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共產黨員不準許剝削他人(不論是封建剝削或資本主義剝削),不
準許黨員去作富農,也不準許黨員去作資本家、地主或高利貸者。”
話說1952年5月16日,毛澤東應陳嘉庚之邀,欣然為集美解放紀念碑題詞,寫了“集美解放紀念碑”7個大字。他還給陳嘉庚寫了一封回信,同時寄上了題字。他在信中寫道:
陳委員:
惠書早已收到,遲復為歉!遵囑寫了集美解放紀念碑7字未知合用否?先生近日身體如何,時以為念!
順致敬意
毛澤東 1952年5月16日
5月23日,毛澤東為中央起草《關于推遲縣區鄉的“三反”和中小城市的“五反”的指示》,全文如下:
中南局轉湖北省委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轉省、市、區黨委:
中南局5月15日和湖北省委5月10日電悉。你們關于縣區干部“三反”計劃的原則是好的。但是,由于過去各地“三反”“五反”的影響,使社會經濟生活和城鄉交流發生了阻滯現象,現在已經進行了“三反”“五反”的地方,正在結束“三反”“五反”,并大力恢復正常的經濟生活與城鄉交流,對于尚未進行“三反”的縣區鄉和尚未進行“五反”的城市,中央已決定一律推遲進行,即在秋征以前凡未發動“三反”的縣區鄉和“五反”的城市,均不再發動,待今年秋征以后或明年再有步驟地來進行。因此,你們準備在6月開始進行的縣區“三反”運動不要進行,并告訴所有縣區鄉的干部:在目前應集中力量作好生產、城鄉交流及土改復查等項工作,在這些工作中立功和改正錯誤,有罪者,在將來的“三反”中亦可將功折罪,而不要不安心工作,一錯再錯。在此期間,如有個別貪污分子自愿交代貪污事實及交出贓款者,亦可接收,但不要發動群眾運動去追查。對于集中休整的土改工作隊和業已調換工作的干部,則可以參照廣西省委整頓土改工作隊的經驗進行整頓。
中央 5月23日
5月23日,班禪額爾德尼致電毛澤東,他在電文中寫道:
敬愛的毛主席:
由于您的英明領導和偉大的民族政策感召,于1951年5月在祖國首都勝利地簽訂了《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使西藏人民擺脫了帝國主義侵略勢力的羈絆和壓迫,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家庭中來,給西藏人民開辟了走上幸福繁榮的新道路……使我等行轅全體同仁……得以光榮而安全地返回西藏,和達賴喇嘛親密團結的晤面,和西藏人民親密地團聚了,使西藏民族內部將近30年的分裂在您和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從此團結起來了……西藏僧俗貴族官員和廣大僧俗群眾從實際行動和生活中認識到了《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是真正為西藏人民謀幸福的偉大綱領,是西藏人民的光明表現!這是西藏人民永遠不能忘記的。藉此慶祝《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簽訂1周年紀念的偉大節日,班禪謹以特別興奮和感激的心情,向您——中國各族人民的偉大領袖致以崇高敬禮!
班禪額爾德尼 敬上
這一天,達賴喇嘛也致電毛澤東,向毛澤東致敬并慶祝《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簽訂1周年。
毛澤東迅即復電給達賴和班禪,他在電文中寫道:
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先生:
感謝你們5月23日的來電。值此西藏和平解放周年節日,你們來電表示愿為徹底實現《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而努力,極為欣慰。我慶祝你們和全體西藏人民更加親密地團結起來,與全國各兄弟民族人民,同心協力,建設我們偉大的祖國和繁榮幸福的新西藏,并慶祝你們的成功和健康!
