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來,黨中央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全國工作的重中之重,對“三農問題”的認識和決策進入到一個全新的階段,2005年進而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新農村建設正是中央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三農問題”的基本思想和思路的集中體視。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又提出,發展現代農業是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本文就此略陳管見。
一、現實農村的傳統式小農經濟必須獲得改造
新農村建設應定位在“三農問題”的破解上,必須從“三農”的現狀出發。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農村改革,廢除人民公社體制,保留土地集體所有制,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建立鄉(鎮)政權,實行村民自治等。通過一系列制度變革,關鍵是家庭承包經營制的實行,適應了當時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農民直接擁有部分土地產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相應的剩余索取權和轉讓權等,使農民成為農村變革的主人和改革成果的的分享者,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由此帶來了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的歷史性變化和發展,我國農業、農村和農民正在走向現代社會,農村和農民正走進小康階段。家庭承包經營制改革,也開啟和促進了我國新時期經濟社會全面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水平大大提高,社會總體上已進入到現代化中期階段。
另一方面,在農業經營體制上,由于改革重點始終放在家庭承包經營制的完善和強化上,所以農業改革實際上走的是一個“實化家庭承包經營權,虛化土地集體所有權”①的道路,農業雙層經營事實上逐漸演變成了農戶單層經營,加上農業生產手段等方面仍沒有大的改觀,因而單家散戶、簡單勞動與土地直接結合的傳統式小農生產方式在我國復活并重新統治廣大農村。在傳統式小農經濟占主體地位的條件下,經營規模小、生產條件差、技術含量低、人力資本積累少、市場化程度低等情況必然存在②,小塊土地的收益有限,農民的收入有限,農民的農業投入有限,向非農產業投資就更加有限,因而農業和農村的面貌也就難有根本性的改變。歸結起來就是:農業基礎脆弱,裝備落后,主要靠天吃飯的基本狀況沒有改變;農民素質不高,就業門路不多,收入增長困難的基本局面沒有改變;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長期滯后的基本情形沒有改變;城鄉社會發展失衡,差距擴大的基本態勢沒有改變③。總之,農業和農村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正處在關鍵時期。
根據人類社會發展規律,從社會發展總體上看,我國“三農”落后,不僅表現在城鄉社會發展內容及程度上,而且還表現在城鄉社會發展制度體制上。傳統農業社會轉向現代工業社會,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城市是這個轉型的先鋒,而傳統式小農經濟落后于現代社會發展,農業產值在現代社會總產值中所占比重逐漸減小而農民眾多,城鄉二元體制又限制“三農”發展,因此城鄉(工農)發展(包括其收入、生活等多方面)的較大差距就必然出現,從而形成龐大的農民農村與城市的城鄉二元結構,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體現并加深著城鄉分化。可見“三農問題”的根源在于傳統式小農經濟落后于現代社會發展④。只有改造傳統式小農經濟,亦即發展現代農業,并大大減少農民,轉換城鄉二元結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改造傳統式小農經濟,發展現代農業,之所以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其道理就在這里。
改造傳統式小農經濟,根據舒爾茨的理論,實質就是要引入現代生產要素,改造傳統農業,發展現代農業。我們認為,它的關鍵又在于構建現代農業生產方式和經營體制機制。根據國際經驗,從經營組織上看,改造傳統式小農經濟,包括組織小農經濟而形成現代社會化小農經濟,也包括轉換小農經濟而形成現代化大農業經濟。
二、組織小農經濟的途經和形式
如何組織小農經濟呢?在我國周邊的日本、韓國、臺灣等東亞小農經濟社會里,她們是通過政府資助(社會保護)的綜合農協組織把廣大小農戶聯結起來,組成龐大的協作鏈,實現小農經濟的社會化和農業現代化⑤。借鑒東亞小農社會發展經驗,結合我國現實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體制特點及組織小農經濟的探索,我們認為,我國組織小農經濟可以有兩大途徑:體制外的政府資助綜合服務協作鏈式組織途徑,體制內的政府資助雙層經營互補網絡式組織途徑。
組織小農經濟,就是要通過一定的組織或紐帶,實現小農經營與生產再生產的專業化、規模化和大市場的發展要求的相對接,實現小農經營與大社會的產業融通和利益分享。我國現實農村中出現的農業產業化和合作化經營的龍頭企業帶動型、合作社等中介組織帶動型、專業市場帶動型等形式,它們就是實踐中組織小農經濟的不同形式。因為這幾種形式大都與現行農業雙層經營中的集體(統合)經營層次沒有必然聯系,所以它們可以看作是組織小農經濟的體制外途徑的不同形式。對于這幾種形式,理論上和實踐中都比較重視,法律和政策有明確的規范,并給予積極支持,從統計上看,在農村也有廣泛地發展。但事實上,對多數地區而言,它們還處在起步階段,還存在諸多不足。如層次低、組織化程度低、龍頭企業規模小、合作社實力弱、協作鏈條短、利益聯結機制不完善不穩定、競爭力不強等⑥,因而它們對小農經濟的組織力還是很有限的。當前,我們應抓住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良好機遇,突出政府對它們的資助和保護,克服其弱點,更積極地推進它們的發展。
