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資本過剩,加上國家扶持農業規模化的政策導向,不少企業將農業當作新的投資領域。《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數省實地調查后,揭示了一系列投資的問題:資本投機,大量圈地,待價而沽,為謀利而幾乎必然非糧化、非農化,嚴重影響國家糧食安全;投機不成,爛尾跑路,既造成大量良田撂荒、破壞,也使當地農民利益受損,而地方政府為了維穩,低身下氣求老板支付農民租金,求不成,違法讓政府財政背鍋,嚴重影響農民和地方的利益。
面對上述的情況,我們必須追問:資本化的規模經營是中國農業現代化的唯一出路嗎?是農業現代化的良好路徑嗎?
遺憾的是,本文的討論未能深入探討這一問題,卻似乎將問題的原因引向“土地流轉不規范”,似乎只要規范了土地流轉,資本下鄉的問題就能得到緩解。之前媒體也有諸多關于大戶虧損、棄耕的報導,落腳點往往在于呼吁國家政策多向大戶傾斜(參見:“大戶棄耕,解決辦法是國家給大戶更多補貼?”)。這些報道的誤導性在于,似乎只要對土地流轉規范化、對企業進行更多監管,給予扶持,規模經營的問題就解決了。
正如本文指出,我們必須認清的是,資本的屬性就是“哪樣賺錢做哪樣”,現實是,“資本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甚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文中的案例告訴我們,資本化的規模經營,利在資本,虧在農民和政府,損在國家糧食安全。如果我們真的以生態文明為導向,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底線,追求共同富裕,那么集體化的規模經營不是落實中國農業現代化的更好路徑嗎?
正文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湖南、黑龍江、山東、廣西等地走訪、調研了解到,近些年來工商資本“下鄉”推動了農業現代化進程、增加了農民收入、改善了村容村貌,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舉措。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廣袤鄉村將吸引越來越多的工商資本。
“下鄉”的工商資本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矛盾也在發生。《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多地調查發現,“資本下鄉”帶來的風險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大量涉農項目“爛尾”,資本“跑路”,土地撂荒、農民利益受損;二是土地流轉糾紛頻發,增加了農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三是“非糧化”“非農化”現象層出不窮,糧食戰略安全受威脅。
大量涉農項目“爛尾” 資本“跑路”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解到,工商資本進入鄉村,大多是看到了國家農業政策的利好,但往往缺乏對農業投資長期性、復雜性和風險性的足夠認識,盲目跟風非常多。一旦事與愿違,就容易打“退堂鼓”,一走了之,有的涉農項目由于經營不善長期“爛尾”。
在山東南部某市的一個鄉鎮,一家公司去年流轉大片土地種葡萄,由于資金鏈斷裂無以為繼,如今地里長滿荒草。鎮經管站站長張玉川告訴記者,不少工商資本投身農業的熱情很高,但進來卻發現與他們想象的情況差別很大,農業投入是持續的,除了土地流轉費用,化肥、人工以及農業設施,每年都要追加,經營跟不上,資金鏈就會斷。
黑龍江巴彥縣多個鄉鎮為招商引資,和一家畜牧企業簽訂了投資協議書,并和農民簽訂了2000多畝的土地征用合同,用來創辦生豬養殖基地及配套設施等。今年這家畜牧企業無力支付土地租賃租金,導致沒開發的千畝良田撂荒,雜草叢生,土地表層黑土遭到破壞。村民張海村說,早知道這樣,就不簽租賃合同,現在租金拿不到,地也種不了。
記者在廣西某市采訪了解到,有別于有些地區企業老板直接與農戶進行土地流轉的簽約模式,當地采取政府背景的公司從農民手中流轉土地然后轉包給各類資本承包種植的模式。由于外地老板經營不善和對風險預估不足,這種模式給當地帶來了一系列負面影響,政府因此背上沉重包袱。
作為當地農業局下屬企業,一家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是當地大量土地流轉的實施平臺。公司廖姓負責人介紹,前幾年是當地土地流轉的高峰期,很多老板過來種植甘蔗,大約流轉了6萬畝左右土地。但由于甘蔗行情不好等原因,許多老板“跑路”,這些“跑路”老板流轉的土地加起來有上萬畝。“爛攤子留給了地方政府,現在都是政府支付農戶的土地租金”。
“每畝土地租金約1000元,目前上萬畝土地的租金需要政府來承擔。對一個縣級行政單位來說,每年籌集一兩千萬元來給農民支付租金并不容易。”廖姓負責人表示,政府在壓力之下只好在別的地方挪借資金,雖然知道這是違規的,但也沒更好的辦法。現在,政府低聲下氣的求老板給錢,法律手段也都用上了,但效果也不明顯。現在都是財政在撐著,東挪西借,已經墊了很多錢。
土地流轉不規范 損害農民利益
基層干部反映,由于相關政策與管理措施不完善,目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處于“無序化”狀態,頻繁發生的糾紛增加了農村社會不穩定因素。
