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的問題,客觀上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被解除“接班人”地位;第二個階段,是被打倒。第一階段如果是“文化大革命”的一個必然的話,那么,第二階段即劉少奇被打倒,則是一個偶然。把不存在必然因果關系的兩個階段混為一談,是“貶毛揚劉”的一個必須手段。
討論劉少奇被打倒的原因,往往追溯劉少奇與毛澤東之間的歷史關系,即劉少奇1922年從蘇聯回國后的第一次具體工作到“文革”,以此來說明毛澤東、劉少奇之間從親密合作到分歧直至“決裂”的淵藪。這樣的敘述在方式上本沒有什么錯,問題在于敘述的內容多以襯托劉少奇的功勞,而不是毛澤東、劉少奇在各個歷史階段的認識異同。
1922年加入中共并從蘇聯回國的劉少奇,即被中央派遣回到湖南省,恰逢毛澤東準備舉行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李立三被當局通緝之時。為了加強罷工的領導,劉少奇被毛澤東派往安源做工人罷工的總代表。對安源各種情況一點都不了解的劉少奇之所以被毛澤東委以重任,主要原因是李立三因遭通緝而不能出面,劉少奇是個“生面孔”,還有毛澤東對劉少奇的欣賞。
對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事宜,毛澤東在“文革”前期鑒于某些原因說道:我是第一代,李立三是第二代,劉少奇是第三代。劉少奇在1964年講話中回顧罷工時,對罷工領導層的說法是:他們都躲起來了,包括李立三,只剩下我一個人。
兩種不同的敘述,顯示著兩種對事物的不同思維和認識。毛澤東的敘述是客觀的,并不存在突出自己的傾向,盡管安源路礦大罷工最該突出的就是毛澤東。建黨前的1920年,毛澤東就到安源考察,建黨后的1921年再次前去考察。兩次考察的作用,就在于打下了工人基礎,因而,第三次去安源時,帶著李立三等人,組建起第一個產業工人黨支部,并任命李立三為黨支部書記。之后,李立三在毛澤東的指導下做了許多具體工作:發展黨員、組織工人、成立工人夜校、組建工人俱樂部等。準備發動工人罷工,是毛澤東這個期間去安源時聽匯報后決定的,并成立了相應的罷工指揮組織。決定罷工日期后的前幾天,劉少奇回到湖南報到,也恰逢李立三遭當局通緝,對劉少奇極為欣賞的毛澤東,便指派劉少奇前往協助罷工。劉少奇來到安源的第二天或第三天,罷工即按照計劃開始了。
劉少奇的敘述則讓人感到一種別樣的滋味。劉少奇當然沒有絲毫針對毛澤東的意思,因為毛澤東是湖南的最高領導人,所籌謀的事情并非安源一項,并且,在安排好安源罷工的事宜后,就去籌劃另外的罷工了。但是,李立三等這些為罷工立下汗馬功勞的“前輩”,卻在劉少奇的敘述中變味了:一個“躲”字,使得事情的性質有了本質的不同。安源罷工,就整個事件而言,任何一個“生面孔”都可以起到劉少奇的作用,但是,李立三等顯然是不可取代的。
安源罷工的另一層意義,還在于毛澤東與劉少奇的不同思維走向。毛澤東幾乎不曾突出過安源罷工,因為在工人運動中,毛澤東發現了一個致命的問題:罷工的結果無非兩種,即勝利或者失敗;失敗的罷工,過多的犧牲了本來就為數不多的優秀人才,損失了革命的力量;勝利的罷工,也如安源罷工一樣,形成一種“模式”,在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為待遇問題“拉鋸”,不僅無法把革命再進一步,而且,當當局緩過勁來,結局也只能是失敗。由此,毛澤東在組織湖南各種工人罷工之時,也在考慮中共革命的前途、方針、策略等全局性的問題,并把目光投向了農民。
劉少奇則顯然不存在這些思維,而是在罷工勝利后,熱衷于“善后”問題,即如何維持已經取得的罷工成果。而且,由劉少奇的敘述可以看到,劉少奇的著眼點,主要放在對工人的一些“過分”要求的“疏解”上。這種疏解,自然是對工人的勸阻。由此,遭到了一些工人的誤解,把劉少奇稱做“工賊”,甚至要揍劉少奇。
劉少奇對安源罷工的思維和認識,并非單一的,而近乎是一種思維“定式”。1927年蔣介石“清共”,多數人對汪精衛并不抱有什么希望,劉少奇卻積極的組織工人糾察隊“交槍”,被當時的一些人誤解為“內奸”。這種“定式”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前期領導人持否定態度,一是缺乏全局性的戰略思維而導致相當一部分人的誤解。
