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記者王曉華、保羅、陳福香在廣州某禮品公司“臥底”三天竟累得輸液,而有關負責人卻稱超極限加班是工人自愿。三位記者以自身的親身經歷調查發現,在該公司工人每天工作長達16小時,睡眠時間不足5小時,每月加班200多小時。于是,他們寫了篇題為《當代“包身工”驚現廣州》的報道。據這篇報道介紹,該公司是廣州白云區長紅村的老廠,有20多年歷史了。廠里有工人200多人,主要生產木制工藝品。2002年4月10日左右,記者接到一封求救信稱該廠的工人就像“包身工”一樣,被強迫加班,每天只能睡4個來小時。為了了解真實情況,記者決定“臥底”到該廠“打工”,結果有了下面這番經歷:
應聘:要求簽勞動合同反遭怒斥。4月22日下午,記者來到工廠應聘,在該廠門衛室填了一張求職表,交了50元錢(沒有任何收據)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后,記者就成了該廠的一名木工。據保安班長說,該廠招聘員工的工資是每天12元,扣掉2元錢伙食,第天可得10元錢。以后第三個月加1元錢;加班工資按1︰1付,每小時1.5元。每個月只有兩天的休息日。記者提出要簽勞動合同,遭到保衛班長的怒斥:“簽什么合同?我們自己都沒簽合同。愛干不干!你從外地來廣州,沒地方去了,我們給你吃住就不錯了。”
住宿:蒸籠宿舍里每天只睡4小時。“臥底”的第一晚,記者在宿舍一直等到2時多才有人回來。工人們一個個拖著疲倦的身子,進來第一件事就是找水桶去沖涼。2時20分,工人們陸續沖涼回來了,有人開始上床睡覺,還有人在洗衣服。記者好不容易和兩人還在吃方便面的小伙子攀談上,他們都是湖南人,在廠里工作不到一年。其中一個18歲的小伙子說:“在廠里工作最受不了的是加班,第天加班七八個小時,一天只能睡三四個小時。宿舍又熱,經常睡不好。我在這里干了7個月,瘦了9斤。我真的害怕哪能一天會突然死了!”6時30分,一夜沒合眼的記者剛剛迷糊了一下,宿舍里的“布谷鳥”、“小公雞”叫成一片,該起床了。記者算了一下,他們真正睡覺時間只有3時到6時30分這樣一個不到四個小時的時間。
做工:疲勞作業手指數次被磨。23日上午7時開始,記者開始在打磨時間上班,主要任務是把即將組裝的工塊在砂輪上磨光滑。砂輪磨下的木灰和面粉一樣細,不到10分鐘,記者就成了一個木灰雕塑。晚上8時,記者感覺已到了極限,大腦瓜變得遲鈍,就想睡覺。抓木塊的手指已經不聽使喚,不時碰到砂輪上一下,好在砂輪表面裹了一層紗布,不然后果不堪設想。4月23日晚12時,記者實無法忍受了,請假去上廁所,以緩解一下疲累。好不容易熬到了凌晨2時,拖著疲憊不堪的身子回到宿舍。
伙食:飯菜難下咽,寧愿吃泡面。木工廠的工人除了睡眠不足,工作時間超長,第天的菜也是難以下咽。有些工人寧愿天天吃方便面。23日12時,累了一上午的工人們就涌向食堂。米飯自己盛,吃多少都行,但吃不完要罰款;菜是定量的,根本不夠吃。第一天吃的是葫蘆瓜和羅卜燉雞。葫蘆瓜很老,皮都咬不爛,至于所見到的4塊雞竟全都是骨頭,咬了一塊,扎嘴很疼。晚飯是中午剩下的葫蘆瓜加一個白菜炒肉。記者數了一下,比指甲蓋稍大一點的肉只有5片,而葫蘆瓜則有股餿味,幾乎所有的人都不敢吃。到了第三天,“臥底”的記者再也堅持不住了,便拿起手機給負責外圍接應的同事發出了求救短信。雖然安全離開了“人間地獄”,但記者沒有逃脫脫水病的命運,最后不得不到醫院輸液治療。
記者的精神和行為都是可嘉的,他們勇敢地向社會揭露了工人們勞動、生活的真實景況。不過,“臥底”三日便再也堅持不下去了,而該廠的工人們呢?他們常年累月地處于這種境地中呵!這絕不是個別現象。2003年6月2日的《中國青年報》發表了記者韓俊杰和通訊員魏錦池、魏偉的文章《河南新密:采石場驚現“包身工”》。河南新密市白寨鎮西腰村一非法采石場先用優厚的待遇和條件將民工騙到工地,然后派找手對民工進行看管,強迫民工進行超負荷的勞動,稍有不從就毒打。由于一位出逃民工的報案而被新密市警方破獲,37名受害民工被警方解救,該案7名犯罪嫌疑人亦已被警方逮捕,對此案負有一定責任的白寒鎮及新密市的7名官員被有關方面免職;而向警方報案的出逃民工,卻在警方破案后突然死亡了!這是發生在2003年5月17日的事情。當日下午4時許,新密市公安局白寨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有一30歲的福建籍民工范明熒到鄭州市公安局報案,稱其于今年5月11日,在鄭州火車站被人騙到新密市白寨鎮西腰村一偏僻的石料場,在打手的看管下接受高強度勞動,不令不給工資,而且還屢遭痛打。他僅僅工作六天,就被暴打四次,致使其背部、臀部大面積損傷。5月16日晚,他實在不堪忍受,趁天黑逃出石料場,用一夜時間跑到附近小鎮上,又搭上去鄭州的汽車,逃出虎口到公安局報案。而除他之外,該石料場還有幾十名民工急需解救。該所立即派民警將范明熒接回新密協助破案。當晚7時25分,白寨鎮派出所協同新密市公安局緊急增派的警力冒雨出擊,將石料場被困民工37人成功解救。據警方調查,該石料場是新密人索會武在2001年底投資建成的,今年元月3日索將石料場承包給淅川縣人周連慶。今年3月份,石料場非法開工,周將本縣老鄉賈金柱、楊寶玉、黃李明和嵩縣人李志偉雇為打手;又唆使賈新志等六人以優惠的工資待遇和生活條件為誘餌,從鄭州火車站附近騙來福建、安徽、四川、云南、貴州等十余省的民工38人,以每個民工50元的價格交給石料場強制進行勞動。在四名打手的專門看管下,民工們清晨4點左右就得起床干活,晚上7點左右才收工,每天勞動時間長達13個時小。并且稍有懈怠便會遭到毆打。民工們沒有人身自由,連睡覺、上廁所都要被監視。誰想逃走,就會遭到周及其雇傭的打手們的毒打。而場主索會武為謀取利益,在派出所榆其無證經營不予審批供應爆炸物品的情況下,私自找到新密市民爆公司白寨鎮三岔口供應站負責人李建軍,采取做假賬手段,先后六次將500公斤炸藥和500余枚雷管買回使用。5月21日,涉案的石料場場長索會武及向該石料場提供爆炸物品的李建軍已因涉嫌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而被警方依法逮捕;5月30日,賈新志等六名協助周連慶從鄭州火車站騙取民工的人員也被警方控制。此案引起了新密市有關方面的重視。5月26日,對此案負有一定責任的白寨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該鎮主管工業的副鎮長以及新密市有關局委的負責人共七人按有關規定被名職。悲慘的是:出逃民工范明熒在出逃前曾數次被周連慶及其打手用三角帶、木棍、橡膠管等毒打;出逃后,其傷勢經法醫鑒定為“輕傷”。5月19日下午,可憐的范明熒突然死亡了!目前,其死因尚在調查之中。
