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農村閃婚問題
江西師范大學鄉村治理與發展研究中心 劉聰秀
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社會生活日益豐富起來,社會文化也日益活躍起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不斷有新的詞匯出現,特別是現代娛樂的瘋狂發展,給社會創造了不少的全新的詞匯詞語,或給一些詞匯進行了重新定義,不管主流社會認不認可,但卻已成為社會熱門用語,如“超女”、“白骨精”(白領+骨干+精英)之類的。現在生活和娛樂中又出現了如“閃婚”這一新詞,到后來又來了個“閃居”這樣的新詞匯。
其它社會熱門的新詞匯新用語我們暫且不說,就來說說“閃婚”,其實這“閃婚”是指現代社會中出現了許多青年男女閃電式迅速結婚的社會現象,既然有許多“閃婚”一族那就也會出現不少的“閃離”一族了,到后來就干脆以“閃居”來不斷代之,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等。其實不管是“閃婚”還是“閃居”,主要是發生在現代都市中的一大社會現象。
可是在現代化的大浪潮下,我國的鄉村社會也不斷地為實現現代化而努力,且已經出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現代化了。在中國的鄉村,這所謂的現代化很大程度上就是學習城市里的東西,如文化、生活、娛樂等方面,認為城市的一切就是現代的,都是好的,我們搞現代化就是把鄉村變為現代都市。就是比較偏遠和貧窮的農村地區也不例外。所以,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農村社會吸收了許多城里所謂較現代化的東西,就是城市所流行“閃婚”的“時尚”也出現在我國的一些農村地區了。
關于農村地區出現的“閃婚”現象,其實這一兩年來已有不少人關注并討論過,且有的媒體對其也有些相關的報道,社會上也有了“農村青年婚姻新鄉俗流閃婚”之類的話語。我是從客家農村出來的,一個關注中國鄉村社會四年多且下鄉調查也有三年多的農家子弟,對農村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所以,在此我就以自己的親歷也來說幾句,淺淡下當前農村的閃婚現象。
綜合我曾經調查過的某些農村地區及我在家鄉的農村生活親歷,現在有些農村地區確實存在著閃婚現象,我所見的閃婚現象主要指的是這樣的情況:農村青年,特別是大齡青年(在農村一般指26-30歲左右未婚男女)通過“媒妁之言”來迅速締結婚姻,就是閃電式結婚故稱閃婚。
我們都知道,我國農村一直以來都是保持“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傳統婚姻,直到新中國成立特別改革開放以后,婚姻自由在農村地區才不斷地得到接受,但由于種種因素至今農村地區也不能完全做到婚姻自由,有的地方(偏僻貧窮的農村)仍保留著傳統的婚姻模式。而就在大多農村地區擺脫“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傳統婚姻走向婚姻自由的現代婚姻時,可還是存在著一些問題,如“父母之命”基本上不是很嚴格了,可“媒妁之言”尚在,包辦、買賣婚姻雖少了可成了變相的包辦、買賣婚姻及農村大齡青年難找對象使農村光棍增多的問題等。
隨著我國大多城市里興起了以青年人為主的閃婚潮流,形成了一個個閃婚甚至是閃居群體或族的現象,我國不少農村地區也跟著出現了閃婚的現象,但是,城市的閃婚與農村的閃婚是不完全相同的,至少在形式上是有區別的,因為城市閃婚在形式上表現為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而形成的閃電式結婚(城市里也有相親的現象,但不是農村意義上的相親),而農村閃婚在形式上更多的是表現為青年男女通過“媒約之言”(職業或兼職的媒婆或媒人為中介)而形成迅速締結婚姻的現象。
從我以前所調查過的農村(主要是山區農村)和我的農村生活經歷來看,當前農村所存在的閃婚情況主要表現為以下情況。
