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0月9日,正在海峽兩岸官方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之際,遠在大洋彼岸的《華爾街日報》登出了美國學者柯嬌燕(Pamela Crossley)的一篇文章,正標題是"中國百年認同危機"(China's Century-Long Identity Crisis),副標題為"執政黨試圖掩蓋1911年革命的真正遺產:一個對內和對外都開放的社會"(The Party tries to hide the 1911 revolution's real legacy: a society open both at home and with others abroad)。
這篇評論充滿奇思妙想,它指責中國官方掩蓋了兩方面的事實:第一,傳統中國社會非常善于用文明的/民間的行動(civil action,civil在此有雙關性)來批評政府,但中國官方非常恐懼這種文明/民間的行動,目前甚至在網絡和紙媒上禁掉了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一詞--最后一句顯然出于作者的臆想;第二,中國的革命者們在被清廷通緝的時候流亡世界各國,以國際社會為依托進行繼續革命,這就給民國留下了一個國際主義傳統。在民國時期,中國對外開放、對國際社會友好。作者認為,中國官方用"民族主義"壓制了這兩方面的事實,堅持認為民族主義是1911與1949年革命的主線,卻沒有意識到這種民族主義的基礎何在。作者在此發出其驚人之言:
...... 中國是清帝國的一部分,由外來的侵略者滿人統治......中國人自己沒有軍隊,沒有確定的領土邊界,最重要的是沒有國家主權的概念。在19世紀晚期,在許多人進入這個領土遼闊的帝國的黃昏的時候,舉著民族主義大旗的中國領導人崛起了。他們對清帝國、大英帝國和法蘭西帝國的反抗足夠清楚。不清楚的是,一旦清朝倒臺,諸帝國的侵犯隱退,這種民族主義的基礎是什么。
柯嬌燕在此顯露了她的論述的底色:她從根本上不認為清王朝是中國,相反,中國不過是清王朝征服的一個區域。這樣,辛亥革命就成了中國從清帝國獨立建國的分離主義運動。如果作者所界定的中國能夠獨立,清帝國的其他區域也就能夠獨立。按照其邏輯,大清帝國應該分裂成幾大塊,東北、西藏、內蒙、新疆都不應該屬于中國。
這位作者這么寫,難道是出于對中國歷史的無知嗎?并非如此。柯嬌燕在美國的中國研究領域相當有名,所著《半透明之鏡:清帝國意識形態中的歷史和認同》(A Translucent Mirror: History and Identity in Qing Imperial Ideology)一書曾獲美國亞洲學會"列文森獎"。作者是美國的"新清史"學派中的代表人物之一,這一流派包含了歐立德(Mark C. Elliott)、菲利普•弗雷特(Philippe Foret)、喬迅(Jonathan S. Hay)、何羅娜(Laura Hostetler)、曼素恩(Susan Mann)、米華健(James P. Millward)、羅友枝(Evelyn S. Rawski)、司徒安(Angela Zito)等等學者。他們共同的特征是強調滿人在清朝的主體地位,并將清帝國視為一個多元帝國,對不同的區域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皇帝是滿人的族長,漢人的皇帝,蒙古的可汗,西藏喇嘛教的保護人,并且在喇嘛教中有文殊菩薩化身的地位;即便是在其覆滅時期,其統治集團也根本沒有實現充分的漢化。他們否棄中國的正統史觀,在強調清帝國的多元性的時候,往往將"中國人"與"漢人"等同起來,得出了清帝國不是中國的結論。這些研究在政治上有其后果:他們有意無意地服務于包括邊疆分離主義勢力在內的各種政治勢力分裂中國的圖謀。
許多中國本土或海外華人學者都意識到"新清史"研究隱秘的政治意涵。老一輩明清史家何炳棣曾嚴厲批判過羅友枝對清朝與中國所作的刻意區分。趙剛發表于2006年的《重造中國:清帝國意識形態與20世紀初近代中國民族認同的崛起》(Reinventing China: Imperial Qing Ideology and the Rise of Modern Chinese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Early Twentieth Century)一文追溯了清朝官方對"中國"一詞的使用,批駁將中國等同于"漢"的歷史解釋。2010年8月9日至11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主辦的"清代政治與國家認同"國際學術研討會上,中國學者更是與美國的新清史學者圍繞"清"與"中國"的關系展開了面對面的交鋒,尤其是黃興濤,探討了清朝滿人的"中國認同",對新清史學者的立論進行"釜底抽薪"。汪暉在更早時候出版的《現代中國思想的興起》中的《帝國與國家》一部分也從思想史的角度對新清史家作出過回應。所有這些論述都指出,以單一民族國家的模式來想象中國是錯誤的,帝制時代作為政治正統的"中國"觀念本來就并非以族群為核心,而是基于一整套超族群的禮儀與制度實踐;清朝入主中原之后,更是以"中國"來稱呼朝廷治下的所有區域,這為后來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概念奠定了基礎。