毛澤東5月23日
不久,班禪一行在6月間離開拉薩,返回到日喀則扎什倫布寺,實現了第9世班禪生前的最大宿愿。
5月30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關于在“三反”運動的基礎上進行整黨建黨工作的指示》,全文如下:
各中央局、分局并轉省、市、區黨委:
“三反”運動對于全國人民來說是一次最深刻最生動的教育,對于共產黨員來說,是一次嚴格的考驗,對于共產黨的組織來說,是一次實際有效的整理,同時又大大的創造了建黨的有利條件。在這種新的情況下,各地原訂的整黨建黨計劃,除方針與政策不應有所改變外,在整黨建黨的步驟上與方法上必須適應新的情況加以改變。
一、全國黨、政、民各級機關的“三反”運動,現正陸續進入處理階段和建設階段,對于犯有錯誤的黨員,結合黨員標準進行處理,中央已有指示。而在“三反”運動的建設階段中,結合黨員的8項標準進行一次教育,是能夠更好地提高所有黨員的覺悟程度與改正某些黨員的缺點和錯誤的。此項作法,在利用“三反”建設階段的機會,所費時間并不很長而收效甚大。至于有些機關,目前因業務繁忙,時間緊迫,不可能抽出時間學習黨員的8項標準,則應在“三反”運動的最后階段中先解決黨內的主要問題,如劃清思想界限,清洗壞分子等。以后仍須抽出一定時間,進行黨員標準的學習,以便普遍提高黨員的覺悟程度與解決“三反”中尚未解決的問題。全國各級機關的整黨工作,應爭取在1952年內全部完成。
“三反”運動使各級機關中原有的非黨積極分子受到了鍛煉,同時涌現出大批新的積極分子。黨對這些積極分子的思想情況與歷史情況,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因此,應在各級機關中積極地進行建黨的準備工作和接收新黨員的工作。要求今后一年內(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在機關60萬青年團員及其他優秀分子中,按接收新黨員的手續,吸收20%的人入黨,這是完全必要與可能的。
二、在工廠、礦山、企業中的“三反”“五反”運動,大大地提高了工人、店員的覺悟程度。“目前首先應該著重在產業工人中吸收新黨員與建立黨的組織”的條件更加成熟。因此,應爭取在一年之內隨著工礦企業中的民主改革、生產改行以及增產節約、生產競賽等運動,有領導、有計劃地分批接收工人、店員中的優秀分子40萬人入黨。具體要求:有全國360萬產業職工中接收10%,150萬店員中接收3%。至于全國現有工、礦、企業中的近2萬個黨的基層組織,仍須在“三反”“五反”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所有黨員的條件。在城市集中的條件下,應采取輪訓或業余訓練的辦法,學習黨員的8項標準,并根據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的精神,清除混入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妥善地處理喪失黨員條件及不夠黨員條件的黨員。爭取在今年內,使所有工、礦、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完成整黨計劃,達到整黨的目的與要求。
三、全國大學、專科學校,現有15萬學生,其中黨員很少。全國約150萬左右的大、中、小學校的教職員中,黨員更少。這說明我們黨過去在學校中的工作,是很薄弱的。但經過抗美援朝、思想改造以及此次的“三反”運動,情況已大為改變。高等學校的學生群眾與大、中、小學的大部教職員,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日漸提高,尤其是在批判資產階級思想與清理“中層”運動中,涌現出大批的青年優秀積極分子。這些積極分子,在不斷地斗爭中,提高了階級覺悟,更加相信共產主義,于是紛紛要求入黨。對于這批經過鍛煉的革命知識分子,如果采取不敢或不肯接收入黨的關門主義的態度,是錯誤的。為此,在一年之內要求:在各學校的“三反”、思想改造和清理“中層”之后,在大學生中接收10%的人入黨;在大、中、小學的教職員中接收3%的人入黨。這樣在學校中積極地進行發展黨員的工作,才能加強黨在學校教育工作中的思想領導與組織領導,鞏固和擴大學校教育中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陣地,貫徹學校教育的改革工作,更好地、更多地為國家培養建設人才。
