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中國社會對于文憑的看重,體現在文憑在社會地位分流中所發揮的作用:人很難改變自己的出身,但可能通過文憑來改變自己的未來。然而近年層出不窮的“蟻族”與“憤青”的出現,呈現出高學歷青年群體的整體性不滿。這種不滿緣何在這一時期出現?本文從“結構性失位”的角度揭示了處于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對高學歷群體的影響。作者指出,教育作為社會分流的作用在逐漸弱化,高學歷青年進入社會時面臨著結構性的進位困難,新成員難以獲得預期社會身份,使得這一群體的受挫感與不公平感加劇。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發,供諸君思考。
社會群體的結構定位
歷史上處于轉型期的國家常伴有不同程度的社會動蕩,在解釋社會不滿的積累和成因方面,社會學一向關注轉型中的結構變化,特別是社會成員在收入、聲望、地位和身份等方面的分流秩序變化帶來的影響。這一關注點與經濟學常見的收入差距影響社會穩定的分析存在一致的方面,但也有重要區別。
一致的方面在于,經濟學與社會學都同意,超過限度的收入差距擴大,是社會沖突的重要來源。經濟學者已經指出,再分配權力的減少和失業增加,對中國的社會穩定構成極大挑戰。以往社會是通過再分配權力“平衡”不同需求的,而今必須經過市場,這種新的再分配機制激勵了競爭,結果更有利于強者,因而在不同程度的獲益者之間形成對立,從而引發社會不滿。同時,中國的經濟增長奇跡“留下了不穩定因素”,中國的城鎮居民收入是農村的三倍半,城鄉差距之大為世界之最……收入不平等開始增長,社會沖突和間歇性的權利抗爭開始出現。這些認識與社會學中“轉型理論”的結論一致。
區別的方面在于,對于結構性不滿的積累,社會學認為,收入的正當性和與此有關的社會地位預期問題,具有同等的解釋重要性。社會學者近年對中國部分地區的調查表明,人們對收入結果的差距具有相當復雜的反應。一方面,他們認為收入差距大具有負面作用,但另一方面,他們又反對“劫富濟貧”的收入拉平辦法。分析顯示,人們對收入差距是否容忍,不僅與差距的結果有關,更與對差距的評價有關,即收入是否“正當”。在對 100 多名基層人士的訪談中,研究者發現,有的收入差別被他們認可,有的則不,理由是,人們認為有些差別是公平的———比如體育競賽和科技競賽獎金,有些則不公平———比如走后門、運用關系或者依靠權力壟斷獲得的收入。社會成員評價收入的標準,一是看作為(有無切實的貢獻),二是看程序(是否經公開競爭的規則),三是看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能夠被廣泛分享),越接近這幾個標準的收益,人們評價為公正的概率越高。這說明,社會成員對收入差距的不滿是具體而有針對性的,它們特指那些“不正當”的收益。
收入“正當”與否的社會“評價”,看上去具有經濟學者通常認為不重要且難測量的主觀性含義,但與排除了主觀內容的“客觀”看法不同,社會學已經不再把社會結構看成僅僅是“客觀”外在的,它認識到,我們所言的社會結構,實際上包含著群體的主觀預期和客觀地位兩個方面,它們共同構成了社會結構的基本性質:社會結構由“預期結構”與“現實結構”兩方面組成,二者可能重合,也可能分離。重合與穩定和秩序有關,分離則與變遷和動蕩有關。比如,人們對收入差距的容忍因不同的社會制度、歷史和文化顯示出差異。在一些社會,人們認為貧窮源于懶惰,應由自己負責,所以未對他人和社會產生不滿;而在另一些社會,人們認為貧窮源于他人的掠奪和分配不公。這些不同的看法,影響著人們對收入差距的歸因和本身地位的認同。顯然,歸因為他人或制度限制,才會加強結構性的社會不滿和對抗。