二
某些新清史家將辛亥革命界定為漢人從清帝國獨立出去的分離主義運動并非空穴來風。他們在革命者的漢民族主義言論那里找到了一些證據。毋庸置疑,由于歷史的局限,當時的許多激進革命者的言論的確具有強烈的漢民族主義色彩,希望以美國離英獨立為楷模,建立一個漢人的民族國家。如陳天華《猛回頭》即視美利堅為五洲萬國中"最平等,最自由,最為極樂世界者",呼吁"要學那,美利堅,離英獨立"。鄒容《革命軍》也提出"模擬美國革命獨立之義"。孫文的革命口號"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更具有明顯的漢民族主義色彩,將清朝統治者視為"韃虜",而所謂"驅逐",其實就是要求統治者"從哪兒來,回到哪兒去"。如果真按照這個口號來操作的話,只有明朝的傳統疆土才能被視為"中國",東北的歸屬都會成為問題。革命理論家章太炎1901年作《正仇滿論》,大力鼓吹種族革命。雖然在作于1907年的《中華民國解》一文中,章太炎并未主張放棄清朝邊疆領土,但其提供的理由卻是脆弱的:在他看來,蒙古、西藏在文化與中國的親緣關系甚至還不如朝鮮、越南,但由于沒有被帝國主義列強占領,可以作為"荒服"而保存下來。從實踐上說,武昌起義爆發后,鄂軍都督府以代表漢地十八省的十八星旗為旗幟,其所發布的一系列文告也體現出強烈的漢民族建國主義的色彩,如1911年10月11日頒布的頒布《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黎布告》,內有"漢家中人立期,建立中華民國"的字樣。其隨后頒布的《布告全國電》、《布告海內人士電》等,也以"漢族"、"漢人"、"十八省"等為號召。
內地的脫離清廷運動馬上引發了邊疆治理的危機。如果漢人試圖以民族為基礎建國并排斥其他民族,其他民族是否也可以從滿清帝國脫離出去?辛亥革命爆發后的11月8日,清王朝庫倫辦事大臣三多接到哲布尊巴呼圖克圖宣布外蒙古獨立的通告,通告中寫道:"我蒙古自康熙年間隸入版圖,所受歷代恩遇,不為不厚。乃近年以來,滿洲官員對我蒙古欺凌虐待,言之痛心,今內地各省既相繼獨立,脫離滿洲,我蒙古為保護土地,宗教起見,亦應宣布獨立,以期萬全......庫倫地方,已無需用中國官吏之處,自應全數驅逐,以杜后患。"1912年,西藏噶廈政府以達賴喇嘛的名義發表驅漢通告:"內地各省人民,刻已推翻君王,建立新國。嗣是以往,凡漢遞致西藏之公文政令,概勿遵從,身著藍色服者,即新國派來之官吏,爾等不得供應,......自示以后,凡我營官頭目人等,務宜發憤有為,茍其地居有漢人,固當驅除凈盡,即其地未居漢人,亦必嚴為防守,總期西藏全境漢人絕跡,是為至要。"以上兩通告表明,分離主義勢力認為內地辛亥革命的目標是成立新國,已與大清相異。蒙藏屬于大清,但不屬于漢人建立的"中國",為求自保,自應脫離。這正是許多新清史家所贊成的政治邏輯。
然而,革命陣營真的是要建立與大清沒有連續性的"中國"嗎?雖然革命陣營中的確有一些漢民族建國主義者,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尤其是大量立憲派、舊官僚與溫和革命派的加入,漢民族主義建國方案迅速被拋棄,代之于"五族共和"的方案。南京臨時政府的建立,就貫徹了"五族共和"的思想。1912年1月1日,孫文在南京發布《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宣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宣言書》中提出:"......國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武漢首義,十數行省先后獨立,所謂獨立,對于清廷為脫離,對于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于中央,斯經緯周于四至,是曰領土之統一。" 由此可見,新政府的目的是要繼承清帝國的所有領土,而非從清帝國中分離出來。