四、在農村中,因為尚未進行“三反”,大部地區的區級機關和一部地區的縣級機關亦未進行“三反”,現在全國縣區機關正集中全力進行生產和城鄉交流的工作,在秋收以后,全國都要進行秋征,在新區的農村中還須進行土改及土改復查和民主建政等項工作,在老區的農村中則須進行整黨建黨工作。因此,在農村中的“三反”以從縣區機關的“三反”和整黨建黨工作,必須和上述各項工作密切地結合起來進行,而不要分裂開來進行。為此,各級黨委必須立即準備并作適當的布置,以便能夠在秋征以后有計劃有步驟地去進行上述各項工作。縣區鄉3級脫離生產的干部,除開擔任生產和城鄉交流的財經工作干部仍應全力照常工作外,擔任黨務及土改工作的干部凡可抽出者,應即抽出,適當地分批集中,在新區,以準備秋后土改成土改復查及民主建政和建黨等項工作為目標,在老區,以準備秋后整黨建黨工作為目標,進行一個時期的整訓,并在這種整訓中抽出10天至20天的時間進行“三反”,解決集訓的絕大多數干部的“三反”問題,少數問題嚴重而復雜的干部則由地委集中另行處理。擔任財經工作干部的整訓和“三反”,則待以后另行辦理。如此,可以準備好今年秋后鄉村中的工作。鄉村中的“三反”(中央將另發指示),在老區應在整黨中進行,即由整黨工作隊領導在黨內以批評自我批評的方式進行(可吸收群眾中少數積極分子參加),而不在群眾中進行,在新區鄉村中的“三反”,則在土改或土改復查及民主建政中采用整風、審查鑒定干部、改善干群關系的方式進行,不單獨提出,三反”的口號。如此,方能使鄉村中的“三反”及整黨建黨和其他各項工作均能配合進行,否則,必致互相妨礙,使今年在鄉村中的許多重要工作受到損失。在老區鄉村中,根據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的方針和政策完成整黨,清除壞分子并令那些不夠條件的黨員退黨以后,應在那些必要而有條件的鄉村中接收一些新黨員,因為不少鄉村黨的組織在調出若干優秀黨員后,它的積極性大為減弱,必須吸收一些新的積極的成份,方能振作起來。在新區鄉村中,在完成土改復查及民主建政后,應在積極分子中進行黨員8項標準教育,并接收那些愿為黨員8項標準而努力上進的優秀分子入黨,在一般新區農村中,應有5個黨員以上(一般不超過10人)的支部,才能加強黨對農民群眾的領導作用與農村中各項建設工作。全國有12萬個新區鄉村,還有2萬個老區鄉村沒有黨的組織,應爭取在今后一年內建立黨的組織,此外,在老區已有黨的組織的鄉村中還應接收一些黨員。如此,在農村中要接收將近100萬黨員。這是必須認真地進行許多工作才能作好的。
各級黨委必須利用“三反”運動的結果,以積極的態度,討論研究,并認真地進行整黨建黨工作,一切借口工作忙,任務大,時間緊迫而忽視整黨建黨工作的現象,都是錯誤的,必須加以糾正。
省市區黨委以上黨委,應即根據這個指示擬訂自己的整黨建黨計劃,并立即進行準備。執行情形隨時報告中央。
中央 1952年5月30日
1952年6月6日凌晨,毛澤東在中共中央統戰工作部起草的《關于民主黨派工作的決定(草稿)》上批示道:
羅邁(即李維漢——筆者注)同志:
此件已閱,略有修改,請再酌。在打倒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后,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故不應再將民族資產階級稱為中間階級。
毛澤東 6月6日上午3時
毛澤東在批示中所說的“略有修改”,是將《關于民主黨派工作的決定(草稿)》中的“中間階級、中間階層”的提法,改為“資產階級、城市上層小資產階級(即雇有少數幾個工人或店員的小資本家)、一部分從地主階級分化出來帶有資本主義色彩的分子以及和這些階級、階層相聯系的知識分子”。
6月9日,毛澤東為中央起草《關于處理農村中富農成份的黨員的黨籍問題的新規定》:
華東局組織部并告各中央局:
5月10日來函及附件均悉。
關于處理農村中富農成份的黨員的黨籍問題,1949年7月中央組織部復東北局組織部的電中“暫保留其黨籍”的規定,今天已不適用,應即作廢,特作新的規定如下:
一、目前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的土地改革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即將全部完成。土地改革后,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黨在農村的農業政策,基本上是“組織起來”實行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所以農村中黨的組織和每一個共產黨員,必須積極地宣傳并以實際有效的行動,即以模范帶頭作用,來實現黨的這種政策。因此對于已成為阻礙或破壞勞動互助生產合作的富農成份的黨員,必須加以嚴肅地處理,以貫徹黨的政策,保持黨的純潔。
二、在處理農村中富農成份(不論是舊富農或新式富農)黨員的黨籍時,首先應說明:目前黨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是允許社會上富農經濟的存在和發展的,但共產黨員則不準許剝削他人(不論是封建剝削或資本主義剝削),不準許黨員去作富農,也不準許黨員去作資本家、地主或高利貸者,今后農村發展生產的方向是逐漸走向農業集體化。所以要作一個共產黨員就必須取消他的剝削他人的生產方式,積極地參加互助合作運動,如果他接受黨的這種意見,他的其他方面,亦未喪失黨員條件,自應保留其黨籍,黨辦不應當以富農來看待他。如果他不愿意放棄他的剝削行為,繼續進行富農的或其他方式的剝削,則應無條件地開除其黨籍。
