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大學生就業中的公平與正義
溫總理的公平與正義的一番話讓我熱淚盈眶,總理談到了公平與正義,說明他老人家在關注我們社會存在的不公平與不正義,那么,在實際的現實中我們如何又能保證社會成員的公平與正義呢?
公平與正義的話題太大了,各種領域,都存在這個值得討論的話題。我想我談談大學生就業中的公平與正義的問題。
同學們畢業了,80年代那種國家統包分配的概念一概沒有了。一般來說就業的途徑有幾種。
一是家里有關系的早早就找好了工作崗位,父母的地位決定了這些學生的走出校園的主要方向,這種天然的基于出生的差別我們可以定義為“可容忍不公”。就像我們能容忍紅二代紅三代在領導崗位上得到國家更多的重任一樣。
二是沒有關系的、大部分農村來的孩子四處求職,求職過程中遇到的公平問題就是各有各的遭遇了,他們更能體會到的是人文關懷的缺失、用人單位的潛規則、性別歧視等等帶來的社會冷漠的潛意識,要么容忍,要么反抗,這里我們稱之為“習慣性不公”。
三是找不到工作的,一方面是能力的原因,也有的是性格的原因,這是極少數的,很大一部分是勞動力市場結構性原因找不到工作的,他們遭遇的是徹底的被社會就業體系的拋棄(只要是短暫時間內的失業也算),由于沒有失業救濟和失業保險的保證,很大程度上會發展為自暴自棄的一群人,我們可以稱之為“社會結構性不公”。
大學畢業生群體是我們社會的最具活力的一群人,無論他們的思維方式還是行為準則都是處于前沿的一個群體,風華正茂,走出社會,正需要盡自己的青春之力為社會作出自己的貢獻,種種的不公平的現象將會嚴重的挫傷他們的積極性,一旦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自殺者有之、患精神疾病者有之、博位出名鬧出個什么視頻引起關注者有之,他們看到的、聽到的、體會到的與在學校單純的環境大相徑庭,這對他們人生價值觀的定位、道德觀念的建立將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如何消除這里的不公平與不正義呢?
首先我們談談“可容忍不公”,這種不公正的現象其實就是裙帶關系、官官相護、父貴子榮在就業求職時的反映,這是傳統中國乃至現代美國也存在的現象,說它可容忍,只能說是符合人性角度的方面出發,在同等條件、不妨礙公共利益、不濫用權利的酌情的“徇私”,簡言之就是“徇私而不枉法”。但是,有的家長弄虛作假、突擊入黨、安插到明顯不能稱職的部門,這種不公是必須杜絕的。這種不公正不僅存在,而且相當嚴重。如何消除呢?我想不外乎是領導干部的公示制度,家庭成員、子女的情況進行公示,在國家公務員、國家工作工作人員的崗位越來越成為金飯碗、稀缺資源的今天,大學就業也應該成為一個引起重視的一個反腐領域。
對“習慣性不公”,我們需要做的除了建立就業指導中心(據我所知很多大學都建立有類似部門),更多的需要心理輔導和人文關懷,不至于讓遭受挫折的學生發生心理扭曲,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原則性約束,如“男女比例”的要求,保證女生的正常就業,如不得有身高外貌出生的歧視性要求,一旦有證據證明存在將有一定的經濟性懲罰。
對“社會結構性不公”,我們更多的是從源頭上保證,如規范和統籌社會辦學的專業,要求學校的辦學專業與社會實際需求較為緊密的掛鉤,對新招畢業生超過多少的企業進行減稅優惠等政策(或每新進一名大學畢業生減稅多少等)。
總之我們需要的是對年輕一代真誠關懷的心,讓剛剛走出大學的學生能感受到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感受到如沐春風的光輝,才能共同解決好大學生的就業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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