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和國家基于當前農業農村發展形勢做出的重要戰略部署。回到歷史視野,百年以來的鄉村建設思想與實踐,為當代鄉村振興積累了不少寶貴資源,可視為鄉村振興的歷史先聲。今天“鄉村建設研究”推送《自我保護與鄉土重建——中國鄉村建設的源起與內涵》一文,與大家共同學習、思考。該文借助波蘭尼“自我保護”與費孝通“鄉土重建”視野,將兩種視野有機結合,在“脫嵌”和“回嵌”狀態下思考鄉村建設的源起、內涵及張力,探索一種理解百年鄉村建設的新角度,同時進一步理解鄉土社會在現代化轉型過程中的復雜反應。作者認為,鄉村建設作為“去鄉土化”普遍趨勢下的“再鄉土化”探索,雖然在內容、形式和效果上充滿差異,但卻有以下基本內涵:與鄉土緊密結合并充分互動,促進各種發展要素向“三農”回流,努力改變鄉土長期被當作“問題”和“對象”的狀況,對鄉村遭受破壞和不可持續困境進行積極應對與創新探索。本文刊發于《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2020年第1期,感謝該刊授權“鄉村建設研究”轉載!
作者簡介:潘家恩(1981-),男,福建寧德人,哲學博士,重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吳丹(1988-),女,江蘇南通人,重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羅士軒(1992-),男,四川廣安人,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博士研究生;溫鐵軍(1951-),男,北京海淀人,管理學博士,西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學院執行院長、教授。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踐是理論之源”。如果回到歷史視野,鄉村振興戰略其實有著逾百年的探索積累。雖然在內憂外患的特殊時代背景下成效有限,然而卻內在體現著中國近代知識分子的國情自覺與實踐擔當,同時也積累了十分寶貴的經驗教訓,可為當前我國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十分有益的歷史借鑒。
關于鄉村建設已有不少研究,比較常見的是通過代表人物經歷、言行與思想以呈現不同層面的鄉建實踐;也有學者結合鄉建各派展開整體性研究,并在此基礎上進行類型分析與定位評價,嘗試為這場影響深遠的歷史實踐給出理論解釋。可以說,鄉村建設無論在民國還是在當代,一直受到學術界的普遍關注。然而現有研究在取向上仍較多拘泥于革命或現代化話語框架內部,常將鄉村建設視為“改良派”的對應物而標簽化,多以理想化后的實踐為討論對象,并以成敗效果為評價的主要導向,由此容易落入“好人好事”和“就事論事”陷阱,從而不利于對實踐內部張力、深層意義等復雜性的把握與整體性呈現。
筆者在開展學術研究的同時,長期參與當代鄉村建設一線實踐,認為應該“跳出鄉建看鄉建”,打破歷史與當代實踐在時空和敘述上的割裂,嘗試以新的視野重新理解鄉村建設的源起與內涵。
一、理論視野:鄉土社會的保護與重建