三、對于富農家庭出身、不直接參與剝削行為的黨員,只要他能堅持黨的立場,劃清他與剝削者家庭的界限,則其本人的黨籍不應受家庭成份的影響。
中央 6月9日
6月13日,政務院發出了關于結束“五反”運動幾個問題的指示。指示要求說:
“對于工商戶處理的原則是:斗爭從嚴,處理從寬;應當嚴者嚴之,應當寬者寬之。為了更好地結束這一運動,達到消滅‘五毒’、改造工商業者和在消滅‘五毒’之后順利發展生產,必須反對兩種傾向:一種是虎頭蛇尾,草率結束;一種是不肯將計算較高的工商戶違法所得的數目合理地降下來,即不愿意根據實際違法情況,認真核實,正確定案。”
榮毅仁是上海最大的民族工商戶,在“五反”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根據黨對民族資產階級又團結又斗爭的政策,受中央委派到上海領導“五反”運動的薄一波和上海市長陳毅認為,把他定為基本守法戶好。他們將此意見報告給了周恩來總理,周恩來又轉報給毛澤東主席。毛澤東說:
“何必那么小氣!再大方一點,劃成完全守法戶。”
榮毅仁這個“標兵”一樹,在上海和全國各大城市都產生了積極影響,安定了人心。
與之相反,在“五反”運動中被清查出來的上海反動資本家王康年,則在1953年2月28日被上海市人民法庭判處死刑,于當日下午執行槍決。
早在抗戰期間,王康年就在上海北京西路434號景星里設大康行西藥部,用玉米粉改裝為表飛鳴、阿斯匹林粉等假藥,貽害病家。抗戰勝利后,他將大康西藥行遷至漢口路456號3樓306室,改名大康藥房,專營西藥投機販賣;由于投機、拋空頭棧單,到期無貨兌現,負債千萬余元,藥房倒閉。上海解放后,大康藥房復業。新中國成立初期,王康年借西藥供應緊缺之機,在向37個國家機關銷售藥品和醫療器械中,以行賄、嫖妓等方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85人,行賄金額2萬余元。騙到訂貨款后,他采取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等手法應付交貨,如用次消發噻唑片充好消發噻唑片、用2000倍顯微鏡充2500倍顯微鏡等等;或拖延交貨,甚至有23個國家機關的定貨一直未交,價值7萬余元。1951年11月,中國人民志愿軍、華東榮軍學校向王康年訂購氯霉素、消發滅定粉等6種前線急需藥品,金額3萬余元,他一直拖延不交貨,志愿軍5次催貨,他將前線不需要的冷熱水袋、玻璃片,甚至已生銹的醫療器械發往前線應付,貽害志愿軍傷病員的治療。王康年還用詐欺伎倆向銀行騙取大量貸款,拖欠不還,套購大量外匯,偷漏國家稅收;盜竊、詐騙國家資財總計金額26.1萬余元。王康年大肆宣稱:“大康就是干部思想改造所。凡來大康做生意的干部都可以得到改造。”他最終被判處死刑,的確是罪有應得!
6月14日,毛澤東在中共北京市委6月11日“關于中小學生費用負擔及生活情況給中央和華北局的報告”上寫了一個批語。
北京市委的報告說,目前中小學生所負擔的費用,對于勞動人民的家庭和低薪制工作人員來說,是相當重的。目前中學的人民助學金標準低,名額少,小學根本無助學金。為了改善這種狀況,計劃接管全部私立中小學,公私立中小學一律免收學雜費。報告還說,目前干部子弟學校中,學生所得待遇極不一致,一是學校之間伙食費和津貼費的標準高低不同,二是同一學校之內又有大灶和中灶之分。干部子弟入普通學校的設有公費生,其公費補助按家長革命歷史和職位分為3等。上述差別對干部子弟和一般學生都影響極壞,應該改變。
毛澤東在批語中寫道:
周總理:
一、如有可能,應全部接管私立中小學。
二、干部子弟學校,第一步應劃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級;第二步,廢除這種貴族學校,與人民子弟合一。請酌辦。
毛澤東 6月14日
6月15日,毛澤東起草《中共中央關于爭取勝利結束“三反”運動中的若干問題的指示》,全文如下:
從去年12月開始的偉大的“三反”運動,到5月底為止,就全國一般情況,發動群眾和“打虎”的階段均已勝利結束,處理階段也已經或快要結束,建設階段已經或即將開始。為了勝利結束“三反”運動,反對虎頭蛇尾,草率收兵,中央對于“三反”運動處理階段和建設階段中的若干問題,特作如下的規定:
第一,結束“三反”運動的兩項重要工作。
為了完滿地結束“三反”運動,首先必須作好正確定案和適當處理的工作。處理的原則是:“斗爭從嚴、處理從寬,應當嚴者嚴之,應當寬者寬之。”其次是切實作好建設階段的各項工作。建設階段的要求,在于系統地批判資產階級的思想,劃清資產階級與工人階級的思想界限,改進“三反”運動中所發現的工作中的各種缺點,以便從思想上、組織上、制度上鞏固“三反”運動的成果。
第二,關于處理階段工作中的若干問題的規定。
