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基本組成部分。近年來,一些地區在農村基層治理體系改革中,將治理現代化簡單理解為制度化、科層化和程序化,推行村干部坐班制、村干部專職化等做法。
我們在農村調查時,發現基層治理中存在一些悖論現象,一方面常常聽到農民抱怨說,“從來沒見過鄉鎮的書記鎮長下過村入過戶”,另一方面,我們又觀察到當地干部十分忙碌。有些地區的鄉鎮干部長期保持“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狀態,一些推行坐班制的農村,村干部不僅平時堅持8小時工作制,而且周末或夜晚還常常加班。基層治理運轉越來越復雜。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基層治理保持著簡約形態,鄉村工作人員不多、村組組織半正規化、基層事務靈活處理,農民訴求絕大部分得到有效回應,基層治理成本也不高。改革開放之后,鄉村社會發生巨變,基層治理面臨的是流動的社會和高度分化的農民,這是鄉村運轉復雜化和基層干部工作忙的客觀原因。
另一方面,還必須正視的是,很多時候鄉村干部的忙碌并未變成回應農民訴求的能力提升。以精準扶貧工作為例,一些地區出現數字脫貧現象,扶貧干部的主要精力耗費在給建檔立卡貧困戶填表上。還有些地區推行“辦事留痕”工作方法,基層干部花5分鐘給農民解決問題后,需要半天時間來填寫材料。依據我們調查的經驗,農村干部有1/3精力耗費在各類檔案文字工作上,另有1/3參加會議和迎接檢查,真正用在與農民打交道的精力不足1/3。
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地方政府財力雄厚,對基層的轉移支付多,可以通過組織擴張來應對基層治理中的形式化工作壓力。而中西部農業型地區的村莊,基層治理資源有限,形式化的工作需求擠占了鄉村干部有限的工作精力。當前趨勢是東部地區的做法被中西部地區競相學習。這可能進一步加劇中西部地區鄉村治理的形式主義邏輯。
破解農村基層治理中的形式主義“空轉”,需要從三個層面入手:
一是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為基層治理提供正常空間。當前基層治理逐漸出現了“不出事邏輯”,即凡是缺乏明確政策依據的工作,鄉村干部能推諉就盡量推諉,于是就出現農民辦事被要求提供材料證明“你媽是你媽”的事情。恰恰很多鄉村治理工作要應對的正是那些法律管不到、政策上無依據的矛盾。在從嚴治黨和加強權力監督的背景下,還要建立基層治理容錯糾錯機制,為基層工作提供空間。
二是重視基層層層加碼現象。以扶貧攻堅工作為例,黨中央確定2020年全面脫貧工作目標,一些省將目標提前到2019年,到有些市縣級又提前到2018年。基層組織有時用形式主義應對層層考核。
三是基層治理現代化要分類推行。占全國絕大多數的一般農業型村莊,需要維持鄉村治理的靈活性,村組干部宜繼續保留“兼業”性質,不宜一刀切地推行坐班制以及村組干部60歲“退休”制度。資源有限的農業型地區的基層治理應保持“事本主義”原則,減少形式化的工作。(作者是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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