對前期領導人持否定態度,在劉少奇被組織派遣到的所有地方,都有突出的表現,并由此必然引發一部分人的嚴重誤解。順直省委的問題,其中的糾紛,一直到1945年中共“七大”召開,劉少奇仍然不得不為此檢討。北方局時,原領導人也因為同樣的問題而與劉少奇產生了深深的矛盾。新四軍時期,劉少奇到延安后,也曾向陳毅道歉。
劉少奇的這種表現,并非人格或道德上存在缺陷,而是思維的“定式”與缺乏正確的工作策略所決定的。安源被誤解為“工賊”,1927年被誤解為“內奸”,根本原因,是劉少奇對中共革命的前途和策略缺乏全局性、前瞻性的思維。從劉少奇的回憶看,其當時思維的著眼點,是避免刺激當局而導致流血事件的發生。安源罷工勝利后如此,1927年的“交槍”事件也是如此。罷工的目的是解決工人的生活問題,解決工人的生活問題,不是工人徹底掌握領導權,而是與資本家達成彼此能夠接受的經濟協議,以保持相互之間的“和平”。因此,工人待遇低了,就以適當的經濟要求組織工人罷工;工人要求的條件高了,就說服或壓制工人。此起彼伏,往復循環。這種策略,顯然是劉少奇對“資本家”與工人的認識問題:不能沒有資本家,沒有資本家,工人要餓飯;只有把資本家的剝削限制在一個范圍內,工人的生活才能逐漸的改變。顯然,劉少奇沒有能力考慮罷工暫且勝利后如何繼續中共革命,更沒有能力預見“剝削階級”是不會善罷甘休的,即使不斷的在資本家和工人之間“調停”,“剝削階級”也會積蓄力量給予撲殺。
劉少奇的這種認識,一直保持到其逝世。建國初期在天津的“剝削有功”的講話,本質就是這種思維的一個延續。不同的是,基礎變了:安源和1927年時期,還有著“流血事件”的擔憂;建國初期則不必考慮這些,因而,維護資本家在一定范圍內的剝削,就成了唯一的認識。
這種對資本家與工人的認識,必然在思維上擴大到“富裕農民”與“貧窮農民”之間。因此,對合作化的排斥以及在國營工廠工會問題上的思維,自然就順理成章了。
也就是說,劉少奇的思維與毛澤東以及絕大多數樸素的革命者的思維,在革命的初始,就存在本質性的分歧。建國后產生的一系列問題,不過是在這種固有的思維分歧的基礎上必然派生出來的。
“新民主主義”問題上的糾結是必然的
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真髓,是在“五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基礎上,逐步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同一個理論,不同的人產生不同的理解側重點。東北、陜西這些已經進行了土改的“老區”,對“新民主主義”的理解,著重點放在“逐步改造”上,也就是“逐漸動搖私有制基礎”。劉少奇則必然把著重點放在“并存”上而極力反對“逐步動搖私有制”的觀點。
那么,毛澤東的本意或者說客觀的“新民主主義”的內容究竟是什么呢?首先,毛澤東并未把“新民主主義”當作一個凝滯的社會制度態勢,而是當作一個動態的發展階段或者過渡階段。其次,毛澤東把“新民主主義”這樣定位,是對社會發展的高度的哲學思辯。農村公有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基礎,它直接決定著工商業是以“私有制”存在還是以“公有制”存在。所謂的“并存”,不是機械的,而是辨證的。也即“并存”是“起步”的最初形態,發展的過程只能是“此長彼消”。農村土地所有制的基礎,決定著公有制與私有制的誰“長”誰“消”。私有制基礎,則只能對發展私有制的工商業有利,而不利于公有制工商業的起步和發展。同樣,農村公有制的基礎,則只能對公有制的工商業產生發展基礎,而必然遏制甚至萎縮私有制的工商業。這個過程,是一個必然的過程,而不是一個行政過程或法律過程。鄧小平上臺后,在農村制定了“一百年不變”的農村政策后,公有制的工商業,只能逐步走向萎縮和滅亡——即使所謂的“國家壟斷行業”,如果去掉“壟斷”,其結果也必然如此。
第三,農村所有制基礎,直接影響著國家現代工業的發展和社會矛盾的多發性。私有制比公有制有著更為直接便利的管理手段,因此,在各個領域或者環節,公有制如果想與私有制一樣發展,就必須刪除代表“國家”的一切福利,而跟私有制有著一樣的工人待遇。這種情況下,國家現代工業如果要發展,就只有“壟斷”這一種手段。而“壟斷”的手段,只適合于關涉國家命脈的特種行業,民生行業,則必然沒有公有制的生存空間。