一、定案工作應采取實事求是、不怕麻煩、堅持到底、不枉不縱的方針。“是者定之,錯者改之,應降者降之,應升者升之”,必須作到如實合理地解決問題。有些地方聽任“老虎”翻供,不問真假,放縱真虎歸山,這是極端錯誤的。也有些地方只要貪污分子不翻供,所供情節又大體合理,在不予判刑的條件下,專憑口供定案,這同樣是不對的。定案工作的中心環節在于認真調查和全面分析材料,必須在人證、物證和貪污情節等方面,找出可以定案的根據,有全部證據者定全部,有部分證據者定一部分,無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案件一般應實行全部或部分具結了案的辦法,以后如發現有不實者再從重處分,現在就有確實證據而翻供或拒不坦白者應從重處理。總之,對于各項案件除案情十分重大或情節復雜一時不易結案者,應留作專案務須繼續研究弄清外,一般案件均應盡可能在6月內弄清實情,力求定案,并處理完畢。在處理階段結束以后,如未了案件過多,是不利于工作的。至于某些案件國家損失甚大,而本人確無貪污證據者,應以瀆職論,得分別情節,給予不同的行政或刑事處分。
定案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央關于計算貪污時間和對贓款贓物一般不折算現價的規定。此外,還應照顧到一些特殊情形:對于那些一貫表現尚好的老干部,雖貪污在一百萬元以上,只要貪污情節不嚴重,坦白徹底,真誠悔過,可不以貪污分子論;對于那些有專門技術,政治上又靠攏我們,雖貪污數字較大,只要其貪污情節不嚴重惡劣,而又坦白徹底,真誠悔過者,亦可不以貪污分子論。
二、贓款贓物原則上應予追繳,但又必須根據貪污分子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尤其不得窮追亂追。追贓雖與定案有直接聯系,但一般地應先定案,后追贓。定案以后首先要查贓,應從各方面調查分析,判斷贓款贓物的來龍去脈及現有數量,進行追贓。對真誠悔過,積極退贓者,從輕處理,對有贓不交,狡賴頑抗者,應予嚴辦。追贓時,應明確交代政策,力求作到貪污分子自覺退贓,并須作好家屬工作,使其協助退贓,但絕不許可把貪污分子家屬當作貪污分子對待。凡確實追不出者,應主動免追。如贓款贓物在農村者,不得直接派人到農村追贓。為了及時結案,凡贓情已經查明,贓款一時不能起出者,可由機關人民法庭轉地方人民法院辦理。凡各地追贓已達原計算貪污款物總數百分之四十左右時,即應根據具體情況,適可而止。機關內貪污分子打欠條、訂長期退贓計劃等辦法,害多利少,一般不宜采用。
三、為了定案追贓,經過市節約檢查委員會有領導地傳訊有關工商戶,對于甄別定案有極大作用。對于傳訊處理方針,應依照1952年5月20日中央關于爭取“五反”斗爭勝利結束中的幾個問題的指示中的規定辦理。傳訊工作切不可無計劃地零亂地進行,必須抽調對“三反”、“五反”有經驗的干部,首先把所有與傳訊有關的材料,加以研究整理,擬定傳訊計劃,然后在市節約檢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進行。對于守法戶、基本守法戶和半守法半違法戶,如不傳訊即無法對貪污分子定案追贓時,可以傳訊,但須適可而止;對于嚴重違法戶和完全違法戶,則須抓緊傳訊,但須防止追逼。在“五反”中已作結論的工商戶,如傳訊對證時,態度老實,雖承認了原來未承認的“五毒”行為,亦可不變其原來的結論。各地傳訊的時間,一般以10天左右為宜,絕不許可拖得太久,否則對工商界波動太大,對生產不利。
四、處分及量刑必須遵守“少數從嚴、多數從寬”的原則。有些地方在處分及量刑時,一般偏高。其具體表現為:在行政處分中,多用“開除”;在刑事處分中,多用“徒刑”和“勞役改造”,而不愿判“機關管制”,以及企圖過多地判處無期徒刑及死刑的傾向。為了克服這種偏向,在行政處分中,應盡量少用開除辦法,在刑事處分中,應嚴格遵守中央所規定的判刑比例及批準手續。為了避免處分(包括黨內處分)和量刑上先重后輕,畸輕畸重的現象,應實行對一個地區或一個大單位的貪污分子和犯其他錯誤人員的排隊的辦法,實行大體上的比較,統一處分和量刑的具體標準。但在“三反”運動初期已經處理的人員,如果對其處理沒有原則錯誤,則不必改變。在審判時,應認真作好人民法庭的工作,吸收非黨人士參加領導,如此,既能對非黨人士有所教育,同時也可以取得他們的監督,杜絕某些單位的草草了事現象,使我們的審判處理工作作得更好。
第三,建設階段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三反”運動必須經過建設階段,才能完滿結束。“三反”建設階段的工作,實際上是對于“三反”運動的總結,這是鞏固“三反”成果、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的覺悟程度和工作效率的重要關鍵。只許作好,不得潦草從事。建設階段一般應解決下述幾個問題:即交代與資產階級的關系,批判資產階級的思想,適當地結合整黨,系統地進行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
一、關于交代與資產階級的關系。交代與資產階級關系的工作,各地在國家工作人員中,除依中央在1952年4月5日的指示可以不進行交代的人士外,一般均應利用“三反”運動的群眾聲勢,認真進行。在交代關系中所發現的各種問題,應分別地作如下的處理:
