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孫中山的《民權初步》到《羅伯特議事規則》
在努力促進合作社建立過程中,我以為合作社組織的特點就是:民辦、民有、民享。為了更好地擔負起建設合作社的任務,我學習孫中山先生所倡導的議事規則,努力用議事規則作為我們組織群眾建設合作社的民主規則。
《民權初步》序
中華民族,世界之至大者也,亦世界之至優者也。中華土地,世界之至廣者也,亦世界之至富者也。然而以此至大至優之民族,據至廣至富之土地,會此世運進化之時、人文發達之際,猶未能先我東鄰而改造一富強之國家者,其故何也?人心渙散,民力不凝結也。
中國四萬萬之眾,等於一盤散沙,此豈天生而然耶?實異族之專制有以致之也。在滿清之世,集會有禁,文字成獄,偶語棄市,是人民之集會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皆已削奪凈盡,至二百六十余年之久。種族不至滅絕亦云幸矣,豈復能期其人心固結、群力發揚耶!
乃天不棄此優秀眾大之民族。其始也,得歐風美雨之吹沐。其繼也,得東鄰維新之喚起。其終也,得革命風潮之震蕩。遂一舉而推覆異族之專制,光復祖宗之故業,又能循世界進化之潮流,而創立中華民國。無如國體初建,民權未張,是以野心家竟欲覆民政而復帝制,民國五年已變洪憲元年矣!所幸革命之元氣未消,新舊兩派皆爭相反對帝制自為者,而民國乃得中興。今后民國前途之安危若何,則全視民權之發達如何耳。
何為民國?美國總統林肯氏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謂民國也。何謂民權?即近來瑞士國所行之制:民有選舉官吏之權,民有罷免官吏之權,民有創制法案之權,民有復決法案之權,此之謂四大民權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權,方得謂為純粹之民國也。革命黨之誓約曰:「恢復中華,創立民國。」蓋欲以此世界至大至優之民族,而造一世界至進步、至莊嚴、至富強、至安樂之國家,而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者也。
今民國之名已定矣。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成,而革命之功,亦以之而畢矣。此后顧名思義,循名課實,以完成革命志士之志,而造成一純粹民國者,則國民之責也。蓋國民為一國之主,為統治權之所出。而實行其權者,則發端於選舉代議士。倘能按部就班,以漸而進,由幼稚而強壯,民權發達,則純粹之民國可指日而待也。
民權何由而發達?則從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始。而欲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又非從集會不為功。是集會者,實為民權發達之第一步。然中國人受集會之厲禁,數百年於茲,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會之原則、集會之條理、集會之習慣、集會之經驗、皆闕然無有。以一盤散沙之民眾,忽而登彼於民國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無措,不知所從,所謂集會,則烏合而已。是中國之國民,今日實未能行民權之第一步也。
然則何為而可?吾知野心家必曰:非帝政不可。曲學者必曰:非專制不可。不知國猶人也,人之初生,不能一日而舉步,而國之初造,豈能一時而突飛?孩提之學步也,必有褓姆教之,今國民之學步,亦當如是。此《民權初步》一書之所由作,而以教國民行民權之第一步也。
自西學之東來也,玄妙如宗教、哲學,奧衍如天、算、理、化,資治如政治、經濟,實用如農、工、商、兵,博雅如歷史、文藝,無不各有專書,而獨於淺近需要之議學,則尚闕如,誠為吾國人群社會之一大缺憾也。夫議事之學,西人童而習之,至中學程度,則已成為第二之天性矣,所以西人合群團體之力,常超吾人之上也。
西國議學之書,不知其幾千百家也,而其流行常見者,亦不下百數十種,然皆陳陳相因,大同小異。此書所取材者,不過數種,而尤以沙德氏之書為最多,以其顯淺易明,便於初學,而適於吾國人也。此書條分縷析,應有盡有,已全括議學之妙用矣。自合議制度始於英國,而流布於歐美各國,以至於今,數百年來之經驗習慣,可於此書一朝而得之矣。
此書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學之公式,非流覽誦讀之書,乃習練演試之書也。若以流覽誦讀而治此書,則必味如嚼蠟,終無所得。若以習練演試而治此書,則將如噉蔗,漸入佳境。一旦貫通,則會議之妙用,可全然領略矣。
凡欲負國民之責任者,不可不習此書。凡欲固結吾國之人心,糾合吾國之民力者,不可不熟習此書。而遍傳之於國人,使成為一普通之常識。家族也、社會也、學堂也、農團也、工黨也、商會也、公司也、國會也、省會也、縣會也、國務會議也、軍事會議也,皆當以此為法則。
此書為教吾國人行民權第一步之方法也。倘此第一步能行,行之能穩,則逐步前進,民權之發達必有登峰造極之一日。語曰:「行遠自邇,登高自卑。[意為「走至遠處是從近處起,登至高處是從低處起。」]」吾國人既知民權為人類進化之極則,而民國為世界最高尚之國體,而定之以為制度矣,則行第一步之工夫,萬不可忽略也。茍人人熟習此書,則人心自結,民力自固。如是,以我四萬萬眾優秀文明之民族,而握有世界最良美之土地、最博大之富源,若一心一德,以圖富強,吾決十年之后,必能駕歐美而上之也。四萬萬同胞,行哉勉之!