第四,私有制為了謀取大額利潤,必然與農民和工人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而由于中共“經濟發展的需要”,必然以維護私有制為根本。這樣,中共很快就會遭到社會大眾的反感——也就是說,私有資本所制造的各種社會罪惡,必需由中共來承擔。
第五,社會兩極分化必然加深,使得剛“翻身”的貧民和工人再度淪落為私有制經濟的“奴隸”。
東北局和山西省委的理解,顯然是符合真正的“新民主主義”的。劉少奇的思維,實質上與“新民主主義”沒有多大關系,只是因為能力問題而無法做出社會存在模式的系統理論闡述,因而在“新民主主義”基礎上的自我發揮。這種發揮,也就是劉少奇對“資本家”“地主”與工人農民這兩個不同群體在經濟發展中作用和地位的認識——也即經濟發展的主導者,是資本家和地主,而不是工人和農民。不在這個認識基礎上界定資本家地主與工人農民之間的關系,就會對經濟發展造成破壞,因而是危險的——這個基礎上,一貫性思維的再現。
因此,所謂“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或者“確立新民主主義秩序”,也就成了打著“五種經濟并存”的口號而維護資本家地主的主導地位、同時限制甚至排斥“公有制經濟(國營和集體經濟)”的客觀存在。所以,劉少奇高調宣揚“現在需要資本家的剝削”“剝削的越多功勞越大”與嚴厲打擊“把合作化在提高一步”,也就必然順理成章的“并存”。也因此,對于一部分農民因為缺乏勞動力或者生產工具而無法馬上自足,甚至得重新變賣剛獲得的“勝利果實”、賣兒賣女才能過下去的“破產農民”,劉少奇的方法便很順其自然了:去給富裕的人“打工”來解決基本的生存。
這不是劉少奇在情感上或者信仰上傾向于資本家,而是對“發展經濟”這個專門事物上作用大小或主次地位的認知。劉少奇之所以不怕“兩極分化”和產生新的“剝削階級”,在于他清楚的知道:政權在我們手里!因此,兩極分化在一定范圍內并不可怕,只要“我們”覺得兩極分化成為尖銳的問題需要解決時,不過是一個行政命令的問題。
劉少奇顯然過于“天真”了。這種“天真”,也表現在如何實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問題上。劉少奇的方法是:等到利用私有資本把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的“富裕”程度時,再來一次“革命的剝奪”,進入社會主義公有制。劉少奇把這種方法,很形象的稱之為“養肥豬政策”。
之所以說劉少奇過于“天真”,就在于這“肥豬”到時候不僅是原來的資本家和富裕農民,更多的中共內部成員會成為更大的“肥豬”,而且會成為“肥豬”的大多數。那么,再次的“革命剝奪”,就必然成為“肥豬”剝奪“肥豬”——可能性根本不存在了!
毛澤東自然清楚現實的狀況,資本家地主更有能力“發展經濟”——這一點,已經被資本家和地主成為資本家地主這個過程所證明。但是,單純的依靠資本家或者地主,工人農民仍然無法擺脫經濟上的貧困,更無法擺脫政治上低下的社會問題。因此,只有讓工人農民在社會實踐中逐漸的享有文化和經驗,從而自己組織起來,徹底改變傳統的經濟制度,才能真正解決工人農民的政治經濟地位,也才能建立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新社會”。
從中共的實際歷史過程中看,引導和組織農民,也是一個成功的經驗。也即在奪取政權的過程中,中共能有效的組織好農民,在經濟建設上,同樣也能有效的組織好農民。尤其是,戰爭年代解放區的一些合作化,也成功的表明其在各個方面都是優越于私有制的。而根本的問題,在于中共團體成員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和在其中發揮怎樣的作用。
也就是說,如果中共團體成員,在組織合作化方面的“先進作用”表現不好的話,那么,在私有制的社會里,中共這個團體將必然只能更壞!公有制對中共團體成員,在物質上有著稍微高于工人農民的絕對保證而沒有絲毫的“后顧之憂”。這種情況下,團體成員還不能以表率的作用引導民眾的話,那么,在私有制的“個人顧個人”的制度下,怎么可能會表現得更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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