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就一直生活在渤海之濱的一座縣城里,親眼看到這座縣城這十幾年來的變化是很大的。這里的民眾與全國各地人們的不同之處就是很少有人背井離鄉到外地打工,就是有不少的人到曹妃甸、唐山等地去打工,也是坐著汽車當天去當天來。自曹妃甸建港以來,我們這座小縣城的變化非常之大。由原來居住三四萬人口的一座小城一下子變成了能居住三十萬人的中等城市。
經過五、六年的建設,現在這座縣城已經初具規模,二、三十平方千米的城市面積,有三分之二以上已經高樓林立,多數樓房都是二十層上下。剩下的平房也正在逐步進行棚戶區改造,已經建成的樓房絕大多數都已售完。
有不少的人對這座城市的崛起都感到疑惑,這里并沒有大企業,只有少量的外來人口在這里做小生意,建這么多高樓都賣給了誰?可是這么多樓房大多數都已售出,買房的并不是外來人口,而都是本縣的農民。本縣的農民為什么都到縣城買樓房?難道他們所在的農村沒有房子住嗎?不是,他們在家的居住條件都很不錯;難道他們手里都錢很多嗎?也不是,手里有錢能買樓的只是少數,而大多數買樓的是東挪西借。那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什么還都要到縣城來買樓?答案很簡單,就是縣城沒有自己的樓房,兒子就說不上媳婦,因為現在這里的姑娘找對象,首要條件就是男方在縣城必須有自己的樓房。現在兒女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的農民,都已到了中年。他們上有老人,下有子女,他們正趕上計劃生育,子女不多,兒子娶媳婦對他們來說可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砸鍋賣鐵也得給兒子買樓房。因此縣城那么多樓房大多已經售出。
已經建成的樓房是誰的呢?當然大多數都是開發商的。而開發商樓房建設占用的土地又是誰的?基本上就是有三部分組成,一是國有土地,主要是原來的機關單位、廠礦企業,現在已經閑置的;二是原來的干部職工居住的工房,經過改制現在已經歸個人所有;三是城中村房屋改建的。第一部分建樓用地由政府將其出售給開發商,開發商建好樓房后進行出售,這方面并沒有什么好講。
第二部分里面就有一個對于農民來說心里會感到不舒服的問題,那就是公房改制時公房當時作價很低,每間房也就是一千元左右。現在這些由公變私的房子改建樓房,三間就能換一所120平米的樓房。按現在的價值就在60萬元以上。農民賣這么一所樓房自己要陶60萬,而具有公房的干部自己只在過去花了3千元錢。這里是否存在一個不公平的問題?
第三部分,城中村原來就是地地道道的農村,農民的宅基地大多都是房間多院子長(面積大)。現在改建樓房,原來的五間房就能換3處100平米的樓房。一次筆者到信用社支款,親耳聽到兩個老年婦女閑聊,一人說:“這次拆建,你家能得多少樓房?”
另一人回答說:“兩棟”。
“又兩棟?上次呢?”
“上次7棟,還找給了70多萬元錢”。
我聽了以后著實吃驚不小。心想:這戶人家房改發了財了,他家這么多房子自家肯定用不了,除了自己居住,剩下的除了出租就是出售,縣城租房的不是很多,因此租金也不是很高,而出售價格卻是不低。他出售樓房,其買主當然就是鄉下的農民,可是買樓的農民自己就沒有房子嗎?當然有。而自己的房子再多,為了給兒子娶媳婦,也得到城里買樓。自己家里的房子再多再好也解決不了到城里買樓的問題。這又是因為什么?城里人有了房子就能換回大把的金錢,鄉下的農民就是有再多再好的房子也不能當錢花。鄉下的農民怎么就這么倒霉呢?
同農民談起這個問題,他們雖然都對此事深感無奈,但大多還是怪自己的命運不好。誰讓你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人家城中村的人們發了房產的財,那是人家的福氣。再說到縣城買樓是自己情愿,又不是有人逼迫你去買。這里面既沒有官員的腐敗,也沒有房地產資本家的欺騙,你埋怨到縣城買樓花干了半生的血汗錢,也只能怪自己的命苦,有苦只能望自己的肚子里咽。
農民這樣認識問題到底對不對?這是用封建主義的宿命論認識問題,當然不對。而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認識這一問題,我們就會看到這一問題的出現,完全是修正主義的假共產黨大搞資本主義復辟,房產實行私有制后才出現的問題,如果在毛澤東時代的基礎上再向公有制過度。這樣的問題還會出現嗎?而人民的房產私有化的結果,只能是房地產資本家大發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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