現代“包身工”,已非驚現一地二處,而是普天下皆然了。2002年5月24日的《中國青年報》刊載了一篇事發于天津的報道:
現代“包身工”驚現天津 記者:石洪濤
“簡直是噩夢!”已經打工5年的陸榮勇在描述他最近一次打工經歷時,至今仍心驚膽戰。雖然已經從那家廠子出來半個多月了,但他的哥哥陸煜對他的擔心反而越來越重,因為弟弟每天夜里說的夢話讓他覺得弟弟子腦子好像出了什么問題。
看到和陸榮勇一起打工的同鄉陸萬紅時,陸煜才覺得自己的弟弟還是幸運的。他這樣描述見到陸萬紅時的情景:“他正躺在沙發上,兩眼微閉,我問他現在感覺身體怎么樣?他說就是頭暈,總是想吐:左手腫得油光發亮。我一問才知道,他的前臂被廠里的打手用鋼叉穿過,傷口也發炎,呈烏黑色,而且現在活動不停。我想帶他到公安機關報案,但他一聽說就害怕,死活不去。他臉上那種害怕的神色,就像是電影里面剛從集中營放出來的樣子。”
2002年3月13日,家住重慶市黔江區兩河鎮良家村的陸榮勇和同村的陸萬紅、陸萬江兄弟以及其他20來個同鄉,在重慶包工頭陳永錫的帶領下,來到天津市大港區小王莊南拋村的新聯磚廠(以下簡稱“南拋磚廠”)打工。
“來之前,陳永錫告訴我們一年能掙上八千塊錢,但是我們來之后,情況就全變了。”陸榮勇算了一下自己的收入,“我負責拿鍋又挑磚,按規定挑1萬塊磚才能拿到20元錢。有活時,我每天工作14到15小時,累死累活頂多挑6000多塊,只能拿到十一二塊錢。而每天要想在廠里的食堂吃飽,就得花10元錢,所以我們每天等于白干活,根本拿不到錢。”
陸榮勇說:“除了干活累,工人們平時還經常挨打。我們沒有自由,平時不許出廠,寄信都是統一交到廠里,但是給家里寫了信都好像石沉大海,沒有收到過回信。”“剛來一個月,我就不想干了。但廠長說,要走必須交2000塊錢。我根本走不了!”他摸著自己的臉告訴記者,自己就挨過管理人員的大耳光,理由是未以按時在早上4點半起來干活。
比起陸榮勇,在廠里開車拉磚的陸萬紅可慘多了!未滿18歲的他是第一次出來打工。陸萬紅回憶,4月27日,因為拉磚的事,他和廠里的一名管理人員發生爭執,在被打了兩拳后,倆人動起手來,廠里的幾個人一起打他。其中一個用挑磚的鋼叉將他的手臂扎透了。疼痛難忍的他,捂著流血的傷口向廠外跑去,但是被廠里的幾個人騎摩托追上,8名壯漢拳腳相加,其中一人用鐵棒將陸萬紅一棍打昏。工人們逼工頭陳永錫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后,陸萬紅被送至大港醫院,經過短暫治療,又被拉回廠里。
陸萬紅說,正是利用自己被打傷需要照顧的機會,在同一磚廠打工的哥陸萬江才得以跑出來給家里打電話,讓家里人速來救他們。頭昏、惡心腰部劇痛的陸萬紅躺在床上,盼望著家人的到來。
4月30日,陸萬紅的繼父和在南開大學讀書的親戚一起來到廠里,準備接陸萬紅、陸萬江及其女友離開磚廠。廠長劉木敏將他們一行攔住,說走也行,每人交2000元錢!名目是工廠為工人花了“培訓費”,以及工人離開后因“缺編”給工廠造成的損失費。在經過多輪的交涉后,廠方最終同意:受傷干不了活的陸萬紅可以走,哥哥陸萬江和其女友不能走。
同在該廠打工的陸榮勇趁人不注意,求前來接人的南開大學大二學生于文文給在自己在北京讀研究生的哥哥打電話,讓他來救自己。在中國人民大學讀書的陸煜得知自己弟弟的情況后,于5月2日趕赴大港,并相繼向當地派出所和大港區公安局刑警隊掃案。在警方的幫助下,5月5日,陸榮勇終在沒有交納2000元“培訓”費的情況下被哥哥接走;走時,工頭陳永錫給了每個重慶來的工人20元錢,這也是陸榮勇等人兩個月來唯一的收入!
5月22日,記者來到了位于大港西南、介于津冀交界處的南拋磚廠。記者問正在露天干活的工人:“每天工作多長時間?”工人邊干活邊答:“大概十三四人小時。”“每天幾點起來干活?”“起五更。”“什么時候給錢?”“說是麥秋。”
由于廠長劉木敏不在,記者被副廠長劉學達和廠長劉木敏的哥哥劉木強等人“請”到廠部辦公室。據他們介紹,這個磚廠是由劉木敏向南拋村承包下來的,共有來自重慶、山東、甘肅的40多名工人在此打工。副廠長劉學達告訴記者,他們是通過包工頭招工,廠里負責工人來廠的路費。廠里只和包工頭打交道,由包工頭管理工人。工廠實行按件記費,只有整個小組完成任務后,工廠才將工資撥給包工頭,再由包工頭發給工人。重慶包工頭陳永錫承認其沒有和工人簽任何協議,一般工人的工資一年結一次。他們矢口否認4月27日陸萬紅被打的事件。劉木強理直氣壯地對記者說:“你去看看,附近大大小小的數十家磚廠是怎么對工人的?看看他們工人的勞動強度有多大?你就知道我們廠對工人還是不錯的。”
還有一則新近見諸于報刊的報道:
慘絕人寰,黑包工頭制造當代“包身工”慘案
(一)
郭永利今年36歲,是黑龍江省依安市的一名農民。2003年春節剛過,郭永利便從老家來到了齊齊哈爾市,包下了一個小型建筑工程。隨后,郭永利又回到老家,以每個月包吃包住600元工資的條件,招了17名打工仔。
年末時,郭永利雖然按照當初的約定,給每個打工仔如數開了工資。但工程完工后,郭永利竟然盤剝他們1.6萬多元。
2004年年初,郭永利通過以前的種種關系,聯系到了一個更大的工程,需要40多人。由于家鄉的那些打工仔知道了他克扣他們工資的事情,沒有一個人愿意再給他打工。
這天,在齊齊哈爾火車站,郭永利看見有很多單位在招工,他不禁靈機一動,用大紅紙也寫了一張招聘啟事。
人員很快就招滿了,郭永利承包的工程也如期開工了。然而,由于條件太艱苦,招來的這些人不是挑吃挑住,就是拒絕無償加班,這就使得工程進度很慢。這時,郭永利找到了項雨。項雨是黑龍江省肇州縣人,42歲,人長得兇狠剽悍。郭永利對項雨說:“我每個月給你開1000元的工資,你幫我管一個這幫臭民工。”
項雨一聽有利可圖,馬上就點頭答應了。緊接著,郭永利又找到了另外三名比較霸道的打工仔——來自內蒙古自治區的35歲的戴宏生,來自黑龍江省富裕縣的35歲的劉建華和34歲的程友軍——以每個月800元工資的誘惑,把他們四人組織在了一起,封項雨為“隊長”,封戴宏生、劉建華和程友軍為“副隊長”,幫自己“管理”起了這些打工仔。
得到了郭永利的“重用”,項雨等人的膽子大了起來,只要那些打工仔中有誰敢發一聲牢騷,或者稍有滿,他們輕則怒罵,重則拳腳相加。
懾于項雨等人的淫威,打工仔既不敢怒,也不敢言,只好埋下頭來拚命干活兒。工程的進度終于加快了。為了表揚項雨等人的突出“貢獻”,郭永利給項雨發了500元獎金,給其他三個個人發了300元獎金。雖然建筑方的工頭每個月都按時給郭永利結算了打工仔們的工資,可是自始至終40多名打工仔一分錢工資也沒有領到。
(二)
大把大把的鈔票這就樣流進了郭永利的手里。由于不堪項雨等人的虐待,打工仔們接二連三地逃走了許多。
郭永利又故伎重演,到火車站招工。2004年7月7日,來自各地的20多名打工仔,被招進了郭永利的工棚。