卡爾·波蘭尼在《大轉型》中提出了“雙向運動”(Double Movement),通過對百年歷史的宏觀分析,他認為:以激進與烏托邦為特點但表現各異的“正向運動”狂飆突進,但其相應的“自我保護運動(反向運動)”也同樣寬廣地存在著。它可能包括“人的反抗——勞工運動、自然的反抗——農業人口的土地保護運動和現代的‘綠色運動’、金錢的‘反抗’——商業錢的周期波動與中央銀行制度的建立”[1]。“正向運動”雖然強大,但實際從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大獲全勝”,其在不同層面上都遇到“自我保護運動”多形式的制衡。
如此“雙向運動”同樣有助于我們對全面現代化、城市化和工業化背景下對鄉村處境進行理解。波蘭尼就在該書中以十九世紀的歐洲史為例,認為正是保護主義的“反向運動”實際上“成功地使歐洲鄉村穩定下來,也成功的削弱了那個時代的災禍朝城市蔓延”[2]。回到中國,近代中國同樣存在著以“百年激進”為特點的“正向運動”及想象[3],具體到“三農”領域其表現為:脫離基本國情與來自生態、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的限制,堅信大規模、快速、自上而下以工業化和城市化為導向的現代化發展。然而,對于以原住民性質的農業人口占絕大多數、并以農業文明為主要載體的鄉土中國來說,這種“去脈絡化”的激進“正向運動”既產生出“三農”危機這樣的后果及極端表現形式,也遭遇著來自“三農”各種直接及衍生形式的“自我保護”。
根據波蘭尼的理論,就像被拉開的橡皮筋存在著巨大的張力,“自我保護運動”廣泛和全面發生在無數毫無聯系的問題上,行動所針對事項的多樣性讓人目眩。同時,波蘭尼認為,不是“反向運動”本身將取得勝利,而是“正向運動”建基其上的烏托邦假設本身的虛擬性[4]。當然,我們不應“浪漫化”地看待這種“自我保護”或顧名思義地將“自我保護”理解為完全積極意義上的“還原論”——就像橡皮筋崩斷,其同樣可能產生更大的破壞或危險的政治經濟停滯[5]。也可以說,“雙向運動”非在不同時空中割裂發生,而是在現實的政治、經濟、文化領域進行著充分地互動。
需要指出的是:筆者認為“雙向運動”與“雙向運動視野”需進行一定區分。因為波蘭尼意義上的“雙向運動”實際上一直存在著,但我們卻經常只有“單向運動”這一不完整的視野,它既可能是由“正向運動”所主導,也可能在特定時空與脈絡下較多體現著“反向運動”的影響。因此,“雙向運動視野”需“左右開弓”的對各種片面認識保持著批判與自覺,在分析方法上通過脈絡化,回到歷史本身,深入其中的社會基礎與內在張力。本文希望借助該視野及“自我保護”“脫嵌”“回嵌”等概念,進一步討論鄉土中國現代轉型過程中的相關議題。
既然聚焦鄉土,自然離不開中國本土的相關理論資源。在《鄉土中國》之后,費孝通繼續寫作了《鄉土重建》,書名既可以說是作者在思考鄉土中國如何面對現代轉型這一重大現實問題的核心,也是其基于對當時鄉村建設實踐深入觀察后的反思與推進[6]。雖然兩書重點和影響不同,但都一以貫之著作者對鄉土性的強調,體現著國情意識與文化自覺,其間既充滿著反思性辨析,也包括建設性主張。在費孝通看來,所謂“鄉土重建”不僅包括其在書中提及的“鄉土工業”“農民合作組織”“農工混合的鄉土經濟”“新技術”等實務層面上的內容,以及因敏銳的鄉土自覺和整體性視野而帶出技術或經濟的社會維度,更包含著其對合理可持續之城鄉關系和新社會結構的追求,體現著其對現實兩難和各種限制所保持的清醒認識。
將“自我保護”與“鄉土重建”這兩種視野有機結合,希望有助于跳出一般就事論事或從微觀處“鎖定”鄉村建設的常見做法,進一步理解鄉土社會復雜且動態的反應,在“脫嵌”和“回嵌”狀態下思考鄉村建設的興起、困境與可能,以及其動力與張力的主要來源。
二、“脫嵌”之后,鄉村建設的多重起源
