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主權按:“湖州病死豬被掩埋事件”再次揭露了規模養殖業帶來的規模污染問題。隨著中國養殖業總體規模的擴大,農業面源的污染已經成為最重要且分布最廣的面源污染。當然,政府監管部門也是制定了相關政策來防控這些污染問題,比如,建立各類無害化處理機制、養殖廢棄物再回收利用等等。可是,這些防控機制并沒有發揮真正的作用。在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監管之間還是存在著脫節。但問題在于僅僅靠末端的這種“亡羊補牢”的防范機制就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規模污染問題?事實上未必,湖州事件已經證明。正如本文所言,要從根本上解決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就必須要對這種規模化養殖的思路進行反思,不要再走先發展后保護的老路了。我們現在必須要去探尋一條兼顧生態環境和養殖效益的新路子了。
不過,也有人認為,死豬事件不一定是規模化養殖的結果,這些豬也可能來自小型養豬場,而且即使是規模化養殖的問題,政府和企業可以通過加強監管、改進設施設備來解決。但是“配套設備跟上”的成本誰負擔呢?其結果必然是資本密集型大型養殖場侵吞小農戶。況且,如果道理只是更新設備這么簡單,為什么幾年前就有江上飄死豬的事,如今又有300噸死豬被掩于土?
正文
自9月10日開始,“湖州病死豬被掩埋事件”引發熱議。在媒體的報道和視頻中,我們看到“山頭的豬毛、豬骨、惡臭綿延數公里”。此次事件不僅暴露出病死動物處理的執行和監管問題,更讓深層次的矛盾浮出水面:不斷擴張的養殖業已經讓環境不堪重負,而與之相應的污染處理能力卻遠未跟上。
2013年年初,黃浦江上漂死豬事件讓大量病死豬后續處理這一棘手難題逐漸浮出水面。黃浦江事件過后短短數月,《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出臺;幾乎同時,浙江湖州市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涉事公司”)卻不斷偷偷地將病死豬違法拋在大銀山,四年后真相才暴露在公眾視野中。
8月30日,中央環保督查組因接到群眾舉報,當即轉給湖州的當地政府,公安偵查組偵查,涉事公司的負責人被刑拘,病死豬被挖出、清理。9月11日,湖州發布公告,宣布一查到底。當地公安部門偵查發現,涉事公司掩埋的病死豬有300噸 。
中國一年生產7億頭生豬 ,養殖這么多的豬,養殖廢棄物、病死動物處理對任何國家都是巨大的挑戰。中國政府在2013年頒布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今年7月又發布《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顯示了中央要徹底解決畜禽養殖環境污染的決心。事出蹊蹺的湖州的事件300噸病死的腐豬肉會給當地環境造成什么影響?這種影響怎么解決?地方在制度設計和政策執行上又存在哪些疏漏?
病原體的生物污染
村民、執法人員需注意
按照官方數字300噸計算,此次事件中被掩埋的死豬保守估計約有3000頭 。在當下畜禽后續處理的正常環節中,病死動物需要送到指定的無害化處理場,用物理、化學等方式處理,例如焚燒或化制等。 3000頭病死豬就那么隨隨便便地拋在大山里,掩埋深度遠未達到規定中的覆土1.2米 。病死動物會產生最危險的污染是病原體傳播,防疫措施不到位,會引致疫病發生。
對于現場進行清運工作的執法人員和周圍的村民來說,務必做好個人防護,當地飲用水也要經過充分煮沸消毒。希望有關部門按照更嚴格的環境評價標準,評估該地生物危害存在的可能性。
病死動物會攜帶各類病原體,病毒類例如H5、H7的流感病毒、豬流感病毒、戊肝病毒等,豬只本身攜帶的致病菌,如沙門氏菌、沙門氏菌、大腸桿菌、葡萄球菌、炭疽桿菌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與多種抗生素的斗爭中,不少致病菌進化成了所謂“超級細菌”。小小的細菌感染卻可能讓感染者陷入無藥可用的境地。
此外,據當地農業監查部門稱,湖州市農業部門提供的監測信息顯示本次死豬深埋點采集的相關標本中未檢出H5、H7流感病毒和口蹄疫病毒等人畜共患病病原體 。現在尚不清楚此次檢測是否已經較為全面地覆蓋了可能造成生物安全風險的致病微生物。據綠色和平了解,目前農業和衛生部門尚未對任何填埋場所進行過耐藥菌檢測。希望有關部門能盡快將相關檢測提上日程。
重金屬、抗生素污染
長期影響不容忽視
涉事地區字周圍有至少三個村鎮,青草塢村和三門山村地勢較低,不排除山上的地表徑流和地下水位對村莊的水源污染。掩埋病死豬未作任何防滲措施,動物體內的獸藥、重金屬亦可能對當地土壤和水源有影響。
目前中國較為常見的養殖模式下,飼養過程中會使用到多種獸藥(主要為抗生素),甚至在飼料中添加重金屬,導致禽畜廢棄物(糞便、廢水)和病死動物成為抗生素、重金屬污染的傳播媒介 。
畜禽糞便廢棄物、化肥、農藥、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或有機物,將對環境造成“農業面源污染”。過去,我們對農業面源污染關注較少,和點源相比它更不可見,讓人很容易忽視它的危害和影響。隨著養殖業總體規模的不斷擴大,和人們科學認知水平的提高,農業面源污染作為最重要且分布最為廣泛的面源污染 ,得到了越來越多的研究和重視。