2015年,黑龍江嫩江縣黎明合作社和黑龍江象嶼農業物產有限公司合作,當年出現虧損。這家企業為追回投資成本,拉走收獲的玉米,并拒絕支付農民工資,引起農民強烈不滿,農民組成護糧隊,阻止企業拉糧,形成對峙局面。“當時矛盾一觸即發,差點形成群體性事件。”黎明合作社理事長王樹民說。
在上述廣西某市的一個村子,聽說記者過來采訪,不少村民立即圍過來。“2017年的租金到目前為止一分錢都沒有,還不知道能不能給。今年甘蔗開榨已經20天了,但是公司什么說法都沒有。我們按照合同辦事,他們卻不按照這個來。”有村干部表示,流轉土地是政府動員的,去年的租金也一直沒拿到,村民意見很大。
湖南永州法院系統一份關于農村土地流轉糾紛案件情況的調研報告透露,永州江永縣法院曾受理的桃川鎮下圩村委會與某外地個體戶荒山承包合同糾紛案,牽涉到下圩村472戶1800余名村民的切身利益。湖南省農委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湖南發生土地承包經營糾紛20525起,調處20469起,鄉村調解18753起,仲裁委受理糾紛1772起,調解1716起,仲裁56起。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湖南省只有70%的縣市區建立了縣級土地流轉交易有形市場,還有30%的縣市區尚未建立,部分交易市場管理欠規范,大多數沒有規范的資料檔案室,土地流轉資料保存不全。還有一些地方土地流轉交易只是民間行為,不在交易場所交易,交易程序也有點不規范,給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帶來隱患。
長沙市農委經管站站長劉光輝說,目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出方比較多元,有的是鄉鎮組織流轉,有的是以村組為單位組織流轉,有的是由農戶自發流轉,還有少數是由縣(市)涉農部門或由中介機構組織流轉,五花八門,操作時不看對象、沒門檻、不講程序、不守規矩,隨意性很大,流轉雙方不履行合同的現象很普遍,容易引發糾紛。
“土地流轉不夠規范,部分土地經營權流轉都沒簽書面合同或只有口頭協議。即使簽訂了書面合同,條款也比較簡單,對權利、義務規定不夠明確,難以保障流轉雙方尤其是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農民權益。”廣西崇左市農業局經管站站長李志強表示。
下鄉資本“打擦邊球” “非糧化”現象頻出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山東多個地級市采訪調查時發現,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領域后,有很大一部分從事的并不是糧食生產,而是選擇種植一些經濟效益較高的農作物。農村土地流轉實現規模經營后,有些企業基于生產效益的考慮,可能會放棄水稻、小麥等糧食作物的生產,轉而從事水產養殖、水果蔬菜、苗木花卉等經濟作物的種植,擠占種糧面積,導致主糧產量下降。
湖南省一位農口干部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于糧食價格較低,湖南省土地流轉價格相對較高,如果流入方選擇種糧,按水稻種植兩季畝產1600斤,2016年秈稻國家1.35元/斤最低收購價計算,每畝收入才2160元,除去人工、成本、生產資源等因素,種糧利潤很少甚至虧本。因此,大多數流轉企業選擇種植效益更高的其他經濟作物或水產養殖,致使主糧種植面積大幅下降。
部分基層干部還反映,由于種糧的比較效益低,糧補等都是直補給承包農戶,而搞其他種養業或經濟項目開發效益普遍要高,一些工商企業和大戶借土地經營權流轉之名,擅自將農田“非糧化”,改成養殖場、花木基地、農家樂、私人會所等,甚至打“擦邊球”,“以租代征”,搞工商項目開發。
“一些農戶因為土地不流轉或拋荒都能得到糧補,土地不愿意流轉或拋荒的現象比較常見,糧食補貼政策在一些地方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劉光輝說。
在山東省農業專家顧問團農經分團副團長劉同理看來,在“資本下鄉”過程中,“非糧化”“非農化”現象是必然出現的,土地租金較高,糧食生產成本也越來越大,但糧價并不理想,工商資本進入農村以后,更青睞一些高效的作物和高效的產業。這種傾向可能會造成不少隱患,必須引起高度警惕。
廣西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大量“圈地”卻不直接開發,也是“非糧化”“非農化”的一種表現。“我身邊就有朋友干這個,利潤空間很大。他們一次跟農民簽約很多畝,造成很有開發能力的假象。但他沒有這個能力,也不進行開發,而是發出邀請轉包或分包,看哪個老板有能力來要地。他們待價而沽,從中賺取差價,轉包不了就撂荒。”
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官錫強表示,資本的屬性就是“哪樣賺錢做哪樣”。一些下鄉資本選擇“打擦邊球”就是為了從中賺錢,加上農村缺乏對土地流轉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機構,“資本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甚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文章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下鄉資本”跑馬圈地“爛尾”頻出 大量涉農項目資本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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