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中共如何斗地主?
原載大家思想網
編者按:下列各篇文章是有關1950年代初期廣東省新會縣(現為江門市新會區)斗地主的第一手歷史資料,選自即將面世的黨向民文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踐與真理》。作者黨向民當時是中共新會縣委領導,后來長期擔任新會縣長、縣委書記,離休前長期擔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現任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會會長。
地主惡霸最怕講理訴苦算細賬[①]
大轟大嗡不行
新會二區麻北鄉麻園村6月23日夜開了2000多人的斗爭會,斗爭地主惡霸林毛仔(外號機關槍,又叫東沖(里)老虎)。
群眾經過20多天的訴苦串連,階級覺悟大大提高,情緒非常好,為前所未有,但不會說理說法,口號聲代替了訴苦聲,有時甚至亂呼應,例如:苦主訴完苦,問地主是不是?地主還未出聲,臺下的群眾便異口同聲地說:“是!”其實苦主說了些甚么,大家也不知道,主席團代替了苦主,幾個人在臺上轉來轉去,亂說亂罵,弄得雜聲四起,聽不到苦主講些甚么,敵人怎樣回答也不知。
工作隊同志急于求成,單純經濟觀點,又沒有經驗,對上述情況的發生根本沒有預見,因而布置工作不具體,不全面,問題發生,手忙腳亂。
大轟大嗡四五個鐘頭,沒有一件事情得到結果,糊里糊涂向敵人罰谷5000斤,敵人不認賬,急得沒有辦法,“只有打”。打仍不解決問題,這時,群眾精神疲勞,有些自動走了,干部因未斗爭出東西又泄氣,又生氣,互相埋怨。
逼供也不行
大斗未取勝,同志們心里不服,但也不檢討工作方式方法,又組織了一些積極分子,用逼供的方法斗到天明,還不行,又斗了一天。同志們沒有想到:如果沒辦法,大斗敵人不怕,小斗亦不怕。
二三十個積極分子,既不訴苦,又不算賬,只用兩句“你頑固!你頑固!”的話斗爭,敵人的回答是“冇!冇!”(注:沒有的意思),搞了一天還是“你頑固!”“冇!冇!”氣得那些積極分子給敵人灌尿。我們的干部還高興地說:“勝利了,敵人承認5000斤谷了,”“彩烈的這次勝利是尿灌出來的”。他們還把這種舉動當作經驗介紹。結果群眾要惡霸取果實時,他卻說沒有,群眾問那你為什么簽字,他說這都是你們逼我簽了字。
說理說法就勝利
兩種斗爭方法都未走通,群眾有些泄氣,干部無主張,議論紛紛。
但我們有黨的領導,我們沒有忘記毛主席告訴我們“有事和群眾商量”這句話,我們馬上分頭召開貧雇農小組會,展開討論,群眾意見大都正確,有的說“我們有理,為什么不向地主說理”,有的說“我們有苦,為什么不訴苦,我們要訴到他的罪惡清清楚楚”,有的說“不是地主頑固,是我們沒有組織好,主席團人數太多太亂”,有的說“灌尿不好,會引起反感,他心不服,和我們賭氣,硬死不認賬”,有的說“要他坐監”,有的說“坐監好過回家”,有的說“送政府槍決”,有的說“槍決也要訴出他的罪狀,不能糊里糊涂槍決”,有的說“他頑固抵死,不落刑他不肯低頭”,有的說“落刑別人會看不起我們,再說打傷了,婦女會心軟,不能繼續斗爭反而失敗”,有的說“這家伙剝削我們好慘,我們寧愿不生產,也得斗下去”。討論一夜,大家意見是繼續斗爭,不轟不嗡,不打不罵,要作到訴盡苦,講盡理,算盡剝削賬。
這時,有些干部還是氣憤沖沖,思想打不通,認為這樣壞的家伙,不打不殺,不能解除群眾痛恨,不能提高群眾斗爭情緒。我們又開黨日會議,進行討論,用群眾意見作教材,初步打通了思想,各方面意見取得一致,即重整旗鼓展開說理說法斗爭。
斗爭前把苦主組織起來,經過審查,按苦主的大小編排成隊,每個苦主又找到幾個替他作證的人以防地主抵賴時去駁斥他。
