:“肅靜!肅靜!”
法庭回復安靜后,沈大公司代理律師當庭收回了“股東決議”,在審判員再三詢問下,表示“不提交作為證據”。
縣政府為何是被告
“為什么必須起訴縣政府,是因為沈大公司改制時的國有產權轉讓者是大城縣人民政府。如果要確認轉讓協議無效,必須告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宋福君律師說。
大城縣政府代理律師當庭認為,政府已依法履行了監督職責,改制過程中不存在違法違規現象。“另外,也不存在原告所說的2004年國有產權轉讓協議”。
2003年,大城縣政府出臺了《關于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有關政策的暫行規定》,其中規范運作程序的最后一步是“簽訂合同”,但同時縣政府提供的證據中沒有合同。
“政府說沒有協議,這么大的資產買賣了連個協議都沒有,你不違法嗎?這是你自己的《暫行規定》,你為什么不依據呢?”宋福君律師問道。
“公司改制在大城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取得了重大的經濟成果。公司改制后運轉正常,效果良好,每年還向政府繳稅100余萬元。”沈大公司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
我國財政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不履行相應內部決策程序擅自轉讓國有產權的”、“故意導致評估結果失真,低價轉讓國有產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未按規定妥善安置職工,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相關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要求終止產權轉讓活動,必要時應依法提起訴訟,確認轉讓行為無效。
他們發愁的是訴訟費
上訴的老股東告訴記者,目前他們中近半數人經濟困難。
工齡24年的姚永春曾經靠開電動三輪在鎮上拉客賺錢,但前一段時間車被偷了。冬天來了,“說實話沒錢,連燒暖氣的煤都買不起”。
月領130元低保費的馬世成,每回都堅持說:“今天(訴訟費)我交不出來,明天領了低保,我就來交。”
唐素云夫妻月收入1000元,大孩子畢業了還沒找到工作、小的上小學,都由家里供著,。
原電纜車間女工張翠賢,現在夫妻下崗,月退休金1000元,丈夫腰椎間盤突出,干不了重活。兩個孩子分別在上大學、小學。說起一年萬余元的學費,她就抹眼淚。
“我們沒錢沒醫保,連個感冒也看不起,現在每天想起來夜里想哭的心都有啊……”張翠賢說著就帶了哭音,“咱們只要求在股權上面給我們一個說法。”
“他們家里喝涼水的也在為這事跑,俺們跑不動的,吃不上飯了也要告!”年事已高的王俊苓用力向下揮了幾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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