民國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孫文序於上海
《羅伯特議事規則》
前言
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中國人)集會之原則,集會之條理,集會之習慣,集會之經驗,皆闕然無有”(《民權初步:自序》)。雖然時光已逾九十載,君不見多少人在大會上侃侃而談,而臺下之人哈氣連天、倦意濃濃。在某些需要討論并需要表決和批準的會議上,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討論和表決呢!許多會議都是走走過場而已。
好在國人近些年來已經注意到了這些問題,相關的書籍也出了不少,這些書籍都會或多或少地提及到《羅伯特議事規則》。羅伯特乃是人名,在美國南北戰爭時期作為一名軍人的他,接受了一項組織會議的任務。年輕的上尉沒有完成,會議開得很不成功。經過痛苦地反思,他認識到了會議規則的重要性。從此以后,羅伯特先是嚴密的關注英國議會的各類規則,之后便進行了細心的總結和歸納,聯系美國實際寫出了一本《議事規則》,從此風靡世界。
經過他的辛苦努力,這本書終于成為世界上最有影響地會議規則。孫中山先生首先向國人介紹了這本書,他將翻譯的書定名為《民權初步》。
本書在參考了《羅伯特議事規則》等相關書籍后,對于會議有如下思想。
會議性質的區分。對于會議大家都不陌生,然而會議要區分審議性會議和非審議性會議。審議性會議在政治上可以表現為人民代表大會或黨代會等;在經濟上諸如股東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等;非審議性會議諸如工作說明會或招商洽談會等等。二者雖然在本質上都是開會,都有一個誰參加和誰召集以及如何評價會議成果等等內容,但二者畢竟性質不同,審議性會議的溝通性極強,會議的領導人員和主持人員同其他參會人員的權利與義務相同,他們都受議事規則的約束。但是非審議性會議領導人員和被領導人員的權利與義務,區分則比較明顯。例如非審議性會議中的表彰會,在整個會議中幾乎沒有溝通,更不會有審議性會議中的討論或辯論。
因此在對會議進行介紹的時候,應該首先明確會議的性質。
完整地會議流程。完整地會議流程應該包括:如何準備會議、如何召開會議、如何提出會議討論的問題并解決它、如何進行會議、如何評估會議五個階段。非審議性的會議雖然在如何提出會議討論的問題并解決它、如何進行會議這兩點上要求得并不嚴格,但為了更好地進行會議,應該借鑒審議性會議的某些規則。當然,借鑒的程度要以不阻礙非審議性會議的“特殊氣氛”為底線。
會議評估作用應該加強。一次會議的成功與否并不是看它的決議能否得出,而是要看這份決議是否得到了真正地貫徹執行。在現實生活中大家都有一個切身體會,一個很好的決策往往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結果好的決議成了人人抱怨和討伐的“壞決議”。因此,會議的結束不應該是以結束會議為結束,而應當以會議對于決議的執行做到了更好地安排為結束。簡單的說,如果會議最終確定了大會決議由誰來執行、執行的效果如何判定、由誰來監督執行、效果不理想的責任判定和處罰力度的確定等四個因素,那么這次會議就可以被稱為“成功的會議”。
正是根據上面的思想,本書作了如下體例和內容安排。
第一,主體講審議性會議,次體講非審議性會議。無論是審議性會議還是非審議性會議,它們基本上都要包括:為什么召開會議、由誰來組織會議和主持會議、會議目的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等諸多方面。因此,對于上述共性問題,我們將按照審議性會議的要求來講解,非審議性會議與它基本上大同小異,只不過比它更簡單更寬松罷了。
第二,主體講會議環節,次體講具體的會議形式。會議中有許多問題,諸如會議中的問題如何提出、如何才能更好地把握會議進程、會議的議程如何安排等等,這些問題所有會議都要涉及,因此我們將詳細闡述。由于這些問題都比較零散,沒有很強地針對性。為了彌補這一缺陷我們在最后一章,具體安排了八類最常見的審議性會議和非審議性會議,將系統地講述各自具體地操作方法。
第三,主體講方法和原則,次體講技巧。本書寫作的目的是探討怎樣有效地利用會議這種形式解決問題,因此對于抱有特殊目的的會議形式不去講解,例如為了讓自己的決策合法化而召開會議,這是解決問題的技巧而不是方法和原則。但是會議在召開中不僅僅需要方法和原則,這是因為會議的召開總要牽涉到一些利益問題,這就不免會出現有些人利用某種技巧來阻礙大會進行的情況,如果會議的主持人和組織者不能夠清楚地了解解決辦法,那么會議最終也不會成功。因此技巧問題還是有必要談一談。但我們需要謹記:技巧問題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打破阻礙大會進行的手段。
第四,千萬不要忽略實踐練習。在實踐練習中,本書對該小節內容進行了重點重述或補充,特別是詳細地探討了某些具體技巧問題。例如第五章第六小節的實踐練習,我們就重點討論了關于“公司內部改革的問題”。在提升訓練中,我們提到了“新員工為什么總會成為公司內部改革的‘排頭兵’問題”。其實,這與會議的關聯非常大,公司內部改革需要新員工做“排頭兵”,會議氣氛的改變或會議改革同樣也需要新參會人員做“排頭兵”。
提升訓練主要目的在于讓大家仔細思考,看看和參考答案是否相同,盡管我們提出的參考答案并非絕對正確,但肯定會對讀者有某種借鑒作用。利用新員工(新參會人員)進行改革有自己的優點同樣也有自己的缺點。在參考答案中,我們都給了一些建議,希望各位讀者再進行補充并與我們進行商榷。
最后,希望各位讀者朋友對于本書的不足之處能提出批評和建議,本人將不勝榮幸。
李連利
作于2006年6月15日
注:完整版《羅伯特議事規則》下載地址為: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