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主權按
國際農民研究承繼了小農經濟學派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派兩個經典理論傳統,今天中國的三農研究也或多或少受到這兩種傳統的影響。本著重溫經典、觀照現實的愿景,2017年秋季學期“人民食物主權讀書會”閱讀了小農經濟學派代表人物、俄國農業社會學、經濟學者恰亞諾夫(1888-1937)的兩部作品《農民經濟理論》和《農民合作理論》的部分章節(見文后讀書材料)。通過討論,讀書會豐富了對恰亞諾夫理論的認識,也從他對合作社的構想中獲得研究中國土地流轉、資本下鄉、農業社會化服務和農民合作社等現象的靈感。更重要的是,讀書會批判性地認識到恰亞諾夫理論的內在張力,也認識到在不了解恰亞諾夫寫作的特定歷史階段和社會條件時運用其理論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恰亞諾夫(1888-1939),俄國十月革命前形成的“組織與生產學派”的頭號代表、新民粹主義思想家、農業經濟學家。1910年畢業于莫斯科農學院。當過土地調查員、自治局統計學家。十月革命后支持蘇維埃政權,任過彼得羅夫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研究所所長、農業人民委員部部務委員。曾長期主持農業合作社的領導工作。著有《農民經濟理論》、《農民合作理論》等。其中,《農民經濟理論》被看作當代經濟人類學中一系列非資本主義社會“自己的經濟學”理論著作中的濫觴之作。由于恰亞諾夫及其學派的影響,莫斯科在二十年代上半期一度成為“國際上農民研究的麥加(圣地)”,其本人則以“古典的小農理論家”聞名于世。恰亞諾夫對家庭經濟、農民合作社的研究和相關理論對今天中國從事農民、合作社研究的學者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正文
一、在農村資本化與蘇式集體化的夾縫中進退兩難
恰亞諾夫的兩部作品《農民經濟理論》和《農民合作理論》成書于上世紀20年代。不同于西歐資本主義的發展已進入帝國主義階段,當時的俄國是一個后發的資本主義國家,主要人口仍然在農村地區,農奴制于19世紀后半葉(1861)被取消,盡管農村已經有社會分層,但資本主義在俄國農村還沒有成為燎原之勢。
此外,盡管在西歐,馬克思已經關注到資本主義在全球的擴張,但馬克思的一些作品還在翻譯當中,恰亞諾夫所能接觸到的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和列寧的作品有限。這是恰亞諾夫寫作的大背景,是他的觀察和理論建構的特殊歷史時段和社會條件,同時也是我們評價他的作品和應用他的理論時應該注意的局限性。
在《農民合作理論》一書中,恰亞諾夫看到了資本對農民的盤剝,因此,他希望能夠為農民找出一條“共進共退”的道路。但是,他以靜止的視角看待農村現實的方式,使其設想的農民合作不僅不能阻止農村出現的兩極分化趨勢,也沒有辦法消除農村的剝削關系。
二、小農家庭生產:抗衡資本主義農業企業的一顆稻草
恰亞諾夫認為,在家庭勞動力農場里,家庭占有生產資料,運用自己的勞動力耕作,收獲一年的產出。家庭農場勞動產出的數量主要取決于家庭的規模和構成、有勞動能力的人員數量,以及勞動的單位生產率,這是通過勞動力的辛苦程度——即自我剝削的程度來衡量的。
俄國和其他國家的實地經驗表明,自我剝削的程度取決于家庭需求滿足和勞動力辛苦程度之間的平衡,也就是說,每個多掙的盧布都可以從兩方面去考察:第一,它對消費的意義,對滿足家庭需要的意義;第二,為獲得它,家庭成員所付出的艱辛。每個新增的盧布對家庭需求的重要性是遞減的,而為之付出的艱辛是遞增的,只要兩者之間未達到平衡,家庭就會繼續其經濟活動;而達到平衡之后,繼續勞作就毫無意義了,因為勞動所需忍耐的辛苦已經超過了其所帶來的經濟效果。
恰亞諾夫認為家庭農場不同于資本主義農場,即便是在資本主義占統治地位的環境中也是如此。家庭勞動力具有自身的特點,而且家庭農場為了生存,會策略性地運用家庭勞動力,這就是小農經濟(peasant economy)。
三、小農家庭生產何以勝出?