作為一場知識分子參與并直接回應“三農”這一重大現實問題的社會實踐,雖然進入當代公眾視野的鄉村建設歷史屈指可數,但據當年南京國民政府實業部調查,上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全國從事鄉村建設工作的團體和機構有600多個,先后設立的各種試驗區有1000多處[7],呈現出“群體性”和“多樣化”特點。可以說,鄉村建設并非孤立個別的現象,也不是偶然發生,而是由“時代的需要與環境的刺激與文化的變動”所引起[8],是“民族自覺及文化自覺的心理所推迫而出”[9],但這種自發的同時卻也是分散的。正如梁漱溟曾在《我們的兩大難處》中指出,“鄉村運動者,自己不能合為一個力量;各有其來歷背景,各有其意見主張。……彼此也不能合而為一”[10]。
近代中國由于受外部沖擊而產生了資源外流、生存危機與競爭焦慮,進而引發包括“自強”和“自救”在內的復雜實踐與各種不期然的客觀效果——按照梁漱溟的理解,這些做法常產生“自毀”和“他毀”[11]。如果以“三農”為視角看,在強勢國家主導的全球資本化秩序下,部分國人從各層面所進行的努力,常以“內生性”工業化的方式將經濟社會環境等各種代價和成本,制度化地轉嫁于中國鄉土社會,不斷地產生著中國式的“三農”問題。正是這種偏離本土、鄉土與國情脈絡的“百年激進”及相應的單一化社會共識,對鄉村現實產生著“三要素”(土地、資金、勞動力)的多形式外流、低成本穩態秩序改變、“鄉土”作為被動的問題與對象這三方面影響[12],若借助“雙向運動視野”,也可以說其開啟了“脫嵌”鄉土的歷史進程,不僅對鄉土社會產生深遠影響,也將催生出以“回嵌”鄉土為基本內涵的鄉村建設。
對于鄉村建設不同源起的分析,根據梁漱溟當年的總結:鄉村建設既產生于“各種救亡圖存而要求社會積極建設思潮”之中,也因為當鄉村破壞成為主要趨勢而激起“救濟鄉村”和“鄉村自救”的不同努力,更源自當千年社會秩序崩潰,但新秩序尚未確立或呈現代價過大,某種重建社會構造的自覺探尋與另辟蹊徑,梁漱溟將此種努力稱之為“中國社會積極建設之要求”[13]。可以說,其中既有消極也有積極,既涉及個體經驗也直接聯系著社會結構與時代主題。如果能夠結合當代鄉村建設實踐進行進一步梳理,不僅有助于從整體上理解鄉村建設的多重源起,也有利于對其社會基礎與核心內涵進行把握。
(一)鄉村破壞的自救與救濟
根據民國鄉村建設代表人物之一、江蘇省立教育學院院長高陽的自我總結,其所推動之實踐“像江或河的來源一樣,不止一個。不過它有一個主要的來源,就是由于民族自救或救國的要求”[14],我們可以通過時人的描述深化這種認識,當時鄉村不僅“山窮水盡”[15],同時還“體無完膚”[16],其影響和反應同時存在于鄉村之外:“鄉村的猛烈崩潰叫城市的人們都感覺到非予以救濟不可。他們之救濟的動機,或許是恐怕失掉產生金卵的鵝。可是鄉村的崩潰,確然是事實,確乎是厲害”[17];為了避免可能的“殃及池魚”,就連“向來漠視農村的銀行界,為了自身利害關系,也不得不創立農村貸款事業,以巨款借給農民,想藉著繁榮農村經濟,以挽救金融業工商業的不景氣”[18]。換句話說,鄉村需要“救”,卻不僅為鄉村本身,在都市率先開展鄉村建設的青島市,就在《青島市鄉村建設月刊》發刊辭(1933)中指出,“鄉村不救,則城市豈能獨全?”這恰恰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出當時城鄉從“相成”到“相克”及“分裂”這一歷史悲劇[19],而鄉村建設正是孕育并建基于如此社會背景與時代氛圍之中,其不滿足于一般的哀嘆與論道,以“救濟”為應對辦法。