斗爭開始了,湯二毛說“……1940年5月我家借了你1擔谷,你要還2擔,到期因未有谷,先還1擔本,你硬把我家71條杉木拿去頂息。割了禾,把1擔谷息也還清了,又多給了10斤,后來我父親要你退回杉木,你不肯,還把我父親打了一頓,打后還要打手錢,沒有交得就要燒我的草屋,沒有辦法,又向別人借了1塊現洋給你打手錢。打傷我父親,沒有錢醫,又沒有飯吃,不久就死了,林毛仔你說是不是……”敵人不認賬,林成羅上臺作證說:“我親眼看見你把他拉在晚市賭館打了一頓,你敢說沒有……”湯堂也出來作證說:“他給你的那塊打手錢是借我的,你敢不認賬!”有時間有地點,有人證,有物證,使他無法申辯。
林長基說:“1940零年正月我伯父(林伯),趕牛踏了你的田基,你把他打得心口出血,腰部積血成塊,不久就死了。臨死他還向我婆說:‘看!地主惡霸多厲害,你們不能忘記我是怎樣死的。’我伯父死后,伯母有病在床,兩個小孩因無人揾食就活活地餓死了,小孩餓死,無錢買棺材,赤身赤體的埋在山上。不久我伯母因病、餓、痛心也死去了,他一家四口人,都是你害死的。”點點血跡擺出來,敵人不作聲,低頭默思。
就用這樣辦法,又經過3晚,約10個鐘頭,32個苦主的訴苦說理斗爭,將敵人50多件丑惡的歷史與殺人罪狀逐樣指出,使他在群眾面前輸了理,丟了臉,并愿賠償與退回苦主的損失。這是一件勝利事實,教育了所有的人。
這次斗爭群眾真正做到不打不罵,斗理斗智斗法。例如當敵人不認錯時,就會有許多人作證,幫助說理,直至把敵人說倒為止,事前把苦主組織起來經過審查,然后有秩序地向敵人說理算賬,這樣不但有條有理,而且防止不純分子搗亂和以不必要的事實拖長時間。
這次斗爭的經驗是:敵人不怕表面的聲勢,最怕說理訴苦算細賬。因為在表面的聲勢下,敵人可以混過去,說理、訴苦、算細賬,有證有據,不得不承認,承認了就得認罪賠償。同時,說理、訴苦、算細賬能把地主、惡霸的罪狀一件一件的揭露出來,滅敵人的威風,長農民的志氣。在這種斗爭中,敵人越頑固,群眾越痛恨,斗爭就越狠越徹底。
婦女訴苦會上老太婆揮淚吐苦水[②]
惡霸地主害了他們家破人亡
夫炸死子餓斃又賣女兒做婢
二區麻元村于6月20日夜開了一個有200多人參加的婦女典型訴苦會,到會有82歲的張記婆,有62歲的標母,有67歲、討了10年飯的四婆,有60歲、討了14年飯的五娘。因為過去曾經開了多次的小型訴苦會,已取得了一些經驗,這次的典型訴苦會事前有了相當的準備,所以他們訴起苦來,有條有理,群眾大受感動。
訴苦會開始時,炳俊六娘哭著說:“我沒有錢租田(因為地主規定先交租后種田),便由惡霸林南出租錢我出力,租了10多畝田,言明各得半,但谷收了,他竟反了臉,不分給我,我全家7口人沒有飯吃,1個6歲女孩因肚子餓,到外面找東西吃,被日本飛機炸死,連尸也找不到,1個小男孩活活餓死,1個大男孩因饑餓難堪,取人家1個南瓜,被惡霸林南活活地打死……地主惡霸害得我好慘。”
桂芳大娘哭著說:“我種了二路地主林兆廣7畝地,交了上期租,等我田里下了種,地主竟把田收回,這樣騙我,使我沒有田,沒有飯吃,1家6口,餓得腳腫,沒有辦法,迫得丈夫到廣州做工,被日本飛機炸死了,又餓死1個兒子,我無依靠,不得已將1個親生女兒賣給外海地主做婢女”,她說到這里,哭得不能說話了。
興娘哭著說:“民國17年2月26日,我的丈夫在大沙圍捕魚蝦,被惡霸地主林成光開槍打死,我丈夫的骸骨上有3粒子彈,我現在還保存著作證據。”
標二母哭著說:“1949年5月初4日,我的兒子在馬鬃沙插秧,偽鄉公所派人來取禾票(即無理剝削的收割費),他拿不出來,就被活活的打死了。我的兒是新結婚的,妻子看見丈夫死得慘,哭的沒有辦法。他們又把我的大兒子拿去做監,以后用700港幣贖出來。他們還把我打了一頓,當時李樹根當偽鄉長……同志們替我伸冤吧!”