恰亞諾夫認為,小農家庭生產得以勝出,主要得益于三點。
第一,其生產和就業政策為收入最大化,而非利潤或邊際產品最大化。那么家庭農業和資本主義農業企業在生產上的本質區別在哪里?恰亞諾夫認為,資本主義農業企業根據利潤比來選擇是雇傭還是解雇勞動力,選擇是否從事某項農業經營;但家庭農業不同,它不能選擇解雇自己的家庭成員,也不能用利潤比來選擇是否從事某項農業投入。比如,當土地稀少、最優組織形式下的家庭勞動力不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時,家庭農場會在利潤率降低的情況下精耕細作;而資本主義農場則不會作此選擇,因為這意味著勞動力投入的增加以及土地回報率減少,利潤降低。
也就是說,農業家庭的唯一生產目的是:提高家庭絕對收入,即使增加勞動力投入帶來收獲的邊際效益不斷降低,農民也別無選擇,因為他們能進行勞動力投入的往往是有限的同一塊土地。這種特性,可以看作是農業家庭生產的一種優勢,在有的時候可以抗衡資本主義農業企業。比如,家庭農場能夠在賬面上不掙錢的情況下生存,而這對資本主義農場而言是不可能的。
第二,差異最優(differential optima),即強調農業生產和經營的垂直鏈條上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最優規模”,不是越大越好,不同的生產和經營環節有不同的“最優規模”。恰亞諾夫認為,在任何既定的技術發展階段,不同的農業地區以及農業的不同分支部門都有不同的最優經營規模,大于或小于這一規模都會導致生產率降低。因此他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農耕和農村社會生活的某些特征能夠讓非資本主義經濟在某些方面勝過資本主義的生產形式。因此,盡管不能推斷或假定這種經濟形式的必要性,但在資本主義體系內,家庭農民(family farmers)是有可能持續存在和相對富足的,哪怕是有自我剝削或者說剝削。
第三,規模效應與成本相抵消。恰亞諾夫認為,農業生產中的水平集中(規模效應)都會被運輸成本抵消,即如果農民使用一臺10倍大的拖拉機,那么這部拖拉機所產生的規模效應會被需要它在10倍大的土地上耕種所增加的運輸成本所抵消。恰亞諾夫通過這樣對農業生產的性質描述,得出一個結論:從定量的角度來判斷,大家庭農業對于小家庭農業的優勢很有限,從效率競爭的角度,小家庭農業不會被大農莊或者農業大企業輕易淘汰。
四、基于小農家庭生產的農民合作社:替代資本主義農業的最終出路
如前所述,由于水平集中的效益與成本相抵,恰亞諾夫進一步指出,資本主義對農業的逐步控制并不是依靠水平集中,而是垂直集中(vertical concentration)。垂直集中包括以下個方面:
1.資本通過控制小農和市場之間的連接環節來控制農業;
2.給農民生產的信貸;
3.原材料的大規模加工以及農業生產其他可以用機械化完成的部分。
當農業公司通過垂直集中控制農業之后,農業生產過程本身也被資本所控制,農民有被資本變為雇傭勞動力的趨勢。而這時候如果這個過程沒有發生,即農民沒有完全變為無產階級,則是因為資本家發現讓持有私有財產的農民參與生產比雇傭勞動力能得到的利潤更高。
基于此,恰亞諾夫提出了農民合作社,他認為在有的國家經濟(national economy)中,農業生產垂直集中的發生過程不是由資本,而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主導的,或者是兩者兼有。所謂合作社形式主導的垂直集中,是指小規模農業生產者組織起來,投資于上面提到的3個方面,而不是由資本去完成。
恰亞諾夫還認為農民合作社應該成為社會主義農業的基本組織形式。當時蘇聯的合作化主要表現為水平土地集中,但恰亞諾夫認為,農業生產必須走垂直合作化的道路,因為只有這種合作社才能使農業組織和農業生產有機結合。
總而言之,恰亞諾夫認為合作社勝出至少有兩個原因:一個合作社的農業產品質量要比資本支持的農業公司的農產品質量更好;二是合作社在理論上更兼顧參與其中的窮人的利益,而非兼顧資本或資本家的利益。