高陽(1892—1943),字踐四,江蘇無錫人。中國近代教育家。1917 年美國康乃爾大學畢業后回國,先后任暨南大學教務長及中國公學大學部教務長。 1920 年捐獻全部家產創辦私立無錫中學。 1928 年任中央大學區民眾教育院院長,籌設并兼任勞農學院院長。兩院合并為江蘇省立教育學院后,繼任院長,積極推行民眾教育和鄉村教育試驗。
與此同時,隨著鄉村破壞的進一步加劇及傳統秩序的失效解體,“自救”則成為當年“農二代”們參與鄉村建設的直接動力。雖然他們常也有著“救國”大志,但當其面對家鄉父老不堪忍受的現實刺激,這讓他們暫時放下相對宏大的理想與計劃,從自己的家鄉和身邊“小事”開始,見招拆招的展開鄉村建設。例如,河南省鄉村教育奠基者王拱璧之所以參與鄉村建設,源起于其1920年從日本回家鄉孝武營村(今河南省漯河市郾城縣)辦理父喪,發現老家的村子陷入困境,鄉親們紛紛外逃謀生,于是他決定在家鄉創辦青年公學,施行“農教合一”制度,同時開始了“青年村自治實驗區”,推行新法耕作,改良村政機構,充實自衛力量[20]。
同樣因回鄉奔喪而開始鄉村建設,河南鎮平彭禹廷的經歷更具典型性。這位深受馮玉祥器重卻毅然辭職返鄉,推動以“自衛、自治、自富”為特點的“宛西自治”,同時創辦河南村治學院并深得時人敬重的先驅。其之所以放棄令人羨慕的地位與事業,源起于1927年因母喪回鄉,卻在途中“阻于匪亂,滯留十八日,始得動身,及抵里,其母已殯,由是于匪盜之橫暴,切齒腐心”[21]。在這種情況下,還“不斷有鄉中長者前來訴及匪情慘狀。有人跪下請求,老婆婆哭訴哀告,鬧成一片”[22]。當然,留下來帶領鄉親們對付匪患只是第一步,如何更為積極地消除匪患存在之社會土壤更為重要,這就逐步將彭禹廷引向了以“清戶口、丈地畝、興實業、便交通、立學校、積義倉、息訟救災、養老恤孤,以及改良風俗、調劑金融”為特征的鄉村建設[23]。
如果說類似“自救”體現了鄉村建設實踐者對家鄉父老的赤子之情與不忍之心,那么“救濟”則更多體現為對宏觀意義上“百年鄉村破壞”和鄉土社會瀕臨崩潰的不安,以及由此做出的“保護性”反應。比如,這種“不安”就深刻內在于曾啟發梁漱溟進行鄉村建設探索的“村治派”發起人王鴻一身上,在1930年遺言中他就認為“回想平生奔走,閱二十五六年,無非起于不安之一念”[24],其也構成了安徽烏江鄉村建設的實踐動力:“農村問題之嚴重,已成普遍之火災,滴滴之水,無濟于事,然盡力一分,即減少良心一分的苛責”[25]。正是步步緊逼的殘酷現實,讓“局內人混不下去,局外人也茍安不住。時代督促著一般有志的‘士’往下邊看,到下層來”[26],進而引發出形式多樣但內涵相通的鄉村建設。
各種形式的“救”作為鄉村建設實踐的重要源起,常因相互融合而不可簡單分割,其所希望面對并緩解的不只是困境中的農村經濟,也包括被“問題化”和“對象化”后的鄉土社會,更包括不平衡的城鄉關系、不合理的社會結構、不包容的價值取向與不可持續的生活方式。而“救”的動力,除“鄉村破壞”這一客觀現實的催迫外,還包括對“去鄉土化”發展方向的質疑。也可以說,近代中國被動現代化后“脫嵌”鄉土所引發的自我保護構成了鄉村建設的首要動力。同時又不希望停留于此,而是在“被動”中“主動”,在“疑新”中“創新”,嘗試立足獨特國情與社會基礎,另辟蹊徑的將各種行動重心下移并努力落地,在實踐中重建民族自尊、文化自信與鄉土自覺。
(二)鄉土力量的發現與再現
自救在實踐中常引發更大的自覺與行動,除來自鄉村破壞的刺激及對主流困境的反思外,其還源起于實踐中對鄉土力量的發現。在《九十自述》中,晏陽初進一步回顧道:“我去法國,原是想教育華工,沒想到他們竟教育了我。他們的智力和熱誠,漸漸引導我發現一種新人。這新人的發現,比考古學家發現北京人,也許還要重要”[27]。由此可見,正如晚年晏陽初以“不是救濟,而是發揚”等總結畢生的鄉村建設實踐,各種“救”雖然也作為其投身鄉村建設的動力,卻并非單一原因,同時還由于類似的“發現”讓他切身感受到“民眾”和“民間”的巨大力量,并因此而心中有“民”。實際上,這種建基于個體經歷之上的“發現”與意義確立,有效地呼應著“五四”以來對各種邊緣群體(如女性、兒童、農民等)的重新“發現”。隨后,勢如破竹的北伐和風起云涌的農民運動為這種“發現”提供了廣泛而又有力的例證。