組織小農經濟,大家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其體制外的途徑和形式的發展上,無意或有意地忽視了其體制內的途徑和形式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的法律和農村政策都明確規定:農村實行土地集體所有制,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家庭承包經營只是其中的一個層次,還存在一個集體(統合)經營層次,而且后一個層次的發展并非必然傷害前一個層次的發展,我們完全可以堅持“兩條腿”走路而發展農業。今天,在《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對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作出了明確而系統地規范的條件下,重建和壯大農村集體統合層次經營,開辟組織小農經濟的體制內途徑和形式,應當提到議事日程上。其實,這種組織小農經濟的思路,早在1991年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中就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表述。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闡述新農村建設的總體布局時也指出:繼續增強農村集體組織經濟實力和服務功能,鼓勵、引導和支持農村發展各種新型的社會化服務組織。
組織小農經濟,開辟其體制內的途徑,具體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我們認為,理想形式就是:新建“農村集體資產合作經營服務公司”。它的定位:是鄉村土地集體資產統合經營層次的(母體)經營者(和所有者代表),是小農經濟的互助合作服務性組織。它的組成:資本是土地等集體資產及其運營收益、服務收益、公司積累、國家補助等,重要經營者由村民委員會公開籌組和監理,由村民(農戶)大會選免、考評、獎懲等,向村民大會負責并匯報工作,公司重大問題可由全體村民公決,公司的收益分配除留存公司自身的發展、集體事業的發展外,相當一部分合理返還村民分享。這樣,“農村集體資產合作經營服務公司”就可以成為小農經濟的“自組織重建”。至于如何發展狀大“農村集體資產合作經營服務公司”?如何以這個公司為依托去組織小農經濟?對此,1991年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決定實際上給予了基本的解答。如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要逐步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其生產服務、協調管理、資源開發、興辦企業、資產積累等職能。逐步充實集體統一經營的內容,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不好、辦起來不合算的事,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要根據群眾要求努力去辦。服務的內容,既包括農林牧副漁各業生產環節和生產資料供應的服務,也包括技術、資金、信息、經營管理以及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等各項服務,并隨著集體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擴大服務的內容,同時要積極發揮內聯廣大農戶、外聯國家經濟技術部門和其他各種服務組織的紐帶作用。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主要靠利用當地資源進行開發性生產,興辦企業,增加統一經營收入;也可以發展服務事業,合理收取服務費;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不能平調農戶的財產等等。今天,我們應當結合新的實際,有新的開拓。如根據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引入新型人才,建立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合作經營服務公司”體制。通過“非市場安排”等,對接政府對新農村建設的相關援助,壯大公司的經營和服務,構建公司與農戶的經營聯結與利益分享的有效機制,實現農業經營的專業化、規模化、區域化,引導農民向非農產業進軍,去分享非農產業收益。
組織小農經濟的體制內外不同途徑和形式,其實是相通的,并具有很多共同性。但相比較而言,通過體制內的途徑和形式組織小農經濟更容易實現。因為后者——政府資助雙層經營互補網絡式組織,是建立在現行的體制上、以原有的集體資產積累為基礎,擁有良好的制度基礎和物質基礎等,又不脫離農民,是小農經濟的“自組織重建”,具有發展的普遍性。而前者——體制外的政府資助綜合服務協作鏈式組織,是從零開始的,存在組織壯大難和互利共贏難,它在離市鎮較遠的偏辟農村地區發展就更難。所以組織小農經濟應更多的從體制內途徑和形式入手。
改造小農經濟,既要著力于小農外部,又要著力于小農自身,沒有小農自身的改造,它不可能很好地融入現代社會。當前,農民大批轉移和家家包地但并不再戶戶種田是農村發展的大趨勢。改革土地制度,適應社會發展趨勢,穩定農業發展,任務迫切。多形式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利于農民轉移,實現土地集約化經營,如擴大專業或素質較高農戶經營規模,或轉由農業綜合服務組織、“農村集體資產合作經營服務公司”等直接經營,或發展聯合經營,并使流轉戶農民憑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化而成為改革的主人,從中分享改革成果,這可以說是土地制度改革切實可行的作法。
三、轉換小農經濟的新思路
改造小農經濟,發展現代農業,從長遠上考慮,應當走有償買斷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集合組建“股份民主合作企業”(集體化)大農業的道路,也就是要實現鄧小平同志指出的農村第二個飛躍⑦。
