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毒奶粉到毒豆角
三聚氰胺事件剛過,毒豆角又來了,很多網民指責農業部,指責工商管理部門,認為是政府部門管理不嚴。這同毒奶粉時指責質監部門一個口氣和道理。
貧道倒是想替這些部門說幾句公道話:在我們國家這樣的事情根本就是防不勝防。治住了瘦肉精,出來個蘇丹紅;治住個蘇丹紅,冒出個地溝油;治住了地溝油,出來個三聚氰胺;今天就算治住了毒豆角,不知道明天會冒出“毒”什么的。
毒豆角是誰弄出來的?是農民。三聚氰胺主要是誰摻進牛奶的?是農民。蘇丹紅是誰搞進鴨蛋里的?也是農民。至于假化肥假農藥,假種子假飲料,基本都是個體農民搞出來的。千家萬戶的農民獨自經營,自負盈虧,發財又不容易,利用點“先進科技”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中國數億農戶,就算有萬分之一的“不法分子”,也能冒出幾萬個。其中萬分之一有點科技頭腦,也會有幾百個。幾百個仙點一出,幾萬個農戶一跟(不跟就賠了),不斷出點事情就不稀罕了。
想罵貧道污蔑農民就罵吧。但事實如此。
有人會說:人家資本主義國家的農民就不出這些問題,主要是法制嚴格。荷蘭就沒有毒牛奶,丹麥農民就不加瘦肉精,日本就沒有蘇丹紅,以色列的農民也不生產毒什么的東西,就連中國的臺灣的水果也可以放心吃。
那貧道就告訴你,他們沒有像中國這樣的小農經濟,不是自己進貨肥料、種子、農藥、薄膜、農具……也不自己賣各種農產品和農副產品加工品,那里的農民都是“組織起來”的農民。世界上只有中國和第三世界很多國家的農民是“個體經營”。整個歐洲的農民都“在組織”,都是某個協會、合作社、農會的會員,甚至是集體農莊的社員(以色列一半農民是國有或集體的集團農莊莊員)。不管你把這些農協、農會、合作社叫什么,但他們都是“集體組織”,集體經營的資產“集體所有”,收益大家分配。而且還不都是“按資分配”。臺灣、日本的農村集體經濟還像人民公社時期的“人六勞四”那樣,會“人六資四”。“集體組織”基本壟斷了所有農資的進貨和銷售,壟斷了農產品銷售和加工,甚至壟斷了農產品的零售環節。日本、臺灣的農民到時間了會享受退休,誰發退休費?集體經濟。
人都“在組織”,出點壞事情直接牽涉別人利益,做壞事就困難了。沒有組織起來的農民,只靠苛政嚴法來治理,照樣會像中國和很多第三世界國家那樣假冒偽劣毒防不勝防。
有人會說,他們那里農業發展水平高,勞動生產率高,農民富裕,因此不必要造假。看看數字就知道,中國農業多數作物的單產基本是世界第一,西方國家根本沒法和中國比。而且農業勞動生產率再高,與制造業也沒法比。花很多金錢和力氣也很難讓小麥增產20%,而隨便一個改進就能讓一個工人多生產一倍的鞋。那么是他們人均耕地多。是多,但也不是想象的差距那么大。日、韓、以色列和臺灣勞均耕地也就是十幾二十幾畝,中國現在接近8畝,而且主要是半勞力在干活。臺灣、日本在七十年代勞均耕地與中國現在差不多,也是0.5公頃左右。但當時農民收入就不比市民低。
區別在哪里?在集體經濟成為農民“侵入”或者“植入”非農產業的工具。這些國家的集體經濟壟斷了成員的農用生產資料的批發和銷售,壟斷了農副產品銷售,甚至壟斷了農副產品加工行業。日韓臺以等國家和地區連農村金融。這些行業的勞動生產率提高的潛力遠大于農業,這就彌補了單純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空間小的缺陷。當農民吃盡這些行業利潤的時候,自然不會窮到哪里。
有人會說:人家的集體經濟是自愿的,我們的集體經濟是強制的。人家是在生產中發現合作比單干好,中國是強制農民合在一起。今天似乎看到一個有還在嘲笑集體經濟。
農民會自愿合作?鬼才相信!合作就必然帶來約束,頂多過個舒心日資,起碼自己發大財的希望就沒了。可以說,沒有一個國家的農村合作組織不是在政府的“威脅加利誘”下形成的。政府只要把金融、產業進入、各種補貼和援助都放給集體經濟,非集體經濟成員享受不了或者享受的少,不用逼農民,他們也參加集體經濟。關鍵在于,很多政策是不能直接優惠給個人的。一些機會給了你,他就不存在有的可能性。那么政府只能給集體。
有人會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就不是你說的那樣,他們都還是單干,公司加農戶。是呀,美國勞均耕地1000多畝,澳大利亞、加拿大比美國還多。是歐洲國家的二三十倍,日韓的五六十倍。條件不一樣嘛。美國農民只管種田養牛,別的都是公司管,各吃各的利潤。那是他經營的資源多,夠他們富裕的。中國能學美國?公司加農戶,農戶只吃十幾畝甚至只幾畝地的利潤能富裕起來?
組織農民,教育農民,這可不是單單毛澤東干了。也不是毛澤東干了就是極左。農業、農村問題本來就存在著這些基本問題。一個小崗村,中國徹底把組織農民這件事給放棄了。
放棄了好,讓政府各部門多擔待點就行了。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