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本位價值觀阻礙中國現代民主和經濟發(fā)展
韓強
(1)不顧國家整體利益的部門本位主義
2005年9月29日《上海證券報網絡版》報道:
審計署28日發(fā)布了第3號審計結果公告,公布了外交部、發(fā)展改革委等32個部門單位2004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
審計發(fā)現,上述部門單位在2004年度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都存在著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挪用資金辦企業(yè)、炒股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財政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但是,轉移挪用或擠占財政資金已經成為各部門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虛報多領預算資金。項目預算應當具有明確的目標和組織實施計劃,編制、申報過程前應當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使之盡可能的科學合理。然而,審計發(fā)現,一些部門單位的項目預算編制不實、結余過大,甚至虛報多領、高估冒算預算資金,影響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私設小金庫為職工發(fā)福利。公款私存、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往往與腐敗伴生。為此,國家三令五申,禁止私設小金庫。但在一些部門和單位,這種現象仍然相當普遍。
巧立名目亂收費。上學貴一直是群眾反映十分強烈的問題。審計發(fā)現,近年來教育部門亂收費現象仍然十分嚴重。7
2005年9月29日《新京報》報道:
2003年至2004年,教育部一些所屬單位未經批準自行收費1.54億元,其中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向各地主考單位歸集英語四六級考試費1.4億元、北京語言大學收取漢語水平考試費1293.93萬元、北京師范大學收取人文社科項目鑒定評審費118.52萬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收取評審費85.38萬元。
像教育部門這樣,巧立名目亂收費的部門和單位還有:商務部所屬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未經報批向其會員企業(yè)收取發(fā)展基金1501.99萬元;環(huán)保總局所屬環(huán)境工程評估中心、環(huán)境監(jiān)測儀器質量檢驗中心違規(guī)收費1244.57萬元;國家旅游局未經批準自行設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景區(qū)A級銅牌制作費等收費項目,截至2004年底共取得收入574.13萬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未經批準自2003年至2004年向有關單位收取使用紅十字標志掛牌費、管理費80.73萬元;2000年至2004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在賑災物資采購中向供貨單位收取“服務費”778.93萬元,且未納入財務賬內統一核算,形成賬外賬;2003年至2004年,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向白血病患者收取“檢索相合費”和“管理服務費”81.99萬元。8
政府部門的職責是為人民服務,但是,一些部門巧立名目進行收費,甚至開小金庫,形成了不正之風,嚴重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形象。
(2)官本位的公車改革、官本位的MBO、官本位的股權激勵
2005年11月11日據《京華時報》報道,“在平谷區(qū)公務用車改革試點夏各莊鎮(zhèn),舉行了“車改車公開拍賣”大會,在全市率先推行公車改革。改革后,平谷區(qū)處級以下干部全部取消配車,輔之以相應級別的公車補貼,實職副處每人每月1500元。…競拍完成后,該鎮(zhèn)將按照職務和工作需要發(fā)放相應的交通補貼。補貼共分為5個檔次,實職副處每人每月1500元;助理調研員每人每月1000元;科長800元;副科長500元;科員300元。”。9
這件事在網上引起廣泛議論,北京副處級月車補超過農民年收入,為什么?經過區(qū)人大討論了嗎?
2006年1月國資委突然宣布國企要搞“管理層持股”,一位負責人說:原先按照《企業(yè)法》運行的要轉向《公司法》,已經按照《公司法》運行的要盡快推進董事會試點工作,之后再做管理層持股。“先來5%、6%行不行?執(zhí)行一段時間后,隨著外部環(huán)境越來越完善,膽子可以大些。”10
我們請問:5%是多少?例如,中石化800億股,5%是40億股,難道要給管理層嗎?“隨著外部環(huán)境越來越完善,膽子可以大些”。這是不是要增加更多?
2006年3月7日《21世紀經濟報道》刊登了一篇《郭樹清勾勒30萬建行員工持股大計劃》,4月2日《21世紀經濟報道》刊登了《寶鋼上報股權激勵方案首期份額約在8億股左右》,看了這些報道,廣大群眾百思不得其解,憲法規(guī)定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的,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yè)的管理層有什么權力自行決定“股權激勵”?國資委的領導有什么權力宣布膽子要大一點?不經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國企的“股權激勵”合法性在哪?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國企管理層都是干部,他們的工資是買不起那么多的股票的,同時大型國企又不上交紅利,利潤與壟斷國內市場密切相關,在這種情況下,搞管理層持股,很容易形成少數人謀利,甚至國有資產流失。
這是不是又一項干部制定的政策有利于干部呢?