這一點提示了,在對社會不滿的解釋中,需要注意普遍預期的基本標準與社會變動的關系,特別是非個人的社會預期與社會變動的關系。非個人的社會預期是結構現象,它指的是大量社會成員對于某類人群應當對應的結構位置——身份、地位、收入、職業、生活方式的預期。這一預期來自他們的經驗,其形成與制度歷史有關,因此可以說,現實社會結構“生產著”人們對自己或他人所處類別的社會預期。在轉型中,個人境遇和地位的差異可能不確定,變化很快,甚至偶然,但是結構性的社會預期往往變化較慢,而且相對穩定。比如,對受過何種教育的人群應當屬于什么社會類別,正常情況他們一般應獲得什么樣的職業地位,進入到社會結構的哪一位置,多數社會成員有大致相似的認可標準,這些標準引導著人們的行動方向。雖然社會變化經常緩慢改變這些標準,但一種新的結構預期形成需要相當的時間。比如,在同一個行業內,從前的社會標準是資歷優先,這樣年長者的地位普遍高于年輕者成為預期,如果實際情況與此不符,就被視為不公,積累不滿。但當人們開始接受以工作貢獻為地位標準時,資歷優先的做法反被視為不公。所以,當社會變動中一類人的境遇與原先相對穩定的預期差距拉大,意味著結構性失位(structural dislocations)問題出現:這類人群歷經投入(比如完成高等教育)后,卻無法進位于預期的結構位置。很明顯,這一狀況引發的不滿并非具有個人性質。
在世界各地,財富充足的社會之所以穩定,不是因為人人富有,而是因為競爭和獲得財富的方式及結果,與預期的結構位置相對一致并穩定,社會中形成清晰可辨的類別定位作為“未來”引領人們進入。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目前付出什么、未來得到什么是相對清楚的,就像選擇什么樣的路,進入什么樣的位置類別,終點具有可預見的確定性。這種確定性不是來自個體,而是來自社會結構的固定性,它向每個人傳遞著有關信息,因而在宏觀上維持著社會穩定。即使個人的機會暫不確定,因能力和競爭差異出現不同結果,但經過某渠道進入到某類別的機會結構卻是穩定、持續和可預見的。這種穩定性和可預見性給社會成員提供穩定感和行動目標,他們根據這些目標確定方向、投入精力,原因是可以在預期中“看到”自己未來的位置。
顯然,社會成員和團體擁有清晰可辨的結構定位,是社會穩定的重要來源。在這種情況下,競爭的不確定性只改變某個位置上的個人,但不改變宏觀的位置結構。如果各類人群流動的路徑沒有阻斷,他們進入的社會類別符合一般的社會預期,就不足以制造結構性的社會不滿。而如果年輕人普遍出現結構進位困難,將增加相關群體前途的不確定性,擾亂他們對未來社會地位的穩定預期,這種非個人的失序無法經由個人努力改變,于是群體性的不滿積累并將目標指向社會不公。
以這樣的視角來看,經濟“收入差距”論雖然正確地指出了收入不平衡可能導致社會不滿,但是它不能對轉型時期的特別現象做出充分解釋:為什么最低收入者(比如農民)群體并非是最不滿意的群體,為什么有些財富不平衡的社會,并沒有結構性的群體不滿發生。在理論層面,“收入差距”雖然可以解釋不滿的一般性來源,但不能具體地解釋不滿的獨特性來源,尤其是轉型社會特有的結構性不滿積累問題。在實踐層面,收入差距論可能會誤導政策指向,視發展經濟和財富分配為解決問題的惟一藥方,指引政策走向追求 GDP 或加強福利再分配, 而不是結構變革的方向。比如,教育擴招大躍進作為舒緩就業問題的行政干預,不僅把問題的解決引入了表面和短期追求的歧途,而且掩蓋甚至加重了更基礎的結構性失衡事實。
教育理念與社會身份預期
中國是一個追求文憑的國家。原因在于文憑對社會地位的分流作用:文憑大致可以作為標識,確定人們初次進入社會時的基本位置——職業、階層、地點以及社會地位。人們不能改變自己的出身,但卻可能通過獲得文憑改變自己的未來。在重要性上,文憑作為身份象征的意義一向超過作為技能掌握的意義。在人們的認識中,不同社會職業和單位、地域總是含有等級含義,它們在地位上不被視為平行,而是高低重疊的縱向結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即使不是優越于官吏,通常在社會地位上也被認為是與之平等的。