在農村家庭中,如果家里有25歲以上的子女還沒成家(沒有對象),那么就會有“皇帝不急太監急”現象,就是說父母會比子女還急,他們會趕緊想辦法給自己的子女物色對象,一般是有兒子的家庭比有女兒的家庭急,因為女兒相對來說更好找到對象。而在農村雖然是有很多人特別是外出打工的青年能通過自由戀愛找到對象,但仍會有一部分人是沒能找到對象的,這些人也占有不小的比例,他們就只能在父母的幫助下通過媒人來尋找對象了。
正因為現在農村中還有許多因為種種因素而沒能找到對象的青年男女,所以農村還有不少職業的或兼職的媒婆或媒人(40-50歲左右的婦女,因看到有利可圖,現也有中年男子也加入此行列發,有的是夫妻合伙做媒),他們就專門走門竄戶為別家子女找對象并從中獲取不少的介紹費。
媒人一旦找到差不多符合條件的男女就會與男女雙方的父母進行商量,如果家庭雙方覺得行的話,媒人就會約定好某個時間和地點讓雙方見面商量。由于平時農活較多沒什么空閑,且子女也一般都在外打工,所以這個“約會”的時間一般都會在節假日期間,主要是集中在春節前后,因為家庭雙方都有空閑時間并子女們也從外地回家過年了。(如果在平時,如果有相中了的,父母就會打電話讓子女請假回來相親)這樣的話,就會在集鎮某酒家或飯店訂好幾桌酒席,媒人就會讓男女雙方及家里主要親人親戚一起坐下來商量婚姻之事,不過按當地習俗這見面酒席得要男方來承辦。
在這樣的類似訂婚的酒席上,男女雙方一般都是第一次見面,首先是讓男女雙方先單獨在一起見面談談,然后就是男女雙方的父母及親人親威(關系比較親的)進行商量。如果男女雙方覺得行的話,一般家里人也沒什么很大的意見的,這時就是雙方家庭就開始討論錢(彩禮)的問題(有時,其實在訂酒席見面之前雙方家庭就有了各自的彩禮數目,但也許會存在異議,故需在酒席上再商量)。如果女方給出的彩禮數目讓男方能接受的話,則達成了共識,男方當場點清彩禮錢給女方,女方就當場(也可以過幾天)把戶口簿給男方,以便這幾天盡快把結婚手續辦了,以防悔婚或騙婚。同時男女雙方把介紹費付給媒人(各個地方標準不一,300-1000左右不等)酒席散后,當天男方就可以把女方帶回家,且從當天晚上就可以開始同睡一張床一個屋了。
這樣通過傳統的“媒約之言”,從擺上類似訂婚的酒席作為男女雙方初次見面的約會,到男女雙方家庭就各方面的協商,再到男方家庭把定錢(彩禮)當場點清給女方家庭,女方家庭接受現金并把戶口簿給男方近期辦理結婚手續,最后女方跟著男方回家,當天晚上與男方同睡一個屋。這樣,僅需要一天(有時只需半天)的時間,就把一件婚姻大事給辦成了,把兩個謀生人湊合在一起,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讓他們締結成了婚姻(夫妻)關系。這就是在不少的農村地區特別較落后地區較普遍存在的閃電式結婚即閃婚的現象。
這樣的“媒約之言”式的農村閃婚現象在我國有些農村地區已成為了一個實事,也是目前這些地方青年婚姻問題的現狀之一。當然,造成農村這種閃婚現象的原因是有多方面的,如傳統的思想文化方面、家庭經濟方面、智商方面、生理方面、地理環境方面等因素。這種閃電式結婚的現象可能會給個人、家庭、農村及社會帶來許多的問題,如浪費個人的青春、毀壞個人人生幸福、影響個人的身心健康等問題;因雙方感情基礎差引發的婚后夫妻雙方關系不和諧、家庭暴力、婚姻糾紛、婚外情、離婚、婆媳關系緊張等方面的問題,給家庭增加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影響社會秩序、社會倫理道德等。
伴隨著現代化、城市化的過程,目前我國農村地區也出現了不少的問題,值得我們去關注和思考,特別像現在農村地區像城市一樣出現了閃婚現象,因為在中國,農村和城市存在很大的區別的,就是有同一問題在城市和農村都出現,那么這問題對于農村的影響要比城市的影響更深更遠,這閃婚問題也是一樣的,所以更需要也更值得我們去關注和思考,其實,這閃婚問題只是農村婚姻問題中的一部分,因為隨著現代化的進程,我國農村的婚姻問題方面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值得我們共同去關注和思考,乃至整個中國鄉村社會都值得也需要我們社會上的每一位社會成員承擔起一分責任,去關注和思考我們共有的鄉村社會。
江西師范大學鄉村治理與發展研究中心
劉聰秀
2007年6月10日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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