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19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戒嚴令,同年6月蔣介石敗退到臺灣。該戒嚴令則維持到1987年7月15日為止,總共長達38年。
戒嚴期間,當時立法院為了防止中國共產黨在臺灣擴散并鞏固當權者統治地位,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以及《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充了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縱容情治單位機關介入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動。國家公權力在長期戒嚴中受到濫用,人民的基本權利完全失去保障[7]。
根據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來源請求]的資料顯示,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無辜受難者約14萬人。然而,據司法院透露[來源請求],政治案件約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 20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魏廷朝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于8000個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并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臺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后兩個五零年代的政治終身監禁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后,才釋放出獄[8]。
1991年由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以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臺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對于“白色恐怖”受難人數,白色恐怖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為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八千五百件,已領補償金者為一萬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會執行長倪子修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并非確切受難人數。 至2009年7月的白色恐怖基金會的確實統計,臺灣在228事件后期到解嚴后兩年的白色恐怖共43年期間,因思想、言論涉及叛亂罪,被依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條例逮捕受難者有8296人[9]。許多只身來臺的外省人也有遭到白色恐怖,但他們不太可能有親人替他們平反,因此許多相關案情已經消失于歷史。
[編輯] 臺灣“白色恐怖”相關案件部份列表
- 1940年代
四六事件(1948)
楊逵的“《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
鐘浩東、蔣碧玉等人的基隆中學“《光明報》案”(1949年-1951年)
澎湖七一三事件:本事件受害者幾乎為山東人,又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 1950年代
1950
謝瑞仁、林書揚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鄧錫章、張伯哲等人的“臺中案”(1950年)
林清良等人的“桃園案”(1950年)
黃紀男、廖史豪等人的“臺灣再解放聯盟”案(1950年)
1950. 1 臺北市工委會案
1950. 1 警察界鄭臣嚴案
1950. 2 郵電總支部案
1950. 2 吳石案
1950. 3 汪聲和、李朋案
1950. 4 山地工委會簡吉案
1950. 5 鐵路支部案
1950. 9 臺北電信局支部案
1950. 9 臺北街頭支部案
1950. 9 李玉堂中將案
1950. 11 臺灣青年自治同盟案
1950. 11 桃園街頭支部案
1950. 11 新竹市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案
1950. 3 臺中武裝工委會案
1950. 6 王臣濱案
1950. 3 臺中市工委會案
1950. 7 王再興案
1950. 4 中部山地林祿山案
1950. 5 西螺臺灣再解放聯盟案
1950. 9 樸子蔡瑞欽案
1950. 10 阿里山湯守仁案
1950. 12 江泰勇案
1950. 5 麻豆案
1950. 10 南化后掘基地李凱南案
1950. 1 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案
1951年
李友邦的“臺灣獨立革命黨案”(1951年)
1951. 1 陳力群案
1951. 1 松山傅慶華案
1951. 2 軍法處梁鐘浚案
1951. 8 臺灣獨立黨案
1951. 1 龜山陳盛妙案
1951. 7 中壢姚錦案(又稱“客家中壢事件”)
1951. 7 大溪郭成案
1951. 10 桃園無線電臺支部案
1951. 5 新竹市鐵路支部案
1951. 8 臺灣獨立黨案
1951. 2 陸軍于成志案
1952年
黃溫恭的“臺灣省工委會燕巢支部案”(1952年)
呂赫若、鄭定國等人的石碇“鹿窟基地案”(1952年-1953年)
1952. 1 學術研究會案
1952. 1 臺大支部案
1952. 6 林金木案
1952. 8 段沄中將案
1952. 6 五結宜蘭中興紙廠案
1952. 2 銅鑼黃逢開案
1952. 6 銅鑼徐金生案
1952. 10 苗栗油廠支部案
1952. 7 臺灣人民同盟案
1952. 2 阿里山李瑞東案
