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文章《解決“養老金雙軌制”應有時間表》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共鳴。文章中說:“養老金雙軌制”的問題、成因、危害、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等,社會早有共識,關鍵是決策者的勇氣、決心、具體方案層面的問題。正如宋曉梧委員所說,“問題實質不是理論爭論,而是利益調整。”現在的關鍵不是“提辦法”,而是“下決心”。也就是說,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有一張時間表。
為什么本文提出有兩張時間表呢?因為解決養老金雙軌制或者說退休雙軌制有廣義和狹義的兩種概念,所以也就對應著兩張時間表。
廣義的解決養老金雙軌制包括:建立統一的、公平公正的養老保障體系。把目前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農民,農民工,各個不同群體中實行的事實上的養老金多軌制徹底終結。公務員也要進入社保,與所有公民一樣繳納養老費,徹底消除養老和社會保障中的超國民待遇。同時,也要徹底解決在職職工的工資增長速度低于養老金增長速度的不正常現象。—— 與此目標相對應的時間表是一個中長期的時間表。有些目標甚至在本世紀內也未必能夠解決。比如:經人大審議通過并定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這就是要建立統一的、公平公正的養老保障體系的最大的障礙。所以,這是一張需要“持久戰”的時間表。
狹義的解決養老金雙軌制指的是:解決全民所有制在養老領域內的遺留問題。其基本點是:在全民所有制的條件下,不管是政府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所有人員的身份都是國家職工,他們的貢獻是一樣的,他們獲得的待遇和權利也應該是一樣的。在同等資歷同等學歷同等工齡的情況下,他們的養老待遇也應該相同。至少應該相近。同樣曾是“國家職工”的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在養老待遇上與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相差兩倍甚至三倍的現象應該徹底廢止。——狹義的解決養老金雙軌制指的就是這個任務,也僅僅是這個任務。就好比新民主主義階段不能解決社會主義才能解決的問題、社會主義時期不能實行共產主義才能實行的辦法一樣,解決養老金雙軌制也不會是萬能的,它并不能把養老公平、社會保障公平,以及保證在職職工的工資增長高于退休職工養老金增長這些問題全都一骨腦兒給予解決。所以,它所對應的是一張近期的、短期的、應該盡快兌現的時間表,因為它所要解決的是全民所有制在養老領域的遺留問題,是不應該無限期拖延和敷衍公眾的。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社會各界堅持呼吁和要求解決退休雙軌制,主要指的就是這種狹義的、具有特殊指向的概念。這是不容混淆也不應該偷換的概念。
明確了兩張時間表的概念,對公眾是有利的。否則,某些官員會利用公眾對養老公平的向往,故意混淆兩種時間表,公眾明明提的是近期的、短期的、應該盡快兌現的時間表,官員卻以建立公平的統一的養老體系是個長期的艱巨的目標為理由,以“從無到有、從低到高、從小到大”這種似是而非的借口敷衍公眾,拒絕盡快解決早就應該解決的問題、拒絕兌現早就應該兌現的歷史欠賬。那就上了人家的當了。
所以,我非常贊成新京報文章《解決“養老金雙軌制”應有時間表》所提的觀點,但我覺得如果該文在具體指的哪一種時間表的問題上進一步予以明確,社會效果就更好。
新聞鏈接:.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4036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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