恰亞諾夫認為,哪怕是在大規模資本主義農業企業變得很普遍的現實下,他們取代小農莊也沒有邏輯必然性,在農產品種植和牲畜飼養方面,小農莊反而具有大企業所不具備的優勢(這些勞動需要高度關注和個別撫養)。這為農民合作社的存在提供了進一步的理論支持:因為農民合作社和小農莊生產的靈活結合(根據不同的具體生產和市場條件),可以最大限度的實現農業生產的差異最優,這是單獨依靠小農莊生產或者資本主義大型農業企業都不能做到的。
五、恰亞諾夫的“家庭農場”分析在今天的局限?
恰亞諾夫對小農家庭生產情有獨鐘。在他筆下,小農家庭生產能夠策略性地運用家庭勞動力來實現絕對收入最大化而非利潤最大化,并實現不同農業地區及農業不同部門的最優規模經營。這一切都使得小農家庭生產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小農家庭農場的聯合甚至可與資本主義農業企業相抗衡。
然而,恰亞諾夫的家庭農場是在特定時期、特殊情況下的小農經濟(peasant economy),后來人或者恰亞諾夫本身卻有一種傾向,即把家庭農場視為一個恒久、長遠的東西,忽略了恰亞諾夫論述家庭農場時的歷史條件和暫時性。
當歷史的車輪行進至百年后的今天,恰亞諾夫筆下那種自帶種種生存策略的家庭農場還存在嗎?以今天的中國為例,農業與農村正在經歷著劇烈而復雜的資本化變遷,“家庭農場”的概念至少在以下三個方面面臨挑戰:
首先,外出打工對家庭農場的沖擊。在恰亞諾夫對家庭農場的分析中,家庭農場是以家庭勞動力為基礎,以農業為主,可能兼有一定的手工工作。但是今天,發展中國家的農民都有出去打工的機會,一旦這個打工的機會變成現實可能性,家庭農場為了增加一點點收入不管怎樣也要把勞動投入到農業上面的假設就不存在了。
其次,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的變化。家庭農場的“自我剝削”并不意味著農民家庭的消費需求僅僅是維持基本的生活需要。沙寧(Shanin)認為,恰亞諾夫所說的農民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包括不同的內容,而不僅僅是維持生存,而且這種需求受到包括社會文化在內的各種因素的影響。
再次,生產要素的商品化對家庭農場的沖擊。家庭農場所處的社會環境已經發生了變化,恰亞諾夫描述的免費鄰里幫助(unwaged community help)已經逐漸消失,農業生產所需的勞動力也變成有償的雇工。生產要素的商品化使得農業生產更深地卷入市場之中,農產品的銷售也以滿足市場需求為導向。家庭農場 “自然經濟” 的狀態可能在某個歷史時期曾經出現過,但是在今天,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其他發展中國家,這種自然經濟都很難找到。
六、基于家庭農場的合作社:理論缺陷與實踐困境
恰亞諾夫呼吁以合作社形式對農業生產進行垂直整合(vertical integration),在這種生產組織形式下,家庭農場與各類合作社具有不同的分工:家庭農場在個體化照料(individual care)方面具有優勢,例如農作物的日常管理和牲畜的日常照料,而合作社在統購統銷和提供機械化服務等方面更有優勢。
這種分工的合理性在于,不同生產環節都存在生產規模的“差異最優”——在同一個地區、同一個條件下, 農業生產的不同環節需要的最優規模是不同的。比如在機械環節,100畝可能是最優的規模;但是對灌溉而言,10畝才可能是最優的規模。而且,在垂直整合中,合作社能夠執行資本主義農業企業的部分職能,在生產資料購買和農業產品銷售時具有家庭農場不具備的談判權力。同時,家庭農場的靈活性使合作社能夠更好地應對市場供需變化所帶來的沖擊。但是,垂直整合理論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差異最優與家庭農場概念之間的張力。差異最優概念指的是,生產規模是隨著生產技術和其他一切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的,因此是差異最優(differential optima),而不是固定最優(fixed optima)。這就意味著家庭農場的運作可能在某些生產和社會條件下是最優的,在另外的生產和社會條件下則不是。所以,家庭農場在個體化照料(individual care)中是否總是最優的規模是有爭議的。在恰亞諾夫的理論中,差異最優的可變性與家庭農場的堅持之間是有張力的。