類似“發現”既廣泛且重要,其不僅促進著上述各種“救”目標的達成,也有助于鄉村建設實踐者重新發掘出被主流邏輯與規范化認識所遮蔽的議題和空間,進而做出不合“常理”的選擇。比如對于以“大職業教育”為角度進行鄉村建設的黃炎培來說,之所以兩度回絕北京政府邀請擔任教育總長,因為其認為:“社會的重心應當在基層而不在上層。好比花瓶,要它不倒,只得將重心放低。”[28]再如燕京大學社會學系設立清河鎮社會實驗區,通過高校力量直接參與鄉村建設,因為發起人認識到“要對付我國目前的大變遷,社會學者尤不能藏身象牙塔里,去幻出玫瑰色的理想國”[29],而對于費孝通來說,其之所以主張鄉土重建,并反復強調以鄉土工業為突破口,因為他“發現”在現實中存在著這樣一個并未引起足夠重視的基本事實:“鄉土工業這個名字,我知道是不夠漂亮,不夠生動的,但是在這鄉土中國,漂亮和生動常等于奢侈。”[30]事實上,在以都市化和工業化為導向、以鄉村為需要克服的“問題”之整體環境下,“發現”鄉土的價值和潛藏力量并不容易,鄉村建設卻因扎根鄉土及與實踐的緊密互動而曲折有力地展開著。
若進一步縱觀百年鄉村建設,其不僅源起于主觀上的各種“發現”,同時也受力于更多被遮蔽事實在新條件下的“再現”。例如,當代鄉村建設近年來在城市推進社會生態農業(CSA),其之所以興起的深層原因還包括:農業性質的扭曲性改變不斷產生著反作用與能動性——本來農業是“養人”且凈化環境的,但當下各種激素與化學物質的高殘留高污染卻讓農業成為“害人”的源頭;本來農業是通過轉化太陽能以創造能量的,現在卻成為不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消耗單位……類似變化與扭曲,脫離了社會與生態脈絡,并在現實中產生越來越多的問題,當身處不斷緊張的外部環境時,就逐步“顯影”出其中的裂隙,曾經的“自圓其說”日益“捉襟見肘”,這也促使當代鄉村建設在生態可持續這一民國實踐所不涉及的領域中進行了諸多創新性探索[31]。
(三)建設思潮的反思與落地
百年鄉村建設基于“百年鄉村破壞”而展開,面對如此“破壞”,各行各界都有所反應,但許多實踐卻常產生著事與愿違的反效果,讓鄉村的整體性破壞進一步加劇。梁漱溟針對此做出過尖銳的反思,同時也由此指出:“鄉村建設,實非建設鄉村,而意在整個中國社會之建設。”[32]因此,理解鄉村建設的另外一個重要維度是“建設”,其與前述兩個層面緊密聯系,才可讓鄉村建設真正名副其實起來。
鄉村建設作為“近代以來整個國家建設思想或戰略選擇中的訴求之一”[33],其建設性思想可追溯至清末民初大動蕩中對建設的強烈需求與艱辛探尋,雖然類似主張和實踐因局勢變化而若隱若現,但卻從未中斷。這種對建設的推崇和呼吁首先由孫中山提出,因其十分無奈地看到“夫去一滿洲之專制,轉生出無數強盜之專制,其為毒之烈,較前尤甚。于是而民愈不聊生矣”[34]。孫中山逝世后,“建設”成為繼承總理遺志的重要命題,同時產生著影響深遠的社會能量。除談論較多的“分期”建設外,將此建設藍圖具體化、從基層和小處著手、動員民眾、走向民間、“分散”的進行建設并讓其真正落地,既是時代潮流,也是鄉村建設實踐的重要動力。早期鄉村建設刊物《村治月刊》正是這樣理解并以之為目標:“總理所詔示吾人一切建設社會國家的最高原則,已經完全由理論而入了實施,……而只有這樣,國民革命之工作,方不致落空,民族之繁榮希望,才有所保證”[35]。