一晃幾個月過去了,到年末工程快要完工時,郭永利沒給打工仔們開了分錢的工資,就想偷偷地逃跑。這時,郭永利以前認識的一個人打來電話告訴他說:“我有一個朋友,在遼寧盤錦承包葦場,把你的那些人運過去割葦子,賣給給造紙廠,肯定能掙大錢。”于是,郭永利又找來了自己那四名打手,給他們每個人發了800獎金,密謀起來……
2004年11月21日晚上8點多鐘,30多名打工仔被趕上了一輛大客車,經過一夜的顛簸,于11月22日上午來到了遼寧省盤錦市東郭葦場小流子溝垛場。到了地方,他們就被趕進了芒葦蕩,每人發給了一臺收割機,割起了蘆葦。可是,因為沒有干過這種活計,打工仔們不會用這種機器,結果招來的是項雨幾個人的一陣陣毒打。
當天晚上,因為實在無法忍受項雨等人的欺壓凌辱和生活條件的艱苦,有七八個打工仔偷偷逃跑了。
此后,項雨幾個人對打工仔們更加殘暴了,看管得也更嚴了,就連上廁所都要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由專人看管才能進行。打工仔們的工點,成了一座“勞工集中營”。
(三)
12月的一天,打工仔王明國得了重感冒,戴宏生見他沒來上工,沖進工棚,一陳拳打腳踢,硬是把王明國趕進了葦場。王明國實在忍受不了這種非人的待遇,決定找機會逃跑。可是,還沒等王明國出逃,接下來發生的一件事情讓王明國心驚肉跳。
12月末的一天晚上,來自黑龍江安達市的打工仔金永哲因為逃跑被抓回來后,項雨就在零下30度的嚴寒里,把金永哲的衣服扒了個精光,然后拎起一桶冷水,從頭上澆了下去。金永哲被凍得昏倒在地。可是,項雨仍不肯放過他,拿起竹棍,一邊惡狠狠地抽打金永哲,一邊向打工仔們喊道:“誰要是敢再逃跑,這就是下場!”當天夜里,項雨把金永哲扔到了附近的一個車站里。
打工仔們都被嚇壞了,再也不敢逃跑了。王明國更是如此。為了少遭毒打和折磨,王明國從此學會了低眉順眼地服從,打手們便給他安排了比較輕閑的差事,為大家做飯。
2005年3月4日,王明國要做午飯,到項雨的房間里取米,發現那兒的火炕上有一部手機。王明國見四周無人,急書記撥通了外甥的手機,說:“我在遼寧盤錦的一個葦場割葦子,被看住跑不出去,你快點來救我……”
接到王明國的電話,王明國的外甥急忙趕到了王明國的家里,把這個消息告訴給了王明國的兒子王作林。
2005年3月11日,王作林乘火車趕到了盤錦市,四處打聽,終于找到了小流子溝垛場的具體位置。王作林趕到了東郭鎮,向東郭鎮派出所報了案。
東郭鎮派出所所長馬榮軍聽后,立即帶著王作林,來到了小流子溝垛場。在一幢破房子里找到了正在做飯的王明國。你子相見,抱頭痛哭。
因為另外的打工仔被項雨幾個人帶到遠處的葦場里去割葦子了,馬所長只好先把王作林和王明國帶回派出的詢問。
就在這時,項雨等幾個打手得知警察把王明國救走后,他們慌慌張張地雇了一輛大客車,把剩下的20多名打工仔強行趕上了車,拉回齊齊哈爾市。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后,2005年3月17日下午,民警們將黑心包工頭郭永利抓獲。根據郭永利的交代,民警成功地將26名被困打工仔解救,并當場抓獲了打手戴宏生。緊接著,另外兩名打手劉建華、程友軍也相繼落網。目前,只有項雨一個人在逃,警方仍在嚴密布控和搜捕之中。
(《人生與伴侶》2005年第6期,他他 文)
當我們讀到諸如此類催人淚下的報道,當我們耳聞目睹到現實社會生活中發生的諸如此類的事情,禁不住想起了夏衍的名作《包身工》,但那揭露的是萬惡的舊社會,私有制下工人的悲慘境遇。而如今在工人階級成為領導階級、公有制已成為社會經濟基礎的社會主義新社會,居然又驚現此種“包身工”慘像,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實在應引起人們的深思!
1999年11月9日《天津日報》的一封打工者致該報編輯的信及該報記者的調查附記,讀來使人不難想見到那些可惡的資本家是如何對待工人,而工人們又是處于怎樣境地下從事生產勞動的:
睡覺不讓超過6小時 干完活兒還不給工錢
這個外地老板怎能這樣雇工
編輯同志:
我們幾人是從江西省和福建省來津的打工者。今年3月至6月,浙江省樂清市東聯鄉的吳正善在天津雇用了我們,讓我們到東麗區“溫州城”附近他的服裝作坊給他干活。當時他和我們簽訂了“聘用合同書”和“勞務協議書”,合同書和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甲方(吳正善)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尊重乙方的正當權益,保障訪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招用人員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等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但是,自吳正善雇用我們后,根本不把我們當人看,每天工作長達18到19個小時。下班后再吃飯、洗澡,又要占去1個小時,這樣每天只能睡三四個小時的覺。因工作量大,大家體力難支,每天無法完成老板的要求,又得受罵受辱。長時間這樣干,有些工人生病了,但是老板也不讓休息,把我們弄得實在無法干了。我們想離開這里,老板不但不給我們工資,還打了我們中的樊新華。我們都是外地人,在天津人生地不熟,根本不敢惹他。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給我們作主,幫助我們解決問題。
樊新華 李秀風 吳秀銘等《天津日報》記者馬連科、實習生李云華就此信反映的情況作了調查。他們的“調查附記”寫道:“針對此問題,記者走訪了東麗區勞動局和天津市勞動局的有關部門。據了解,近年來,本市經常發生類似的用工問題。其中大部分問題出在外地人雇用外地人,不按本市勞動部門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非法招工,在本市干活后,不支付工資。吳正善的行為就屬于這種情況。這些外地老板想各種辦法逃避本市勞動部門的管理,很容易出問題。”