1、確屬坐探者,應根據情節,從嚴懲治,最嚴重者判處無期徒刑直至死刑。但偶爾泄露經濟機密者,不以坐探論處,對其錯誤行為,一般只予批評,情節嚴重者,應受適當的行政處分。偶爾出賣經濟情報者,亦不以坐探論處,應視其情節按貪污罪從重處理。至于帶有反革命性的“雙皮坐探”,則按懲治反革命條例辦理。
2、交代反革命案件者,由公安部門處理。
3、交代本人是資本家者,只予登記,暫不處理。區別并處理國家工作人員中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與一般資本家的問題,中央將另作規定。
4、交代出一般政治問題或親戚朋友是反動階級分子或資本家者,只予登記,不需處理。
5、交代家庭是反動階級成分或資本家者,只要站穩立場,思想上與家庭劃清界限,不必斷絕與家庭的關系。
6、在交代關系中如發現本人的政治立場十分不穩者,應不得擔任或調入國家首腦部門和機要部門的工作。
二、關于批判資產階級的思想。批判資產階級思想的目的,在于劃清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思想界限,闡明工人階級思想在國家中的領導作用并正確認識中國民族資產階級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建設中的地位與作用,克服在中國資產階級問題上的一切不正確觀點。這種批判資產階級思想的工作,應密切與各部門的業務相結合,針對資產階級思想在各部門的具體的特殊的表現,引導群眾進行細致地深刻地批判,并在批判之后,樹立起新的觀點和業務方針。在批判資產階級思想的同時,應對于因“三反”而來的暫時的消極情緒及其他錯誤思想,及時加以教育,如:某些人怕負責任,不敢領導,不愿作財經工作和總務工作,不愿再和資本家來往,如非來往不可時,則寧“左”勿右,以及借口所謂“打虎精神”發展強迫命令的作風,對犯小錯誤受輕微處分仍留機關工作的人員,采取冷淡歧視的態度和有些“打虎”積極分子以“功臣”自居,鬧地位、鬧待遇等等,所有這些消極情緒和錯誤思想,都必須在“三反”運動建設階段中,加以克服。
三、關于如何與整黨相結合。“三反”運動本身對共產黨來說,就是一次很深刻的整黨運動。黨員干部特別是居于領導地位的黨員干部,在群眾運動的烈火中,已受到了一次嚴格的鍛煉。“三反”以前已按黨員標準的八項條件整黨的單位,“三反”運動對于他們事實上是進一步的整黨運動。“三反”以前未按黨員標準的八項條件進行整黨的地區,可以在“三反”建設階段同時或在“三反”結束以后,劃出一定時間,進行對于黨員標準的八項條件的學習,其目的在于普遍提高黨員的認識。所有民主補課,干部鑒定,犯錯誤黨員的處理工作,均應在這一階段內結合進行。
四、關于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思想建設之外,必須有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建設的中心內容是整編。整編的目的在于確立編制,精簡機構,提高工作效率。制度建設的內容包括民主制度,新的財務制度,基本建設制度,人事制度,工作、生活、學習等制度及監察和檢查制度。制度建設的中心是民主制度。民主制度的關鍵在于首先健全機關黨內的民主生活,而黨員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則是最適當的組織形式,應定期召開,認真進行;其次則為機關內的民主生活的建立,而機關工作人員的代表會議和小組會議,以及每年一次的民主檢討制度,均應按期進行。
本指示發至地委、師黨委,望迅速下達,認真研究,切實執行。并望于7月上旬,對所屬單位的“三反”運動,作出全面總結,層報中央。
1952年6月15日
這一天,中共中央立即發出指示電,電文是這樣寫的:
中央及軍委所屬各部;中央人民政府各黨組;各中央局、分局轉各省、市、區黨委;各大軍區及志愿軍黨委:
茲將《中共中央關于爭取勝利結束“三反”運動中的若干問題的指示》發給你們,望即研究,加以執行。
中共中央 6月15日
6月20日,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第二屆代表大會及北京第一屆體育運動會在天壇舉行。
此前,大會秘書組在會議籌備期間,請毛澤東為大會題詞,毛澤東欣然命筆,題寫了“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
毛澤東和傅作義應邀參加了開幕式。開幕式結束后,毛澤東走到傅作義身邊小聲說:
“宜生,到外面走走吧!”
兩人步出會場,走到祈年殿前,毛澤東指著大殿一角經過了修補的地方,漫不經心地問:
“還記得吧?”
傅作義當然記得,那還是在1949年初,解放軍為阻止蔣介石從天壇臨時飛機場搶運武器和親信分子,不得不炮擊臨時飛機場,不慎將殿角炸掉了一塊兒。毛澤東拍著傅作義的肩頭,笑著說:
“宜生,你看這一塊我們補得如何?”
