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101至102問楊繼繩:為何歪曲毛主席對長葛縣群眾來信的批示等二篇
101問楊繼繩:為何歪曲毛主席對長葛縣群眾來信的批示
《墓碑·第一章、禍起中原·5、》:河南打人的情況如此嚴重,是因為從中央到省里制止不力。早在1958年,長葛縣坡胡人民公社有一封群眾來信送到了毛澤東手里。信中反映,該社的社隊干部打人罵人現象十分嚴重,被打的不僅有普通群眾,還有黨、團員和隊干部,許多人偷跑在外。沒有打人的干部被扣上了斗爭性不強的大帽子。1958年11月29日,毛澤東將這封信批給吳芝圃。在批語中,毛澤東雖然提出要處理,但態度極不堅決。怎樣處理呢?他寫道:“要分析原因,講清道理,不要以使人害怕的態度去公布和處理。處理要細致,否則犯錯誤者,主要是那些犯了較輕微錯誤的同志們,會感到恐慌。”他這里說的“犯了錯誤的同志們”就是打人兇手。毛澤東怕這些人恐慌,不怕老百姓恐慌。
這就是毛主席對這封信的批示嗎?鑒于楊繼繩一貫有篡改、斧削領導人指示和斷章取義的惡習,我們且以將信將疑視之。不過,毛主席對這封信的批示在尹韻公的《毛澤東對“大躍進”的反思》中卻有不同的內容和不同的分析結論:
毛澤東閱后將此信轉交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吳芝圃,并批示道:這種情況要“調查研究,作出處理,通報全省,引起注意。如能在省報公開揭露,則更好。……可能寫信人有所夸大也難說,但是似乎真有那樣的事情似的,從信的氣氛可以感覺得到。究竟如何,待查實方能見分曉。”毛澤東對此類事情非常重視,也打算從嚴處理,但同時又怕反映情況有誤,故他又要河南省委查實后再定。
原來,楊繼繩把毛主席批示的主要內容也是關鍵的內容全部刪除了。
我們在評論某篇文章時,有選擇的摘引原文語句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摘引必須堅持一個原則,不能斷章取義,曲解、破壞原文的表意。
楊繼繩在摘引原文時顯然是動了歪心思的,他把毛主席這個被他不留痕跡去了頭尾的批示的“斷章”當作“全章”,讓讀者也感覺是個“全章”,然后以“斷章”作“全章”取義,引出“毛澤東雖然提出要處理,但態度極不堅決”以及“毛澤東怕這些人(打人兇手)恐慌,不怕老百姓恐慌”的“結論”誤導讀者。
毛主席的 “態度極不堅決”嗎?毛主席“不怕老百姓恐慌”嗎?
一封來自普通群眾的匿名信,反映所在社隊干部打人罵人現象十分嚴重,日理萬機的毛主席,閱后便親自作出批示,這就足以說明毛主席對來信反映的問題的高度重視了。批示的具體內容還用說嗎!
要“作出處理,通報全省,引起注意。如能在省報公開揭露,則更好。”如此擲地有聲的文字,還不叫非常重視,還不叫態度堅決? 什么樣的態度才叫堅決?是不是批一句“統統狠揍一頓”或“統統斬首示眾”才叫態度堅決!
毛主席擔心引起這部份人的恐慌,怎么就成了“怕這些人恐慌,不怕老百姓恐慌”?毛主席要是“不怕老百姓恐慌”,還要求“通報全省”干什么?還建議“省報公開揭露”干什么?
附:毛主席給河南省委的指示信
吳芝圃同志并請轉河南省委的同志們:
一封信送上,長葛縣的,值得注意。這種情況,肯定只是少數鄉村有,可能不到百分之幾的鄉村,但是仍然要注意,要加以調查研究,做出處理,通報全省,引起注意。
如能在省報揭露,則更好。但要分析原因,講清道理,不要以使人害怕的態度去公布和處理。處理要細致,否則犯錯誤者,主要是那些犯了較輕微錯誤的同志們,會感到恐慌的,你看是不是呢?