2004年11月至今年3月《南方周末》、《經濟觀察報》、《財經時報》、《上海青年報》《上海證券報》陸續(xù)刊登文章,對某集團公司的曲線MBO提出疑問,我們看到:
這個集團的發(fā)言人在聲明中證實,職工和管理層持股的結構分五個檔次:普通職工出資5.3萬元,車間主任和辦事處主任級約22萬元,分廠副職約56萬元,分廠正職約80萬元,公司副總級約600-800萬元,主要領導約2000-3000萬元。在出資過程中,5.3萬元級和22萬元級均繳全款認購,56萬元級和80萬元級的繳50%,其余50%由中誠信提供融資,600萬元以上的則只需繳10%,其余90%由中誠信托提供融資。11
根據報刊的報道,我們可以看出:
這個集團的曲線MBO,也被報刊稱為EMBO,實際上是把全民所有制企業(yè)變成了官企,按照等級制進行分配,利益最大化的是少數人。主導這次“改制”的是煙臺國資委。如果認為少數高管對企業(yè)貢獻,用什么標準來衡量?如何確定廣大職工的貢獻?這個企業(yè)有較長的歷史,那么已經退休的職工和原來的領導的貢獻怎樣計算?為什么原來的領導不能參與?為什么退休職工不能參與?為什么三六九等,高層領導中,56萬元級和80萬元級的繳50%,其余50%由中誠信提供融資,600萬元以上的則只需繳10%,其余90%由中誠信托提供融資?這是不是明顯的官本位?
上述情況,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yè)”變成“官企”,再變成MBO的過程。
(3)地方政府大搞形象工程的實例
2006年各大報刊和中央電視臺報道了一件震驚全國的新聞:
河南鄭州市惠濟區(qū)區(qū)政府豪華氣派辦公樓的照片,極具休閑風格的公園式政府,如果不仔細看還誤以為這就是典型的南方水鄉(xiāng)園林。寬闊的區(qū)政府廣場,分居兩側的“古樹園”,側后方龐大的人工湖、假山以及嶄新的6座辦公大樓,總共占地500畝。
有評論說: 白宮共占地7.3萬多平方米(109畝),由主樓和東、西兩翼三部分組成。主樓共有底層、一樓和二樓3層,共130多個房間,東大廳是白宮中最大最豪華的廳堂,可容納200多人。
惠濟區(qū)政府占地500畝,白宮占地才109畝,如果只從占地面積來看,白宮看來是相形見絀了。但一個是普通內陸省份的區(qū)政府,而后者卻是世界超級大國的總統府。12
這里我們看到的正是民眾所說的,干部(行政部門)制定的政策有利于干部,實際出現了諸侯經濟、諸侯割據,觸目驚心的事實在上個世紀50年代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整頓行政管理體制,應該立即進行,否則民眾就感覺生活在無序化的社會之中,建立和諧社會,就無從談起。和諧社會需要有秩序的管理,需要政府部門的協調。
(4)房地產的資金鏈——開發(fā)商、銀行、炒房者、地方政府
我們從市場的角度來看,誰是房地產的最大獲益者。大家很自然地想到了開發(fā)商,在所謂福布斯富豪排行榜上,房地產商占了很大比重,其實無論是民營的,還是國營的開發(fā)商,都是房地產市場上最大的獲利者。否則,就不會有那么多企業(yè)家去搞房地產了。
但是中國內地的房地產商,經常是自有資金缺乏,是靠銀行貸款來經營,所以銀行扮演著輸送資金的角色。不僅如此,而且買房貸款也來自銀行,真正用自己的錢一次性買房的人并不多。特別是工薪階層,在“今天花明天的錢”的鼓動性,貸款買房也成為一種時尚。好象銀行的錢不花白不花,先貸了款再說。所以提高貸款利率可能導致的結果是一些人很后悔,早知道早貸款就好了。這可能鼓動更多的人去貸款。但是,房子買到手,才知道銀行的錢不好花,你要按月還款,還要還利息。這樣“房奴”就出現了。也就是說,開發(fā)商、銀行套住了買房者。
買房者只是開發(fā)商和銀行的中間環(huán)節(jié),貸款者付給開發(fā)商,開發(fā)商再向銀行還建房的預先貸款,這樣開發(fā)商就解了套,變成了買房者和銀行的關系。也就是說,開發(fā)商是用銀行的貸款建房,再用買房者的按揭款還銀行,做著低成本、高利潤的買賣。
