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產權伏擊圈里迷茫的中國企業
張銳
2007年4月10日 ,美國政府正式向世界貿易組織提起訴訟,狀告中國政府打擊盜版不力和限制美國電影、音樂和圖書產品進入本國市場。這一中國加入WTO以來所遭遇的第一起知識產權官司無疑再次給中國企業敲響了警鐘。
經濟全球化的洶涌浪潮和中國開放的強大力量客觀上將中國企業推到與跨國公司正面交鋒的敏感位置。從價格到資本,從成本到渠道,從關稅到反傾銷,跨國公司在與中國企業的競速角力中幾乎使出了渾身解數,而知識產權被看成是最具殺傷力的升級版本。
企業生死的命門
通過商品與資本的龐大輸出進而蠶食和壟斷區域或全球市場是跨國公司為自己描繪的作戰地圖。但這種日益膨脹的商業欲望卻受到了來自新興市場國家低成本型的資源稟賦優勢和價格比較優勢的阻擊與干擾。在不放棄關稅、配額等傳統貿易救濟手段的前提下,運用自己儲備豐富且開發能力雄厚的知識產權就成為跨國公司對后來市場進入者進行封堵的必選“武器”。
對于技術開發瘋狂撒錢是跨國公司捍衛自己在全球市場分工中絕對主控地位的重大持久行動。資料表明,跨國公司用于研究與研發的資金一般都在其總產值的10%甚至20%以上,因此,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無形資產大大超過其有形資產在跨國公司中屢見不鮮。不僅如此,跨國公司還不斷強化著自己在國家技術市場領域的話語權,并在尋求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始終走在前面。
巨頭們對技術的狂熱追逐形成了一種特殊的技術生態結構:全球6.3萬個跨國公司擁有全球95%的專利技術。不僅如此,憑借著自己在技術和經濟上的超級能量,跨國公司已經將整個國際貿易游戲規則修改完畢。這些龐然大物們支配著全球貿易額的60%,技術貿易額的70%。只要他們跺一跺腳,整個國際貿易市場就難免不發生“蝴蝶效應”。
無論是從法理的角度審視,還是用商業倫理判定,以專利技術為核心的知識產權體系建立的國際共識在于,通過保護創新知識成果進一步激發技術創新,促進市場的公平與繁榮。但現在的情況是,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一種商業化和妖魔化的工具,成為某些商業利益集團要挾市場和競爭對手的權杖。
“三流企業賣力氣,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技術,超一流企業賣標準”。由于知識產權帶有一定的壟斷性,因此,將專利技術等上升為一種國際標準就成為國際貿易競爭的最高境界。如歐盟的《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和《關于在電子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將自己的電子技術上升為兩個環保標準,僅此一項就使得約300億元的中國電子產品出口被擋在關外。
而相比于資本和商品輸出的傳統貿易方式以及關稅、配額等傳統手段,知識產權貿易具有更隱蔽的穿透力和霸占性。運用知識產權這一技術性法寶不僅可以置自己于法律的卵翼之下實現最大化的維權主張,而且能夠通過技術的無形化移植和新開發產品的差異化滲透弱化市場進入的進攻性。因此,未來企業的全球化競爭將更多地集中于知識產權領域,且擁有知識產權的數量將成為決定企業生死的命門。
瞄準中國的“伏擊圈”
引進外資以支撐快速前行的中國經濟是我們當初十分美好的希望,但作為地道的經濟人,跨國公司來中國慷慨撒錢并不是樂行善施的壯舉,追逐與攫取巨額的投資利潤才是他們的全部動機。特別是當一個個“中國制造”如今在全球各個角落進行著無所不在的滲透時,倍感危機和恐慌的跨國公司則處心積慮地開始了對中國企業的“圍剿”與“追殺”,而知識產權則充當了他們手中試圖一劍封喉的利器。
完成專利布局是跨國公司對華戰略的核心部分。為此,跨國公司日漸加快了在華專利申請的步伐。資料表明,在近幾年中國專利申請的備案中,跨國公司一直保持著20%的增長態勢,而且,在高新技術產業中,外國公司獲得授權的專利數占60%~90%以上。當然,懂得運籌專利商業化價值的跨國公司不會將自己手中的那些寶貝鎖在抽屜里,其最終目標就是指向中國企業。
以知識產權遏制中國企業的咽喉實際上早已成為跨國公司編織好的陰謀。據調查,外國企業計劃進軍中國市場的前幾年,就有計劃有步驟地向中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交相應的專利申請。當他們的產品、技術投放中國市場時,這些專利申請正好對相關產品和技術形成有效保護。如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至1991年就向原中國專利局集中申請了270多件專利,當其1996年大規模在華投資辦企業時,這批專利大都獲得了在中國的專利授權,并正好構成其拓展中國市場的一張“通行證”。無獨有偶,而調查發現,跨國公司前幾年在華申請的專利恰恰又是幾年后我國國內重點發展的項目。如涉及CDMA第三代移動通訊的技術產品,美國一家公司在華申請了約270件專利。這種注重長遠技術開發和未來競爭力培植的“埋雷”計劃成為跨國公司博弈中國企業的拿手本領。
一大批“中國制造”所展現出的凌厲出口勢頭也在不斷挑戰著跨國公司的王者位置,而且相當一部分中國產品正在通過技術升級開始向中高端產品延伸,從而形成與國外產品特別是與跨國公司更加激烈的競爭。針對此,跨國公司往往通過搶注專利和商標的方式對中國企業進行提前封堵,或者運用它早已設置好了的知識產權壁壘攔截中國企業。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知識產權本身的排他性,在以往的市場競爭中,國外各個跨國公司存在著尖銳的利益沖突,在華維權活動也多各自為戰。但是,為了與日見強大的中國企業展開對決,跨國公司出現了握手言和、聯合作戰、利益共享的趨勢。