當代中國工人生產勞動、工作條件之惡劣,令人堪憂。2001年10月,《中國青年報》記者喬裝成民工暗訪被礦工舉報為“吃人魔窟”的陜西省洛南縣陳耳金礦。記者貓腰進入一個坑道前行,安全帽不時擦碰洞頂的巖石。前行約200米,就到了已經采空的礦石帶,這里非常陡峭,不時出現成堆的石塊。民工們指著石頭說:這是塌方留下的,下面埋著好幾個民工的尸骨。繼續爬行,采空的礦石帶上偶爾碰到一兩根礦柱,就像用火柴棒支撐著一大堆磚石一樣,隨時都有坍塌的危險。打鉆的釬頭“嘟嘟嘟”地震響,濃烈的粉塵撲面而來,二三米外的兩個100瓦燈泡頓時不見了光芒。記者掏出用塑料袋裹著的照相機,剛拍了兩張,取景器就被粉塵蒙得什么都看不見了。幾個民工用衣領捂著口鼻繼續作業。記者使勁睜眼朝腳下看,生怕跌入已采空的礦縫,粉塵卻模糊了視線,眼睫毛也被糊住,眼球火辣辣地灼痛,刺鼻的粉塵嗆得人無法呼吸,劇烈的咳嗽讓記者口吐黃水,只得把頭深深地縮進衣領,用內衣捂住口鼻……約兩個小時,打好了八處炮眼,記者和幾個民工稍作休息,但憑手電筒的光亮怎么也認不出幾位民工的面孔了。裝藥、放炮,礦道里又一次揚起濃烈的粉塵,負責搬運的民工已開始搬運礦石。近三個小時的打鉆作業,記者胸腔憋悶,難以堅持,走出洞口,清洗口鼻眼睛,沉淀在白瓷碗底的粉塵有一指多厚。對于記者來說,這只是短暫的體驗,而對長年累月在這里干活的工人們來說,等待他們的將是什么?……有簡陋的工棚里,記者看到了一份《坑道施工安全合同》,上面寫著:“乙方(工人)施工期間必須保障個人安全,如發生傷亡、致殘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承擔一切后果和責任。”“由乙引起的不安全事故及火災、人為事故;在甲方施工工地發生疾病,因其他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事故,概由乙自行負擔。”這顯然是份完全不把工人當作人看等的“霸王”合同。據了解,該礦的十多個坑道均被私人承包,其中4個坑道已采空廢棄;5號坑道因安全問題而被查封過,但現在又有人組織工人在開采了。(據2001年10月25日《中國青年報》)就在該礦,惡劣的工作條件和嚴重的粉塵危害著職工的身體,直接威脅著他們的生命安全。從1992年起陸續到該礦打工的40多名青壯年勞工,由于礦山缺乏粉塵防護措施而患上了“塵肺病”,目前此病在國內外尚無理想的治療方法,李光成等多名工人已經先后去世。2001年8—9月,數十名患有此病的幸存者先后向陳耳金礦、洛南縣政府提出工傷職業病待遇的申請和申訴,卻均遭拒絕。當媒體對陳耳金礦觸目驚心的粉塵肆虐狀況曝光后,洛南縣政府于2001年10月27—31日成立了以該縣人事局、衛生防疫站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該礦粉塵危害問題進行專門調查。在只是選取該礦13號和15號坑作取樣調查,且無粉塵取樣,更不可能對粉塵濃度做出準確數值檢測的情況下,聯合調查組居然作出“陳耳礦安全生產和勞動衛生保護措施健全,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結論。至于該礦主管生產的經理孫振明則根本不知國家規定的礦山作業粉塵濃度的上限標準;一些承包經營坑道的老板從未聽產過“粉塵濃度”這個名詞,更沒有對勞工們進行定期的身體健康檢查。2001年11月12日,經過多番周折后,商洛地區衛生局終于同意對勞工進行塵肺檢查;15日,山陽縣42名幸存者自費到地區防疫站接受檢查。一般情況下,塵肺鑒定結果一周內就可以告知患者,但還未等到結果,年僅33歲的秦吉友就在11月22日離開了人世。11月22日離開了人世。11月26日出來的結果表明,初步查出有28名勞工患有塵肺,但名單不能公布;由于事態嚴重,為慎起見,需要對其進行復查。12月14日,這些勞工到商洛地區中心醫院接受先進儀器的復查。塵肺鑒定結果還沒出來,29歲的楊桂成于12月24日凌晨病逝。當日,勞工代表再一次來到商洛地區衛生防疫站,要求了解塵肺鑒定結果。該站朱站長說,這需要請示地區衛生局和地區行署。2001年12月25日和2002年元月4日、8日、11日,《中國青年報》的記者曾多產供銷與商洛地區聯系,但衛生防疫站領導一再說未見衛生局、行署領導批示,不好作任何答復;地區衛生局馬局長則說,沒有宣傳部門的同意,他拒絕采訪,記者可以去找洛南縣下放。商洛地區行署的秘書科工作人員請示領導后說:陳耳金礦不存在粉塵濃度超標問題;洛南縣政府、山陽縣政府也沒有勞工因病死亡的報告;至于塵肺鑒定結論,由地區衛生局和衛生防疫站自主決定公布。但是,時至今日,診斷結果一直秘而不宣。(據2002年1月16日《中國青年報》)
類此之事,似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下面再錄載幾篇見諸《中國青年報》的有關報道:
為何工傷不斷竟無訴訟 作者:艾君
河南東部、山東省西南中是一片平原,過去被稱為“黃泛區”。因盛產泡桐,那里成了木材加工基地。又因加工廠的電鋸設備簡陋,安全保護措施不力,每年都有成百上千人在鋸木時致傷致殘。山東荷澤市莊寨鎮南亭子村一個診所的大夫對記者蠊:“村里光斷手指就能裝一籮筐。”由于經常發生斷指、手掌被電鋸鋸斷的事故,那里的大街上隨處可見“掃斷指”的醫療廣告。不少診所的老板就是看到這里生意好,“幾乎每天都有來接斷指的”,和那些做木材生產的老板一樣“賺得盆滿缽滿”。(10月30日《大河報》)
說實在的,因為農村小廠礦的機器設備落后而導致打工的農民受傷致殘的事并不少見,就連深圳因同樣原因致傷殘的打工者也不是少數(有個叫周立太的律師就代理了這樣的賠償訴訟500多起)。在人口太多工作又少情況下,那些工廠主面對的是在廠門外排起的打工長隊,他要命不會去改造他的設備——“能讓你干就不錯了”。所以,雖然礦井透水,煤礦和煙花廠爆炸等事故不絕于耳,可憐的農民兄弟還是“前仆后繼”。不是他們不怕死,而一家老小等著吃飯、穿衣、繳費,不干,錢能從天上掉下來?
耳聞目睹的太多,太多又說了白說,我們對此類事已經幾乎麻木,但我對這則“斷指一籮筐”的新聞感到吃驚,是因為“記者在采訪的過程當中沒見到一起因斷指而引起的法律糾紛”。
沒有法律糾紛,或許是因為老板“大度”,賠償的誠心和數額讓受作的農民很滿意?事實并非如此。農民孫兆明斷了四根半手指,接指手術費花了8000元,可他在老板那里干了半年,總共只拿回2000元的工錢。這次斷指倒讓他背上了幾千元的債。還有更讓人吃驚的,有個叫孫永強的在鋸木時,被反彈回來的木頭打在胸口上,不久死亡,“老板僅拿出了400元”。而更多的斷指事故,“據一些知情人講,有些是私下解決的,老板一般是賠倆錢就算了,更多的是拿不到一分錢的賠償。”
記得廣西南丹對死難礦工的賠償數額是兩萬元(有的還高些),而這里一條命才400元——誰會對這樣的賠償滿意?不滿意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原來,之所以不打官司,是“由于雙方有口頭協議,干活期間出現傷人、死人事件,后果自負”。也就是說“后果自負”的口頭協議,竟成為那些老板對農民們受到傷害卻置之不顧的擋箭牌!
多么無奈的“無訴訟”,多么沉痛的“無訴訟”!