這次訴苦的有11人,一面訴苦一面痛哭,會眾都受了感動,連當時自稱為男兒流血不流淚的硬漢,也流起淚來,群眾情緒憤恨,要求政府懲辦惡霸。訴完苦,由干部把他們的訴苦材料總結起來:“誰叫我們沒有飯吃?地主惡霸,誰叫我們無房屋住?地主惡霸!誰叫我們無田耕?地主惡霸!誰打死我們的丈夫,地主惡霸!誰打死我們的兒子?地主惡霸!誰叫我妻離子散?地主惡霸!就從這幾件事情來說,地主應當不應當‘斗’?”大家一致的回答:“應當!”這樣的訴苦會,教育了提高了農民的階級覺悟,增加了農民對地主的痛恨。
編者的話:這篇婦女訴苦會的報導寫得很好,貧雇農婦女在封建社會里被壓迫最大,受苦最深,對地主惡霸的仇恨也來得最深最大,必須抓緊這一特點,耐心細致啟發教育他們,傾出苦水,加深仇恨,當能消除“拖后腿”而積極幫助發動廣大的男貧雇農起來斗爭,其婦女群眾也會起來參加斗爭,自然壯大隊伍,增強力量。方方副主席說過:“沒有農婦運動,便沒有農民運動”。希望各地同志切實重視這一具有決定勝利意義的偉大工作。[③]
迅速展開斗爭 扭轉敵我形勢[④]
——生荒區大澤鄉十日工作記
大澤鄉是生荒區,一切工作沒有基礎,去年春天斗過一次霸,群眾沒有發動起來,不敢斗,只好把地主的眼睛用布包起來斗。霸沒有斗倒,但給敵人發出警告,此后敵人長期的做了準備,分散、放買、威脅利誘、全部化身,一切早已布置就緒。我們入村時是一片和平景象,找不到地主,實際上是入了敵人的羅網,不小心就會上大當。該鄉有兩種村,一種是敵人占優勢,貧雇農不敢訴苦,如南芬里,馮玉媽的女兒被惡霸打死,我們發動了他三四天,問他你女兒是怎么死的,他說碰了槍死的,不敢說是惡霸打死的。南和里,4個貧雇農訴苦,一個鐘頭就到大門口望了三四次,怕有人偷聽。南興里訴日本仔哭聲很大,訴到地主就不出聲。另一種是敵我不分,地主農民一家親,阿叔阿嬸一樣稱呼。總的來說,群眾有快分田思想,而沒有斗霸要求。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強調了深入思想,個別發動,個別串連,扎根子,迅速展開大規模的訴苦運動。經過訴苦,組織隊伍,突出斗爭對象,迅速展開斗爭,打一個前哨戰,用斗爭轉變敵我形勢,用斗爭集中群眾的思想。斗爭的目的是為了發動群眾,揭開蓋子,沖破和平空氣——實際是有內容的政治攻勢。
進入陣地,采取的工作方式是:除向廣大群眾說明來意,宣布土改外,首先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廣泛的了解各方面情況,初步訂了一下各階層的成分,心中有數,迅速召開各階層座談會,進行宣傳。另一方面是堅持個別發動、訴苦、挖根、報上當,創造典型。這時期為了防止單打一,我們采取各種會議相結合:
一、個別訴苦與小型座談會相結合。就是說一個根子訴苦,要吸收三四個核心人參加,一方面幫根子訴苦扎根,撐腰壯膽;另一方面對參加者有很大的教育啟發作用。
二、典型報告與一般的群眾會議相結合,就是說典型報告時吸收廣大群眾參加,不能把典型報告限制在少數積極分子里面。
三、根子碰頭會要與各階層座談會同時進行,這樣一方面根子不孤立沒顧慮,敢大膽地工作,另一方面廣大群眾有事做,不至于因根子開會,不叫他們參加,而發生懷疑。
8月1日干部落鄉,采取了如上的辦法,經過五、六天時間,扎下30多條根,發動了一批群眾,組織了小型隊伍,突出了5個斗爭對象。6號開始斗,斗爭當了12年偽鄉長的李偉余,有1000多人參加,斗得不錯,打擊了敵人的兇焰,撐了積極分子的腰,鼓勵了群眾的情緒,沖破了和平空氣,劃清了界限,全鄉哄哄嗡嗡有了戰斗氣氛,空氣突然緊張起來了,原來膽小的人也膽大了,不敢訴苦的也敢訴苦了,連馮玉媽也控訴起惡霸了,不再說她女兒是碰了槍死的。7號召開戰地會議,根子、苦主、留學生都參加,總結了初戰經驗,準備再戰。