在這個意義上,文憑教育不斷在提供社會成員進入某種更高身份結構的資格,它的目標不是產出普通的、掌握專門技能的勞動者。在歷史上,只有受過教育者可以入選為“師”或者“吏”的后備,他們的身份顯然區別于一般的勞動階層。在社會分流中,腦力和體力的職業差別并非僅僅是勞動方式不同,更代表著社會身份不同。這種身份在獲得教育文憑后就確定了,其后不會消失。比如魯迅筆下的孔乙己,家境破落到生活無著的地步,身份卻還是一個讀書人和紳士,自視與其他的勞動者有別。還比如,在袁世凱等上奏的“立停科舉,以廣學校”之“妥籌辦法”中,官員們特別建議清廷,在取消科舉時必做的一件事是對“其以前舉貢生員,分別量予出路” (《清德宗實錄》卷五四八:4 - 5)。可見,學歷雖可消失,但身份不可不延續,在這一理念下,那些曾經科舉確立了功名者,其地位理應被朝廷和社會承認:即舊式科舉已經完成了他們的階層進階,所以,科舉改革雖廢除了舊知識之有用性,但并不因此使得舊文憑持有者失去身份資格,所以須安排“出路”。在這里,教育的角色,相當于是社會結構的門衛,控制著流動的社會身份分類以及再生產。
正因為如此,才可以理解,為什么中國歷史上幾次大的教育變革,客觀上都曾改變不同人群的位置、職業和升遷路徑,蓋因為文憑具有變動不同人群之機會結構的效應。可以列舉的有科舉制度的改變,這一舉措曾切斷了知識群體向(基于掌握傳統知識的)官僚群體流動的固 有格式,知識群體預期的機會結構和事業晉升模式也隨之發生了變化。20 世紀中葉,隨著政治體制的變動,中國教育又一次發生變革,教育的政治性標準確立——為工農兵服務和造就無產階級接班人。在那個歷史時期, 80%的人口掃盲,干部隊伍普及文化,學習新知和學歷提升,曾經改變了一批人的命運。教育的這些改變,給大量出身普通的勞動者提供了向上流動的機會。文憑使他們從體力勞動者變為腦力勞動者,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在田間地頭和車間干活的人,變成了坐辦公室的人。
文憑提升社會地位并非僅指經濟收入。它還包括更多的內容:有資格和機會進入的職業,有資格享用的政策特權(進入體制內,有福利保障),以及有資格享有生活地域的選擇、工作穩定性、社會聲望、資歷的可積累性調動等等。顯然,這些方面無法用金錢購買獲得,經濟收入高并不能代替社會地位高,后者須經過教育文憑獲得。因此才有相當多的小企業主抱怨,自己雖然賺了錢但還是社會地位低。近年大量的畢業生蜂擁進入公務員考試,也不是僅僅在追求收入——實際上很多市場單位比公務員收入高,他們是在期望獲得體面身份和受尊敬的職業,這也與社會地位考慮有關。由于教育和社會地位獲得的這一特殊關系,很多人把自己晉升身份的障礙歸因為學歷,這一認識進一步鞏固了文憑與社會地位預期的關系。社會上普遍的看法是,未來運用體力還是腦力工作,差別在是否經過大學以上教育。
令人驚奇的是,經由文憑獲得地位,贏得安全和尊重,避免成為“勞動人民”的理念,并沒有因過往幾十年的“平等”教育而減弱。人們還是習慣人等的社會分類,力圖與他人拉開距離,比如名片的抬頭普遍愿意列出學歷和職位,以顯示較高的身份。文憑成為社會分類的前奏,意味著一個大學畢業生如果還做與從前同樣的工作,就會有不正常甚至“丟人”之感。大學生村官也必須用種種優惠政策推動,否則響應者少,原因是很少人認為村官是大學生(身份)應當從事的工作。他們反問,如果要做村官,為何還要上大學? 上大學難道不是為了離開農村嗎? 很明顯,這些基層性的職業和工作地點,并不符合大學生對自己身份的預期,高等教育已經改變了他們的職業預期。在學生心目中,取得文憑后進入更高級的單位或更大的城市是理所當然的,有文憑者與干部任職一樣,終生可用,而且只能向上、不能向下流動,否則就是人才浪費,文憑越高就應離開基層越遠成為共識。在城鄉二元體制短期內無法改變的情況下,文憑幾乎是改變農民身份的首要途徑,文憑教育也成為拖延就業的蓄水池,很多人寧愿不工作,也不愿意進入社會基層。這些行為源自高等教育對于身份預期的生產,它讓受教育者認為,自己已經剝離了原來的身份,有資格進入更高的社會結構位置。
教育產出的社會身份“提升”預期,如果能夠與社會實際的地位結構相符合,尚不存在問題,但如果二者背離,托克維爾所言“教育的缺點”就會發生。我們現在面臨的挑戰正是,教育生產出大量具有高身份預期的人群,但進入社會后他們不得不成為普通勞動者。市場需要的身份類別與教育制造的身份類別預期有極大錯位,導致越來越多的學生畢業后無法成功進入預期的社會結構。文憑為終身地位的保險功能已經消失,大量受教育者進入社會后,不得不面臨再次的地位確定。在這種情況下,社會預期的穩定秩序被“擾亂”,地位不能確定并非是 個人而是群體和結構性現象。而高學歷教育的擴張政策以及傳統的文憑等級理念,實際上加強了這種不確定性。
畢業生增長與就業率下降