對農民來說,“一籮筐斷指無訴訟”,一種可能是根本不知道有可以為他撐腰的法律,不知道《勞動法》,不知道《民事訴訟法》,不知道這些所謂的口頭協議根本就是違反無效的協議,不知道像這樣屢屢傷人無法為勞動者提供安全保障的設備根本就不許再生產下去。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情況:擔心告不贏。
無論出現何種情況,都應該引起我們的法律機關的注意。農民不知道有這個法,說明在那里對法律的宣傳不夠;而擔心打不贏官司,更是一種危險的信號——對法律失去信心。同時,像這種“木材加工基地”且“幾乎每天都有斷指”,有關部門不會不知道,而竟能棄耳不聞,熟視無睹,亦可見對弱勢群體的生命健康漠視到了何種地步。
我們知道,法律應當有兩條“線”。一是“高線”,即“懲罰線”:法律對無論多高的權貴都能征治;一條是“低線”,即“保護線”:能夠對社會最底層的弱勢者進行可靠的保護。保護線越低,懲罰線越高,反映出一個社會法治化程度越好,社會秩序就會越合理。
當看到“一籮筐斷指”而竟連訴訟都沒有的新聞時,我們忍不住要問:法律的最低線什么時候才能把這些農民包括進去?
(見2001年12月31日《中國青年報》)
職業中毒呼喚職業衛生法規
——“打工仔”生命健康權問題追蹤報道之一
記者:李桂茹
[編者按]俗稱為“打工仔”的我國進城務工青年的隊伍正在不斷擴大,已經形成一個龐大的“軍團”。他們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他們的生存狀態、安全保障等卻嚴重滯后,特別是有相當一些外資企業由于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致使企業生產帶有原始積累時期的無序與野蠻,工傷事故頻生。“打工仔”的健康權利越發凸顯,已構成一個帶有普遍性的社會問題。
今年(2001年)9月上旬,廣東的媒體披露了一條令人震驚的新聞:深圳市寶安區福永鎮新日東電工廠28名員工正乙烷中毒。中毒員工手腳酸軟無力,四肢根本不聽使,用筷子挾不住面條。開始,中毒癥狀并未引起打工妹的注意,很多人以為得了風濕,買了一些吃,但沒有效果;還有一些人以為是工作太辛苦所致,干脆辭工回家休養。誰也沒把這些癥狀同化學品中毒聯系起來。
這家工廠是一家專門生產生機配件的日資企業,中毒員工們所在車間為光學工廠受人檢查車間。這個車間員工的主要工作是對原材料進行檢查,選出有“標志不良欠點”的液晶屏,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用布蘸上化學藥品“正乙烷”擦凈液晶屏上的灰塵。寶安區衛生防疫站在對該企業進行檢測后填寫的《勞動衛生檢測評價書》“評價意見”一欄寫道:“車間空氣測出正乙烷,其濃度未超過參考標準(180MG/M3)。”這份檢測報告書同時指出:“正乙烷有低到中等毒性,可損害皮膚和神經系統,可致周圍神經炎等慢性職業損害。該溶劑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操作工人應該使用防護用品,避免皮膚接觸呼吸道吸入。”
醫院對員工檢查診斷的結果表明:光學受人檢查車間31名女工中有28人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癥狀,其中輕微神經性損害5人,輕微——輕度神經性操作害2人,輕度神經性損害13人,輕中度神經性損害7人,中度神經性損害1人,而正黨的僅3人。
亡羊補牢。這家企業在中毒之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光學受人車間全面停用正乙烷,改用毒性更低的異丙醇PA作為液晶屏的清洗劑,并給受人檢查車間增加幾臺排氣扇,使車間空氣1小時可以更換10次,開始給員工們配備了防毒口罩和防護手套,總共投入了3100余萬元。同時為中毒女工投入醫療費用數十萬元。
問題的嚴重性在于,在這28名中毒員工之外,有更多的企業埋藏著職業中毒的隱患。據了解,從2000年7月起,寶安區衛生防疫站就制定了《預防白電油職業中毒管理指南》,并要求所有使用白電油(主要成份是正乙烷)的企業必須設立“職業危害啟示牌”,上面要明示:白電油過量吸入能引起周圍神經損害;使用場所應保持良好通風,使用人員注意戴防毒口罩;若有手腳麻木、兩腿酸軟等癥狀,應立即脫離崗位。企業不設警示牌,一方面是怕引起異口同聲工擔心,最主要還是缺乏強制性管理措施。由于我國還沒有明確的有關防治職業病的法規出臺,面對違規企業,防疫部門也缺乏強有力的監管依據。
《南方都市報》披露了有關部門提供的信息:近年來,深圳市共發生職業中毒百余宗,中毒人數百人,并有30人死亡。職業中毒類型主要是正乙烷、三氯乙烯、混合溶劑、二氧化碳、鉛中毒等。有機溶劑已成為主要的職業危害因素。深圳市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企業有3699家,其中,87%的企業分布在寶安、龍崗兩區。全市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人有9萬多人。近年來發生的職業中毒事故95%有涉外企業。
打工仔劉獻平就死于職業中毒。17歲的四川籍打工仔劉獻平去年(2000年)12月4日從老家來到深圳,進入龍崗坪山六聯一家五金制品廠打磨部工作,用三氯乙烯超聲波清洗表鏈,晚上11時打卡出廠。20分鐘后,有人發現他倒在距廠200米的空地上,送往坪山醫院后,人已經死亡。好好的一個小伙子,離家才兩個多月,怎么突然就死了?悲痛欲絕的劉獻平父母憤然來深圳討說法,他們要讓孩子死也死個明白。經過省、市、區三級衛生部門的調查、診斷,發現劉獻平工作的五金廠三氯乙烯嚴重超標,最高時達到2.93倍,尸解腦、肝、脂肪組織也檢出三氯乙烯,最后鑒定為職業中毒。
打工青年祝本俊則成為了“矽肺”的受害者。他1995年21的時候,從安徽農村到深圳的一家寶石廠當寶石切粒工。1998年,廠里很多人都患了肺結核。他害怕染病,于,1998年辭工回家,沒想到可怕的事還是發生了,他無論干什么都感到氣短,經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夜斷為“二級塵肺”。1999年7月12日,深圳市勞動局認定祝本俊所患的塵肺是由于礦石粉塵形成的“矽肺”,是職業病,屬于工傷。祝本俊拿著勞動局的認定書找到廠方,廠方提出“私了”,在協議書上寫道:“廠方出于人道主義考慮,愿意資助祝本俊的部分醫療費和生活補助費。”但這不等于祝本俊的病是工傷。廠方一次性資助祝本俊5萬元,以后便不負任何責任。拿到5萬元以后,祝本俊跑了北京和上海的幾家醫院,都沒有什么有效的治療辦法。他在一家醫院開了藥回家服用,5萬元已經花光,但病情沒有什么好轉。這種病越活動越嚴重,眼睜睜一個大活人變成廢人,又沒有錢治療,祝本俊要尋短見。這時,一位律師鼓勵并幫助他,通過法律途徑向廠方索賠,在起訴書中請求法院判定廠方支付殘廢退休金、后續醫療費等416352元。深圳寶安區法院一審駁回他的訴訟請求,指出他的訴訟已經過了時效;他與廠方簽定了賠償5萬元的協議書,如有疑義應在法定時效一年零八個月內主張權力。祝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他認為5萬元的賠償協議明顯違反了勞動法有關規定,官司至今沒有結案。