8號又來了一個全鄉斗爭,斗爭惡霸地主呂家積,參加人數約2000,幾十個苦主上臺面對面控訴。李瓊女說:“祖宗留下60多畝田,由你掌管來吃到完吃到凈,沒人敢聲……饑荒時我婆要求你拿出點分俾子孫救饑,你罵我婆:‘不準女人講時聞’ ……我丈夫被你壓迫得沒辦法,出去金山,不知生死,你害到我好慘……”
陳煙說,“你這個死惡魔,累我丈夫死得好冤枉啊,你開賭館,勾引他去賭輸,民國32年被你迫賣了牛,33年正月初九日你又勾引他去賭,你二千二千借給他賭,共賭輸1萬元,好事你不做,我家崽女沒有得食物,得不到你借1升米,幾多窮人餓得要死,你不借,偏偏要借給他去賭,輸完了咯,你限時日要他還,迫到他沒辦法,第二天我去了田,他就叫崽女出去玩,他去家關住門自己用槍打死,留下4個崽女,大的才9歲……你真是生閻王,他死了還不算,你即刻帶一班爪牙兇神惡煞要我還錢,還大聲說:‘不還錢幾大沒情講’,還說:‘要趕你出境’。不是毛主席來,我幾仔娘就會被你害死哂,現在我要你陪人命,你勢不料到今天有毛主席領導我斗垮你個死惡魔。”
成統說:“你耕祖典田,代代不交租,我耕一年,交不起租,你迫著要,還要到我家打我,一直打到塘基,很多兄弟看不過也不敢出聲,是不是?”
“是。”
“怎樣要打我?”
“不是我打你。”
“你喊一聲打,連同爪牙一齊來打我,是不是?”
“我對你不住。”
“你剝削農民幾慘,你真是‘削骨刀’……”
這次斗爭情緒很高,苦主訴到痛苦流涕,激起群眾對地主階級的憤恨。
9號再集中深入訴苦根、報上當:當天報了38戶,報出衣物85件,谷14籮,家私30余件,駁殼槍1支,子彈20發。
10號開全鄉農代會,介紹了各種典型,獎勵了報上當,總結了斗爭經驗,把地主排了隊,選出貧雇農主席團,整頓貧雇小組。
11號上午9時4個鄉聯合召開群眾代表大會,向敵人展開強大的政治攻勢,參加人數約5000,首先向各階層講明土改總政策、總路線,號召全體農民一齊向地主階層進攻,不徹底打倒地主階級誓不收兵。接著典型訴苦,原計劃4個人訴,但因激起群眾憤恨,個個都上臺訴,有的訴得哭不成聲,有的訴暈了,空氣十分緊張。因為時間關系,停止訴苦,轉入典型報告上當,把報出的衣物金器、槍支一一在臺上展覽,群眾蜂擁而上來看,個個都很聚精會神。最后對地主訓話講明政策,指明出路,號召守法,并逮捕十幾個當權派不法分子,宣布管制一批,打下了地主階級的兇焰,群眾得到滿足,這時約下午3時,大雨來臨,立即休會。
現在該鄉已轉入圍繞斗爭對象深入訴苦報上當,大張旗鼓的斗爭,準備20日左右配合深入斗爭開聯鄉群眾大會鎮壓幾個。
大澤鄉在三個條件下爭取地主階級報出大批分散財物[⑤]
第一個條件是深入斗倒了幾個當權派。深入斗爭的方法是:第一步,全面控訴。將地主的罪惡全面揭露出來。第二步是找好人證物證逐條追根,追到水落石出,地主無話可說低頭認罪為止。第三步要地主逐條回答如何賠償農民的損失,經過這樣的斗爭,斗倒了大惡霸呂家積。該犯開始頑固不認罪,農民用上述辦法經過七八次反復頑強的斗爭,終于斗得他低頭認罪,答應賠償農民的損失,并且當場拿出了金鈪4對、金戒指3個、金耳環3對、金頭夾2個、金髻箍1個、金玉鐲1對、金表1個。斗爭最猛烈的時候還讓其他地主來看,他們看見農民斗爭很頑強,便發生了動搖,覺得在農民面前難以混過關,所以當天就有地主報出了分散的財物。