傅作義連聲說:
“不錯,不錯!不仔細看還真的看不出來了。”
毛澤東說:
“如果我們兵戎相見,補也補不得嘍,你是保護北京的大功臣啊,應該給你一枚天壇一樣大的獎章,怎么樣?”
傅作義連忙說:
“哪里,哪里,主席不抓我的罪過,我已經感激不盡了。”
6月下旬,毛澤東決定擔任中國人民志愿軍代司令員的陳賡從朝鮮回國任職。由志愿軍副司令員兼副政委鄧華擔任志愿軍代司令員和政委。
6月23日,陳賡拄著拐杖,一瘸一拐地走進了中南海豐澤園,毛澤東、周恩來、朱德等人親切地會見了他。毛澤東握著陳賡的手說:
“我們‘最可愛的人’回來了,辛苦了!”
眾人在沙發上就座后,周恩來朝陳賡揚揚手說:
“陳賡,你從前線回來,談談你的感受吧。”
陳賡匯報了朝鮮的戰事,又說:
“我軍缺乏現代化裝備,部隊缺乏精通科技的人才,造成了在朝鮮戰場上的困境,只能靠坑道對付敵人的飛機大炮,許多戰斗由于裝備技術落后而不能取得勝利。一個國家科學技術落后了,在戰爭中就要挨打。現在最急需的是要培養前方已有的部分現代化武器裝備的維護和使用方面的工程技術人員。有時炮上壞了個螺絲,在3個連隊找不到一個會修的技術人員。”
毛澤東凝視著陳賡,又轉向周恩來、朱德說:
“美帝國主義想要打敗我們絕不可能,我們一時要把美帝趕出朝鮮也不可能。我們的軍隊是一支政治素質最好的作戰勇敢的人民軍隊,只可惜技術裝備太差。我去蘇聯訪問時,斯大林曾向我建議說,有必要組建一所高等軍事技術院校,我決定接受這一建議。軍事工程學院一定要辦,不能對帝國主義抱有幻想。”
毛澤東轉對陳賡說:
“中央決定創辦軍事工程學院,那個草案你看到了吧?誰來辦?你來辦吧!這次調你陳賡回來,就是要你創建這所軍事工程技術學院。”
陳賡說:
“這個我可是隔行,恐怕辦不好。”
毛澤東說:
“你隔行,你說我們黨內還有哪位懂行?你指出來。辦學過程中有什么困難可隨時找總理,找我,還有蘇聯顧問的幫助,憑你陳賡的才智和干勁,一定能干好。你放手去干好啦。”
周恩來也說:
“你是合適的人選。你當過紅軍學校的校長,紅軍干部團不是很出色嗎?你干不了,別人連你這點經驗也沒有。你剛從前線回來,了解朝鮮戰爭的實際情況,你對敵我雙方技術條件的懸殊差別是有體會的吧!”
陳賡見毛澤東和周恩來如此說,便說:
“好吧。請主席放心,請總理、總司令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務!”
6月23日,毛澤東給毛澤連寫了一封回信,他寫道:
潤發賢弟:
5月8日的信收到。你的眼病腳病未好,甚念。仍以在家養病為宜,不要來京。因為湘雅醫院診不好,北京也不見得能診好。此復。
毛澤東 6月23日
1952年7月4日,毛澤東關于補充炮兵彈藥和器材問題致電斯大林,他寫道:
致菲利波夫同志:
您1952年6月13日來電已收到。有一些跡象表明,在朝鮮停戰談判中,敵方似乎會有轉變(關于這一點另行通報),盡管如此,也不排除敵方將拖延談判的可能。6月份,敵人在朝鮮戰場的某些地段上加強了軍事行動。6月23日敵人對鴨綠江水豐水力發電站進行集中轟炸,結果發電站被毀。所有這些事實說明,敵人企圖對我們施加軍事壓力,我們認為,敵人可能發動新的局部進攻。為了給予敵人堅決打擊和反擊,以及進一步鞏固既有陣地,我們急需補充一些炮兵彈藥和器材,以保證順利完成上述任務。在1952年5月31日我給您的電報附錄中,已提出了炮兵武器和彈藥申請單。請您研究一下提供炮兵彈藥、燃滑油料和火炮零部件的可能性,這些都是我們在5月31日申請單提出,請在今年8月至年底提供并計算在軍事貸款項目下的。這份電報也附有這類申請單。
請把您的決定通報我們。
申請單……
毛澤東 1952年7月4日
7月7日,毛澤東在給少年時期的朋友張有成的信中寫道:
有成兄:
前后來信都收到了,謝謝你。你于陰歷五月初一給我的信很好,使我曉得鄉間許多情形。糧虧豬賤,近月好些否?文家諸位給我的信均收到,便時請你告他們一聲,并問他們好。鄉里禁酒是因缺糧,秋收后可能開禁,你們也可以喝一點了。
此復,順問
安好!