據有關資料顯示,職業病已成為影響我國部分勞動者健康并導致他們過早失去勞動能力的最主要因素。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僅塵肺病人就累計達55萬人,還有新發塵肺病人目前仍以每年1.5萬至2萬例的速度增長。全國每年報告各類急、慢性職業中毒人數千人,死亡數百人;重大惡性職業中毒事件時有發生。有關部門對發生職業中毒企業的調查顯示,有28.91%的作業場所沒有衛生防護措施;有47.69%的企業工人沒有個人防護用品;工人缺乏自我保護和個人防護意識,只有19.69%的企業工人沒有個人防護用品;工人缺乏自我保護和個人防護意識,只有19.57%的工人接受了職業衛生培訓。工人因病被解雇有涉外企業中也司空見慣,在被診斷為職業病的509例患者中,18.6%的工人被解雇。不少工人回家后才發現自己患上了職業病,即使想求助法律保護,卻苦于無法支付旅費、醫療檢查而只能放棄。
有關人士指出,由于國家至今沒有權威性的職業衛生法規,絕大多數企業沒有接受預防性衛生監督即投入生產,留下事故隱患,以至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威攝力。在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發生職業中毒草事故或有毒有害因素嚴重違法的企業也都沒有受到行政處罰。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防治條例》雖已頒行多年,由于沒有對違法行為處罰的具體條款和實施細則,沒有任何約束力。目前在廣東職業衛生可操作的法規只有一個《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其中對于企業違法經營的處罰僅限于數額不大的罰款,實施細則不明,對企業沒有震懾力;而且存在衛生、勞動兩個執法主體與職能交叉,監督權與處罰權不一致,不便于操作。同時,職業衛生軟硬件建設跟不上工業發展的需要。目前,深圳市沒有一家專門的職業病防治院;對于一些新發現的毒草物或只有商品名稱但成分不明的化學物,缺乏檢測能力;發生職業病僅賴于送往廣州作進下檢查和治療對于職業中毒缺乏緊急搶救和診斷能力;職業衛生從業人員全市才135人。
(見2001年10月9日《中國青年報》)
工傷殘留下多少遺憾和后患
——“打工仔”生命健康權問題追蹤報道之二
今年(2001年)9月26日,深圳《晶報》以“斷指呼喚生命安全”為題報道了令人心痛的消息:主要生產電風扇及運動器材的深圳沙井黃埔青海電機廠,1000多名職工在不到半年時間里就發生40多起員工斷指事件。該廠沖床車間有30多人,現在手指傷殘的就有7個人。
由于這家企業沒有給打工仔辦理工傷保險,廠方只能了部分賠償,不同意支付傷辭退金,打工分仔對此不滿,四處上告。《晶報》披露了這該廠工傷的情況以后,引起了鎮政府的重視,也使廠方受到了觸動。鎮政府派出調查組進駐該廠進行調查,最后以協調解決賠償問題而告結束,打工仔拿到了包括殘疾補償金和辭退金最高的賠償9萬元。殘疾的手臂給這些打工仔將來的生活、工作,給他們的親人,給社會留下了多少遺憾和后患!
在珠江在三角洲打工青年中因工斷指、斷臂、斷腿的傷殘人員數量驚人。最近記者走入深圳市龍崗區龍崗鎮的一間出租屋,在這套房子里就見到了30來個斷手、斷臂的青年!他們都是從外省到珠江三角洲一帶打工的。
因為打工仔致殘的官司不斷增多,在廣東出現了一些專門為打工仔打官司的律師,周立太就是其中比較出名的一個。據周立太介紹,他目前手中正在打的官司有700余宗,絕大多數是打工仔斷指、斷臂、斷腿、癱瘓的工傷案例,其中有85%左右是珠江三角洲一帶的案例。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一些了解內情的人認為:部分港資、臺資企業的機器設備陳舊、落后、老化,經常出故障是造成該廠員工傷指、斷指、斷臂的主要原因之一。前不久,一家法院對深圳坪地鎮一家港資企業進行查封拍賣時,經行家鑒定,該廠的設備是20世紀20年代出廠的,已經老化到沒有任何價值。據有關人士介紹說,改革開放初期,由于急于發展“三來一補”企業,對進口設備把關不嚴,有很多在港、臺淘汰的機器設備流了進來,有很多機器、設備的出廠日期都被改了。前面提到的沙井黃浦鎮清海電機廠資方代表紀榮東在檢討該廠40多名員工斷指的原因時承認:“沖壓器械存在安全性能老化的問題,沒能保證員工的勞動安全。”該廠年僅20歲的包子敏在操作機器時機器失控,她用腳踩踏板,機器沒有反應,她用手去檢查時,機器忽解向下連續打兩下,食指因為機器自動氣模被壓住,一只手最后只剩下一根大拇指和手掌,被鑒定為6級傷殘。
培訓不足、倉促上線也是頻頻出現斷指、斷臂的原因。對于各工種需要進行哪能些培訓,因家有明確規定,但很多企業不予執行。工人上午進廠,下午就上崗了。有的斷指工人就是在進廠后未經培訓就直接上崗,不久就受傷的。17歲的付緒林從安徽省一職業學校畢業后,到深圳市龍崗區坪地鎮丁山橋工業區六合塑料廠做軋工,進廠后填了個簡歷,合同也沒簽就上崗了。上班第24天生產總管吩咐他從軋工部調到打料部開粉碎機。打料車間噪聲極大,干到中午11點,他就覺得整個大腦昏昏沉沉的。打完料應該清機了,按常規應該等機器停焉再清,可噪音已經吵昏了他的頭,機器還沒全停下來,他就打開了防護罩清理碎料。他的手一伸進去,無情的機器就先“吃”掉了他的手指,緊接著打斷了他的手腕。參加工作只24天就發生了這么大轉變,他永遠失去了一只手。他是個獨生子,他怕爸爸媽媽受不了這個打擊而不敢告訴他們。
勞動強度太大,加班時間太長、嚴重超時,疲勞上崗,也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企業普遍采用的是對員工包吃包住的形式,員工伙食費、營養不良,工人基本工資低,只能靠加班增加收入,而且加班費都很低。工人夜以繼日加班加點,因而疲憊不堪,甚至出現暈厥,導致工傷事故接連不斷。失去雙臂、曾經創全國工傷索賠額最高341萬元的女工劉濤,就是在連續加班后,倒在了梳棉機上被絞掉了雙臂。國家規定每個月加班不能超過36個小時,而是在出事故之前的19天時間里中加班達到了78小時。
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存在體制上的弊端,珠江三角洲一帶普遍在區以下的各個鎮設立了勞動站,而勞動站不是市區勞動局的派出機構,只有業務上的指導關系。勞動站人、財、物均歸鎮政府領導,重要任務是為鎮政府向企業收取工繳費。勞動站的職能決定了它的立場,在受理打工者投訴時,容易偏袒用人單位,普遍存在“保住老板,才能保住飯碗”的思想。一定數額的補償只能給傷殘者破碎的心帶來短暫的安慰。重要的是從源頭解決盡可能少出或不發生傷殘問題,而要真正從根本上杜絕減少工傷事故發生,還有待政府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艱苦的努力!