第二,恰亞諾夫對市場殘酷性的低估。恰亞諾夫認為,合作社的運作方式在大量生產(mass production)的情況下最有優勢,而家庭農場需求的彈性使合作社能夠應對市場變化,不能銷售的農產品可以轉而成為家庭消費。然而事實上,今天的 “合作社+農戶”盡管在形式上與恰氏合作社幾近相同,但農民倒奶殺牛的新聞卻屢見不鮮。一方面,當牛奶收購價格降低時,農戶不能自己消費生產的所有牛奶;另一方面,在生活資料日益商品化的今天,沒有了銷售牛奶的收入,農民就沒有了現金購買基本生活所需品。
今天中國的農業資本化方式,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看到了家庭承包在某些方面的作用,這與當年恰亞諾夫對家庭的強調有某種契合。恰亞諾夫認為的家庭天然合理性可能存在于某個歷史階段,家庭作為經濟組織形式,它所遵循的邏輯是growth without development(沒有發展的增長,即內卷化),也就是總量增加而效率降低。這是家庭優勢的所有秘密所在。但是今天,家庭的這一特征已經被解構。因為外出打工的機會增加,農民家庭的收入方式變得多樣,家庭經營已經不再為了多增加一點收入而不計成本地投入勞動力。
第三,合作社內部的農戶分化。恰亞諾夫認為,農民合作社必須為擁有合作社的農民利益服務,合作社的管理是而且只是為了對這些農民負責。那么誰能參與合作社,誰又是合作社的主力軍呢?恰亞諾夫把蘇聯農民分成了6個大類:有最上層的kulak(地主或者富農),有最下層的無產階級農民,還有中間的4種農民階層(分類的條件為是否雇傭勞力,是否部分出賣勞動力等):
第一種農戶叫做Kulak,屬于地主或者富農階層,他們不參與勞動,靠高利貸或者出租土地、農具和牲畜作為收入來源,在數量上是極少數,但在農村中很有影響力。
第二種農戶被稱作半資產階級(semi-capitalist),他們雖然不放高利貸,但是在農業生產中除了自己家的勞動力之外,一直有大量雇工,他們一方面剝削雇工,一方面也受kulak剝削。
第三種農戶既不雇工,也不參與其他形式的資本主義剝削。他們的農業生產完全依靠家庭勞動力,他們有足夠的農業生產工具,因此可以擴大自己的經濟活動,只是有時在農忙時會雇傭短工。這種類型的農戶在農村中占了很大比例。
第四種農戶由于家中人少、勞力短缺、生產工具不足或者土地不夠,而無法雇工或者成為雇工,也無法發展成為第三種類型。這種類型的農戶是自我雇傭家庭農場中最普遍的類型。除了受到市場的剝削,他們還會被kulak剝削。
第五種農戶由于缺乏土地和生產工具,不得不出賣自己的部分勞動力給第二種農戶或者其他雇主。他們常常受到上述列舉的幾類農戶的剝削。
第六種是無產階級農戶,主要靠出賣勞動力作為收入來源。盡管他們有自己的農業生產活動,但通常都是非常小規模的,只是為自己所消耗的。
基于上述六種類型,恰亞諾夫進一步指出,農民合作社的主要依靠是中間這4種階層,而不是最上的kulak階層,或者最下層的無產階級農民。原因是,對于富農來說,農民合作社直接威脅到他們的生活來源,而對于無產階級農民來說,他們沒有基本的財產來購買合作社的股份。
所以,恰亞諾夫的合作社是一個經濟組織,它并沒有改變農戶擁有生產資料不平等的現狀,也不觸及農業生產中的雇傭關系。這種合作社的發展,不僅不能維護農村最貧窮農戶的利益,不能抑制農戶分化,反而維持了農村的剝削現狀。
七、超越恰式合作社與資本:中國的農業集體化實踐