第二個條件是發動農民報出很多上當來。報上當的過程是:首先有重點的突破兩個報上當。然后在群眾大會上典型報告,農會當場獎勵了報上當的,這樣便給群眾揭開了蓋子。典型報告后,一面個別發動,一面組織群眾訴苦挖根,討論地主陰謀,經過一天晚上,就有30多戶報上當,再開群眾大會表揚獎勵,會后再訴苦挖根,再討論地主陰謀,又有30多戶報上當。經過反復多次,共報了170多戶,報出衣物家私農具1000多件,槍7支,子彈2000多發、金器10多件(約10兩)、港幣518元、人民券285萬元、谷2846斤。接著開聯鄉群眾大會,展覽報上當財物,地主也參加。在這個會上一方面獎勵,表揚了報上當的農民,另一方面揭露了地主階級的分散收買陰謀,又一次使地主發生了動搖,覺得自己不報農民報出來更會加重自己的罪惡。
第三個條件是打大的降小的,掌握分別對待,向中小地主廣泛的交代政策。組織地主學習“懲治不法地主條例”,說明分散有罪,說明能自動報出可以重罪輕判,輕罪免刑,報出的財物還可抵償果實;如果分散不報,農民報出來,自己不但有罪,而且還要按價賠償,這就使地主階級全面發生了動搖。
在這三個條件下,號召地主自報分散財物,爭取做一個守法地主,第一次十戶地主參加討論會就有五戶報出分散財物:第一個呂明報出黃金30兩(當天拿出15兩),金水筆2只,金表1個。第二個陳今鳳報出金鈪1對、金戒指2個、金頭夾2兩、金發箍1條。第三個呂次坊報出白銀80元、人民幣1000元。第四個玉媽報出港幣2812元、光洋25元、美鈔20元、人民幣200元,金戒指2個、金發箍1條、金頭花1對、金耳環2對、鑲金萬壽鈪1對。第五個楊阿奴報出耕牛24條。第二天再組織全鄉地主討論“懲治不法地主條例”,當場地主陳其自報出港幣14000元、美鈔633元、白銀66元、人民幣200萬元、金戒指13個、金鈪7個,金錢1個,另其他小金器19件。接著30多戶地主都自報(全鄉未報的地主只有6戶),共報出金器359件(重約100多兩)、港幣11110元、白銀386元、人民幣2000萬元,美鈔700多元、其他財物一批。
這里要注意兩個問題:
(一)號召地主報分散,不能追逼,只要反復的交待政策,指明出路就夠了;如果地主思想沒有搞通,追逼就會成了僵局,以后思想搞通了,也不敢報了,怕我們說他不老實,所以無論如何不能讓地主說出“沒有了”三個字,只能告訴他“再想一想”。
(二)有了一部分經濟果實,干部和群眾就會產生麻痹思想,會浮起來忘記深入,領導必須有意識的強調充分的斗政治,不能因報出分散財物就放松了政治斗爭。
[①]本文最初以“三斗惡霸林毛仔——麻園農民三種斗爭方法三種結果”為題發表于1951年7月14日的《粵中人民報》上,《南方日報》1951年7月17日以“敵人最怕說理訴苦算細賬——記麻元村農民三斗惡霸‘機關槍’”為題轉載。編入本書時以前者為主,并改了標題。
[②] 本文原以“二區麻元村女訴苦會老太婆揮淚吐苦水”為題發表于廣東某報上。由于時間太久,已記不清何年何月發表于何報了,估計是1951或1952年7月左右。
[③] 這段文字是本文最初發表時報刊編者所加的話,編入本書時仍然保留。
[④] 本文最初發表于新會縣土改委員會編印的內部刊物《工作通訊》1952年8月16日。
[⑤] 本文在1952年9月6日發表于粵西區土地改革委員會編印的《粵西土改簡報》第59期,區黨委專門為本文寫了如下按語:“新會大澤鄉的做法是正確的,基本關鍵是把群眾發動起來,有計劃、有步驟地打垮地主階級當權派,望各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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