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記者劉萬永 你就不怕被拘傳?
舒愉
遼寧省西豐縣女商人趙俊萍因不滿縣委書記張志國橫行霸道無償強制拆遷她評估價值300多萬的加油站,向有關領導發送她親自編寫的短信,被當地法院以“誹謗罪”和偷稅罪判處3年6個月?!斗ㄖ迫請蟆分鬓k的《法人》雜志女記者朱文娜采寫這一案情并發表了《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當地警方同樣以涉嫌誹謗罪帶著拘傳證進京抓記者,因其嚴重違反法律程序而未果。今天《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又發表了《報道涉遼寧西豐縣委書記負面 警方進京抓記者》的報道,并重述了這一事件的經過。(中國青年報1月7日)
我真擔心這位受我尊敬的記者劉萬永,你這樣作就不怕縣委書記張志國派警察進京來抓你?!
我首先弄不明白的是,官員傍大款、官和商勾結等劣行已是較為常見現象的今天,趙俊萍也是當地小有名氣的企業家,作為當地一把手的縣委書記為何一反常態地對她如此的不客氣?作為商人的趙俊萍,應該深知“官、商融合”是經商順暢的立足之本和賺大錢的潛規則,為何就這般的不識相,把官、商之間的矛盾鬧到如此勢不兩立的地步?這其中的秘密有待進一步揭露。
因城市建設的需要,趙俊萍并沒有反對拆遷她的加油站,只因補償畸低而不滿。加油站第一次評估為368萬,開發商嫌高,同樣的評估機關第二次評估降低為22萬元,兩次相差346萬元,是誰也不會接受的,又是誰在其中作梗?有關部門都不受理,要她直接去找縣委書記。你猜縣委書記張志國怎么回答?他板著面孔說“你還想在西豐混不?要想混,就別跟我提拆遷補償!”這明明是地頭蛇和舊社會舵爺的語言,我不知道怎么會從縣委書記的口中吐出來?
無奈之下,趙俊萍到省上告狀受到重視,兩位副省級領導批示“妥善處理拆遷補償事宜”(大意),但省里的批示并不管用,西豐縣的上級鐵嶺市為此專門派出的調查組也遭到這位縣委書記張志國的拒絕,揚言由自己處理。2007年2月28日,他在七八百人的大會上殺氣騰騰地公開表態:“不能給趙俊平補償;趙俊萍的兩個加油站都不準開業;要把趙俊萍的企業從西豐的地圖上抹去;讓她知道與政府對著干的下場;要用公安力量對趙俊萍采取措施。”不久,公安局就以偷稅漏稅罪大造輿論,在電視臺發布了對她的通緝令。正在外地治病的趙俊萍氣憤之下,編寫了如下的短信發給部分領導:“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云籠罩西豐縣……”之后,3月12日,她帶著舉報材料到中紀委告狀。張志國得知后,氣急敗壞,立即派出警察進京于3月15日將趙俊萍抓回西豐受審,并沒收了全部材料。因證據不足,檢察院兩次退回公安局重新偵察之后,被迫拆訴,但拆訴后并不依法放人,并傳話“只要放棄補償,就可立即出獄”。倔強的趙俊萍不肯就范,最終在去年10月30日以“誹謗和偷稅罪”判處3年6個月?!斗ㄈ恕酚浾邽樯鞆堈x,揭露黑暗,同樣受到張志國“拘傳”的威脅。
此案的真相還有待于省市乃至中央有關部門的調查。但無論如何這是一起涉及到中央十七大精神能否貫徹落實的大案,是一起依法治國能否向前推進的大案,是一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能否健康發展的大案。別的都別說了,只說這個誹謗罪,根據法律規定,誹謗罪是被害者的自訴民事案件,被害人不告訴不處理,與公安機關無關。為什么縣委書記就可以直接動用公安力量來對付自己的對立面,猶如自己的家法一般?法律專家都強調“法律程序大于天”,為什么一遇到縣委書記就失靈了?重慶彭水詩案如此,陜西綏德校長追縣長簽字被拘案如此,遼寧西豐短信案亦如此,還有更多的“如此”,這些縣太爺真的就成了“老虎的屁股”?恕我直言,這都是因為盡管有輿論的強烈抨擊,卻沒有引起高度重視、總是一個個無限地寬容、不了了之的惡果。我們不希望看到“如此”的“老虎屁股”排著隊伍式的往前延伸,現在應該是到了刮骨療傷、釜底抽薪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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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涉遼寧西豐縣委書記負面 警方進京抓記者
http://news.qq.com/a/20080107/000152.htm
http://news.QQ.com 2008年01月07日02:36 中青在線—中國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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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 趙俊萍發短信惹來誹謗罪
http://www.fatianxia.com/blog_list.asp?id=31138
作者:朱文娜 來源:《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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