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的信仰缺失與社會道德危機
范今朝
7月17日,讀到早報刊載章星虹文《義與利相撞的三十年》,提及“近來在中國發生的種種事情,又水污染,又黑磚窯,又食品安全問題等等,讓人不禁想問:今天的中國到底怎么啦?”進而引出“這可以溯源到這30年來‘義’和‘利’的劇烈碰撞”這樣的思考。
的確,今天中國大陸各行各業,各色人等,似乎都失去了道德底線、倫理底線;愈是精英階層,愈是肩負引領社會潮流,承擔“傳道”、“教化”、管理之責的官員、企業家和知識分子等,愈是缺德,甚至寡廉鮮恥到無法想象的地步。
何以至此?前引章星虹文給出了一個非常深刻的分析和判斷:“一個成熟的社會也許應該是這樣的:官員也好、公眾也罷,都應上有對精神信仰的敬畏(不是宗教信仰,也不是什么‘主義’,而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線),下有對制度約束的顧忌。而當今中國社會,這兩個方面均極度缺失。”
頭上星空與心中道德法則
章文的分析無疑是深刻的。但筆者非常不理解的是,章文緣何在“上有對精神信仰的敬畏”后,特意在括號中加個說明,稱“不是宗教信仰,也不是什么‘主義’,而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線”。作者當然有所思慮,方做此說明;是否因為作者以為“宗教信仰”在當代中國有先天的“政治不正確性”,對“什么主義”又極度失望,故而刻意回避之?然則,大可不必。
其實,筆者恰恰以為,這種精神層面的敬畏,就是某種“宗教信仰”,就是“什么主義”信仰。而且,這種對宗教的、主義的信仰,或者精神層面的敬畏,才是一個社會健康發展的最根本的基石;正是奠基于此,道德始成,制度乃立,而人之為人的底線方能持守。
關鍵就在“敬畏”二字:或畏天譴,或懼審判,或怕轉世輪回;或向往西方極樂世界,或追求共產主義理想,或相信從小康而至于大同社會。總之,有超越此生的敬畏之心,有躁動心靈的永恒歸依之所,方能壓抑人性之惡,平復內心焦灼,而結出良善之果。反之,缺乏這種敬畏,則再好的道德宣教和制度設計,也會墮成偽善,淪為具文。
西方社會、西方文化中宗教(主要是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的影響盡人皆知;伊斯蘭社會更是如此。其實,就是中國社會,宗教或宗教性的信仰一樣長期存在,也一樣對社會的方方面面產生了巨大影響。
中國傳統社會中,儒、釋、道三家并存;中世、近世以來,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又斷續傳入。不論是儒家的敬天、道教的崇道、釋家的禮佛,還是對上帝或安拉(或稱阿拉)的崇信,中國大地上的不同族群、不同社區的居民,都以此為基,而形成自身的道德倫理、法律體系、制度規范、風俗習慣;并經由代代精英的倡導和身體力行,而播布于民間和平民百姓,成為社會的主流價值體系和公認的道德標準。
如此,才會有東漢號為“關西孔子”楊震的“天知,神知,我知,子知”的拒賄之聲。也才會有今日臺灣的司法英雄、檢查官陳瑞仁毅然起訴阿扁弊案,說:“我雖是深綠,但離開投票所的布幔,心中就沒有了顏色。”是的,“舉頭三尺有神明”,怎能枉法?
所以,康德才發出這樣的浩嘆:“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是時常愈加反復地思索,它們就愈是給人的心靈灌注了時時翻新,有加無已的贊嘆和敬畏——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則。”
的確,沒有了對頭頂星空的敬畏和追尋,就不會、也無法持守心中的道德法則。
信仰缺失造成社會道德危機
中國大陸今日之問題,根源就在于缺少了這種敬畏之心,缺少了信仰體系的支撐,也就是說缺少了宗教,尤其是對精英階層而言。
其實,中國人、中國文化中,原本并不缺乏宗教情懷;而且,相較于西方和伊斯蘭世界,還有其獨到之處,即官方所持守的儒家信仰既“畏天命”,又“敬鬼神而遠之”,對各種其他宗教或信仰采取一種相對寬容、兼收并存的態度。
1949年之前的時期,大多數時段里,都是呈現一種主流信仰與多元宗教并存。盡管近代以來,因為各種主義之爭,而屢屢唇槍舌戰乃至兵戎相見,但不論精英階層還是民間百姓,其信仰仍存(盡管各有不同),則就總體道德層面而言,仍持有基本規范與底線。
就是1949年至1979年的中國大陸,盡管政治運動、斗爭不斷,但共產主義理想和對其的信仰,依舊維系了基本的道德規范。不應忘記,大陸也有過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良好治安,也有過舍小我、顧大家的高尚情操,也有至今仍然讓人感動的“共產主義戰士”雷鋒;而社會各階層,也仍然保有較高的道德操守。當然,其失也很明顯,即在強制歸于一,而杜絕了其他信仰、宗教流布的空間。只有一種信仰,一種主義,則一旦這種信仰出現問題,其主導地位被質疑、被顛覆,就無以替代,整個社會就會陷于信仰缺失的狀態。
不幸的是,1979年以后中國大陸就是陷入了信仰缺失、甚至信仰真空的狀況:共產主義理想僅能停留于官方宣傳,各種宗教活動又受到諸多極大的限制。尤其對精英階層而言,更是整體上由于體制的限制而無從獲得宗教信仰;而少數具備宗教情懷的精英,也難以突破體制之限而將其自由傳播于社會,故而精英與民間都隨之出現信仰缺失的狀況;則整個社會的種種無德之行,也就“良有以也”。
自由選擇與主流價值
當然,宗教或信仰,如果毫無節制地任其泛濫,并非幸事。這里的關鍵,是不能與世俗政權結合過于緊密,且不能“定于一”。換言之,不論是宗教崇奉,還是主義信仰,都應該是個人、群體、社區、黨派等自我選擇、自我傳播、相互競爭又相互尊重的過程。西方國家近代以來的政教分離,可為借鑒;而中國,自古就有兼容并蓄的傳統。
因此,首要之點,即在于允許各種宗教的自由傳播,重建中國社會的道德、倫理的基石。同時,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又不能沒有主流價值體系;在中國,過去的儒家思想,今日的共產主義信念,都可以作為中國社會重建主流價值的資源。
我們經常把中國社會與西方社會許多不一致的地方,冠之以所謂的“中國特色”,而實際上成為拒斥人類普世價值、共同文明成果的借口。其實真正的“中國特色”,可能恰恰在于和諧,中庸,和而不同,兼容并包。就如《中庸》所說:“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作者在中國浙江大學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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