然而,《宣言書》的重要缺陷是,它仍在很大程度上參照了美國的建國模式,要求清帝國的各地方單位脫離清廷,然后再聯合形成一個共和政府。這就需要每個地方單位都必須是自愿加入共和國。南京臨時參議院中有17個省的代表,其中有14個省獨立成功,相比于清朝遼闊的國土,其代表性是相當有限的。《宣言書》宣布"蒙古、西藏意亦同此",也多少有點為人作主的意思,因為此時蒙藏并未宣布支持革命,而是試圖脫離中國。因此,南京臨時政府自下而上建立與清朝的主權連續性的努力具有內在的障礙。
三
在今年的辛亥革命紀念中,清王朝與民國的主權連續性問題引起了一批法政學者的濃厚興趣和熱烈討論,其代表者包括了楊昂、常安、郭紹敏、章永樂、高全喜等學者。比較有代表性的論文出現在《環球法律評論》2011年第5期、《中外法學》2011年第5期,以及高全喜《立憲時刻:論清帝遜位詔書》(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和章永樂《舊邦新造:1911-1917》(北京大學出版社)兩本著作中。以上學者均把目光轉向了1912年清帝遜位時所頒布的詔書以及優待條件。他們的共同觀點是,清帝在《遜位詔書》中將統治權完整地讓與民國,肯定了以五族完全領土為基礎的共和憲政。這份詔書明確地建立起了清王朝與民國的主權連續性。茲錄清帝遜位詔書正文如下:
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相應,九夏沸騰,生靈涂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于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各將亦主張於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圣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內刈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
圖: 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清帝遜位詔書》原件影印版
楊昂、常安、郭紹敏、章永樂、高全喜的分析均受到日本憲法學家有賀長雄的"統治權移轉說"的影響。由于有賀氏在袁世凱復辟帝制運動中所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他的觀點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一直受到中國人的冷落。他的"統治權移轉說"在提出之初,是一個為袁世凱擴張權力量身定做的理論。其核心觀點是,清帝遜位詔書宣布統治權從皇帝轉移到全體國民,而"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這一條款則是統治權讓與的交換條件。因此,在清帝遜位之后,袁世凱才是共和政府的合法首腦。
上述幾位學者的著作或論文中或多或少都借鑒了有賀氏將詔書視為政治契約的解釋思路。在他們看來,清帝將統治權交給民國,換得優待條件,有助于未參加革命甚至反對革命的地區和族群接受共和,也表明民國政府所行使的主權應及于清帝原來統治的所有領土。楊昂的《清帝<遜位詔書>在中華民族統一上的法律意義》一文尤其探討了蒙古王公與《遜位詔書》之間的關系:許多蒙古王公恐懼革命,無法接受南方革命黨人的統治;他們對皇帝又保持著高度忠誠,既然皇帝肯定共和,他們也就不能不表示接受。除此之外,優待條件以及由袁世凱掌權的安排也是重要的安定蒙古王公人心的因素,讓他們看到保留在中國之內有利而無害。常安和楊昂都描寫了袁世凱以清帝《遜位詔書》為法律依據與邊疆民族分離主義勢力展開的斗爭。
由此,新生的民國實際上繼承了清朝的多民族上層精英聯盟,也繼承了清朝的多元主義統治模式。在邊疆地區,王公貴族制度得以保留。這當然是"革命不徹底"的表現,但在革命者沒有強大的武力來對邊疆進行系統改造的前提下,與清朝的傳統進行妥協對于保持中國的完整來說是必要的。
四
然而,為了建構主權連續性而轉向詔書,必然要面臨著一個"誰是民國正統"的問題。有賀長雄論述的重點之一就是詔書中包含的皇帝委任袁世凱全權組織共和政府的"袁世凱條款"。按照有賀氏的論述,清帝并不試圖以南京臨時政府作為民國代表,而是將政治契約的另一方代表設定為一個統一的民國政府,而以袁世凱為這個共和政府的組織人。如果接受有賀氏的這一論述,勢必就會全面剝奪南京臨時政府的正統性,袁世凱成了真正的"民國國父"。