也許有人說銀行不知道這個風險嗎?當然知道,但是不這樣做,銀行的居民儲蓄款也沒有什么好的出路。這真像是飲鴆止渴,而且明知道,還要干。因為房地產正火著呢?因為內地并沒有出現過東京那樣的房地產大崩盤,也沒有出現過香港的房地產低迷的事情。雖然有過上世紀90年代的海南房地產爛尾樓,但是那似乎與現在無關,所以才有任志強的說法“不用預測,歷史證明所有的房價永遠都是上漲的”
開發(fā)商——銀行——買房者——銀行——開發(fā)商,這個循環(huán),好象是很全了。其實不然,要蓋房就要有地,地從哪里來?從地方政府的審批那里來。所以,賣地成了地方政府搞活經濟的一大法寶,地賣出去了,有了錢,就可以修馬路,蓋辦公樓、蓋商場,投入開發(fā)區(qū),這些都是政績,特別是增加GDP,這可是最快的增長率。為了房地產開發(fā)對市內居民就要搞搬遷,于是就有強制性拆遷,清理釘子戶,對近郊農民的土地也是不放過。
“拆遷”已經成了一個很刺激人的字眼,而且你到各大城市看一看,到處是工地,甚至蓋了沒有幾年的樓也要拆,因為要蓋大商場、寫字樓,要當國際大都市。這就是地方報紙上常出現的“超常規(guī)發(fā)展”、“躊越式發(fā)展”,這一超,一跨,GDP就翻蹲跟斗式的上漲,又被稱為“大氣魄”、“大手筆”。
所以真正的循環(huán)是:地方政府土地——拆遷者——開發(fā)商——銀行——買房者——銀行——開發(fā)商——地方政府GDP。
經濟學家不是說利益集團嗎?現在很清楚,在房地產熱過程中,開發(fā)商、銀行、地方政府是利益集團,還有一個炒房者,他們買房不是為了住,而為了賣,這樣就造成了一片“繁榮”景象。
(5)A股市場中的利益集團
自2000年“超常規(guī)培育機構投資者”以來,機構一直在新股認購中享受著優(yōu)惠。而且報刊上不斷地宣傳散戶是追漲殺跌,所以培育機構投資者才能讓市場理性化。經過了五年時間,人們看到“超常規(guī)培育”的機構投資者,虧損累累,一些券商被清盤,違規(guī)操作,挪用客戶保證金的事件也時有發(fā)生。現在竟然出現了機構投資者在新股認購過程中的“瞎報”,人們不禁要問:機構投資者的“理性”哪里去了?
實際上,在A股市場的所謂“機構投資”者,無論是券商,還是基金都已經演變?yōu)樘厥饫婕瘓F。基金對投資人根本不負責任,無論是盈利還是虧損,1%的管理費每年都提取。至于券商那就更是無法無天了。
2004年8月24日,華夏證券開始對各級高管做出處分,涉及到4家營業(yè)部的負責人,截至2005年6月他們的違規(guī)行為已經給華夏證券造成損失13億多元。而在華夏證券總部,受處罰人員至今只有王衛(wèi)國一名副總裁級別的高管。同時,北京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開始對華夏證券2001年至2004年有關經濟責任進行專項審計。審計報告指出,趙大建任職總裁期間,在九個問題上負有主要責任。可是在上述事實基礎上,非常不符合邏輯的事情發(fā)生了:2005年3月7日下午,中國證監(jiān)會宣布任命趙大建為民族證券黨委書記,主持工作。13
這些事實充分說明某些券商已經成為特殊利益集團。在A股市場上,還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形成的特殊利益集團,想什么時候搞增發(fā),都可以,甚至還有重要部門為其辯護,明明不缺錢,也要搞增發(fā),理由是:外國人要買這個公司的股票。外國人要買,可以通過QFII直接到二級市場買,為什么要對A股市場的中國人搞增發(fā)?這不是公開向廣大中小投資者圈錢嗎?
目前A股市場已經被利益集團所左右,高價發(fā)新股、配股、增發(fā),已經成為利益集團的樂土,這種情況如果不改變,A股市場很難健康發(fā)展。
《中國現代化的幾個問題》第六節(jié)《甘肅理論學刊》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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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