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困境與農村行政與經濟格局
作者: 陳艦平
完善農村政策已到非常迫切的程度。大包干不能包辦一切。大包干帶來的問題,需要化解。十七大后,農村問題解決需要新思路新辦法,否則沒有出路。
記得讀2005年11月26日《南方周末》《免費義務教育百年跋涉》一文,在其第A6版上的一節《“義務教育”推開收費大門》里,說了一句非常重要的真話:“1978年,龐大的中國社會主義航船從計劃經濟的航路上回轉,大包干拉開了經濟改革的大幕,教育戰線隨之也開始‘拔亂反正’。//大包干改變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農民生產的積極性空前高漲,農業生產突飛猛進,但過去由公社負責的教育醫療農田水利等公共產品,卻一下子無人提供了。”其后果是在教育戰線方面,造成“農村地區的中小學被大幅度撤銷合并,教學人才和資金迅速向城鎮回流,造成農村學齡兒童的入學率和小學畢業生升學率持續下降。”
大包干,真能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嗎?結論是否定的。二十多年的農田水利建設無人去搞,農業基礎設施瀕臨癱瘓或者已經癱瘓多年,給農業發展帶來巨大的負影響,使農業抗擊旱澇能力大為消弱,原先的農業“八字憲法”中的“水”不能到位,對農業生產產生了巨大的惡果。由于大包干,使農業創新能力、現代化農業的建設能力基本處于裹足不前狀態,也不利于農村經濟發展,農產品的銷售不流暢,農產品的加工與精加工業發展遲緩,人自為戰、戶自為戰的小農經濟模式,是農業生產制度的一種倒退。勞力使用不合理。農村里純從事農業人員與從事經營與工業工作的人員,不論在家與否、種田與否,都分同樣的責任田,造成農村耕地資源得不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制造著表面平等下的不平等,使真正的農民——種田者的利益受損。要種田的沒有田種,不要種田的給他田。再加上“五十年不變”與基層政府在執行承包責任田方面的“一刀切”,分了田后許多年不動土地,造成使不少農民無田種,不少農田分到者卻不種田,轉請別人種的不合理現象。這其實挫傷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影響了耕地發揮作用:因為土地不是自己的,肥料都用速效化肥,耕地養護施肥不到位,使“農業八字憲法”中的“肥”難以落到養護耕地的實處。化學農業既不經濟,也不環保,使綠色農業無法得到發展。
其他如新型農業經濟的建設、農業機械設施的普及使用,種子的培植、農業科技推廣、農民剩余勞動力的安排,都因大包干而成為影響實施的一個原因。個體農民以家庭為經濟單位所具備的發展農業經濟、推動農業發展的能力,幾乎是零。這極大程度上造成了農業的落后、農民的相對貧困的加劇。大包干使“三農”問題更加突出,使中國農村成為中國經濟的重災區。拖了中國現代化發展的步伐。
大包干如果在實施之初,因為打破了集體的“大鍋飯”,讓原先集體勞動制度下落后卑劣的那部分人的自私、偷懶的惡習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糾正,激發了農業生產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其實是自私性:為集體干活沒精打彩,為自己干活“銅頭鐵眼”,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業生產發展的話。那么這種刺激手段所造成的發展,也是有限的。在這種微少的農業生產積極性被調動的同時,也加倍激發了中國農民的自私與卑劣的本性:懶漢不好好種田而得不到社會懲罰:他干好干孬,是他自己的事,別人管不著。自私的農民在農業生產中不合作,不協調,保守先進的技術,甚至相互破壞農業生產進行:搶奪水資源、日照資源、侵占別人的農田、以至為了自己的農產品賣好價錢而損害鄰人。大包干使中國農民在公益心、對社會事務的關心與參與方面、素質提升與道德進步等方面,倒退了三十年。使黨政的基層建設倒退三十年。共青團組織的活動能力,由村退守到鄉,直至退守到縣區。鄉以下的團活動,基本處于癱瘓狀態。黨組織的活動能力,由村退到鄉,許多農村支部,實際上處于癱瘓狀態,削弱了黨在基層的政治動員與活動能力。削弱了政府對農村人員的動員能力。農村電力、道路橋梁水利建設、農村能源建設(如沼氣建設、飲用水供應建設等)都因社會投資管理人——公社的缺席而陷于停滯不前的局面。
加上在醫序防疫方面造成的巨大倒退所產生的危害,在教育方面造成的危害,大包干,可說是一項弊大于利的制度設計。實施土地承包責任制的農村、撤銷了公社而恢復了沿襲了幾千年鄉村行政結構的農村,社會建設的退步,社會公益的弱化,是有目共睹的。此處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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