令人十分無奈的是,運用知識產權對中國企業大打出手,跨國公司要么滿載而歸,要么笑逐顏開,而且同樣的戰法作用于中國企業身上屢試不爽。據科技部中國科技促進發展研究中心的調查結果顯示,僅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企業因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每年就達上百億元人民幣。國家外匯管理局歷年的國際收支平衡表也顯示,最近幾年,我國對外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持續走高,遠遠高于外方支付給我國的費用,其中形成的逆差達到30多億美元。
當然,從中國企業身上“抽血”恐怕并不是跨國公司的最終目的,通過削減中方利潤空間并抬高成本門檻進而將中國企業趕出場外才是其最險惡的商業企圖。由于國際巨頭對我國DVD廠商施行了巨額專利費的征收,國內DVD廠商已由400多家驟減到百余家,余下的廠商也不得不在產品上做調整;隨著歐盟《打火機安全標準法案》的實施,中國出口到歐洲國家那些造型各異的玩具型打火機也將全軍覆沒……
致命硬傷
在知識產權上,中國企業與跨國公司的掰腕屢屢失分,其核心在于我們缺乏充分的知識產權儲備和必要的技術創新能力。
中國坐上全球貿易總額第三的顯赫位置幾乎讓所有中國企業獲得了“覽眾山而小天下”的情感滿足,但貿易大國并不等于貿易強國。“8億件襯衫才抵一架空客 380” “一臺DVD只能換回一把洋蔥”,這些充滿調侃性的比方如萬箭穿心。
數量似乎總是我們的優勢。2006年,我國專利和商標申請量加在一起總共超過100萬件,創造了全球知識產權申請量的歷史之最。但是,那些堆積成山的專利中,企業所申報的核心技術少得可憐。對比可知,我國企業專利比例中的發明專利僅占24.38%,但國外在中國申請的專利中,發明專利比高達85.60%。而專家指出,只有發明專利才能夠體現出一個機構創新能力的高低。不僅如此,從發明專利集中的領域來看,我國企業申請專利數量集中在中藥、軟飲料、食品等低端產業領域,而國外的專利申請則集中在無線電傳輸、移動通訊、電視系統等高科技地帶。
“我國國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企業僅為萬分之三,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來自新華社的消息時下已經成為國內外不少人士詬病的話題。在筆者看來,由于國內大型企業已有一定的研發體系,因此,99%沒有申請專利的企業中絕大部分應該是國內中小企業。美國小企業管理局作過一項統計,美國每年70%的新技術是中小企業創造的,小企業的人均創新發明是大企業的2倍,在技術創新體系中,中小企業是原始創新的主體和源泉。99%這個難堪的數字再一次暴露出我們的“短板”所在。
知識產權缺失的背后是研發意識的淡薄和基本實力的羸弱。據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數據顯示,我國企業的研究與試驗經費僅僅占企業銷售收入的0.56%,同時,大中型工業企業所擁有的技術開發機構正呈現出逐年萎縮的趨勢。
知識產權尤其是發明專利的短缺驅動著中國企業走入了兩條充滿風險的岔道:要么非法使用國外技術或者跟蹤模仿,而一旦東窗事發,就會被跨國公司推上被告席;要么“以市場換技術”,但最終只能處在全球貿易鏈的底端,并淪為跨國公司的“加工廠”。
用珍珠換瑪瑙
有人曾做過這樣的比喻,知識產權就像一道門檻,企業如果邁不過去,則可能面臨無法繼續搏擊市場的窘境;而一旦邁過去,則將海闊天空,贏得無限的發展空間。
有一點我們必須充滿自信,雖然中國企業并沒有跨國公司那樣龐大的知識產權數量,但卻有著跨國公司所永遠不可能具備的資源稟賦比較優勢,而一旦通過自主技術創新,形成了獨立的研發能力,原有的比較優勢就會與技術創新的后發優勢相對接,從而形成更加凌厲的市場進攻和開拓力量。不僅如此,由于技術具有交易性特征,中國企業還可以依托自己獨立的技術創新生態強化在引進技術方面與跨國公司討價還價的能力,“倒逼”跨國公司將先鋒技術乃至核心技術帶入中國,否則,他只能選擇退出原有的市場空間。這就如同專家所描述的那樣:“我們不能只用市場換技術,也要有自己的技術,要用技術換技術。有了珍珠才能換來瑪瑙。”
知識產權的競爭說到底是人才的競爭。為了增強創新能力,跨國公司正在中國密集搜羅優秀創新人才,并在近幾年加大了引進人才的力度。與國內企業相比,外企普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環境、培訓和福利,這也成為它們吸引人才的殺手锏。有調查顯示,在國內科技企業和科研機構有過數年工作經驗和科研基礎的28歲~45歲的青年科技人才中,產生過到外企工作想法的人占總調查人數的74%,而除明確表示將繼續深造的以外,超過60%的大學畢業生認為進入外企是其工作的第一選擇。風物長宜放眼量。創新人才作為現代企業最稀缺的資源,理應成為國內企業重點關注的對象。
我們還須重點強調的是,作為一種市場行為,企業的自主創新基本上是其自發性行動,然而,目前相當數量的中國企業仍然僅僅滿足于“加工車間”的生存狀態、習慣于“技術換市場”以及貼牌經營的簡單程序,這種惰性思維很難讓其萌發創新欲望和開展實質性的創新動作。為此,建立行業性的“技術壁壘”,明確企業創新的目標和指標評價體系,是國家和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選項。
(作者系廣東技術師范學院管理學院副院長、經濟學教授、碩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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