(見2001年10月10日《中國青年報》)
諸如此類的事例,多到舉不勝舉的程度。2002年12月22日的《人民日報》有過篇題為《“五金之都”之閃光》的正面性表彰報道。其文乃《人民日報》記者袁亞平所寫。據該文稱:“異國情調的‘阿根廷文化節’,竟然在浙江中部的永康市舉行。一個國家一中國的一個縣級市舉行如此重大的活動,這在浙江省還是第一次。阿根廷駐滬總領事米格爾·阿爾費雷德·貝約先生去年到永康市訪問,在中國科技五金城流連忘返。中國科技五金城是全國最大的五金專業場所,來自世界各地的2000多家名牌企業的五金產品匯聚在這里。”“記者在永康市采訪時又聽到了一個令人興奮的消息:一座建筑面積數千平方米的永康五金產品展銷館,最近在美國紐約曼哈頓第五大道亮相。至今,永康市在國外設立分公司的企業已有30多家,在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永康產品的注冊指標。”“目前,永康五金企業1萬多家,做作業人員20多萬人,形成了電動工具、有色金屬冶煉、小家電等八大支柱產業,產品達1萬多個品種,其中10多項五金產品的產量位居全國之最,100余種產品打入了國際市場。”這就難怪永康市委書記樓朝陽要很自豪地對記者說:“我們基本形成了‘強項在工業,特色在五金,優勢在民營,活力在市場,后勁在科技’的民經濟發展格局。去年全市內生產總值82億元,財政總收入8億元,綜合經濟實名列全國百強縣(市)第七十位。永康成為聞名世界的五金之都。”這永康何以會成為“聞名世界的五金之都”的呢?2002年12月20日《中國青年報》的一則報道,從一個側面披露了個中秘密:
“五金之鄉”還要軋斷多少手指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李柯勇
被稱為“中國五金之鄉”的浙江省永康市,今年以來,發生手指斷離或手掌列損以上的嚴重事故近千起,不少工人落下終身殘疾。記者最近到此地采訪得知,金華市安全生產部門竟認為永康市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抓得好,將于近期向本地區其他縣市介紹其經驗。
究竟有多少人受工傷
永康位于浙江中部,是隸屬于金華市的一個縣級市,五金工業是其支柱產業,產品主要有電動工具、小家電、汽車摩托車配件、防盜門、滑板車等。五金業普遍使用沖床、壓床、剪板機、整平機等機械設備,如果忽視安全生產,極易造成手外傷事故。
沒人說得清永康市五金企業和工人究竟有多少。市經貿局的統計是:企業有7000作家,從業者20多萬人。永康市常務副市長韓杰估計,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手工作坊還有數千家。有人買一臺機床放在家里雇四個工人就開始生產。
據永康市經貿局統計,去年全市工業企業因手外傷住院的病人總計300多人。記者走訪了當地幾家醫院,與永康相鄰的縉云縣鈴氏傷科醫院是一家知名的外傷醫院,住院的手外傷病人90%以上來自永康五金企業。記者在這家醫院的出入院上看到,僅今4月至11月,來此住院的記康手外傷員就有234例。附近還有一家田氏傷科醫院,其院長是鈄氏醫院院長鈄大康的大舅子。鈄大夫說:田氏收治永康手外傷病人的數量與本院相當。位于永康市內的永康衛校附屬醫院規模稍小,但其手術外科的一名胡姓醫生說,他們前10個月至少收治了250名傷員。
走在永康市的街上,隨便問一個路人,都能說出幾家治療手外傷的醫院。當地此類醫院有六七家,有的傷員還到較遠的金華市一些醫院就醫。
從以上調查估算,金華永康市五金待業發生的斷指、損掌等嚴重手外傷事故已近千起。
傷者痛說不幸遭遇
在幾家醫院,當得知記者來意后,住院病人紛紛圍過來,爭相進述自己的遭遇。34歲的黃端榮是安徽涇縣人,在永康鋼管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務公。今年11月8日,他的右手食指、中指、無名指被沖床從根部壓斷,雖經手術治療接上,但手功能已不能恢復。醫院尚未允許出院,但公司老板付了1萬多元醫療費后就不肯再給。他面臨著中斷治療,病情進一步惡化的困境。
傷員們反映,企業為趕任務,對新工人普遍缺少崗前培訓。人手不夠時,常隨意調換工人的崗位,導致工人對機器設備的性能和設備操作方法不熟悉,出現操作失誤;超時工作的情況比較嚴重,每天工作十二三個小時是家常便飯,很多人疲勞作業;相當一部分企業設備陳舊老化,經常操作失靈。幾家醫院都證實,春節過后,企業招收新工人,訂貨單較多時是事故高發期。
就在記者要離開永康衛校附屬醫院時,一個身材不高的小伙子追上來。他叫劉杰,廣西河池人,今年4月1日到永康龐強工貿有限公司打工。合同上寫明他的工種是操作壓機。但有一次訂單多,企業要趕貨,老板又派他去操作沖床。他不肯,老板就說:“你出來打工不就是為了賺錢嗎?叫你做什么,你就去做什么!”6月18日,他左手4個手指頭被沖床沖斷。手術和住院期間的醫藥是老板付的,但出院后的生活費、后續醫療費及企業拖欠工資,老板卻一分沒給。他要求回家,老板只肯出兩三千元。
劉杰說,他們廠的工人每個月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時間要加班。全廠70多人,今年以來已發生三起較嚴重的手外傷事故,其中一個貴州小伙子手指被沖斷,老板只難兩千元就讓他回家了。劉杰的老鄉孟朝輝也向記者反映,河南地區一起來永康打工的18人中,已有兩人斷了手指,一人手掌被打穿。
政府主管部門如是說
記者就五金行業手外傷事故頻發的情況先后采訪了永康市勞動局副局長李曉春、經貿局副局長王健兒和常務副市長韓杰,他們作了如下表態:
李曉春:工人建規操作、自身素質差、文化程度不高、技能低、操作中存在僥幸心理等“勞動者自身的原因”是導致事故的首要因素;同時,此類事故多發是永康行業特性所決定的,五金業機械本來就容易導致手外傷,再加上多處于發展時期,競爭激烈,事故多是必然現象。
王健兒:永康市企業數量太多,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緊缺,主管全市安全生產產的經貿局安全生產辦公室只有4個人,經常處是管人員培訓管不了事故處理,管事故處理管不了人員培訓。
韓杰:永康市政府一貫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特別是今年以來,自上而下,著力健全有關管理機構,狠抓有關政策的落實,嚴格執法,取得了明顯成效。金華市安全生產部門認為永康的基層安全管理工作抓得比較突出,正在讓永康總結經驗,準備向全地區推廣。
如果“永康市政府”真的“一貫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狠抓有關政策的落實,嚴格執法”,
并“取得了明顯成效”,會有那么工人被軋斷手指嗎?僅僅是因為“工人違規操作、自身素
質差、文化程度不高、技能低、操作存在僥幸心理”等“勞動者自身的原因”才會被軋斷手
指,而“軋斷手指的工人自然是活該了嗎?難道一定要以軋斷無數工人的手指來換取“五金
之都”的美名,并且還要掩耳盜鈴式地宣稱“永康的基層安全管理工作抓得比較突出”,并
要讓“永康總結經驗,準備向全地區推廣”讓更多地方、更多的工人以傷殘抽象來所謂經濟
成效嗎?實在說來,這些年來,由于片面強調發展、追求效益,地方政府又多注重從自身立
場出發考慮問題,再加上非公企業主以及公有制企業的承包人們追求的只是利潤最大化,因而很不注意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問題,甚至對于工人連起碼的人道主義立場和態度都沒有。2002年10月10日的《中國青年報》有篇題為《小礦主為何如此囂張》的文章,文章作者叫郭基玉,記述的是他作為一位律師的親身經歷,現援引于下:
作為一名來自江西老區的專職律師,我經常為老區眾多外出打工的民工代理一些工傷賠償案件,其中有不少是在小煤礦安全事故中受傷的民工。今年9月,我又處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實在是為這個小煤礦主的囂張氣焰所震驚。
我的當事人向我講述了他的受傷經過:今年7月14日上午11時許,他和另外三名礦工在同一工作面采煤挖掘時,突然從頂板上附落一石塊,砸向他的頭部。他急忙向后仰躲避,但還是被石塊砸傷了骨盆、胸部、大腿等多處部位,后被送往醫院搶救,醫生診斷為骨盆骨折。雖經醫生全力搶救,仍將留下終身殘疾。
我的當事人受傷住院后,一開始,礦主還給錢治療,當他住院兩個月時,礦主就以各種借口開始推脫,最后,礦主干脆使出“撒手锏”——要他憑醫院發票來拿錢,這不就是叫他要出院嗎?否則沒有辦理出院手續,怎么能有發票呢?