參與討論的各位學者在這一點上有相當大的分歧。高全喜、郭紹敏對"袁世凱條款"接受度較高,認為袁世凱受命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從法理上是說得通的。高全喜進一步認為,"袁世凱條款"不僅是對袁世凱的授權,也是對他的約束,即他組織的必須是一個共和政府,而不能是君主政府,袁后來的稱帝即違反了這一政治契約。二人都強調,孫文的"國父"地位是較晚時候由國民黨建構出來的。楊昂的立場與二人較為接近,認為袁世凱作為民國首腦的合法性并不僅僅來自選舉,更重要的是"五大民族推舉","推舉"的重要內容,是通過清帝遜位詔書對于邊疆地區統治權的繼受。
在這一問題上,章永樂的處理最為復雜。他認為由君主指定共和政府首腦,從法理上是說不通的,因為共和政府首腦的合法性必須自下而上獲得。事實上,在詔書發布當天(1912年2月12日),孫文就致電袁世凱,對這一條款提出了嚴厲批評。2月15日,袁世凱回電,同意孫文對清帝委任的批評,但又提出一個不同的合法性來源:"現在北方各省軍隊暨全蒙代表,皆以函電推舉為臨時大總統。清帝委任,無足再論。"章永樂指出,盡管袁世凱的確得到了北方軍隊與蒙古王公的支持,但并沒有正式"推舉"的法律程序,因此袁世凱的這一說法很難成立。排除掉清帝委任和北方推舉兩個途徑,袁世凱成為民國臨時大總統的法律途徑,就只剩下了南京臨時參議院的選舉。因此,盡管南京臨時政府的代表性最初具有不完備性,但仍然是民國正統。
在章永樂看來,這場包括南北議和、清帝遜位和南北政府融合三個環節在內的"大妥協"埋藏下了以后憲政沖突的根源。袁世凱被選舉為南京臨時政府總統,清帝遜位之后的北方政府也就從法律上被南方政府吸收,袁世凱必須接受南方法統的約束。但另一方面,在南北雙方中,袁世凱又是真正有實力的一方。南京臨時參議院隨即制定《臨時約法》約束袁世凱,而這一法律的制定過程卻并沒有凝聚南北雙方精英的共識。由此出現的現象是:缺乏軍事實力的南方試圖用一部未經袁世凱一方充分參與制定出來的憲法來約束手握重兵的袁世凱。這是一個很難行得通的思路。用章永樂的話說,"北洋集團費盡心思擠進了一個由別人筑就的巢穴,卻很快發現這并不是自己的家。它推動墻壁希望獲得更大的空間,但墻壁卻日益逼仄。總有一天,它要破墻而出,為自己建筑一個新的巢穴。但破墻之日,必定也是憲政的受難之日。"袁世凱制定的1914年《中華民國約法》就是北洋集團的新巢穴,它以清帝委任作為自己的歷史正當性基礎,突出共和制與君主制的連續性,其突出表現是將《優待條件》寫入憲法,并引進了大量具有君主制色彩的制度實踐。
在關于這一主題的討論中,也有學者試圖完全用"湯武革命"的模式來理解這場大轉變。在這一視野中,辛亥革命同樣是天命的轉移,符合"湯武革命"的幾個形式環節,而清帝遜位詔書不過是清帝向民國提交的附條件的降書而已。這一論述體現出了"以中國解釋中國"的理論自覺。但在討論過程中,這一論述受到了諸多質疑:第一,"湯武革命"并不是建一國,而是設定天下秩序,辛亥革命則是民族國家時代的建國努力,二者不可同日而語;第二,這一論述與清末民初的政治話語和政治意識契合程度不高,當時的革命者思考的革命,早已越出了傳統的"湯武革命"的范疇;第三,詔書中有創設共和政府的努力,和"投降"相去甚遠;等等。這一系列爭論尚未發表,在此僅作簡單轉述。
五
在辛亥革命百年紀念中,大陸官方凸顯革命、愛國、統一,臺灣官方則側重于宣示"中華民國"仍存在,并鼓吹其"自由民主均富"成就。這一系列姿態都有現實政治的考量。而民間學者的思考可以與當下恰當拉開距離,更側重于總結百年中國政治經歷中的經驗與教訓。上面關于民國與清朝主權連續性的學術討論是今年辛亥革命討論中的一個重要亮點。耐人尋味的是,這些學者基本上都是身在法學院的學者,他們的集體行動,因而也可以被視為法學學者的一次重要的"近代史轉向"。 這一轉向既有利于法學,也有利于近代史研究。規范的公法學研究固然可以寄居在移植的法律體制之內自說自話,但要獲得影響社會的力量,就必須接上中國的"地氣",而對近代史進行梳理,是公法學獲得歷史經驗感的重要方式;對于歷史學者來說,憲法學和政治理論訓練的缺乏,導致許多人守著金山一般的史料,卻無法推進理論的創新。雙方結合起來,既可以激活史料,更可以砥礪理論。
這也是一場需要進一步發展的討論。在討論中,一些學者提出對批判辛亥革命為"不徹底的革命"的史觀進行反思,倡導重視"妥協"對于政治發展的重要意義。"妥協"在當下中國的漸進改革中當然有其意義。但在近代中國,需要問的是,為什么類似1912年的妥協未能使得動蕩的中國穩定下來,不妥協的革命反而成功重構了中國?在這個問題上,需要引進更廣闊的政治社會學與歷史社會學的眼光,需要探討近代以來中國社會階層流動機制的大轉變、政治精英的大分化、紳權的式微、軍事力量的分散化以及國際局勢的震蕩,等等。遺憾的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馬上要過去,而那些關乎中國歷史命運的重大問題,卻似乎遠遠沒有充分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