恰亞諾夫認為,市場對于單個小農很不利,但是一旦小農能夠聯合起來實現合作化,在這個市場環境中,小農的命運還是可以得到改善的。恰亞諾夫強調,資本主義農業企業從事某項農業活動時首先判斷是否可以盈利,如果不可以就不會做;但是對于農民合作社和農民家庭而言,是否可以增加收入是他們考慮的首要問題。因此,在一定的市場條件下,農業合作社和單獨的農業家庭可能優于資本主義化的農業公司。但是,這種農民合作社仍然是在市場經濟當中運行,也并沒有解決農業資本化的問題。此外合作社內部成員占有土地大小的差異和雇傭關系的存在同樣會造成農戶分化。因此,通過恰亞諾夫式的合作社進入社會主義只能是空想。
恰亞諾夫設想的農民合作組織(垂直整合)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與蘇聯進行的水平集體化進行對話。蘇聯自上而下的農業集體化的確存在很多問題,但它并不是社會主義農業的唯一形式。中國歷史上的農業合作化實踐包含了恰亞諾夫“垂直整合”的概念,在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的三級結構中,每個組織層次承擔不同的職能:生產隊作為基本核算單位,負責計劃、生產、收入、分配,也負責分配基本口糧、公積金和公益金;生產大隊擁有工廠、大型農機、磨坊、動物/家畜養殖場;公社負責大規模的灌溉和排水系統、道路,設有醫院、診所、學校、工廠,擁有大型農業機械。
不僅如此,中國農村地區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之前已經進行了土地改革,農民在生產資料占有上實現了平等,不再有剝削的地主和一無所有的貧農。在合作化運動中,生產資料的公有化進一步消解了農戶分化的基礎,因此中國的合作化不僅是建立農民的經濟組織,更是改造農村社會的運動。在這一運動中,農民對集體的擁有感也超越了家庭在individual care中的優越性。
在電影《青松嶺》中,有一位富農對集體化很不滿,他用集體的馬車時就拼命地用,反而是集體對馬匹的照顧得更好,因為集體會更加長遠地考慮馬匹的效用。事實上,所謂家庭無非是情感紐帶,是一種情感的連接,一種共同體的連接,而集體化通過宣傳讓這種情感紐帶走出了家庭而進入集體中去,也把共同體放到集體里面去。在這個過程當中,家庭天然合理性的小私有性質被集體化超越和打破。
主題:小農經濟與合作社(恰亞諾夫)
讀書材料:
a. Chayanov, A.V. The Theory of Peasant Economy.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Pp. 1-28 (“On the Theory of Non-Capitalist Economic Systems”).
Also read Shanin’s introduction, “Chayanov’s Message: Illuminations, Miscomprehensions, and the Contemporary “Development Theory,” separately numbered 1-24).
b. Chayanov, A.V. 1991. The Theory of Peasant Cooperatives. Columbus: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52.
c. Banaji, Jairus. 1976. “Chayanov, Kautsky, Lenin: Considerations Towards a Synthesis.”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 11(40): 1594-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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