從發達國家實踐上看,由于資源的稟賦不同,發展現代農業的模式也不同,大體可分為兩類:大農場、大規模的農業和家庭小規模農業,后一種模式主要存在于資源相對短缺國家和地區,如荷蘭、以色列、日本、韓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⑧。我國國土面積大、人口眾多、農民多、資源總量并不是很少,必須建立強大的農業。尤其是,我國農村土地為八九億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土地私有化和準私有化政策的實施都可能帶來過大的社會震蕩和代價,也不一定會促進大農業的發展,農地集體所有制為發展現代化大農業提供了最佳的制度基礎。因而,走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新型集體化大農業的道路,是改造我國小農經濟、實現農業現代化的最佳選擇。廣東、遼寧、湖南、河南等個別地方不同形式的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試驗也取得了顯著成效。
轉換小農經濟,重建我國新型集體化大農業,首先,要改革和轉化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使廣大農民成為改革的主人,分享改革成果。可采取由國家等多方注資,有償買斷和出租、入股、轉社保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由它所在的集體投資買斷的,集體收回進而消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由國家投資買斷的,轉化為國家債權;由其他投資者投資買斷的,轉化為債權或優先股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轉化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優先股;土地集體所有權,轉化為集體股權。其次,要在較大和合理農地規模基礎上集合組建“股份民主合作企業”(公司制+民主合作制)。如至少在三百到七百畝農地范圍,并可以原生產小隊等為最小組織(車間)單位。要健全和完善企業制度體制和機制:(1)、應健全明晰、多元、開放的產權制度。新建鄉村土地集體資產托管機構,即組建鄉(鎮)村兩級聯合的、鄉級土地集體資產托管中心及其組織指導的村級土地集體資產托管委員會。土地集體資產托管機構是鄉村土地集體資產所有者代表,它直接和具體履行土地集體資產所有者(股東)的權責利,并依據社會市場化原則等經營土地集體資產(其中,鄉級土地集體資產托管中心經理人員,由鄉級政府從社會上籌組,由鄉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免與考評等,向鄉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匯報工作;村級托管委員會經理人員,由村民大會選免與考評等,向村民大會負責并匯報工作;重大問題由全體所有者公決)。為保證土地集體資產發展的公有性,來自農業外部的投資等一般應采取債權或優先股權等投資形式,以確保鄉村土地集體資產托管機構的控制地位。(2)、要探索完善企業治理結構與機制。企業治理結構一般有三大系統組成:所有者(股東)方面的股東會及其監事會,它們是企業外部的權力和監督機構;勞動者方面的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會理事會,它們是企業內部的權力和監督機構;另一個是企業董事會及經理層,它們是企業的決策和組織執行機構,向企業內、外權力監督機構負責并匯報工作。企業內、外權力監督機構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合作、相互制約,一般以勞動原則為主,初期可以資本原則為主(體現公有資產運營的民主與集中的統一)。企業活動以董事會及經理層的活動為中心而展開。(3)、在企業勞動、分配制度上,勞動的性質是聯合自主勞動而不是雇傭勞動,各企業成員都是企業的主人,除崗位職務所需之外的權利和義務都相同;而勞動用工組織上則是流動開放的,并遵循企業全體職工共同制定或通過的規章制度。分配上,主要是新型的按勞分配(包括按勞動貢獻或勞動力產權去分享利潤在內),同時并存按資(股)分配,定期落實產權收益。集體產權收益由所有者代表支配,用于集體企事業的發展,一部分應以社會保障資金等形式轉為所有者享受。強調的是,在勞動、分配上,要充分吸取家庭承包經營制的長處和優點。(4)、在經營管理制度上,按照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健全制度機制,加快農業和企業裝備現代化,發展現代農業。在經營農業時,既要專業化、規模化,又要注重綜合發展農林牧漁各業;于非農產業,要向貿工農一體化,產學研一體化發展;生產上,還要提高農業水利化、機械化、信息化水平。最后,要充分抓住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歷史機遇,積極扶持和保護新型集體化大農業的開拓與發展。
總之,改造小農經濟,發展現代農業,我們要不斷地探索,要全面貫徹中央的決策,努力實現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發展現代農業的“六用三提高”目標。為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當前政府支農惠農的重點應放在小農經濟的組織改造及扶持上,以提高農業和農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自生能力和創新能力,增強發展現代農業的內生力量,從而讓農業更好地融攝現代生產要素。其政策的主要取向,應當是“造血型”的,而不僅僅是“輸血型”的,更不能是去強化傳統式小農經濟的發展。
注釋:
①參見,李昌平的《把土地還給村民集體》,載于《三農中國》2006年第3輯,湖北人民出版社。
②⑥參見,簡新華、何志揚的《中國工業反哺農業的實現機制和路徑選擇》,載《新華文摘》2007年第2期。
③參見,2007年初國家農業部負責人的談話描述。
④參見,趙磊的《“三農問題”的市場經濟理論解析》,載《新華文摘》2005年第15期。
⑤參見,溫鐵軍的《三農問題的國際視野》,載《三農中國》2006年第3輯,湖北人民出版社。
⑦參見,《鄧小平文選》。20世紀90年代初,鄧小平在與中央負責人談話中提出,中國社會主義農業改革和發展要有“兩個飛躍”的思想。
⑧參見,馬曉河的《發展現代農業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支撐》,載《人民日報》2007年2月27日。
(周承友,1961年9月生,男,漢族,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華中師范大學政教專業畢業,中學高級教師,發表多篇論文,2005年10月編著《新社會主義理論:論傳統社會主義向新形態社會主義轉型》小冊子,電話13886851727、0722-6300176)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 支持烏有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