而對于鄉村建設實踐者來說,這種“建設”之走向鄉村是必然的,因為“中國是以農立國的國家,大多數的民眾,不在都市而在鄉村,所以建設中國,必須先建設中國的鄉村”[36]。由于長期扎根鄉土并與平民自覺結合,他(她)們不滿且反思于自上而下的精英立場、以都市為導向且日益脫離鄉村平民生活的現實狀態及不同形式的“優先邏輯(國家、工業、都市、經濟)”和“轉嫁機制(成本、風險)”,由此形成對中國問題與道路選擇上的獨特認識。
正是不斷的反思和行動,讓抽象寬泛的建設在具體實踐中日益清晰起來。比如,盧作孚基于嘉陵江三峽的一線實踐,指出鄉村建設之“建設”應是“在消極方面是要減輕人民的痛苦,在積極方面是要增進人民的幸福”[37]。進一步其認為鄉村建設“不只在救濟方面。(既然)中華民國根本的要求是要趕快將這一個國家現代化起來,所以我們的要求是要趕快將這一個鄉村現代化起來”[38],也即鄉村、國家和社會的全面建設。實際上,他在當地所興辦的各種實業,正是為達此目標的不同手段。
也可以說,在激進思潮和破壞事實占據主流的大時代中,建設性需求和實踐雖然邊緣且微弱,但卻一直存在。其既非泛泛而談或就事“做”事,也不是平行意義上的“農村建設”加“都市建設”,而是在新城鄉關系視角下對更合理且可持續秩序的探尋,以及對相應社會空間的拓展。
總之,對于直接回應“三農”問題的鄉村建設來說,無論是今天聽起來略顯悲壯的“鄉村自救”,還是讓行動者似乎擁有道德光環的“救濟鄉村”,多將“鄉村”議題從中國整體性議題中割裂出來,這常因為“救”的緊急性與臨時性而不利于我們對中國鄉村建設的脈絡環境展開認識。如果說,“自救/救濟”可理解為鄉土社會的“自我保護”,是相對意義上“消極”之鄉建,那么隨后同時討論的“發現/再現”與“反思/落地”則意涵著“積極”之鄉建。后者之“積極”不僅因為其本身的“建設性”,也體現在對被遮蔽之“腦礦”“農業多功能性”“社會/生態維度”等的重思與發掘,并以此展開不限于器物或技術層面上的創新性實踐。
三:“回嵌”鄉土:鄉村建設的基本內涵
如果說“脫嵌”鄉土是近代中國的客觀進程與重要趨勢,它產生了“百年鄉村破壞”這一現實后果。那么在現實中,則同時存在著以“回嵌”鄉土為內涵的創新性實踐,這種在“去鄉土化”趨勢下的“再鄉土化”探索,不僅作為宏觀環境變化下的多元化反應,同時內在體現著國情意識與鄉土自覺。
首先,從發展要素上看,無論民國期間的“百年鄉村破壞”,還是當代的“三農”問題,導致困境的關鍵在于農業“三要素”大規模凈流出農村,費孝通也認為把現代知識輸入鄉村并推動知識分子真正的下鄉是重建鄉土的基本問題[39]。作為嘗試面對且緩解“三農”問題的鄉村建設,雖然復雜多樣,但如何讓紛紛外流的“三要素”逆向回流,并進一步促進弱勢群體自我組織和主體形成則是關鍵。這種回流不僅涉及原來流出的土地、資金和勞動力,還包括有利于鄉村可持續發展的各種資源;回流目標不僅是作為經濟產業的農業,也包括從政治、社會、文化、生態等角度看更為綜合的廣義“三農”領域;回流效果則同時包括由此產生新認識及對原有坐標的反思與改出。
如果從這個角度說,我們在判斷復雜多樣的相關農村實踐是否屬于廣義的鄉村建設,就不能簡單從名義形式或主觀意愿出發,而應以實際效果和基本內涵為區分依據:其是否促進“三要素”及相關資源朝“三農”回流并產生了在地化效果,是否有利于弱勢群體的自我組織以改變“精英俘獲”的社會基礎,是否有助于建立一種低成本且更有利于社區凝聚力形成的良性穩態治理。實際上,這也是鄉村建設區別于一般“資本下鄉”等行為之關鍵所在。