1952. 2 阿里山支部案
1952. 4 番路臺灣前鋒青年協會案
1952. 1 佳冬鄭團麟案
1953年
1953. 1 大同公司林斯鎰案
1953. 1 阮英明案
1953. 4 臺北司機公會支部案
1953. 2 田尾綠幫革命團李書勛案
1954年
高一生、湯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會案”(1954年)
1954. 3 臺北市木工支部案
1954. 8 孫立人案
1954. 12 林日高案
1954. 8 陳明貴案
1955~1960年
“孫立人案”(1955年)
1955. 8 大武陸軍范立志案
“任方旭、任顯群案”(1956年)
1956. 7 員林江火社臺獨案
1958. 4 林文安案
1958. 4 海軍臺獨案
- 1960年代
雷震、傅正等人的“《自由中國》案”(1960年)
黃紀男等人的“臺灣民主獨立黨臺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案”(1961年)
蘇東啟、詹益仁等人的“蘇東啟案”(1961年)
陳智雄等人的“同心會案”(1961年)
施明德等人的“亞細亞同盟案”(1962年)
彭明敏、魏廷朝等人的“《臺灣自救運動宣言》案”(1964年)
林水泉、顏尹謨、黃華、許曹德等人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1967年)
陳泉福等人的“臺灣大眾幸福黨案”(1967年)
“崔小萍案”(1968年)
柏楊的“大力水手事件”(1968年)
許席圖等人的“統中會案”(1969年)
“陳中統案”(1969年)
李義平、高陣明等人的“山地青年團案”(1969年)
- 1970年代
江炳興、鄭金河、陳良等人的“泰源監獄案”(1970年)
謝聰敏、魏廷朝、李敖等人的“花旗銀行爆炸案”(1971年)
臺大哲學系事件(1972)
鄭評等人的“臺灣獨立革命軍案”(1974年)
呂文華等人的“臺灣原住民獨立運動案”(1974年)
“白雅燦案”(1975年)
“中壢事件”(1977年)
“余登發案”(1979年)
黃信介、呂秀蓮、姚嘉文、施明德等人的“美麗島事件”(1979年-1980年)
“林宅血案”(1980年)
- 1980年代
陳文成事件(1981年)
江南案(1984年)
蔡有全、許曹德的“臺灣獨立案”(1987年)
- 1990年代
陳正然等人的“獨立臺灣會事件”(1991年)
- 該案判決為有罪,此是臺灣已經解嚴,而臺灣民意也反對以國家暴力反臺獨,而民意也逼迫立法院廢除各項限制言論自由的法令。
[編輯] 臺灣“白色恐怖”相關的史料及研究書目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柏楊,1996,柏楊回憶錄,臺北市:遠流出版社。
柯旗化,2002,臺灣監獄島:柯旗化回憶錄。高雄市:第一出版社。
藍博洲,1991,幌馬車之歌。臺北:時報文化。
藍博洲,1993,白色恐怖。臺北:揚智。
呂芳上計劃主持,1999a,戒嚴時期臺北地區政治案件相關人士口述歷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訪(上)。臺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呂芳上計劃主持,1999b,戒嚴時期臺北地區政治案件相關人士口述歷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訪(下)。臺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任育德,2003,從口述史看1950年代政治案件的女性受刑人,近代中國第154期。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8a,臺灣地區戒嚴時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匯編(一):中外檔案。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8b,臺灣地區戒嚴時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匯編(二):個案資料。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8c,臺灣地區戒嚴時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匯編(三):個案資料。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8d,臺灣地區戒嚴時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匯編(四):個案資料。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98e,臺灣地區戒嚴時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匯編(五):附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魏廷朝,1997,臺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5。臺北:文英堂。
朱德蘭,2001,崔小萍事件,南投:省文獻會。
[編輯] 參考書目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黃徙,1992,臺獨的社會真實與新聞真實。臺北縣板橋市:稻香。
藍博洲,1993,白色恐怖。臺北:揚智。
邱榮裕,nd,臺灣客家典型的白色恐怖政治事件:1950年代桃園縣的“客家中壢事件”。臺北:臺灣日本綜合研究所。引用于2005年5月10日:[3](該網頁已被刪除,請參考臺灣客家典型的白色恐怖政治事件-1950年代桃園縣的“客家中壢事件”)。
魏廷朝,1997,臺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5。臺北:文英堂。
楊碧川,1997,臺灣歷史詞典。臺北:前衛。
朱德蘭主編,2001,戒嚴時期臺灣政治事件檔案、出版資料、報紙人名索引,南投:省文獻會。共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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