毛澤東 1952年7月7日
就在這年冬天,張有成忽然得病,不治去世。他的親屬到1953年8月才寫信告訴毛澤東。毛澤東得悉后,即發去唁函:有成兄病逝,深為悼念。
7月8日,毛澤東為中央起草《關于目前開展增產節約運動中應注意的問題的指示》: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
華東工業會議的報告和東北、華北關于增產節約運動的報告,已收到。中央同意華東所提當前城市工作的方針和東北、華北關于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各項部署和意見,并提出以下兩點,請加注意:
一、增產節約運動,是當前經濟工作方面的一個全面任務,其意義和目的,是要在“三反”運動勝利的基礎上,依靠廣大職工的空前的覺悟程度和勞動積極性,不僅要努力完成今年的生產財務計劃和增產節約計劃,而且要改進生產管理,改善勞動組織和提高技術,打下經濟核算制的必要基礎,從而結束將舊企業轉變為新企業的改造過程,使我們能掌握成套的新的經營管理的經驗,以迎接即將到來的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任務。因之,除了制訂增產節約的奮斗目標,并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奮斗外,必須注意經營管理工作的改進。其次在組織增產節約運動和競賽運動時,應該注意根據各種產品供銷的不同情況,分別地、具體地規定各個廠礦在增產節約運動中的具體奮斗目標和競賽重點:凡原料足、銷路好的廠礦,應該首先注意增產,并在增產中力求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成本。凡銷路好,但原材料供應有困難的廠礦,應首先注意節約,從節約原材料中來爭取增產。凡銷路和原材料供應都有困難的廠礦,則應努力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增加新的品種。以上3種廠礦,都應具體地分析自己的內部情況,首先集中力量解決最關鍵的一環,從而推動全面,保證全國生產在各方面能有節奏的、平衡的前進。在增產節約運動中,由于技術與勞動組織的改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必然產生職工多余的問題。我們決不能因擔心有剩余職工,而不敢堅決地實行企業的改革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也不應將多余的勞動力輕率處理,從國家的長遠利益著眼,對因生產改革多余下來的職工,必須堅決采取包下來的方針,用輪訓的辦法,提高工人的政治、文化與技術水平,以準備國家建設的需要。至于多余職工的工資,仍應計入各廠礦成本之內(今年是已經編入財務計劃內的),而另從節省原材料、節省運輸,減少管理費、加速資金的周轉中來努力降低成本。
二、在私營企業中,我們的當前任務是鞏固“五反”運動的勝利,迅速結合生產與生活,建立正常的勞資關系,團結資方,及時轉入生產。因之,第一,在杜絕資本家再施“五毒”、認真執行勞資兩利政策的條件下,亦應根據各個行業的不同情況制訂增產節約計劃,組織競賽,動員勞資雙方為完成這一計劃而努力。第二,在增產節約的基礎上,應根據各地各業的不同情況,通過勞資協商的方式訂立集體合同,合理地解決工資、工時及工人迫切要求而又可能解決的福利問題,適當地改善職工的生活待遇和勞動條件。至于監督生產問題,除在大城市選擇一、二個適當的工廠,進行試點,積累經驗外,目前不普遍實行,待勞資關系走入正常及生產恢復后,準備今冬明春重點實行。
三、此電及華東、東北、華北3個報告,可在黨內刊物上登載。
中央 7月8日
欲知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結果如何?請繼續往下看。
東方翁曰:毛澤東在1952年7月8日《關于目前開展增產節約運動中應注意的問題的指示》中明確指出,“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意義和目的是“結束將舊企業轉變為新企業的改造過程,使我們能掌握成套的新的經營管理的經驗,以迎接即將到來的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任務。”為此,他提倡在“各個廠礦”以及“私營企業中”,廣泛地組織增產節約運動和競賽運動。請注意,這里所說的“運動”,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活動,而是大規模的群眾性的運動,是人民戰爭。這在經濟恢復時期,的確是一個前所未有的開創性的重大舉措。同時,《指示》中還特別強調要照顧公私企業中職工的利益:在“各個廠礦”中,“不應將多余的勞動力輕率處理,從國家的長遠利益著眼,對因生產改革多余下來的職工,必須堅決采取包下來的方針,用輪訓的辦法,提高工人的政治、文化與技術水平,以準備國家建設的需要”(繼續發工資)。在私營企業中,“合理地解決工資、工時及工人迫切要求而又可能解決的福利問題,適當地改善職工的生活待遇和勞動條件。”這些措施,與后人令數千萬產業工人下崗、買斷工齡、了無生路的做法相比,無疑是有著天壤之別!太史公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把他這句話用來贊揚毛澤東,那是最恰當不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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