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建龍集團入主通鋼究竟出資幾何?
庫爽生
通鋼事件發生之后,通鋼的改制過程基本大白于天下了。
據稱,通化鋼鐵集團的改制曾長期被吉林省視為國企改革的成功案例,在當地素有“陽光改制”之稱。2007年10月,吉林省副省長牛海軍在通鋼集團調研時表示:“經過一年多來的實踐證明,通鋼是吉林省國企改制的成功典范。”這樣的改制“成功典范”,應該是一只很值得解剖的“麻雀”,以總結推廣其改制經驗。然而,從記者采訪報道出來的情況看,卻令人不免對這個“成功典范”倍感失望。
資料表明,2005年12月30日,建龍集團宣布正式收購原通鋼集團部分股權,由此組建了吉林省省屬最大企業新通鋼集團,注冊資本38.81億元。在新組建的通鋼集團中,吉林省國資委持有46.64%的股權,華融資產經營公司持有14.6%的股權,建龍持有36.19%的股權,通鋼集團管理層持有2.57%的股權,實現了國有、民營、金融機構共同出資的多元產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
建龍集團既然是“收購”,就應該“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呀,可建龍究竟拿出了多少錢?
《通鋼集團公司整體重組方案》顯示,吉林省國資委將以資產形式入股,金額為18.1億;華融資產經營公司出資為5.67億;而建龍集團將出資14.04億元;管理層出資1億。“有知情者表示,建龍當初承諾的資金也從未到位。”
何為“從未到位”?也就是口惠而實不至,所謂“建龍集團將出資14.04億元”,只是一個“將”出的承諾,是一個標價為14.04億元的極其昂貴的天大的極品畫餅。
“一位曾參與審計工作的通鋼人士對記者透露,建龍集團在進入之后,僅拿出了一筆6億多的資金,而且這筆資金還是在入住之后分給建龍集團的利潤。”但隨后記者查工商資料,沒有建龍資金進入的數據,而在一份資料上顯示,在2006年,通鋼的凈利潤為3.65億,可向股東分配的利潤為6.34億,但為支持公司發展,不向股東分配。
這真是“你不說我倒還明白,你越說我越糊涂了”。建龍是2005年12月30日宣布收購通鋼的,2006年通鋼全年凈利潤為3.65億元。如果百分之百控股通鋼,不也就是3.65億元嗎?“可向股東分配的利潤為6.34億”,按理,那減去3.65億元之后的利潤應該是結轉的往年留存利潤吧?怎么算是建龍獨家出資?何況,即使在《通鋼集團公司整體重組方案》上,建龍也不過持有36.19%的股權呀,也就是3.65億元的36.9%,“理論”上算是建龍的收益吧?怎么把全部利潤算在一家第二股東身上?
進一步看,事實上建龍并未履行當初出資14.04億元的承諾,也就是沒有投資一分錢,其所擁有的36.9%的股份是虛假出資,建龍實際上根本就沒有股份,也就是根本就不可能分紅。說建龍“拿出了一筆6億多的資金”,是天大的笑話。
建龍完全沒有出資,卻控制了新通鋼的實際生產經營權。然而經營業績如何呢?“據記者了解,通鋼在與建龍合作的三個月后,其負債就由原先的10個億變成了20個億,但這還只是一個開始,到了2007年情況進一步惡化,根據記者查得的通鋼的工商局年檢顯示,通鋼在2007年的資產為267億,但其負債已經達到驚人的186億。”通鋼2006年賺了3.65億元利潤,但是負債卻以驚人的速度在短時間內發酵。
當然,建龍不會吃虧,而是占了天大的便宜。2009年3月,建龍集團宣布退出通鋼集團,而根據退出的約定,建龍將獲得吉林精品鋼基地和通鋼原有的礦山所有權。“實際上,在建龍退出之前,通鋼剩下的優質資產就是吉林精品鋼基地與礦山資源了,這次退出,建龍將這些據為己有。”
事情非常清晰:民營企業建龍集團是“空手套白狼”,而且套住了兩個特大特肥的“白狼”—— 吉林精品鋼基地和通鋼原有的礦山所有權。
如此改制案例,究竟是成功典范,還是失敗典范?“成功典范”尚且如此,那些非“成功典范”的千千萬萬改制國企,情況又是如何呢?
(本文引用記者的原文,來自《中國經營報》記者葉文添的文章《還原陳國君之死:一場失敗的國企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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