其次,從制度組織上看,近代以來鄉土社會之所以會發生復雜矛盾與對抗性沖突,低成本穩態鄉村治理之所以失效,除由外部原因所引發的“鄉村經濟破產”外,還歸因于在鄉土社會照搬了高成本的城市上層建筑,進而造成與傳統小農經濟間難以調適的矛盾。在現實中,鄉土中國之所以能夠化解城市危機的制度成本,依托的并不是資本或市場邏輯,反而是傳統兼業化小農家庭和多功能村莊因內部人力、土地和資金的多樣化組合,即“農戶理性”和“村社理性”[40],它通過充分調動并盤活在地資源,降低信息搜尋及交易成本,減少外部依賴并控制自然和經濟雙重風險,形成本土的內生發展力量和資源優化機制,進而實現“在地化”發展。也即鄉村建設在促進發展要素回流的同時,多以弱勢群體和成本代價為視角,通過組織創新、制度創新和教育創新,努力重建承接“三要素”回流的有效載體,在“回嵌”鄉土的過程中探索一套既能避免已有困境又能體現中國特點的組織制度,從而實現理想化的社會治理。
因此,不同形式和內容的鄉村建設一方面通過合作組織激發基層創造性,幫助農民提高與外部主體的談判地位,為農民形成自我賦權的基礎,促進農民在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建設與合作[41],進而增強“自我保護”和“鄉土重建”的能力;另一方面則是推動更具包容性和有利于城鄉良性互動的制度設計,避免城鄉割裂且減少外部剝奪,強調社會參與、平民立場和可持續發展,為“自我保護”和“鄉土重建”提供前提條件。
“回嵌”鄉土需要結合不同條件,雖然在主體、形式和借助資源等方面常差異且多樣,但卻有著共同的內涵,就是在鄉土秩序日趨解體或式微的背景下,如何通過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恢復或重建低成本且良性的社會治理,并降低各種成本風險與不可持續性。當然,類似“回嵌”始終面對著長期且整體性的“脫嵌”壓力,自然將充滿艱辛與挑戰,展開過程也是曲折復雜的。
再次,從認識坐標上看,“回嵌”是對“脫嵌”的反思與克服,這種對鄉土的“回嵌”意味著對原有都市導向及經濟主義單一視野的調整,對以鄉土為“問題”和“對象”之主流坐標的改出,以及因特殊時代及外部壓力所形成片面認識和定性思維的挑戰。正如前文所述,鄉村建設產生的源起之一是當中國舊的秩序受沖擊,而新的秩序沒有建立或呈現出成本代價過大所導致的“兩難”。面對這種“兩難”,主流認識與常見方案多在二元對立的框架內展開,而鄉村建設作為具有“自我保護”與“鄉土重建”雙重目標的建設性力量,其立足多元共生的鄉土社會,認識到原有坐標之排斥性和不可持續性,進而重新發現鄉土的意義與價值,由此也產生出更為多樣化的實踐。
總之,鄉村建設的形式和內容都十分多樣,但基本內涵卻是“回嵌”鄉土,也即促進各種發展要素向“三農”回流,在組織制度和社會秩序上與鄉土緊密結合并充分互動,同時在實踐中保持充分的反思與自覺,努力改變鄉土長期被當作“問題”和“對象”的狀況,對鄉村遭受破壞和不可持續困境進行積極應對與創新探索。這三個層面虛實結合且相互推動:正是有了多樣性的認識和新的坐標視野,“三要素”在強大主流推力下逆向“回流”才有可能。而后者在現實層面所做出艱辛微小的改變也為前者的推進提供現實依據。
需要說明的是,“回嵌”鄉土本來就是對原來“脫嵌”所造成排斥性的反思,不應再次落入排斥性的窠臼,而是以“城鄉”為新的分析單位與建設對象,以主張多樣性和整體性的生態文明為新的認識視野,努力實現批判性實踐和建設性創新的有機結合。
結論
如何理解“百年鄉建”在實踐展開中“差異紛呈”卻“不約而同”?如何拒絕二元對立的分析框架及基于道德立場上簡單化的價值判斷,去意識形態化地呈現出有別于“好人好事”“就事論事”與“成王敗寇”的復雜鄉建?本文借助波蘭尼“雙向運動視野”,希望探索一種理解百年鄉村建設的新角度。