現在農村中,有一部分村鄉,權力還是掌握在反動分子手里,長葛縣那件事可能就是這種性質的,也說不定。
可能寫信人有所夸大也難說,但是似乎真有那樣的事情似的,從信的氣氛可以感覺得到。究竟如何,待查實方能見分曉。請酌處。
毛澤東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02問楊繼繩:什么叫點天燈?誰被點了天燈?
《墓碑·第二章 甘肅不甘·六 通渭問題·3、》在這些斗爭中,對被斗的干部和社員實施各種酷刑:竹簽子插指頭、站冰塊、雪埋人、打夯、拔胡子、戴紙帽子游街、男女脫褲子互相戴在頭上、用包谷棒子和先麻(一種毒草)塞陰道、用繩子來回拉陰戶等120多種。
《墓碑·第一章 禍起中原·一 信陽問題·3、血腥的反瞞產私分活動》:除了拳打、腳踢、凍、餓以外,還采取了冷水澆頭、拔頭發、割耳朵、竹簽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奶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
……
《墓碑》中關于干部動用酷刑致傷致死群眾的文字隨處可見,從中顯現出的當時中國,比十八層地獄更為陰森恐怖。雖然我們不能否認,五風盛行的當時,干部打罵群眾的家長作風確實盛行,也確有群眾被干部用刑致傷致死的案例。但是,120多種極為殘忍的酷刑,幾十個字的極為簡略的記述,這就有點不太“般配”了。洋洋灑灑數十萬言的《墓碑》,不知何故,對此卻惜墨如金!
120多種酷刑,每種作個簡述,就可以編成一部《酷刑志》; 120多種酷刑,每種加于一人,就可寫成一部《酷刑傳》;120多種酷刑,很可能涵蓋了古今中外的所有酷刑。未入其列的恐怕只有紂王的炮烙,因為刑具的造價太貴。
可是,盡管楊繼繩在這里匯總出的通渭各種酷刑的數量已經無以復加,而具體用何種酷刑施于何人的事實卻無一例!這樣的“酷刑”匯總數據,其實楊繼繩還可以更大膽一點、更開放一點,匯總成“……用繩子來回拉陰戶等1200多種或是12000多種”,又何嘗不可以!
信陽的酷刑數量雖然比通渭的120多種降到了數十種,但這是包括點天燈、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估計古今中外上得“極為殘忍”等極的酷刑可能也就是數十來種吧。因此,信陽這“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很可能也涵蓋了古今中外所有的“極為殘忍的酷刑了。
信陽的“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這一段的前面,雖然舉了十幾個人受刑致死的實例,但是,除了一例“并將其耳朵撕掉”和一例“被繩子穿耳”勉強可以套上楊繼繩提到的“割耳朵”酷刑外,其余受的都是毒打、棍打、吊打、毒刑拷打等酷刑了。沒見有被“拔頭發、割耳朵、竹簽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奶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的。倘若要問誰受過這些“極為殘忍的酷刑”,就楊繼繩說的“數十種”而言,我們至少可以向楊繼繩提出九十個問!這里就不問多了,只想就這個“點天燈”問上一問。
點天燈這個名詞,我是從《三國演義》上第一次看到的。董卓死后被點了天燈,點燃的是他的尸體。楊繼繩說的信陽“點天燈”,點的是活人。這活人點天燈,怎么點呢?
我百度了一下,顯出的是:
在古代點天燈也叫倒點人油蠟,是一種極殘酷的刑罰,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里浸泡, 入夜后,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桿上,從腳上點燃。
用油浸濕麻布,包裹頭部,點燃。燃燒部分后澆滅,再次點燃。
在現代點天燈于刑罰方面還有另外一個意思,該方法為川湘一帶土匪首創,在“犯人”的腦上鉆個小洞,倒入燈油并點燃,可讓“犯人”在極痛苦中被燒死。
不知信陽的“點天燈”是效仿的古代點天燈還是效仿的現代點天燈還是非古非今的自創點天燈?當然,更為要緊的是當年的信陽,誰被點了天燈?
我們從《墓碑》中,只找到了一句“斛山公社團委書記胡某親手打過92人,并用“點天燈”的殘酷手段燒死2人。”
這個罪大惡極萬死余辜的胡某叫什么名字?難道還有必要保護他的姓名權和隱私權?被他點天燈活活燒死的兩人又是誰?
請楊繼繩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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