以抗生素為例,中國每年使用16.2萬噸(2013年數字)抗生素,一半以上為動物所使用 ,這些抗生素通過食物、禽畜廢棄物進入水土環境。抗生素濫用已經讓許多致病菌呈嚴重的耐藥性。近年來,中國的豬體內已經被檢出這種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簡稱MRSA) 。抗生素、重金屬帶來的污染會帶來長期的環境和健康隱患,更需要相關部門盡早建立有效的監測,防患于未然。
病死動物處理
養殖業污染的冰山一角
動物養殖整個鏈條涉及飼料生產、畜禽養殖、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屠宰加工、病死動物處理各個環節,共同構成了養殖業污染這個日益搶眼的污染大戶。以水體中的主要污染物指標化學需氧量為例,在2014年養殖業貢獻了農業源95%的污染,而農業源污染已經超過工業源和生活源污染的總和,占到總排放量的一半 。
病死動物是養殖業的風險控制的最末端。一旦處理不好,會使養殖業全鏈條的污染影響集中式爆發,如獸藥殘留、重金屬、病原體等污染將會帶來長期環境和健康影響。
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
雷聲大,雨點小?
病死動物會帶來種種危害與污染,讓我們不得不把寶壓在“無害化處理”上。今年7月,新的《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出臺,廢止了2013年的舊規范,最主要的變化就是明確“病死動物的無害化處理以焚燒法、化制法(依靠高溫、高壓、蒸汽去除有害物質)、高溫法為主要方法,深埋只適用于特殊情況下零星動物處理 [13]”。
全國自2013年開始試點建立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湖州的五個縣市為試點地區之一。資金由省財政撥款、市財政支持建立無害化處理廠,涉事公司的熱解炭化技術在2013年被充分肯定,預向全國推廣 。但為什么時隔四年,卻出現了將數千頭病死豬往山上一拋了事的惡性事件?
企業主利益熏心。無害化處理成本高。地方政府監管不力……都對。但歸根結底,該事件的深層次原因在于養殖業產生的污染規模與土地消化能力和無害化處理能力不匹配。中國每年出欄7億頭豬,動輒興建萬頭、十萬頭豬場。隨著養殖業的迅速擴充,養殖動物數量不斷膨脹,病死動物數量必然會成正比迅速上升。環境容量有限,不論在城市還是農村,即使使用規范的“無害化處理”機制,也無法擴充土地去消化產生的糞便和病死動物。據報道,湖州的這家廢棄物處置公司,無害化處理設備占地120平米,投資350萬,每天能夠處理的病死動物1.25噸 [15],如果每日無休,也需要整整8個月才能處理300噸死豬。
無害化處理在不斷膨脹的規模化養殖體系下,顯得杯水車薪。
末端治理要嚴懲嚴管
優化養殖規劃、發展可持續養殖是王道
無論是湖州拋豬事件,還是黃浦江漂豬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都是生豬總體養殖量大、密度高,而養殖戶無法進行集約養殖帶來的病死動物的無害處理,養殖規模超出了環境容納總量。就黃浦江漂豬事件而引發的根源調查中,當年嘉興關于病死豬處理的分析報道中,已經提到了高密度養殖對環境的危害 。
如何更好地處理和預防“湖州病死豬掩埋事件”再度發生?
· 在短期來看,需要進一步評估當地病原體的現狀和潛在的環境危害;一些與養殖業相關的污染物如周邊水體、土壤的抗生素、重金屬污染需要納入監測范圍,以防止出現對周邊居民出現長期健康影響和環境影響。
· 中長期,需要地方政府、相關企業進一步落實《規模化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加強地方政府的監管,完善監督與懲罰機制。
· 根本上,是警惕發展大規模集約化養殖的思路,兼顧生態環境與養殖效益,不再走先發展再保護的老路。
對于小型養殖企業,如果能做到種養結合,對禽畜廢棄物做到內部循環,動物防疫合規的,應該給與支持和鼓勵。規模化的養殖企業,新建與擴建的都要做到以地定畜,充分考慮環境消化能力,切不可把廢棄物處理、無害化處理做成空架子。一旦發現違法,處罰需要跟上,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湖州病死豬掩埋事件和黃浦江飄豬事件不斷地敲響環境警鐘,超過環境承載能力的病死動物處理事件在各地時有發生,養殖業帶來的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并逐漸暴露到公眾面前。除了加強環保督查力度、進行嚴格的無害化處理,更需要從源頭上重新規劃調整養殖業的規模與布局,與環境生態相適應,才能徹底解決此類事件,保護我們的環境與健康。
文章來源:“綠色和平發布”微信公眾號。原標題“二師兄太多,土地公承受不來 | 湖州病死豬拋尸事件環境影響辣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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