近年的統計數據可以顯示上述情況的嚴重性。在過去幾年的教育大躍進中,高學歷擴招現象普遍:全國本專科和研究生的平均畢業數量大約翻了5倍,從1999年的100萬人左右,擴大至2009年的600萬人以上。
上面只是一個均值。進一步對比本科和研究生畢業數量可以發現,本科畢業生增長不到6 倍,而更高的學歷——研究生及博士畢業生增長近9倍。這表明更高學歷者數字增長更快。
與此同時,高等院校學生的當年未就業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
對比畢業生人數和未就業人數,可以發現,每年最少有約30%的畢業生進入流動待業人群,再考慮到歷年未就業畢業生的積累,即使其中不斷有人進入工作職位,仍可粗略推估,每年計有接近兩百萬畢業生加入到待業青年群體中。如果注意不同的信息來源,不排除這個估計可能過于保守,例如,一項全國11個地區的調查顯示, 2008年這些地區應屆畢業生就業率僅為35.6%,當年就業之低,達到30年來之最。
四、畢業生的工作預期
更嚴重的問題在于,并非社會不需要勞動者,而是大量勞動者的職位不符合高校學生對就業身份的預期。
根據《中國青年報》對2307名在校大學生的“就業意向”調查,學生選擇的就業意向排序是:國有企業(43.1%)、事業單位(36.3%)、外資企業(34.7%)、黨政機關(32.0%)、民營企業(28.1%)、自主創業(21.2%)、公益組織(6.6%)。
同樣的調查顯示,受訪學生對“最愿意去的就業地區”選擇結果為:省會城市(47.9%),北京、上海等大城市(36.9%),中小城市(27.9%),發展速度快且地理區位重要的二、三線城市(6.6%),農村地區 (2.5%)。
受訪學生對“大學生職業目標”的選擇排序是:領導者或管理者(45.9%),生活與工作平衡(38.5%),安全感和穩定感(34.5%)。 多數學生最愿意進入的是管理性機構和崗位,與近年公務員報考人數大增可以相互印證。調查問及“公務員職業吸引大學生的緣由”,學生回答的排序是:福利好( 66.5%);穩定性好(66.3%);保障好。
根據大學生村官發展調查發表的數據,2009年北京大學生村官近2000個受訪人中,選擇考公務員的居第一位,占 42%,選擇續簽留任村官的占13%,選擇在農村創業的占13%,選擇自謀職業的占9%,選擇考研的占9%。多數大學生村官期待進入公務員職業,顯然,對他們來說,村官只是一個向公務員過渡的職位。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報告顯示,在大學生“蟻族”中,有 50%以上來自農村, 20%來自縣級市。這意味著,七成以上蝸居在大城 市的高學歷青年是從基層流動而來,具有省會城市或大城市出生背景的人在“蟻族”中實際上不足7%,而這些人的家庭年收入也不超過5 萬元。大學生“蟻族”的狀況說明,這些青年完成了高等教育,離開了農村在城市就職,雖然經濟收入有所改善,但并沒有顯著提高社會地位。他們感到自己沒有獲得與身份相符的位置和尊重,而期待進入“應當的”社會地位。因此,寧愿找不到工作,不少收入穩定的勞動職位也被他們拒絕,原因不在收入,而在該職位的社會聲望達不到他們的標準。
上述種種情況說明,社會中一種結構性人群在不斷增加:他們受過大專以上教育,年輕,流動,有較強文字能力或技術,熟悉電腦操作,預期著畢業后的向上流動,自視已經獲得某種更高的社會身份,但是又無法在實際的社會結構中兌現。這些人的職業和收入往往不穩定,為了生存的需要,他們當中有不少人“不得不”成為普通的勞動者。而這一實際地位與文憑教育給他們的身份預期形成強烈反差。
畢業生就業變化趨勢
這一強烈反差還可以通過就業學生的實際去向觀察。在過去幾年中,就業學生畢業時成功尋得工作的去向,有兩個明顯趨勢:一是就業單位類別逐漸向基層轉移;二是就業城市逐漸向非中心城市轉移。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所編的《升學與就業:高考填報志愿指南》歷年期分冊,文科“法學”類學位畢業生 2002 -2008 年在四類單位的就業趨勢情況如下:
這里的“法學”類,指的是教育部系統制定的文科學位類別之一,其中包含政治學、思想政治、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法學、公安、國際關系等12個專業。以往這類專業的畢業生更容易進入機關的文職崗位,它們屬于收入穩定、福利好、地位高、權力大的部門,正是一般認為的較高級別管理性單位(甲類和乙類),也是畢業生獲得身份的重要職業標識。但統計所示,畢業生能夠進入者在過去幾年中大幅度下降,只有丙類———中等教育、艱苦事業單位、艱苦企業、基層社區、農村類的單位入職比例在增高。相對于高文憑者的預期而言,這等于實際地位在下降。
上述情況不僅發生在文科,部分工程類畢業生的就業去向也十分類似。再看畢業生就業城市的變化趨勢。
在同樣的時間段里,高校學生在A 類和 B 類地區的就職人數呈下降趨勢,其中入職北京和上海地區的人數下降尤為明顯。
部分工科專業的情況比文科略好,但基本趨勢類似。
以往大城市是容納高教畢業生最多的地區。而現在的實際情況是,雖然畢業人數連年上升,但進入 A 類和 B 類地區的學生逐年下降。這些事實預示,高等教育給年輕人的地位預期與社會結構給他們的實際位置差別很大,而教育大躍進中不當的高學位和專業產出比例,正在加強著這一不平衡。教育產品(畢業生)進入社會時面臨結構進位困難,不斷動搖著新成員獲得預期身份的穩定秩序,教育的自然分流作用開始產生負面價值。
專業變化對信息的反應能力
如果說,在高速轉型時期,教育發展往往滯后于社會結構的變化屬于正常,但教育產出長年無法對結構需求的信號有所反應并自動調整,就不應視為正常。在教育常規統計中發現———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率”、高校“錄取規模增幅”,以及高校內“專業比例變化”——這幾個數據之間的共變系數都很小,它們的相關性很弱。這表明,在宏觀層面上,高校各專業的學生就業率,并沒有對高等教育的專業結構調整發揮信息引導作用,就業低的專業不僅沒有少招生,甚至可能擴招生。這顯示,教育專業缺乏靈活彈性的體制來敏感捕捉信息,對應社會結構的需求,及時改變不適應的產出狀況。
如果教育系統沒有建立對社會結構信息的反應能力,就會出現就業率最低的專業反而招生率最高的現象。僅以師范專業為例, 2005年至2008 年,本科師范畢業生各門類中,就業率基本屬于較低的文學專業,卻在 2008 年入學在校生比例中排列各專業第一。這樣的教育“產品”,宏觀上當然會強化社會預期和結構進位的不平衡。
結論與討論
上述事實表明,教育系統的社會身份預期產出,與社會結構的實際狀況不僅已經失衡,而且它缺少獲取信息并自動調整的能力。文憑教育每年產出幾百萬抱有地位上升預期的高學歷者,但社會結構中并不存在現實的位置。越來越多的高校畢業學生在進入社會后碰壁,他們根據自己的身份預期難以結構進位,但文憑教育還在大幅度擴張。對教育產品(學生)而言,上大學已經改變不了命運,他們的事業通道很難依靠文憑定軌。這種群體性的結構失位現象連年積累,加劇著一類人共同的命運感、受挫感和不公平感,與他們自視應當的地位形成反差對照,當然影響著這一人群的價值、態度和行為。
因此,從解釋的角度,高學歷青年群體中彌漫的“憤青”現象具有結構性成因。雖然教育的學位產出功能——將社會成員在職業、地位、收入和身份方面分開——在世界各地都類似,但是當教育觀念和產出內容脫離了社會結構的實際時,宏觀上,將影響新成員有序結構進位的穩定性,從而積累群體性不滿。而從政策反思的角度,為社會成員提供更多的教育本是良策,但如果教育傳統本身的品質如故,結果完全可能相悖。倘若教育追求的產出主要在量而非質、主要在身份而非技能,必將敗壞教育作為結構分流之社會穩定器的自然職能。其沉重代價,表現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正在不斷出現。
本文原載于《社會學研究》2010年第6期,原標題為“社會身份的結構性失位問題”。感謝作者授權。圖片來源于網絡,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系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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