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頭條上讀到了《李昌平要建人民公社!他能實現么?》(今日頭條:2023-10-03 18:57·詩意橙子oo6)一文。文章就李昌平要建人民公社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討論。
文章在討論時首先談了什么是人民公社的問題:
“人民公社是李昌平提出的一種新的社會制度,旨在實現社會公平、民生福利和國家繁榮。它將通過整合資源、優化分配、促進互助合作的方式,構建一個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會體系。人民公社將把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提供全面的社會保障和服務,努力解決人們在教育、醫療、就業等方面的問題。”
從以上的引用來看,作者對人民公社的說明比較抽象和籠統。很顯然,如果真要建立人民公社,那對人民公社是需要有清晰的認識的。
現在我們就以計劃經濟時的人民公社體制為例,說明什么是人民公社的問題。什么是人民公社?
回答是:人民公社是一種企業化經營與集團化服務體系相結合形成的公有制經濟形式:其企業生產主體是勞動所有者,基本制度是以勞動者為主體的、全面體現勞動所有權的制度一一在管理上采用社員大會下的隊委會、隊長負責制以體現勞權管理權;在分配上采用工分分配方式以體現勞動分配權。企業的價值運動的基本特征是公有的生產資料處于保值狀態,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表現為消費價值量的波動。因此,人民公社的生產方式本質上是一種消費價值生產方式。在基層的生產隊基礎之上建立大隊和公社兩級管理體制和服務體系,其中包括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商品供銷、農機農技、金融等服務系統。人民公社包括了以農業生產實體為主,包括了副業、工業和其它各種服務類實體的多種實體協同發展的集體化的企業形式。
人民公社體制的主要之點可歸納如下:
1,社員大會領導下的隊委會、隊長負責制,它較好地體現了勞動者作為主人當家做主的權利要求。這是歷史上第一個真正實現的、由勞動者自己決定企業管理者的制度。
2,全面體現勞動所有權的生產結果分配模式一一“補償消耗的、交給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余下都是自己的”,這是以勞動者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三者兼顧、全面發展的生產模式,這更是對所有公有制企業都是適應的分配模式,而且是能夠使公有資產保值、增值,又能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的分配模式。
3,工分制是與股份制相對應的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制度。工分是對社會主義企業具有普適性的按勞分配制度,工分比是典型的工本量化的范疇,它體現了在公有制條件下勞動投入的個體性的特點,從而為體現勞動者勞動投入差別,充分發揮勞動者的勞動潛力提供了無限可能。
4,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結構體制,為農村經濟的農、副、工、商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最合適的框架。隨著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人民公社體制有利于從事副業、工業的各種組織的不斷發展。這種退可以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進可以以大隊、公社為核算單位,既可以組織農業的集體生產,又可以組織副業、工業、商業等經濟活動,發展多種企業形式,是一種極其靈活而又多變的集體經濟組織形式。
5,最值得我們重視的是人民公社體制是一種以社員需要為中心的體制,它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最典型的實踐模式,人民公社文化教育體制的創立和發展,醫療衛生體系的創立和發展,商品供銷體系的建立和發展,農機、農技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農村信用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它全面地滿足了以社員需要為中心的生活、生產發展需要。
6,人民公社體制最主要的是在“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基礎上形成了以社員勞動收入的波動為特點的企業經營機制,它通過勞動收入的波動,促使社員關注生產隊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管理人員的工作狀況,并促使管理人員不斷地適應生產隊的發展要求,從而使生產隊沿著滿足全體社員利益要求的道路正常發展。
原有的人民公社體制,是我國農業社會主義實踐中制度創新的偉大成果,二十多年的發展已經展示出了它固有的客觀規律。但畢竟存在時間較短,因而其制度體系還需要在總結經驗和吸取教訓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完善。
但目前的首要的問題是,我們首先要在理論上對這種新興的公有制經濟模式形成正確的認識。沒有正確的理論,就難以有成功的實踐。認識人民公社體制的特點和規律,是再建人民公社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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