作為以農業為主要文明類型及農民為主要人口構成的國家,中國近現代歷史進程的劇烈轉型既產生著不同形式的“鄉村破壞”與“三農”問題,也孕育了以“自我保護”與“鄉土重建”為雙重定位的“百年鄉村建設”,其不僅由農村“被落后”的現實促成,也是知識界對農村重要性自覺體認的產物。鄉村建設不限于技術層面上的單一回應,也不只為個案實踐與微觀做法,其既有著多重源起,又在差異紛呈中有著相通的基本內涵。一方面,作為整體性的建設努力,鄉村建設的形式載體復雜多樣,不僅是對“破壞”的“回應”,也是數千年中華文明自下而上的一種歷史傳承與創新發揚,還是基于對“老中國”的再認識及對平民、知識、知識分子及中國在現代世界之處境的自覺與反思;另一方面,作為立足地方且與現實問題緊密互動的反思性實踐,鄉村建設自然不是純理論的靜態設計,而是一個運動中“活”的過程,是知識分子與實際相結合,在試驗中不斷根據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而進行調整、創造與總結的過程。
回到歷史脈絡,“自我保護”是鄉村建設的重要源起與定位,無論“自救”和“救濟”都有著比較明顯的體現,然而對于變動時代的鄉土社會及有著真切理想的鄉村建設知識分子來說,還有著“鄉土重建”這樣進一步的訴求和內涵,也即鄉村建設是消極意義上的“自我保護”和積極意義上的“鄉土重建”之結合。也正因為其中的“自我保護”,可以理解為主流發展的代價及外部環境的惡化觸碰到了基層民眾的生存底線,其引發出的實踐不同于一般的政治行為,帶有較為明顯的反應性和分散性,同時攜帶著各種張力,多以“夾縫生存”為常態,并在與主流的各種互動中曲折展開。雖然鄉村建設常因鄉村破壞程度和外部環境變化而消長隱現,但從“回嵌”鄉土這一基本內涵看,百年鄉建自有著內在連續性,不僅在民國存在著大量“有實無名”的鄉村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也存在著國家工業化背景下“沒有鄉建派的鄉村建設”,國家建設和鄉村建設充滿張力的纏繞在一起。
鄉村建設不是一系列零散碎片的人物或事件,而是與近代中國的主流激進史及對抗史平行共存,在鄉土自覺和社會參與中不斷形成的民眾民間建設史。雖然這種過程常以“改良”為表現,并且實現程度及影響效果不同,但卻不應等同于“保守、不徹底、安于現狀、拒絕變革”等標簽化認識。其之所以具有改良性質,恰因其作為鄉土社會的保護性存在,同時立足于廣泛分散的草根與鄉土脈絡之中,對鄉土社會所面對的成本轉嫁有著獨特的敏感與自覺。但與常見刻板認識不同,“鄉建式改良”實際上非常反對坐而論道或以靜態和浪漫化眼光對待傳統,而希望通過扎實實踐以產生出有利于弱勢群體與鄉土社會的建設性改變。
鄉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有著相通的內涵,都體現著國情意識、鄉土自覺與文化自信。當前全面展開的鄉村振興戰略,不僅是當代“三農”政策的升級和延續,同時也是鄉土社會在劇烈城市化浪潮中的自我保護與建設創新。因此不應將都市導向思路在鄉村中簡單翻版,而需重新面對并進一步認識真正的鄉土社會,充分恢復鄉土社會的能動機制,減少各種發展對鄉土社會的成本轉嫁。自然,其所面對的挑戰不僅來自鄉村本身,所動員或依托的力量也不僅是農民,而需要包括市民、知識分子等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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