我在縣里的那幾天,無法與礦主聯系。礦主要么把我的電話掛斷,要么就是“錢沒有,要打官司就去打。打官司你們肯定會輸!”而我一再請求面談,也被其拒絕。當礦主得知筆者去過礦區時,他還在礦區放出口風:“我是不會再給錢了,而且,我還要花10萬塊錢和他打官司,我要把他拖死!”
為能協商處理此事,也為走上萬不得已的訴訟途徑做點準備,我在礦主始終不露面的情況下,先后去了該縣勞動局、安全生產管理局、煤行辦、虎崗鄉政府、煤管所、市勞動局、安監局、當地的派出法庭等部門。去過那些部門后,讓我感覺各級部門似有為虎倀之嫌。我曾向勞動部門提出要求確認工傷的請求,縣、市勞動局均不予確認。縣勞動局有兩種理由:一是只有國有企業才會確認工傷;另一是只有辦理了工傷保險的企業才會確認工傷。市勞動局的說法則是只有合法的企業才能確認工傷。縣局不確認的原因肯定是該礦“四證”不全。但是,筆者認為,無論哪種理由,都與勞動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相違背,都不能成立。
我曾向安全事故的監管問題走訪了有關部門。煤行辦稱:“這座煤礦‘四證’不全,我們管不到。”安監局稱:“我們只能幫你聯系一下礦主,看是否能協調處理?”但遲遲沒有消息了。勞動局稱:“安全部門已獨立出去了,我們現在管不到了。”鄉政府、煤管所則稱:“我們不知道有這起事故!”
然而,問題的癥結在于這座煤礦發生的事故,并非只有我的當事人一起,還有嚴重的死亡事故;此乃其一。其二,既然是“四證”不全的煤礦,那末,政府各個部門都干什么去了?整治小煤窗窯的工作做到哪里去了?可見,各級部門都在相互推諉,而這種推諉發生在外來的礦工身上,是不是地方保護主義又在作怪呢?
這個煤礦的一些礦工告訴我,在當地,出事故政府不但不管,還會幫礦主說話,民工的命好像不是命。到現在為止,這里共發生了三起煤礦事故;除了死亡事故被死者親屬捅出去后,其他兩起受傷案件均未見礦主向相關部門申報。即使死亡事故已經公開了,有關部門也未做出任何處理。
如果不是甚至出現了已經公開的礦難死亡事故,“有關部門未做出任何處理”,這小礦主會如此囂張嗎?“有關部門”及其領導人,真的僅僅只是基于“地方保護主義”的考慮嗎?他們之間是否還存在著別的什么難以為外人所知曉的關系?將如此囂張而又黑心的小礦主及諸如此類的私營企業主視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符合馬列主義基本原理、合乎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嗎?在那些視“民工的命好像不是命”的有關部門及其負責者領導下,能夠建設成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嗎?!
私有經濟的本質特征決定了私有企業主只會考慮想方設法地使利潤最大化,而根本不可能考慮到工人的生死存亡,故而自從資本來到人世間以后,它的每一個毛細孔都滲透著工人的血與汗。明乎此,我們便不難理解不僅是在礦業,而且更是在全國所有生產建筑等待業和領域,“占全國1/2以上的死亡事故來源于非公有制經濟。”廣東省惠州市富惠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合資企業,投資方是香港盈利時制造廠有限公司,有1000多工人。2001—2002年,該公司有三名年富力強的工人以同樣病癥離奇地死亡了:35歲的四川人張祥于2001年6月27日突然感到全身無力,胸悶頭痛,第二天早上7時半,工友們發現他已死在宿舍的床上。33歲的茍朝倫以同樣的癥狀出現后不久,于2001年2月4日晚上被送往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但搶救無效而于次日死亡。33歲的馬富滿于2001年7月11日上班時突感身體不適,癥狀和前兩個人臨死前一樣,次日凌晨病情加重,渾身無力,不能動彈,被送往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也搶救無效而于當日下午死亡。茍朝倫死亡后,其家屬曾要求解剖尸體,查明死因,但廠方提出:若解剖結果與廠方有關,廠方給予賠償;若無關,廠方則不負擔一分錢。無奈之下,亡者家屬只得放棄尸檢,廠方賠償2萬元了事。馬富滿死亡后,廠方干脆以法醫也下“系因急性左心功能衰竭而死亡”的結論為由,認為死因與廠方無關,不負擔任何賠償費用。除了已亡故的這三位年輕工人外,2001年9月7日,在該公司磨光部工作長達13年的陸英快全身無力地暈倒在工作臺上。自2000年9月以來就經常頭痛、打噴嚏、冒冷汗等狀況的陳杰,2001年12月4日晚只吃了幾口飯便感到全身乏力,兩臂麻木僵硬,隨后癱倒在地,經第一軍醫大學附屬南方醫院救治而存活,醫生對他做出了“貴金屬中毒”的疑診。而與陳杰同一工種的多名工人亦相繼出現相同癥狀,這使工人們“每天都揪著心,真不知道工龍的悲劇何時在誰身上重演?”死亡工人所在的金屬表帶磨光部有130多名工人,每天資都要接觸二氧化硅、重金屬、三氯乙稀等可能導致職業病的有害物質,但廠方從不將這情況告訴職工,更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或對工人定期進行健康檢查,而且在工人死亡后,還竭力推卸其責任。(參閱2002年12月23日《中國青年報》所載《吞噬年輕生命的真兇是誰——惠州一企業一年內離奇死亡三人》)深圳龍崗區蔡涌鎮致麗玩具廠是世界各牌意大利CHICOO公司的一個制造企業。像“耐克”鞋在世界各地的工廠生產一樣,CHICLL開發技術提供品牌、負責銷售,而致麗廠則完成加工制造,把貨發往世界各地,老板是香港人。1993年該廠發生大火,全廠三四百工人從一個狹窄的樓梯往外奔躥,窗戶多被鐵條釘住,一層離樓最近的大門被封死,打工妹們擠在樓梯上不能動彈,大火挾著大毒黑煙滾過來,結果87人被燒死(除兩名男工,其余全是打工妹),51人受傷,好多是皮焦肉爛的重傷。事發后,草草了事,人都鳥獸散了,但香港一些勞工組織——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等仗義執言,抓住致麗的后臺、意大利CHICOO公司不放,迫使其支付數萬美金給死傷者和家屬,并委托香港天主教組織明愛中心發放。天主教組織沒有死傷者的名單,深圳的政府和工會等任何一個機關都不愿意出面管這件事,于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只得請求在中國社會科學社會學所《社會學研究》雜志編輯部工作的譚深予以幫助。譚深花了7年的時間單槍匹馬地去艱難尋找,在尋找過程中,譚深從109封打工妹的信中體會到了她們平日生產勞動的艱苦:“每天最少要干12小時”,那些“傘布的氣味讓我薰得頭疼,一點也不想干。……三個多月領了兩個月的工資。由于帶工的又扣了幾十元錢,我3個月共領到50多元錢。”“上班好煩,天天加班到10點,有時加通宵。前些天每天晚上加班至兩三點,前天昨天連續上班有27個小時之久。”“趕貨活死人”,“半年多才發三四百元錢。”……譚深在尋找過程中還了解到,那個平時壓榨著打工妹血汗的香港老板,事發僅被判了兩年刑,還被提前釋放,現在順德開了一間跟以前一模一樣的廠,正火著,廣招打工妹、尤其歡迎在“致麗”干過的火中幸存者和死傷者家屬,但要求將所有死亡、受傷的證件都要交給廠方。(詳參2001年1月17日《中國青年報》,《艱難的尋找》)從上述兩個事例中,我們當可發現當代中國非公有經濟迅猛發展起來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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