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不是沒矛盾 毛澤東思想再受重視
【星島網訊】中國延安精神研究會和湖北省延安精神研究會日前聯合召開了紀念毛澤東《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發表50周年理論研討會,中國媒體就此報道,毛澤東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為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奠定了哲學基石,也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理論基礎。
《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正式發表于1957年6月19日,至今已半個世紀,這篇講話,是毛澤東思想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典之作。
《中國青年報》報道,中國延安精神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伍紹祖在研討會上指出,今天社會矛盾的具體內容和表現形式與50年前已經有很大不同,當年的許多具體政策在今天不能簡單移用,但社會的基本矛盾沒有變,毛澤東關于社會主義社會矛盾的基本觀點和正確認識與處理社會矛盾的科學方法,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認為和諧社會沒有矛盾是幼稚的
"馬克思主義歷來認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沒有矛盾,就沒有事物;沒有矛盾,就沒有社會。和諧是矛盾雙方相互依賴、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狀態。"伍紹祖說,和諧社會作為社會發展的一種狀態,是在不斷解決矛盾中形成和發展的,社會矛盾的解決是實現和諧社會目標的動力和重要保證。正如《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的:"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全黨同志要"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因此,那種認為和諧社會沒有矛盾的認識是幼稚的、有害的,既不符合馬克思主義的原理,又不符合中國的實際,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空想,實際上是歷史唯心主義。
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的特點是什么
伍紹組認為,在新的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至少有這樣幾個特點是比較突出的:一是影響人民內部矛盾的社會因素及其作用具有廣泛性和深刻性,國際社會大變動和國內社會大變革對人民內部矛盾的影響日益深刻;二是人民內部矛盾呈現出復雜性和某種尖銳性,有些矛盾往往相互關聯、涉及許多方面,群體性事件是人民內部矛盾尖銳化的突出表現;三是經濟利益矛盾處于諸多矛盾中心地位,思想領域的矛盾往往成為其他矛盾的先導和集中反映,制度體制方面的矛盾影響和制約著其他矛盾的解決;四是干群矛盾較為突出,官員的處事不公和腐敗問題嚴重影響著干群關系和黨群關系,官員的素質、能力和形象成為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因素。
如何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
"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仍然是中國政治生活的主題,關系到社會穩定,關系到人民群眾能否團結一致、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而奮斗。"伍紹祖說,解決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一是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人民群眾在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二是一定要用改革開放的辦法;三是積極采用和發展民主的方法;四是加強對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研究。
伍紹祖認為,對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問題必須高度重視,研究內容要注意全面性,兼顧各個方面,既要研究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緊迫的現實問題,又要研究關系到人民群眾長遠的、根本的切身利益的問題;既要研究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問題,又要研究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問題;既要把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作為研究的重點,又要高度重視西方敵對勢力對中國破壞搗亂問題的研究,特別要加強對西方敵對勢力利用人民內部矛盾制造事端等問題的研究。
要突出利益分配問題的研究,探索利益分配差距過大的原因,提出合理解決問題的辦法。要加強對減少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保障機制的研究,為建立健全人民群眾的社會流動機制、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社會保障機制、重大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和處理機制等提供參考。
要掌握正確的研究和分析問題的思路、方法和原則,對領導和群眾之間的矛盾,要多從領導方面找原因;對反復出現、久拖不決的矛盾,要多從政策制度上找原因;對涉及面廣,矛盾雙方對立程度大的矛盾,要多從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相互關聯上找原因;同時注意把政治問題和實際問題區別開來,把群眾的一時迷失與敵對分子的搗亂破壞區別開來。
在新形勢下的諸多人民內部矛盾中,官員往往處于矛盾的焦點,黨內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是影響黨群關系的大敵。因此,必須把密切黨群關系和干群關系作為重點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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